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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狠老乡雍齿

此时,刘邦的日子却一点儿都不好过。

刘邦被立于沛公后,率众祭祀先祖黄帝,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张大旗。

因为刘邦在沼泽中杀蛇时所传杀蛇者为赤帝子,便选赤色为旗帜的颜色。

前面已经说过,斩蛇的事情是有可能的,所谓赤帝子斩白帝子肯定是胡编乱造的。只要学过一点政治学的人都知道,这种伎俩就叫“君权神授”。也就是说,以后刘邦要当皇帝是天给的,既然是天给的,那就是合理的。既然是合理的,大家就要扛着锄头回家干活,都别在刘家门前起哄闹事跟他过不去了。

除了具有政治宣传意义外,其实这个传说里面还大有学问。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什么儒家、道家、法家、阴阳家等学术异军突起。在这众多流派中,以研究五行风水学说发家的代表人是阴阳家邹衍。

五行学说起源极早。所谓五行是指水木火金土五种物质元素。关于宇宙起源,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大胆地否定了神创世纪说。他们有的说宇宙是由火组成的;有的却说是由水组成的;数学家毕达哥拉斯说,它是由数组成的。

而我们的祖先却说,宇宙是由水土火木金五种元素组成的。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约束。五行的相克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阴阳家邹衍利用五行相生相克理论,结合社会政治历史,创立了“五德终始”说。“五德”即五行之德,指金德,木德,土德,水德,火德。老人家认为,古代帝王将兴,必居其中一德,上天还将显现祥瑞,以示知人们。按照他这个理论,历史依五行相克的顺序,终而复始,成了改朝换代的现象,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他根据邹衍的学说,确认秦朝为“水德”之始。水德之前的情况是这样的:黄帝得土德,颜色尚黄;夏朝得木德,颜色尚青,木克土,取代了黄帝;商汤得金德,颜色尚白,金克木,取代了夏朝;周文王得火德,颜色尚赤,火克金,周朝取代了商朝。如今,秦始皇得了水德,颜色尚黑,水克火,所以秦朝取代周朝是符合阴阳政治历史学理论的。

让我们用邹衍这个理论来解释一下刘邦斩蛇之谜:刘邦,赤帝之子。尚赤者,火德也。火生土,刘邦得土德。秦始皇,白帝之子。尚白者,金德者。金生水,秦始皇得水德。土克水,汉取代秦,也是符合五行周而复始运行理论的。

于是传说中的疑问便可以迎刃而解了。但刘邦得土德,土德尚黄,他却并没有选黄色为旗色而选了赤色,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他造反时还不是皇帝,所以只能舍黄旗举红旗,红旗比黄旗更具有号召力。

公元前208年,冬,十月。

顺便解释一下,按秦汉日历,十月是一年之首。十月也就是冬天了,他们是以冬天为年首,秋天为年尾。跟我们现在以春天为新年,冬天为年末完全是两码事。

当时,刘邦的新年屁股还没坐热,秦朝泗川郡监就派军压境来攻打丰邑了。我们只知道这个带兵攻打丰邑的将领名叫阿平哥,他可能是没钱没粮顺路过来抢劫,捎带向小畜生胡亥邀功要红包回家好过年。

如果阿平哥有这样打算的话,那他就错了。因为丰邑是刘邦的老巢,如果失掉它,那刘邦就只好再回到山里当猴王了,所以刘邦无论如何是坚决不能输掉这场战争的。

果然,刘邦不负众望。当阿平哥率兵到达丰邑的第二天,刘邦就率兵出城迎战,毫不费力地把阿平哥踢回老家过新年了。

魔剑一旦拔出,不沾满鲜血绝不回鞘。十一月,刘邦派雍齿守丰邑,乘胜进攻薛地(今山东省滕县东南)。此时薛地的守将是泗川郡守。哪知这位郡守也是不禁打的,刘邦还没怎么样他就弃城逃跑了。很不幸的是,路上他碰到了掌管军法的军官(左司马)曹无伤的刀口上,死了。

新年伊始,刘邦就打了两次胜战,开门大红,可喜可贺。而在此时,他的老家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把刘邦搞得晕头转向:驻守在丰邑的部下雍齿带头反了。

雍齿叛变主要是来自周福(巿)的压力。

周福原为陈胜属下的将领,魏国人。陈胜派他去攻打齐国,但是齐国的田儋用实战给他上了一堂军事课后,他灰溜溜地撤军回到了魏地。魏地的大多数城市都被他收了回来,周福却不知哪根筋出了问题,他告诉诸侯们,他很想立魏王的后代宁陵君魏咎为王。

正值乱世,诸侯反秦无非是争取王权的分配权。周福好不容易抢到了魏国的一块土地,却想当活雷锋把它还回原主,这算是哪门子主义呀。诸侯们想来想去就是想不通,于是他们还是执意要立周福为魏王。

周福摇头,对那些见利忘君的诸侯们说道:板荡识忠臣,现在天下共同反秦,理应把魏国主权物归原主。

只要是在这个领导圈子里混的人都认为,周福这是在作戏。既然过场戏总是要演的,那我们就陪着演一段吧,于是,他们只好再三请求他当王。

可是,三次四次都请求过了,周福仍然不肯就这个王位。这时,诸侯们才恍然大悟,看来周福不是在作秀表演,而是铁下心要立魏咎为王了。

此时,魏咎正在陈县陈胜那里藏身,周福就向陈胜要人。土地是陈胜王派人拿命抢回来的,如今却把它送还给一个亡命之徒,陈胜的心情当然是不爽。每当周福来要人,陈胜王总是哼哼哈哈地应付,迟迟不肯把魏咎送回老家。

想当忠臣的周福跟上司陈胜王做起了抢人游戏。好,你不给人是吧,那你就休想让我替你干活,天下这副烂摊子就留着给自己慢慢收拾去吧。

陈胜真无奈啊,他偏偏碰上这个既不开窍又耍无赖的主。随他去吧,天下大得很呢,难道还给不起一个王吗?

于是,陈胜只好故作潇洒地让周福把魏咎接回了魏地,魏咎成功地被拥立为魏王,定都临济(今河南省封丘县东)。周福拥护有功,被提为魏相,辅佐魏咎。

周福决定把忠臣贤相的好名声进行到底,帮助魏咎把原先失去的土地统统抢回来,于是,他派人告诉雍齿:丰邑过去是魏国国都迁来的地方,魏地平定的城市已有几十座了,如果你投降魏国,就封你为侯守丰邑。如果你不投降,就等着替全丰邑的百姓收尸吧。

雍齿可不是吓大的。大家一起出来混,我雍齿凭的是什么?一是利益,二是义气,三是勇气,四是痞气。如果后三者跟前一者冲突,请参照第一条。

按照第一条原则,雍齿必须抛弃刘邦。

天下不只是刘邦想当老大,我雍齿也真的很想尝尝当头的滋味。刘邦,你就尽管哭吧,别怪我太狠。平时我早看你不顺眼了,只是迫于形势才一直让着你,现在我不想再看着你对我指手画脚!

雍齿和刘邦是同乡关系,听说还是邻里关系,他如此舍得背后点火,下手也着实够狠。当刘邦听到雍齿背叛,真想立即杀回丰邑扒雍齿的皮。沛县也就鸟屎大一块地方,兄弟低头不见抬头见,你雍齿怎么连这等事也能做得出来呢?

太阴险了,实在太阴险了。雍齿,你要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负责。

于是,刘邦立即拨兵回丰邑攻城。但是刘邦以前的老本也就二三千人,现在至少有一半人守在城里跟他过不去,所以刘邦左打右打,攻了很久就是拿不下丰邑。

屋漏偏遭连阴雨,这时刘邦生病了。没办法了,留得长命在,不怕没仇报,刘邦只好咬牙切齿地撤兵回沛县养病去了。

遇张良

攻城失败后,丰邑成了刘邦心头永远的痛。对刘邦来说,他根本就不把丰邑放在眼里。因为丰邑太小了,小得他闭上眼都可以从脚步声听得出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可问题是,丢城事小,耻辱事大。就算丰邑让秦军夺去了他也觉得无所谓,可为什么偏偏是被雍齿这个乡党夺了去,这口气教人如何吞得下?

是的,雍齿像一颗毒牙,一天不把它拔掉刘邦心里就不痛快。可恨啊可恨,可恨的只是手中无兵,如果再有几千兵,我不进城踩死那个姓雍的下辈子决不做人。

兵兵兵,去哪里找兵呢?突然,刘三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兵少就借兵呀。钱都可以借,为什么兵不可以借呢?

对,我就找人借兵去。

秦末乱世,各路造反派除了打击共同的敌人秦兵外,都是今天你抢我地盘,明天我抄你老家。在这种情势下,找人借兵,无疑是要人老命。大家手里都不富裕,临时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有那么点家当,借给你了,明天再有谁来抢我地盘,我向谁要去呀。

不过,还是有人愿意借的。这个人就是代理楚王景驹。陈胜王被车夫庄贾杀死后,没人敢立楚王,偏偏景驹挺不谦虚,他在秦嘉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拥立下当上了楚王。管他真楚王假楚王,有兵就是娘。于是刘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投奔景驹来了。

没想到,刘邦在投奔路上竟然捡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你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贵吗?人才。在那个烽火连天的乱世,决胜千里的,不是天时地利兵多粮丰,恰恰是人才。刘邦捡到的这个宝贝就是个人才,他就是为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帝王之师张良。

张良,出生年月不详,字子房,韩国贵族后裔。祖父两代当过韩国五个国王的国相,可谓家世显赫,门庭光耀。可惜这一切马上就过去了。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出兵灭韩。在六国中,韩是第一个被秦吃掉的国家。

秦灭韩是张良父亲死后二十年的事,当时张良因为年纪小还没有当上韩国的公务员。按理说,秦始皇灭韩是顺应历史趋势,而且又没有杀父之罪,该留给你的还是留给了你,彼此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只要你张良不干涉国家统一,还可以高枕无忧地酒照喝,舞照跳,贵族地主,照当不误。

然而,年纪轻轻的张良却发出这样一声震天怒吼:不,我绝不做无耻的亡国奴。我宁愿站着死,也不耻辱地跪着生。

张良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又怎么了?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仇之前,张公子家里还有三百多个家仆,凑合起来至少有一个营的兵力。但如果仅把这三百多人拉成军队冲出去,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于是张良想到了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办法:花钱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敌我双方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要想报仇,只有这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从此,张良踏上了寻找刺客的不归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远,我一定要找到你。张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刺客,弟弟死后也顾不上埋葬,倾家荡产浪迹天涯。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刺客依然没有着落。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张良好不容易觅得了一个大力士。

在张良之前,曾有过荆轲刺秦失败的故事。荆轲就是张良的偶像,但张良不是荆轲,他没有任何企图靠近秦王的机会。

机会永远是属于善于创造机会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欢东巡吗?那就在他东巡的路上袭击他。在冷兵器时代,没有炸药,不能搞人体炸弹。没有炸弹,我就搞锤弹。只要这个锤弹够猛,一样把你炸成肉饼。

经过论证,半路截击秦始皇是一种万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胜,还能保得长命百岁,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博浪沙。伟大的时刻就要来临了。这一年,张良闻听秦始皇东游要经过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其东游必经的道旁。一切都准备好了。

锤弹:一百二十斤;

发射手:大力士。经过无数次试验,准确率是没有疑问的;

指挥官,张良,秦末汉初最高级别参谋长。

看来,亡秦帝者也,非张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准备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线东巡。好了,发射,给我砸死这个狗日的。当秦始皇马车经过张良所埋伏的地点,张良一声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锤弹甩出去,中了。

甩出锤弹后,两人没有忘记逃跑。张良身体孱弱,但跑功还是一流的。当他们惊魂未定地跑到安全之所时,前方却传来一个消息:他们击中的是皇家的副车,而秦王当时正安然无恙地坐在主车内。

这是怎么回事?张良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想起了荆轲的副手,那个秦舞阳,貌似神武,临阵之时却双手颤抖。难道他倾家荡产购来的这个所谓的大力士,又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蛮夫吗?要不然,难道是天助秦王耶?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搜索天下。秦王这个网管封杀太严,张良只好改名换姓换个马甲跑到下邳躲了起来。

流亡下邳,张良遇到了两个人,两个男人。他们从此改变了张良的一生。

第一个人是一位老父。这天,张良终于躲过了秦王封杀的风声,难得有清闲工夫出来呼吸口新鲜空气,他无所事事,站在下邳桥上看风景。这时,有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脚下的鞋丢下桥,对张良说道:小子,你下去给我把鞋捡上来。

呵,好大的口气,没事想找碴是吧。张良一时来气了,自己倾家荡产仗剑亡命天涯,从来没被人这么吆喝过,你算个什么东西?

张良卷起裤腿就想揍那个不识好歹的,可是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风吹即倒的老头子。这般老头,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打死你还得坏我名声呢。张良只好下桥去帮他把鞋拿上来。

这老头又没道理地说道:帮我把鞋穿上。

张良一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不容易出来放风一趟,竟然碰上一个不要命还不讲道理的。算我运气背吧,张良就跪在地上帮他把鞋穿上。

老头子穿上鞋后,昂头长笑,然后像一阵清风飘去。 FVzL/HmzpgOXvEs49xaQ/70sZiRYsEllVualbuB1T1+KQn9lF3SdDsBKphFURh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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