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推向市场以后,是真正凭借实力说话的时候。消费者是否认同你,是否买你的产品,是任何人都不能左右的,他们的选择,决定了企业的生死。产品开发要取得成功,要能在市场上取得竞争胜利,就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一: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好
产品开发要取得成功,要能在市场上取得竞争胜利,就必须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好”。所谓“人无我有”,就是别人没有的产品或品种,我有,我能开发、生产。所谓“人有我新”,就是别人有的产品或品种,我不仅有,而且与人之相比具有新规格、新花色、新式样、新功能等,即具有新颖性、创新性和新特点。所谓“人新我好”,就是别人的产品也新,但我的产品不仅新,而且质量好,经久耐用,功能齐全,服务周到。
公司竞争突出地表现为争夺消费者、争夺市场的竞争。谁胜谁负,谁处于主导、有利地位,取决于竞争双方产品的情况,取决于产品对消费者的满足程度。因此,公司的竞争集中地体现在产品上,其胜负取决于竞争双方各自产品能否在品种、规格、花色、式样、质量、服务等方面满足消费者需要。
产品的有与无、新与旧、好与坏以及有与新、新与好,都是相对的,并且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是竞争双方矛盾统一的表现。竞争矛盾双方,一方有另一方无,有的一方就占优势,就能取得竞争胜利;一方有另一方新,新的一方就占优势,就能掌握竞争的主动权;一方新另一方好,好的一方就占优势,就能占据竞争的有利地位。因此,公司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竞争,一定要做到以我有对你无,以我新对你有,以我好对你新,总之,一定要使自己的产品形成特色和优势,以己之长克人之短,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原则二:人弃我予,人取我弃
产品开发,要面向市场,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关起门来搞开发,不考虑市场,不顾及竞争,注定是要失败的。产品开发,必须要有正确的竞争观念和灵活机动的竞争策略,必须要懂得弃与取的辩证关系,把握弃与取的时机。
弃与取是市场供求矛盾变化和竞争双方矛盾变化在经营对策上的反映。当市场上出现对某一种产品的需要时,有眼光的公司,应看准时机,抢在别人的前面,尽快开发、生产出这种产品,及时投入、占领市场。但当许多公司都竞相开发、生产这种产品并投入市场时,在获利减少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又应及时地放弃这种产品生产,转而开发、生产别的产品,或者当一开始就有许多公司开发、生产这种产品时,就不进行这种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这就叫“人取我弃”。当市场上出现对某一种产品的需求,并且别的公司无力开发,或无意开发,或对效益估计悲观不愿开发时,如果本公司有力开发且有效益,就应积极开发,发挥自己优势。另外,当许多公司都放弃某种产品开发、生产后,市场重振,又有利可图时,公司可东山再起,再次进行该种产品的开发、生产。这就叫“人弃我取”。
弃与取是对立的统一。弃是为了取,暂时的弃是为了将来的取,少弃是为了多取。只取不弃,不仅取不到还会弃,暂时取到了将来也会弃。但只弃不取,是无任何意义的。弃与取,都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和可转化的。辩证地看待弃与取,弃不一定就是不好,取就一定是好。在一定情况下,弃可以避免损失,换来今后的盈利;但在另外情况下,弃就等于放弃有利时机,放弃效益。对于取,道理也是一样的。总之,公司进行产品开发,要根据市场实际及自身条件和优劣势,采取灵活的战略战术,宜取则取,宜弃则弃,适时取,适时弃,以我予对人弃,以我弃对人予。这既是我国古人管仲的经营之道,也是当今企业的取胜之道。在产品开发上,要切忌跟着别人脚步走,或消极地跟着市场转,亦步亦趋,大家都干我也干,大家不干我也不干,这样做注定要失败。
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好;人弃我予,人取我弃。这样的产品一定有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