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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大结局)
曹升

自序:

这是刘秀的故事,据说一切都是真的。

先从刘秀的起家写起。此一阶段,可以“努力”二字点题。

今人多言加油,古人大致无油可加,所以言努力。尤其在刘秀所处的时代,“努力”一词更是当时的口头流行语,譬如:

(刘秀等人)进至下博城西,遑惑不知所之。有白衣老父在道旁,指曰:“努力!信都郡为长安守,去此八十里。”--《后汉书·卷一》

光武谓(王)霸曰:“颍川从我者皆逝,而子独留。努力!疾风知劲草。”--《后汉书·卷二十》

更始大悦,谓(赵)憙曰:“卿名家驹,努力勉之。”--《后汉书·卷二十六》

和他的先祖刘邦一样,刘秀也是取代了一个短命王朝,从而成就了自己的辉煌帝业。而刘秀所取代的这个短命王朝,便是王莽的新朝。新朝末年,天下大乱,是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大黑暗时期。当大黑暗时期结束之时,已有将近五千万人(约占当时总人口的70%)死于饥荒、战乱。

在这样的大黑暗时期,神州沦为丛林,丛林沦为炼狱,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努力--有人努力让自己活着,有人努力让别人活着;有人努力杀人,有人努力避免被杀;有人努力吃人,有人努力避免被吃。而刘秀的努力,却使他从一个没落王孙,摇身一变成为光武皇帝,开创出寿命长达一百九十五年的东汉帝国。

在关注刘秀努力的同时,有一事必须注意。刘秀与历史上其他的开国帝王有一绝大不同,那便是即使刘秀尚未起兵造反,皇位似乎就已经非他莫属。谶曰:“刘秀当为天子。”指名道姓,舍他其谁?换而言之,刘秀生来就是该当皇帝的命,他必须当皇帝!他要是不当皇帝,连老天爷都得跟他急!而由此也就引发出一个极其有趣的问题:如果某物命中注定是你的,那么努力是否还有必要?努力的意义又在哪里?或者说,是人成就了宿命,还是宿命成就了人?

扯远了,打住。简单地说,我想写一个在宿命中努力的故事。宿命,本无所谓有,也本无所谓无的。努力,是否也是同样如此呢?

书名《刘秀的秀》,源自莎翁名句:世界是一个大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都只是演员而已(The whole world is a big stage。All the men and women just are some actors)。

本书为上册,起自公元第三年,止于公元二十三年--这一年,刘秀二十九岁,其命运正从天堂坠入地狱。

曹昇

2010年7月4日于杭州 Y3WtnXODrblaS1X8ymPhCg38/l3CBPiWPatJ/hegkU+oUMSNBKUej1uIFE361eSE



第一章 少年

NO.1:葬礼

于是,时光席卷着我们,无可挽回地开始倒流。逆流而上的岁月之舟,不停倒退,进入过去,最终停泊在西汉平帝元始三年。这是一个初秋的清晨,地点为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一切已然发生,我们来此见证。

远远传来的,是那首凄凉的挽歌《蒿里》,在晨雾中反复吟唱:“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穿越雾霭,缓缓向山上行去。

歌声停歇下来,送葬的队伍也停了下来,墓地到了。执绋的小男孩退到一旁,闪开道路。在一阵短暂的默哀之后,八条大汉抱着使命必达的信念,走向安置棺椁的马车。作为职业抬棺者,他们已将抬棺提升为一门艺术,即使将满满一碗水搁在棺椁上面,一路上也绝不会洒下半滴。汉子们抬起棺椁,在死者亲友的抽泣声中,在妇人们哭天抢地的拉扯之下,步伐坚定地迈进早已挖好的墓穴,将死者送入另外一个世界。

棺椁摆放完毕,人群忙碌起来,将金银珍宝、印绶乐器、车马生禽等随葬器物填满墓坑。然后,泥土像雨点似的落下。坟上堆起了一座土丘。人群鱼贯而上,用力将新土踩踏结实。

时已午后,送葬队伍徐徐回返,与来时的庄重肃穆不同,气氛此时已轻松了许多,队形也变得涣散而随意,时不时有欢笑声响起。对大多数出席葬礼的人来说,葬礼结束了,意味着一桩事了了,他们将重新过回原来的生活,不会因死者的逝去而有任何改变。但对死者的儿子们来说,父亲的离世,意味却是格外深长。

死者的长子刘縯,高大的身躯在人群中显得异常醒目。父亲的辞世,不仅带给他悲伤,更让他猛醒。父亲这一死,意味着他在死神面前少了一道最重要的屏障,或早或晚,他也将像父亲那样死去,埋于地底,永远地失去呼吸。既然死亡不可逃避,那活着的意义和动力又在哪里?

刘縯追悼着父亲的一生,在他看来,那是乏善可陈的一生,做了一辈子县令,既无功绩,也无名声,虽然衣食不愁,却终究只是在麻木而庸碌地混着日子,眼一闭,一睁,一天就过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了。更可怕的是,他的未来很可能就和他父亲一样。

一念及此,刘縯悚然而不甘。他不愿意重复父亲的命运,不愿意像父亲那样,满足于做一个县令,生前在小水坑里扑腾,动静不大,死后在小土坑里长眠,动静全无。在他看来,这样的一生,岂止可悲,简直就是可耻!既然整个宇宙都是一顿免费的午餐,不,更准确地说,是一顿免费的自助餐,那么一旦降临人世,就意味着你已经拥有了一张入场的餐券。而自助餐的意义就在于,重要的不仅是管饱,而且一定要比别人拿得更多,占有更多,吃不吃得下另说,总之,一定要值回票价。遥想当年,他的祖先汉高祖刘邦,斩蛇而起,破强秦,诛项羽,一统四海,君临九州,溥天之下,莫非我土,率土之滨,莫非我臣,那是何等的气概,怎样的风流?从吃自助餐到吃霸王餐,大丈夫固当如是哉!

刘縯正狂想着,一个小身影跟了上来,举手牵住刘縯的衣袖,也不说话,只是默默跟着他走。那是他最小的弟弟刘秀,只有九岁,稚气的脸庞上,既有未干的泪痕,又有莫名的恐惧。刘縯拍拍刘秀的头,勉强笑道:“别怕,还有我在。”刘秀点点头:“我不怕。”顿了顿,仰首对刘縯道:“你也别怕。”刘縯心中一阵温暖,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兄弟两人牵手走着,远远看去,一短一长,恰好构成一个互相支撑的人字形状。不知何时,天空中开始有雨丝扬起。母亲在后面唤着刘秀:“上车来。”刘秀听话地爬上马车,靠在母亲的怀里。透过车窗,阿父的新坟犹然在望,而在刘秀的眼神之中,却分明多了一分和他年龄不符的忧伤。他仿佛已经知道:“在这个细雨的黄昏,他的童年永远地结束了。

NO.2:呼啸山庄

葬礼过后,年幼的刘秀便跟随官居萧县令的叔父刘良,来到沛国萧县,由刘良抚养,并进入小学读书。又五年之后,到了公元八年,忽然便有王莽篡位的消息传来--这一年,王莽对西汉王朝实施了安乐死,自己登基称帝,改国号为“新”,是为新朝。

初闻亡国噩耗,刘良望长安而恸哭。他自问无力夺回刘氏失去的江山,而且也缺乏以死殉国的勇气,但至少有一件事,却是势在必行,那便是弃官挂印。这县令已经没法当了,尽管不能为刘氏报仇,但也绝不能给刘氏的仇人当走狗。

刘良于是下令府中收拾行装,准备归乡。夫人劝道:“虽然新皇临朝,可也没说要撤你的官,如此匆忙做甚?”刘良怒道:“这天下已经不是咱刘家的天下了,这官还能是咱刘家的官吗?夫人道:“那也等朝廷诏书到了,再走不迟。毕竟,合府上下数十口人,都还指望着老爷的俸禄养活呢。刘良撂下行装,不走了,口中却悻悻骂道:“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矣!在他看来,他之所以做不了忠臣孝子,全是因为被府中的这些女子和小人拖了后腿。”

刘秀在学堂也听到消息,下学后向刘良求证,得知所传非虚,不禁大为困惑,正逢当时学到《史记·刺客列传》刺客列传,于是脱口便道:“要杀王莽,一刺客足矣。以天下之大,竟无一壮士,能取王莽之人头?”刘良大惊失色,一把捂住刘秀的嘴巴,斥道:“不得胡说。否则,有灭族之祸。”

总之,在萧县县令的位子上,刘良好歹又赖了两年。到了公元十年,王莽政权已然稳固,于是颁下诏书,凡是刘氏子孙,一律双开,即开除公职,开除爵位,统统贬斥为民。刘良早有心理准备,倒也坦然,印绶交割完毕,便带领一家老小返回老家舂陵不提。

对于老家舂陵,刘秀其实并不熟悉。他自幼便随父亲四处游宦,又跟着叔父刘良在萧县生活了七年,从出生到现在,他在舂陵待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不到一年,对他来说,老家的一切都显得既亲近,又陌生。也正因为如此,他反而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迅速见出老家的真面目--在舂陵田园牧歌的背后,正酝酿着一场愤怒和躁狂的风暴,其锋芒隐隐直指新皇帝王莽。

对普通百姓而言,谁当皇帝并无所谓,反正皇帝不外乎两种,操蛋的,更操蛋的。庙堂之上的事情,他们这些升斗小民根本无法关心,也无权关心。他们卑微地活在世间,努力证明着自己渺小的存在,然后匆匆告别人世,仿佛从未出现,却又永远消失。他们永远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已经打了几百年酱油,并将继续再打近两千年的酱油。

对于王莽篡位,舂陵的刘氏子弟们却无法如此超然。大而言之,祖宗基业旁落,既是国仇,又是家恨,身为高祖刘邦之后,岂容坐视苟安!小而言之,自王莽篡位以来,他们曾经高贵的皇室血统,便被烙上了耻辱的印记,变得和贱民无异,他们所有的尊严、特权,全都在新朝过期作废,化为乌有。

刘氏的老一辈们大抵和刘良一样,疲怠了,麻木了,不愿抗争,他们以为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汉室气数已尽,即使没有王莽,也会出来一个张莽或者李莽,革汉室的命,另立新朝。而年轻的刘氏子弟们,则对这套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感冒,他们不满于安稳而乏味的生活,他们渴望再造汉室,重返荣耀,甚至不惮为此而牺牲性命。

革命的风暴隐晦地盘旋在舂陵上空,渐行渐强,直到把舂陵变成一座呼啸山庄。而让刘秀备感意外的则是,这风暴的中心,居然正是他的长兄刘縯。

NO.3:养士

临渊恨鱼,不如退而结网。王莽篡位之后,作为亡国的王孙,刘縯并没有作无谓的诅咒,以夺取精神上的胜利,而是大力招揽宾客,开始培植自己的武装和嫡系。

豢养宾客之风,由来已久。上溯两百多年,前有战国四公子,后有秦国吕不韦、嫪毐。及至汉际,此风更盛,上到王公贵族,下到低级官吏,乃至平头百姓,无不以多招纳宾客为荣。

养客者众,于是便有了争夺客源的竞争。和那些势大财雄的王侯豪族比起来,刘縯无疑缺乏竞争力,他要想以弱胜强,只能细分市场,不求天下宾客尽入我彀中,而是先以其中一类宾客为突破口。

刘縯选中了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亡人和逃犯。亡人和逃犯,或为仇家追杀,或为国家通缉,收留这些人为宾客,无异于惹火上身,弄不好,连主人自己都得跟着搭进去,因此,一般养客者对这些人总是敬而远之。

人弃我取,刘縯便先从这群人招揽起。刘縯豢养宾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造反。这群人既然连人都敢杀,难道还怕造反?消息传开,亡命之徒纷纷来奔,刘縯客无所择,皆善遇之,不出两年,麾下便聚集了数百之众,威震南阳,号为豪杰之首。

看官问了,这天下不是还没大乱吗?哪来的这许多杀人之徒?

杀人之徒众多,固然有杀人者的主观因素,但更重要的,却是杀人受到了国家的怂恿和鼓励。一个国家,居然会怂恿和鼓励杀人的发生,听起来不免难以置信,然而却是确有其事,问题就出在西汉和新朝的频繁大赦上:西汉共大赦八十七次,平均两年半一次大赦。新朝共大赦九次,平均二十个月一次大赦。

换而言之,如果阁下你杀了人,在西汉只需要逃亡两年半,在新朝只需要逃亡二十个月,然后便可以跟没事人似的,一切重新开始。譬如说阁下你正在杀人,倘若当场被抓了现行,那算你倒霉;如果没有当场被抓,那就好办了,逃呗。可别说你逃都懒得逃,你还是得逃,你得给官府这个面子,不然,你杀了人照样在原籍大摇大摆地晃悠,官府想不抓你都不好意思。你这一逃,自然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能至少每天管顿饱饭,睡个好觉。嗯,听说南阳的刘縯不错,他那府上,号称是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哦,这位仁兄,你刚刚也杀了人,那好,同去,同去。于是同去。

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是故人君惜赦。后世西蜀偏弱,而诸葛亮以不赦为治,遂能鼎足三分。汉帝与王莽虽不及见此,然《管子》却早已预警在先:“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久则不胜其祸。”频繁之大赦,不仅严重破坏现存法律,更大大降低了犯罪的风险成本。倘若犯罪的风险成本降低为零,这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或许正应了王尔德那句著名的戏言:如果所有人都能够随便杀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一天之内,人类就将彻底灭绝。

NO.4:原罪

刘縯当时声望之隆,由以下细节可见一斑:在南阳境内,但凡提及刘縯,无人直呼其名,而是习惯性地称呼其字伯升,以示敬意。至于四方之豪杰,甭管是否真认识刘縯,都是一口一个“我的朋友刘伯升”,摆出一副和刘縯烂熟的样子,以借光长脸,自抬身价。

然而,不厚道地说,刘縯养客赚来的这点声望,就和水浒传中的宋江一样,大半还是靠钱砸出来的。刘縯提供给门客的待遇,虽然不可能像战国四公子那样奢侈铺张--平原君之门客,“刀剑室以珠玉饰之”;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然而数百门客的衣食住行,即使仅仅维持在一个温饱水准,其花费也是可想而知。

自父亲刘钦死后,刘縯一家骤然中衰。以中衰之家,养数百宾客,必然是捉襟见肘。然而,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宾客,刘縯一切以养客为重,对自己则是能省便省,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自奉之薄,无以复加。刘秀初回舂陵,见了刘縯的生活质量,不免大吃一惊,贩夫走卒都过得比这强呀,于是责问刘縯何必自苦如是。刘縯不想刘秀为家中的经济状况担心,强自掩饰道:“锦衣玉食还不简单!我所以不为者,乃是效法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以志亡国之耻。”刘秀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于是信了刘縯。

实在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刘縯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想法赚上一笔快钱,以解燃眉之急。俗谚曰: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要想发财,最快莫过于经商。什么,经商来钱还是太慢?那你还不如去抢了。没错,刘縯及其门客正是去抢。他们多的就是暴力,有暴力,当然就要追求暴利。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刘縯等人瞄准的行当便是劫道。至于劫完道之后,顺便劫个色什么的,这种事情咱们并不敢说一定没有。劫完道之后,遇见胆敢反抗的,顺便捅上那么几刀,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敢说一定没有。

用今天的价值观来衡量,刘縯及其门客完全应该定性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然而在当时,像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暴力强取豪夺、鱼肉地方,早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便是官府,也只能默认现状,听之任之,并不敢多加干涉。何以如此?如果能有幸采访到某位官府高层,并且在同意隐去其姓名的前提之下,他将向你透露:其实,他们也是有苦衷的。

NO.5:官场守则

首先,要镇压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势必动用军队不可,而地方政府却并没有常备军队可以调用。自秦朝废除郡县驻军之后,西汉和新朝在地方上同样也不设驻军。倘若地方长官铁了心要铲除此类强宗豪族,也有变通之法,那就是征召受训过的壮丁,临时组建起一支军队。然而,类似这样的发兵,必须先请示朝廷,征得朝廷的同意,再由朝廷派使者持虎符前来合符,然后才能行动。如果朝廷未赐虎符而地方长官擅自发兵,此为弄兵之罪,论死。

很显然,极少有地方长官愿意麻烦朝廷,更不敢擅自发兵,从而赔上自己的性命。是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选择武力镇压。况且,类似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不仅在当地一手遮天,朝中也往往有人在背后为其撑腰,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真要想连锅端掉,只恐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惹怒了某位朝中显贵,最后倒霉的恐怕还是自己。

更为讽刺的是,地方长官并不总是处于主动进攻的状态,在强宗豪族面前,他们并不拥有理当拥有的权威,相反,他们还要成天提心吊胆,担心反而遭了强宗豪族的暗算。要知道:“强宗豪族豢养的门客当中,不乏冷血刺客,职业杀手之流,在这些人看来,只要能报主人之恩,管你二千石的太守,还是一千石的县令,那都只是一刀的事而已。

正是由于以上重重顾虑,各级地方官员一般都会息事宁人,默认强宗豪族的特殊地位,彼此相安无事,豪族的归豪族,官府的归官府。至于由强宗豪族引发的民愤和冤情,只要未曾惊动长安,那便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非曲直不管。

你得琢磨这些地方官员的心态。他们就好比是一间上市公司,根本不在乎真实业绩,只要交出的报表好看就足够了。这些官员们的报表,在那时被称做“计书”,由自己填写,在每年岁末,一级级地往上奏报,县奏报给郡,郡奏报给朝廷,汇报一年来自己辖区里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而朝廷对他们的政绩考核,也主要便依据这份计书。是以,即使辖区内民不聊生,盗贼群起,到了计书上,照样是歌舞升平、五谷丰登。县欺其郡,郡欺朝廷,成为当时的政坛一景。

只要动动笔杆子,写出一份花团锦簇的计书,便可以仕途升迁,飞黄腾达,试问,又有哪位官员会真的费尽心力去为民除害、造福一方?民谚曰:“力战斗,不如巧为奏。”道出的正是这些官员们的普遍心声。

话说回来,对豪族而言,不管怎样,官毕竟是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除非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也不会真去刺杀一位朝廷命官。他们也不是傻瓜,物种容易灭绝,可贪官你杀得完吗?杀了一个,朝廷再派一个,再杀再派,他妈的累死你为止。

既然地方长官已经容忍了强宗豪族,强宗豪族当然也识趣地投桃报李,以各种方式向长官们表示敬意。于是,经常便有某位官员忽然发现自己的案上多了许多熟悉的金玉,床上多了几位陌生的美女。英雄不问出处,一律笑纳,从此,豪族的便是官府的,官府的便是豪族的。

这种豪族和官府的勾结交易,早在西汉初期便已开始,西汉末年越演越烈,等到了新朝,这种交易更是到了公开化的程度。

何其愈下邪?说起来,还得感谢新朝皇帝王莽的空前壮举--上自公侯,下至小吏,一律停发工资俸禄。

王莽是一个天真的老头,他太高估了手下这批人的思想觉悟。他想不明白的是,这些官员,个个都是严格挑选出来的,要么是孝廉出身,孝子廉吏,人品不消多说;要么是太学生出身,饱读圣贤之书,牢记礼义廉耻;要么是权贵之后,根正苗红,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可就是这些人,怎么会一旦权力在手,就无耻地堕落到贪污受贿、搜刮地方呢?

须不知,肚腹易饱,欲壑难填。纵使高薪养廉,尚且并不可靠,更何况薪水索性低到没有。结果不难想象,史册已有明文:“天下吏以不得俸禄,并为奸利,扰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郡尹县宰家累千金。”

当无数人义无反顾地一头钻进钱眼之时,总还是有人在仰望星空,壮怀激烈。偌大的江山,终归残存着几位特立独行的酷吏能吏,将果断出击,整治豪族。而其中的两人,数年后调任到了南阳,要拿刘縯开刀试手,此乃后话,且按下不表。

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在地方上,中央政府的权力已然式微,取而代之的,是以暴力和财力为后盾的强宗豪族。数年之后,群雄纷起,豪族争霸,而王莽那貌似强大无比的中央政府,在这种攻击之下,很快就变得不堪一击。

《易》云:“履霜,坚冰至。”诚不虚也。

NO.6:家族中人

且说刘縯开府养客,威震南阳,很是给刘氏家族长了不少脸,然而,对于刘縯的所作所为,家族中人的看法却分化为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家族中的年轻人,如刘稷、刘嘉、刘赐、刘祉、刘玄、刘终、刘顺之辈,在刘縯身上看到了改变现状、重兴刘氏的希望,因而纷纷向刘縯靠拢,奉刘縯为精神领袖。至于家族中的老一辈人,对刘縯的态度则相对暧昧和复杂许多。

鲁迅先生写道:“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吗,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曾经高高在上的刘氏家族,随着王莽的篡位,跌落成普通百姓,在这期间,也很是体会到了官场的变脸、世态之炎凉。当刘姓还是国姓的时候,阿谀奉承的是这批官员。现在刘姓成了平民,幸灾乐祸而至于落井下石的,同样还是这批官员,以痛打落水狗之精神,对失势刘氏百般欺压蹂躏。

幸而家族中出了刘縯这么位狠角色,南阳官府尚不敢太过放肆。比起其他地方的刘氏家族来,舂陵刘氏的日子还算好过。因此,为家族的暂时利益计,老一辈人对刘縯不乏感激;但为家族的长远利益计,他们却又不免忧心忡忡。刘縯养这许多门客,其心路人皆知,分明是意在造反,而刘縯一旦造反,整个刘氏家族势必将被他连带拖入深渊。

在这两难境地,老一辈人矛盾着,计算着,沉默着。

刘良刚回舂陵,听闻刘縯的诸般行径,勃然大怒,这不是把刘氏往绝路上推吗?别人都袖手旁观,我这个亲叔父可不能放任不管,找到刘縯,劈头便问:“刘伯升,你为什么还不忏悔?”

刘縯不敢顶撞亲叔父,只能“嘿嘿”傻笑两声,结结巴巴说道:“咦----至于--呜呼--我日--”说完转身就逃。

刘良又气又恼,他还有一肚子道理没来得及讲呢,脱下鞋来,冲刘縯的背影狠狠扔去,没打着,刘縯早已消失不见。刘良并不急着捡回鞋来,他就那么金鸡独立着,好不容易等到一位小朋友经过,便大吼道:“孺子,取履来!”小朋友欲殴之,又自忖不是对手,强忍,取鞋来归。刘良再道:“履我!”小朋友只得又跪下,乖乖为刘良将鞋穿上。刘良这才得胜似的背起双手,往家走去,一边喃喃自语:“破我家者,必伯升也!”

NO.7:冠礼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回舂陵之后,刘秀过的正是这般随心所欲的日子。对这位刘家三少爷,刘縯的门客自然格外奉承,刘秀所到之处,前呼后拥,鞍前马后皆有人小心伺候,对于少年的虚荣心来说,几无比这更大的满足。在这青春躁动期,刘秀除了长身体之外,也实在无正事可做,只是成日价斗鸡走马,游侠浪荡。而长兄刘縯,对刘秀的荒唐也是不闻不问,既不督促他求上进,也不强迫他取功名,害得刘秀每当午夜梦回之时,总会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来日无多,所以老哥刘縯才会对他一味姑息纵容,随他逍遥快活。

季节轮替之间,四年弹指而过,刘秀到了二十岁,按照习俗行完冠礼,刘縯郑重地将刘秀叫到院中。

辽阔的院落,在夕阳中一片静寂,百年古柏树下,兄弟两人相对而立。在外人眼中,刘縯是须仰望的大英雄,而在刘秀眼中,刘縯却始终是可亲近的好长兄。然而,今天的刘縯,却不怒而威,神情空前严肃,刘秀从未见过刘縯这样对他,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刘縯看着刘秀,正色道:“行完冠礼,你就是成人了。”

刘秀点点头:“我知道。”刘縯摇头道:“不,你不知道。”说完,扔给刘秀一把铁锹,指着脚下,“挖。”

刘秀提锹而挖,入地三尺,忽有金石之声,再扒开一看,顿时满目金光灿烂。刘秀长这么大,从未见过这么多金子,一时呆了。

刘縯道:“这一百金,自阿父死后,一直埋于此地,就等着你成人的这一天,交到你的手上。”

刘秀木然而立,双眼有不速之泪。谁说刘縯不管他,这百金便是刘縯早早为他备下的成人礼。十一年来,刘縯一个子儿也没动过,即使是在家中最艰难的时候,而那是怎样的艰难!有这百金,刘縯能多养多少宾客,又能少受多少辛酸,而他竟能忍住,自始至终分毫不取。刘秀默默拭泪,良久方道:“我不能要。

刘縯道:“要,是你的。不要,还是你的。”说完又道:“此前,我都由着你,随你所好。如今你已成人,不能再一味贪图玩耍,我身为长兄,也要负起督导之责。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用这些钱入太学读书,一是用这些钱娶一门亲事,你自己选。”

仿佛孩子,突然被逐出天堂,推入冷酷而现实的人间,刘秀难掩失落。然而回不去了,这道成人的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迈。刘縯说得没错,要么进太学读书,要么娶妻成家,这都是成年人该干的事情,而他刘秀,已经在今天正式成人!

刘縯本以为刘秀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太学,见刘秀久久不答,忍不住调笑道:“如此举棋不定,怎么,莫非你已有了中意的姑娘?”刘秀脸一红,刘縯见状大乐,紧追不舍道:“说,谁家的闺女?居然瞒得连我都不知道。”

刘秀脸越发地红,刘縯逼问再三,刘秀这才轻声答道:“别说是你,就连对方,也还蒙在鼓里。” Y3WtnXODrblaS1X8ymPhCg38/l3CBPiWPatJ/hegkU+oUMSNBKUej1uIFE361eSE



第一章 洛丽塔

NO.1:酒醉

相思如花,无根不发。刘秀这段离奇的单相思,还要先从他二姐夫邓晨说起。

邓晨,字伟卿,新野人氏,三世仕宦,皆官至二千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续三代人都做到了部级高官。曾祖父邓隆,官居扬州刺史;祖父邓勋,官居交趾刺史;父亲邓宏,官居豫章都尉。到了邓晨这里,却绝意仕途,赋闲在家,无事时也学刘縯开门养客,同样也纠集有数百之众。

刘縯常来拜访邓晨,一则叙姻亲之谊,二则也是看重邓晨手下的这批人马。邓晨的这些门客,嗯,荀彧可使吊丧问病,荀攸可使看坟守墓;程昱可使关门闭户,郭嘉可使白词念赋;张辽可使击鼓鸣金,许褚可使牧牛放马;乐进可使取状读诏,李典可使传书送檄;吕虔可使磨刀铸剑,满宠可使饮酒食糟;于禁可使负版筑墙,徐晃可使屠猪杀狗……刘縯就这么幻想着,仿佛粮草已然齐备,部众已然会聚,清一色白盔白甲,正在他的号令之下,浩浩荡荡直杀长安而去。

邓晨并不介意刘縯打他门客的主意,要,随时带去,自家兄弟,何必客气!邓晨有自知之明,他并没有刘縯那样的魄力和霸气,他也并非为了伟大而诞生,他最好能做的,就是与伟大同行,成为伟大的一部分。

刘縯每次拜访邓晨,照例带刘秀随行。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新野邓府之内,大宴宾客,喧闹非常。刘縯和邓晨饮至酒酣处,拔剑斩案,慷慨作歌,歌罢,却又相顾叹息,有不胜悲怆之意。该死的天下太平!太平得淡出个鸟来。而王莽又在长安的皇座上坐得正稳,无机可乘。亡国耻,犹未雪;王孙恨,何时灭?

一群门客有如众星捧月,围刘縯而坐,聆听其指点江山、高谈阔论,而对刘縯身边的刘秀,却并无人特加留意,在他们眼中,刘秀只是刘縯的一个小跟班而已,可以忽略不计。刘秀喝了几盏闷酒之后,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恍惚中闯入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突然便觉腹中一紧,喉间一松,连忙伏于葡萄架前,一通狂吐。吐罢,暗道侥幸,还好四周无人,起身回头,却看见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正怯生生站在面前,一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则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这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NO.2:心醉

爱情乃闲人之忙事,然而有幸和不幸。起初之时,总是满怀信心,以为一定有一个完美之人,在前方为自己而等。是的,起初总是这样,直到有一天翻然醒悟:原来这种莫须有的信心,其实是对自己的一种残忍。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一旦等红了眼,华丽的青春,即将变成曲折的鱼尾纹,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不求满分,甚至也不求及格,但至少也总比交白卷强吧。

然而,弱冠之年的刘秀,还正年轻,还有资格等,更重要的是,他宁愿等,等那一生中的命定之人。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而他却依旧孑然一身,并非没有人前来说媒,也并非没有人前来问讯,但他却始终不肯应承。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是以射与不射之间,自然要分外慎重。

世间多有温柔乡,世间多有美娇娘,然而,刘秀早已修炼到了无欲则刚,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只等待着那个人。

眼前的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于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让意在闲逛的刘秀猝不及防,而他那颗自以为无欲则刚的心脏,也在瞬间四分五裂、不成模样。

刘秀苦笑着,他原本以为,他所等待的那个人,怎么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这才能够将他的心震得粉碎,殊不知,眼前这位十岁女孩却能轻易做到这些。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他的心便不由自主地随之共振,直至碎为齑粉。

话说回来,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势必会被视为变态,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禁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的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如今已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作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女,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例子: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类似这样的例子,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往下补充: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个儿挖着宝了。而在古代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婚龄仍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男怨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龄,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而已。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禁忌。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唇须,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如何敢当?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东西,又如何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漂亮小男孩的叫喊,刘秀循声望去,是邓晨的小侄儿邓奉。小女孩听见邓奉的叫喊,笑得更开心了,撇下刘秀,蹦跳着迎上邓奉。

一对小儿女,牵手而去。小女孩像姐姐教训弟弟,对邓奉道:“你长大了可不许喝酒,不然我不理你了。小邓奉嗯了一声,谄媚答道:“你喝酒我也理你的。说完,耸肩而无良地笑。

孩子们离开了,将刘秀留在光线慢慢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曾经有一个小女孩,让他的世界开始变得不再坚强。 Y3WtnXODrblaS1X8ymPhCg38/l3CBPiWPatJ/hegkU+oUMSNBKUej1uIFE361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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