阿育王(意译“无忧王”)是旃陀罗笈多的孙子。作为印度历史上业绩最显赫的帝王之一,他的真实面目真正为世人所知,还是20世纪初的事情。1837年,东方学家詹姆斯·普林塞普解读了婆罗米文书写的铭文。铭文提到一位名叫“天爱善见王”(全意为“神所宠爱的面目慈祥之王”)的国王,但这个名字与史料中提及的任何国王都不相符。查验锡兰的佛教编年史,发现一位伟大而慈目的孔雀王朝国王,于是推测性地把两者联系在一起。到1915年,马斯基的岩谕铭文显示,发布者自称“国王阿育王,善见王”,人们这才证实“善见王”是阿育王使用的第二个名称。由于身份的证实,人们从诸多石谕和佛经、尤其是汉译佛经中,才知晓阿育王为古代世界的伟大国王之一。
公元前272年,阿育王在兄弟争王中,杀了所有的竞争对手,登上王位。公元前260年,阿育王出兵讨伐羯陵伽,以征服尚未臣服的唯一邦国,更何况羯陵伽控制着通往南印度的陆海两路。这是一场毁灭性的征战,阿育王自述,羯陵伽“十五万人被放逐,十万人被杀,家破人亡者多倍于此数”。此后,除了半岛的南端外,阿育王统一了印度全境。
鹿野苑
在稳定了几乎包括整个次大陆的疆域后,阿育王着手建立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国王是王朝体系的核心,掌握着行政、军队和税收的控制权。他对臣民实行一种家长式的专制制度。他在石谕中说:“芸芸众生,悉皆吾儿,今生来世,得财得福。”
中央官员由国王任命,管理严格,注重效率,同时也高薪养廉。祭司长和军事总指挥是群臣之首,他们两人俸禄最高,各为四万八千潘纳。祭司长不仅握有宗教感召的权力,此时开始担当起首相的职能。军事总指挥号令着一支庞大的军队,罗马史家普林尼认为那是一支有9 000头战象,3万骑兵,60万步兵的军队。另两位重臣是财政大臣和总税务大臣,他们各受年俸二万四千潘纳。财政大臣的责任是管理好现金和库存实物。总税务大臣有一大帮官吏相辅,以保证各地税赋的及时征收、入库及记录,并由全体大臣联署后递呈国王,以避免谎报和贪污。其他内阁大臣的年俸是一万二千潘纳。记账员和书吏的薪俸是五百潘纳,而一般工匠当时只能得到一百二十潘纳。
大臣会议没有确定的政治地位,但经常对国王所定的规章提出修正意见,当然最终决定权仍在国王手中。孔雀王朝的国王能够倾听臣子的善谏,阿育王的诏令表明,他与大臣们经常有磋商。
为了控制各部门、各地方及重要行业,中央派出监察官及其下属,从而形成监察网络。派往地方的监察官员在各地方中心工作,也担当地方行政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联络。《政事论》还列举了对重要行业的监察,如对黄金和金匠的监督,还有对货栈、商业、森林产品、军械库、度量衡、地方捐、纺织、酒、屠宰场、娼妓、航船、母牛、马、象、骑兵、步兵和通行证等的监察。
为了与民众和边远地区联系并对它们进行控制,孔雀王朝还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谍报体系。密探们无孔不入,他们在伪装下工作,常扮成隐士、商贾、苦行者、学生、乞丐甚至娼妓等。这些密探还常常把公众的意见带给阿育王。国王也借助情报员的上通下达,对边远地区保持着警觉。
孔雀王朝对地方的治理进行得井井有条。除了直辖的都城外,帝国分成四大区,每一大区由一名王子或王室成员任总督。大区内各部门的长官由中央委派,握有实权,能够牵制总督。司法官员是特别任命的,他们不仅履行司法职责,而且担负田产估价的职能,因为围绕土地而引起的争端是最普遍的。一般的惩戒是罚款,罪大恶极者处以死刑。阿育王每五年派出监察官,对大区的行政、财务作一次外加的查验。大区再分成地区,各地区又分成村落群,最后的行政单位是村。这些层次的地方官一般从当地居民中选拔。这一体制持续了几个世纪。村落群配备一名会计官和一名税务官。会计官主管地界,登记土地和契约,保管人口普查材料和牲畜统计。税务官负责征收各种类型的赋税。各村有村长,他向会计官和税务官负责。乡村一级的官员们的薪俸,或者由少交税收来替代,或者拨给土地,以其收获为报酬。
城市首席长官主管行政,维护法律和城市秩序,还有整顿市容的责任。他有一名税务官和一名会计官辅助,他俩的责任与农村的同行们一样。首都华氏城的行政管理较为特殊,它由30名官员治理,五人一组分成六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监管下列职能之一:工艺劳作;外国居民;生死登记;贸易与商业;货物出售;商品销售税的征集(为卖价的十分之一)。阿育王的经济建设处处显示勃勃生气。北印度的农耕经济居于压倒优势,国家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为了保证收入,孔雀王朝制定了详细的征税制度。土地税收由两部分组成,其一是使用土地的租金,其二是对生产物估价后确定的数额。估价因地区不同,土地质量不同而变更,一般是产量的六分之一,也有四分之一的。定期估计田产十分重要,因为它既确保税收合理,又能预知岁入,而且还成为有条不紊安排工作的依据。农村依然保持畜牧业,按照牲口的数量和种类进行估价,并依此征税。在许多地区,国王的税吏与农民直接往来,消除中间人的盘剥,以减轻农民的赋税。
政府组织新区的开垦和拓居地的建设。《政事论》记载,阿育王征服羯陵伽时,逐出15万人,实际上是将他们遣去开垦荒地和建立新的拓居地,并且不准他们拥有武装,政府还拿走他们剩余的粮食。
水利对于印度农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水库、蓄水池、运河和水井的建造和维修,是政府职能的一部分。灌溉用水是分配和计量的,定期征收水税。苏达尔桑那湖是有名的水利工程,这大湖泊是修建拦河大坝后形成的。湖边的碑铭显示,河坝自建成以后,八百年来不断维修,并开挖了几条辅助水道。
手工业有两种形式。国家手工业包括制盔甲、兵器等军需工业和造船等规模较大的行业。这些国家工场直接雇佣工匠,并可以免税。但国家手工业的其他一些行业,如纺纱和织布工场、矿山等,则有纳税义务。个体作业是更普遍的形式。他们通常是行会的成员,因为加入行会可免去单独操作之间的竞争,节省了精力和费用。从国家的观点看,行会的存在对于征税和全盘管理制造业,都是有利的。反之,职业的地方化和职业的世袭性质,又加强和巩固了行会。
商品的出售受到严格监督。产品要印上日期,便于消费者鉴别新旧。产品的价格受到严格控制,利润率的范围是固定的,以防商人获利过厚。商业监督人通盘考虑生产开支、供求行情和通行价格后,定出商品估价,以此作为纳税基数。商品税参照土地税收制度发展而来,商品税由地方税和贸易税组成,地方税固定为货物价的五分之一,贸易税是地方税的五分之一。逃税时有所闻,但处罚极重。孔雀王朝不存在银行体系,一旦资金运转出现问题,就只能向高利贷借钱。公认的借贷利率是年率百分之十五,涉及长途海运等较少安全保证的借贷,利率可达百分之六十。
城市繁荣,道路网发达,充分显示了孔雀王朝的经济实力。华氏城是王朝的首都,原本位于恒河和宋河交汇处的南边。由于河道变迁,今出土遗址已不靠河岸,位于河道东南20公里处。遗址面积为五平方公里。美伽斯蒂尼记载,城的规模很大,沿恒河矗立,有60座城门,570个城楼。宫廷雄伟,为木结构,大厅柱子底座遗迹至今不腐。阿育王分全国为四大区,各区首府都是繁荣的大城市,其中三座城市已为遗迹证实。阿育王时期的城市以政治为主,政府机关庞大,带动了城市的繁荣。
阿育王柱头
庞大的帝国,星罗棋布的城镇,繁忙的贸易,都由一个几乎遍布次大陆的公路网联系起来。国道以华氏城为中心,发散到各地。罗马史家普林尼记载一条国道从西北重镇呾叉始罗一直到华氏城,长达一千多英里,称为“王家大道”。公路还把华氏城与恒河三角洲联系起来,而那儿有着去缅甸、印度东海岸和锡兰的一些港口。道路沿线的设施也很周全,阿育王在柱谕诏告:“我已下令在路边种植榕树,给牲畜和人们以荫凉。我已下令种植芒果园林,我下令每隔九哩挖水井和建驿亭,我处处设立许许多多的供水点,以供牲畜和人们享用。”
商品丰富,道路通畅,促进了贸易发展和文化交流。南印度的宝石,西北印度的毛毯,东印度的亚麻布,是地区间贸易的大宗商品。海外贸易遍及四方,由于阿育王帝国疆域已远至喀布尔以西,印度货物走华氏城至呾叉始罗的国道,然后穿过传统的商路,经由里海和黑海运抵欧洲。也可从纳尔马达河河口出发,经海路后,溯幼发拉底河而上,与西亚诸民族进行贸易。南印度商人更喜欢走海路,或经亚丁湾,或走红海,与西方世界联系起来。
阿育王不仅在政治和经济上有所建树,而且在思想、宗教方面也阐述了新颖的观念,甚至可说是一次宗教改革。这就是他倡导的“大法”。
“大法”(Dharma,音译“达磨”)一词源出于词根“dhr”,“dhr”原意为“托撑”、“支持”或“承担”。Dharma一词有广泛的涵义,阿育王就是在一种很宽的意义上使用这概念,常译为“宇宙之法”,“社会的和宗教的秩序”等。
阿育王的“大法”隐隐约约含有佛教的一些痕迹,这与他本身的经历不无关系。公元前261年,阿育王征服羯陵伽,战争引起的毁灭使他悔恨交加,在努力寻求赎罪时,佛教思想吸引了他。两年半以后,他成为一名实践的佛教徒。也正是在他的统治时期,约公元前250年在华氏城举行了佛教徒第三次结集。此外,在阿育王的铭文中,有一小部分是他作为一名佛教徒,为佛教僧伽教团作的宣言。法显记载:“塔南有一石柱,围丈四、五,高三丈余,上有铭文,云:‘阿育王以阎浮提布施四方僧,还以钱赎,如是三反。’”还有一些铭文描述了他皈依佛教及维护僧伽教团的态度。如他宣称:持有异见的僧尼应从教团中逐出;号召佛教徒努力通晓各种经文等。
孔雀王朝铭文
但是“大法”决不是佛教的同一概念。除了作为个人信仰的佛教徒外,阿育王更是帝国的皇帝,需要他不偏不倚对待各宗教。所以在大部分铭文中,他一字不提佛教,完全以国王的面貌出现。社会动荡不安、宗教林立、各阶层关系紧张以及帝国幅员辽阔,这都需要一个核心,需要一种能凝聚民众的思想信仰。这些才是阿育王倡导“大法”的根本原因。因此,“大法”看似是一种信仰,其实更强调的是有关社会责任感的心境。它注重人们的行为规范,呼吁承认人的尊严,宣扬社会活动中的人道主义精神。
作为一个对各教各派都能包容,又能为它们所接受的信仰,“大法”不是以规章和条例来作出定义。它故意并且审慎地在细节上模糊不清,只是概括地提出基本原理。
“大法”强调宽容,指出宽容有两种类型,对人们本身的宽容以及对他人信仰的宽容。“阻止在不适合的时机吹捧自己的教派,毁谤他人的教派。在每一个场合人人应尊重他人的教派。所以和平友好要予以赞扬,以便人们可以听到别人的原则”。
非暴力是“大法”的另一个基本原理。非暴力既强调放弃战争和征服,例如阿育王甚至建议子孙们不用武力征伐,又蕴含限制宰杀动物,阿育王宣称:“过去御膳房每天要杀死十万只畜类,现在严加禁止杀生献祭。”另外,“大法”的政策包括一些福利类的措施,如植树、挖井、种果园等给人与畜享用,但阿育王道出了目的是:“我之所以做这些事情,是为了我的臣民能遵从大法。”
阿育王为了宣传“大法”,专门设置了负责此事项的官员。为了让“大法”家喻户晓,阿育王将自己的诏令刻在岩石上,称为“岩谕”,也刻在特地竖立起来的石柱上和石碑上,称为“柱谕”和“碑谕”。这些石谕设立在群众聚集的场所,“用强大统治者的权力来感化和威慑民众”。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铭文也是入乡随俗,用当地的文字。今白沙瓦附近发现的那些铭文一般是佉卢文,在帝国西端,那些铭文用的是希腊文和阿拉米文。印度其他地区的石谕铭文用的是婆罗米文。
孔雀王朝时期的次大陆
为了使“大法”发扬光大,阿育王派遣使者四出传教。王子摩哂纳作为传教使者出使锡兰,当时锡兰国王帝须对阿育王深为钦佩,处处以其为楷模,此后双方频频交换礼物和使节。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悟道,印度国王就把那棵树的一枝赠予。数世纪后印度的那棵亲本树被反佛教的狂热分子砍倒了,但锡兰的移植树却根深叶茂。尼泊尔山地也是阿育王所注目的,他把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尼泊尔的一位贵族。阿育王还派遣传教使团到达下缅甸、苏门答腊及其邻近地方。
在阿育王的石刻诏书中,他甚至过度夸耀自己不假兵戈,依靠“大法”征服了世界。他在铭文中说,他与希腊化世界的许多统治者交往并互换使节,其中有叙利亚的安条克二世,埃及的托勒密三世,马其顿的安提柯·贡那特,锡来尼的马伽司和伊比路斯的亚历山大,然后说:“那里的人们也听到了天爱善见王实施大法的消息,知道有关大法的条令和训谕。他们也正在遵行大法。”尽管言过其实,但可以确定的是,那些身披黄袈裟的传教信使曾在亚历山大城和塞琉古王朝古都安条克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然而,四出弘扬教义的策略除了在锡兰获得成功外,在其他地方没有取得效果。阿育王统治了约40年,公元前232年去世。随着他的逝去,孔雀王朝迅速衰落,勉强维持50年后,这个幅员辽阔的大一统帝国分崩离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