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大碗筛酒,大块吃肉”的那句话。当然,如果把“大块”改成“大筷”,则更适合于我,因为我喜欢“涮”。
写小说的人和写诗的人大概确有别材别趣,对屈原老先生“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的境界,一直不敢领教。即便东坡先生那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吧,似乎也不太喜欢,总觉着有点“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味道,尽管我对先生向来尊崇备至。我猜东坡先生其实也并不是真的这么绝对,而是“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所以才有“东坡肘子”“东坡肉”与“大江东去”一道风流千古。跟先贤们较这个“真儿”,实在是太重要了,不然吃起肉来,名不正、言不顺。而我,尤其是“不可一日无肉”的。妻子曾戏我:一日无肉问题多,两日无肉走下坡,三日无肉没法儿活。答曰:知我者妻也。为这“理解万岁”白头偕老,当坚如磐石。
爱吃肉,尤爱吃“涮羊肉”。有批评家何君早已撰文透露,经常光顾舍下的老涮客们称我处为“南来顺”,当然是玩笑。京华首膳,“涮羊肉”最著名的馆子,当推“东来顺”。“东来顺”似乎由一丁姓回民创建于清末。百十年来以选料精,刀工细,作料全面蜚声中外。据说旧时东来顺只选口外羊进京,进京后还不立时宰杀,而是要入自家羊圈,饲以精料,使之膘足肉厚,才有资格为东来顺献身。上席之肉,还要筛选,唯大、小三叉、上脑、黄瓜条等部位而已。刀工之讲究就更不用说了。记得刘中秋先生曾撰文回忆,三四十年代,常有一老师傅立之东来顺门外,操刀切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过往人等看那被切得薄如纸片、鲜嫩无比的羊肉片,谁人不想一涮为快?如今的东来顺已经不复保留此种节目,不过老字号的威名、手艺仍然代代相传。我家住在城南,朋友往来,每以“涮”待之,因得“南来顺”谑称。手艺如何,再说,涮之不断,人人皆知,由此玩笑,可见一斑。
我之爱“涮”,还有以下事实可为佐证。
第一,家中常备紫铜火锅者三。大者,八九宾客共涮;中者,和妻子、女儿三人涮;小者,一杯一箸独涮。既然有买三只火锅的实践,“火锅经”便略知一二。涮羊肉的火锅,务必保证炉膛大、炉篦宽,才能使沸水翻滚,这是人所共知的。但挑选者往往顾此失彼,注意了实用,忽略了审美。其实,好的火锅,还应注意造型的典雅:线条流畅而圆润,工艺精致而仪态古拙。当然,还不应忽视配上一个紫铜托盘,就像一件珍贵的古瓶,不可忽视紫檀木的瓶座一样。西人进食,讲究情致;烛光、音乐,直到盛鸡尾酒的每一只酒杯。中国人又何尝不如此?盨、簋以装饭,豆、笾以盛菜,造型何其精美。我想这一定是祖先们的饮食与祭礼不可分割,便又一次“两个文明一起抓”的结果。继承这一传统,我习惯于在点燃了火锅的底火之后,锅中水将开未滚之时,把火锅端上桌。欣赏它红光流溢,炭星飞迸,水雾升腾,亦为一景。我想,大概是这一套连说带练的“火锅经”唬住了朋友们,便招来不少神圣的使命:剧作家刘树纲家的火锅,即由我代买;批评家何志云、张兴劲去买火锅,曾找我咨询;美国的法学博士,《中国当代小说选》的译者戴静女士携回美国,引得老外们啧啧羡叹的那只火锅,也是由我代为精心选购的。我家距景泰蓝厂仅一箭之遥,该厂虽不是专产火锅的厂家,却因为有生产工艺品的造型眼光,又有生产铜胎的经验,在我看来,作为他们副产品的紫铜火锅,仍远超他家之上。散步时便踱入其门市部,去完成那神圣的使命。想到同嗜者日多,开心乐意。特别是那些操吴侬软语的江南朋友们,初到我家,谈“涮”色变,经我一通“大碗筛酒,大‘筷’吃肉”的培训之后,纷纷携火锅和作料南下,不复“杨柳岸晓风残月”,而是一番“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气概,真让人觉得痛快!
第二,我家中专置一刀,长近二尺,犀利无比,乃购自花市王麻子刀剪老铺,为切羊肉片而备也,当今北京,店铺街集,卖羊肉片者触目皆是,我独不用之。卫生上的考虑是个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嫌其肉质未必鲜嫩,筋头未必剔除,刀工更未必如我。我进城一般路过虹桥自由市场,每每携一二绵羊后腿归。休息时剔筋去膜,置之冰室待用。用时取出,钉于一专备案板上,操王麻子老刀,一试锋芒。一刻钟后,肉片如刨花卷曲于案上,持刀四顾,踌躇满志,不敢比之东来顺师傅,但至少不让街市小贩。曾笑与妻曰:待卖文不足以养家时,有此薄技,衣食不愁矣!有作家母国政前来作客,亦“涮”家也,因将老刀示之,国政笑问吾妻:我观此刀,森森然头皮发紧。你与此公朝夕相处,不知有感否?吾妻笑答曰: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不知无可切时,是否会以我代之。
第三,我涮肉的作料,必自备之。如今市面上为方便消费者,常有成袋配好的作料出售。出于好奇,我曾一试,总觉水准差之太远。我想大概是成本上的考虑,韭菜花、酱豆腐者,多多益善,芝麻酱则惜之若金,此等作料,不过韭菜花水儿或酱豆腐汤儿而已,焉有可口之理?每念及此,常愤愤然,糟蹋了厂家声誉事小,糟蹋了“涮羊肉”事大。因此,我是绝不再问津的。我自己调作料,虽然也不外乎老一套:韭菜花、酱豆腐、芝麻酱、虾油、料酒、辣椒油、味精等等,然调配得当,全靠经验,自认为还算五味俱全,咸淡相宜,每次调制,皆以大盆为之,调好后盛入瓶中,置之冰箱内,用时不过举手之劳。
第四,北京人吃“涮羊肉”,“大约在冬季”。独我馋不择时。北京人在什么季节吃什么,甚至什么日子吃什么,过去是颇讲究的。涮羊肉至少是八月十五吃过螃蟹以后的事。要说高潮,得到冬至。冬至一到,否极泰来,旧京人家开始画消寒图:或勾81瓣的梅花枝,或描“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一日一笔, 81笔描完,便是买水萝卜“咬青”,上“河边看杨柳”的日子了。与这雅趣相辉映的,便是“涮”。冬至中午吃馄饨,晚饭的节目,便是“涮羊肉”了,一九一涮,二九一涮,依次下来,九九第一天涮后,还要在九九末一天再涮一次,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十全大涮”。当然高贵人家的花样会更多些,譬如,金寄水先生回忆睿亲王府的“十全大涮”时,便举出有“山鸡锅”“白肉锅”、“银鱼紫蟹蜊蝗火锅”、“鼱、鹿、黄羊、野味锅”,等等。不过打头儿的还是“涮羊肉”。我观今日老北京人家,此风犹存。当然不至于如此排场。想排场,又到哪里去弄山鸡紫蟹、鼱鹿黄羊?使“吃”成为一种仪式,是十分有趣的文化现象,除了读过张光直先生在《中国青铜时代》一书中的一篇文章以外,尚不知有谁作过研究,我相信这一定会引起文化人类学爱好者们的兴趣,自然我也是其中一个。不过,真的让我照此实践,待到冬至才开“涮”,又如何打熬得住?我是广西人,南蛮也,只知北京涮羊肉好吃,论习惯该何时开涮,是北京人的事,我辈大可自作主张。反正家中有火锅、大刀、作料、羊腿侍候,“管他春夏与秋冬”!前年有一南方籍友人赴美留学归来,上京时暂住我家。时值盛夏,赤日炎炎。问其想吃点什么,以使我尽地主之谊。答曰:在大洋彼岸朝思暮想者,北京“涮羊肉”也,惜不逢时。我笑道:你我二人,一人身后置一电扇,围炉而坐,涮它一场,岂不更妙?当其时也,当其时也。言罢便意气扬扬,切肉点火。
迷狂至此,不知京中有第二人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