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最初在纺织厂工作,性子好强,先后换到皮革厂、制衣公司、工业园,后来干脆自己单独开门面去,一路都好强。四十多岁了,还控制着饮食,也打扮着。她很紧张于自己的皮肤。我大着胆子跟她说,瘦和好皮肤是鱼与熊掌,颇难兼得,她不甚听。所以那时节,胶原蛋白之类的口服营养品,她也吃,吃完就揽镜自照,自觉容光焕发、精干美貌了。
后来我外婆病了,我妈一路送走了她。我外婆是常州人,好吃猪脚炖黄豆配菜饭。他们那里,正宗的菜饭需要把米饭、切碎的青菜、咸肉,一起焖透,出锅后郁郁菲菲,松软香糯,再配一碗猪脚黄豆汤,就有“这可到了家”之感。等我外婆到了“该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的时候,我妈便常做这道菜给她吃,我外婆吃了便觉得安慰。这道菜其实大违我妈妈的本性。第一,用我妈的话说,“很油”;第二,需要花许多时间,不是她急性子的人能吃的。但为了外婆,我妈还是做了,做完后也陪我外婆吃几碗。后来我外婆过世了,我妈年纪也近了五十,便开始吃许多软黏肥厚、鲜浓可口的猪脚炖黄豆,忽然就想开了似的。
从那以来,我妈就变了个人。打扮少了,养了一条狗,心情也好了。营养品不吃了,倒时常吃粗粮饭、猪脚黄豆汤,吃得红光满面之余,腰围也松开皮带似的飞速涨了起来。两三年时间,她从一个精干紧张的女精英,变成了个随和自在的半老阿姨。也胖了,也宽和了。臭美的毛病并没怎么变,依然时不时念叨:“你喝这汤,吃这肉皮,对皮肤好。你看我,皮肤多好!这都是胶原蛋白!”我只要点头承认是好,她就卖弄心得:“最重要的是健康。你看我以前,化妆,又不吃饭,皮肤就差。现在就是,心宽体胖……”“妈,这是我以前跟你说的……”“我知道我知道,这不是再跟你说两句嘛……”
馄饨
《水浒传》里,宋江误上贼船,被张横问要“吃板刀面还是吃馄饨”。张横服务态度好,还细加解释:板刀面就是挨刀子,馄饨就是自家跳水,省了老爷一刀。虽显黑色幽默,却委实生动如绘。
馄饨依字辨形,和“混沌”相关。宋时规矩,冬至吃馄饨。大概是因为这混沌劲儿合了什么开天辟地、宇宙洪荒的意思。后世北方又所谓“冬至饺子夏至面”。大概馄饨和饺子本系出一门,后一不小心分裂经营了。广东话“云吞”读音与江浙“馄饨”类似,本是同根生;四川所谓“抄手”明摆着就是馄饨。
江南老年间的馄饨,没有北方饺子馅那么多样:猪肉白菜、鲜虾韭黄、腐皮鸡蛋、茴香油条都能包;也不像广东云吞,必有个虾球。江南老年间的馄饨,馅料大多逃不出猪肉、榨菜、河虾(没有河虾者,改用虾皮)、蔬菜、葱姜这几样的排列组合。猪肉肥腴,虾肉清滑,蔬菜、榨菜丁加点丝缕颗粒的细密口感,煮熟后隔着半透明的皮,呼之欲出,要的是个浑然天成又紧致的口感。
在我的故乡无锡,馄饨常配小笼汤包一起卖,仿佛天然搭配。这两样是馆子菜,寻常人等不在家里做,就喜欢出来吃。每个小区周围,必有一家馄饨店,好的用鸡汤、骨头汤,再另加些蛋皮丝、干丝。以汤沐皮,不脱面食本色。好汤煮得皮鲜,一口下去,馅鲜皮润汤浓,交相辉映,各得其所。所以江浙馄饨皮与馅分庭抗礼,比较像正襟危坐的主食。冬天的午饭点,在店里等到一大碗浮沉不定的馄饨上来,夹个丰满的咬开,鲜汤干丝浇着虾肉的馅一起下肚,一道热线直通肚腹。
如果家常吃,惯例是包菜肉大馄饨,清汤煮吃。不晓得为什么,在无锡,店里的虾肉汤馄饨、家里的菜肉大馄饨,两不犯冲,泾渭分明。有店会卖菜肉馄饨,却鲜有家庭包虾肉馄饨的,大概觉得去店里吃太方便,不用特意在家里做吧。
我家以前去菜场的路上,有片花圃,左五金店右报刊亭,面对着派出所,种四棵芭蕉,落影森长,夏天很凉快。常有个老阿婆,午后出来,坐芭蕉影里,直到晚饭点,卖自己包的生馄饨,还带一个盆(装馅,有根木勺拌馅用)、一个匾(装皮子和包好的馄饨),边卖边包边听半导体收音机。老阿婆卖的是自家裹的菜肉大馄饨,菜肉拌得停当,用蒜水、姜末、蛋液和好了,皮子也和得好、折得妥当,有角有边的,很好看。生馄饨拿回去一煮,滑软香浓,爱蘸醋吃的还能吃出螃蟹味来。哪个阿姨被家里人闹得“最烦上菜场,又不知道今天吃什么了”,就来这里买三两馄饨,回去下二两,可以抵一顿饭;剩下的馄饨,翌日早上油煎过,金黄香脆,又能下稀饭。如此买次馄饨,两顿饭都不用担心了。老阿婆人慈和,有阿姨大叔们嫌孩子闹腾,让孩子们“站这儿,陪阿婆玩”,自己去菜场,她也会笑眯眯接过了;孩子们玩馄饨皮、拿木勺扒拉馅,她也笑眯眯的。如此,大得人心,生意火爆。老阿婆经常两三点出来,四点半馄饨就卖完了。我们那一带,家里的孩子再不会做家务,也懂得拿几元钱,接个盆,被爸妈吩咐句:“去,去买阿婆馄饨!”
连其他馄饨店老板,有时都提个锅子出门来买她的——如前所述,菜肉馄饨跟肉馅馄饨、汤包各成一家,不戗行。老板们也用一副行内人的口吻,赞赏她的馄饨料细,下得了心。闲聊过,老阿婆家里儿子、媳妇都不错,就是上班忙。老人自己在家里,边听收音机边包馄饨,然后带出来卖卖,晒晒太阳,看看小孩儿,以解寂寞。到后来,简直不是卖馄饨,兼带看小孩儿了。老人特别爱孩子,看小孩儿围着她转,就满心欢喜。据说当时有这么一回事:一个阿姨,把孩子搁在阿婆这里,又口头约好了,“留半斤馄饨啊”,然后就自己去逛菜场了。等回来了,发现钱都使光了,那阿姨很不好意思。阿婆便劝解她,说无妨,就把半斤馄饨给了她:“明天给我钱就行。”那阿姨大大过意不去,又看自己家孩子竟然调皮地爬到了阿婆的肩膀上,跟孙悟空似的,那阿姨面红耳赤的,觉得简直就没法做人了,赶紧把孩子喝下来。突然,那阿姨心思一转,想一直给阿婆添麻烦,这可不行,就说:“阿婆要不嫌孩子吵,来,给阿婆跪一个,叫声干外婆!”
自此以后,大家都晓得了,于是纷纷让孩子认阿婆做干外婆。每次把孩子寄放在阿婆处,都追一句:
“哎,别惹外婆生气,知道吗?”
我家后来搬了,见这阿婆见得少了,倒是我爸的麻将搭子都还在原地,偶尔回去打牌,就牌桌上听了这茬儿:
原来五金店老板有段时候生意不好,看啥都不顺眼,觉得天上飞鸟地上走狗都惹他了。总嫌小孩儿围着阿婆馄饨铺,在他门口簇拥,心头不耐。于是趁某天午饭休息时,放下柜台生意,溜去五金店对面的派出所报案。门口一看,四位值班民警都在桌前坐着呢,五金店老板就进去了,指天画地,唾沫四溅,说阿婆卖馄饨没有招牌、没有店铺、没有执照、占地经营,纯属违法,应该管一管,至少让她挪个地方——居然在派出所门前无证经营卖馄饨,太不像话了……说得起劲时,忽然发现四位民警全都眼神古怪,直勾勾地看着他。再一看,五金店老板发现桌上有一碟麻油一碟醋,而四位民警人手一个搪瓷盆一把瓷勺,四把勺里有三把擎着被他们咬了一口、菜绿肉香的阿婆馄饨……
肉夹馍
以前认为,夹肉的馍,就是一个面疙瘩,还怪这馍火候不对:哎,师傅这个焦了吧!——师傅立时满脸晦气状。现在想,当时他们心里不定怎么咒我呢。
后来被西安朋友上了一课:馍馍要九成面粉加一成发酵的面粉,烤个“虎背花心儿”状,黑、黄、白参差斑斓,才酥才脆才香才嫩,才配得上腊汁肉;吃肉夹馍须得横持,才能吃出连脆带酥的鲜味,不辜负了好馍好肉汁。
一开始吃,当然总希望肉夹馍里,肉夹得越多越好。本来嘛,这类面粉夹馅,不都该这般吃吗?金枪鱼三明治如是,馒头卷红烧肉如是,夹心饼干如是。肉夹馍嘛,最好是两片馍薄如纸,中间夹厚厚的汤水淋漓的肉,火车进隧道那样,整块进嗓子眼。
吃多了,慢慢熟了,才觉得馍是咚咚锣鼓,肉是哇哇唢呐,互相渗着搭着才好吃。肉多了,头两口解馋,后面就觉得嘴巴寂寞,没声音噼啪就和,这才醒悟:得有馍,不然太寂寞。
单吃肉太腻了,何况是肥瘦相间的呢,得加料。有些店铺为了将就客人,是肯放些香菜的。后来才觉得,口感驳杂不纯,肉汁也不肥腴了。腊汁肉是个神物,鲜爽不腻,肥肉酥融韧鲜,瘦肉丝丝饱满,香菜青椒之类登不了这台面。腊汁肉如经纬,把馍一粘一连,肉汁上天下地,把馍都渗通透了,吃起来就觉得鲜味跟挤出来似的,越冒越多。
上海的一些街区,遍地卖肉夹馍,正宗不正宗,很容易吃出来。西安人开的店,馍脆酥得多,肉汁也地道,不比本地开店学的手艺,馍绵软,肉干燥,不中吃。到西安人开的店里,吃肉夹馍,再要一份西安的稠酒(用黄曲和小米酿的,甜香细软),配一份酸菜炒米解油腻,一大顿饭,吃得非常舒服。
2006年秋天,那是我最穷的时候:我女朋友若,那年刚到上海来,两人不知算计,稀里糊涂把钱花了个精光。于是每天买早餐,都得满家里沙发底床脚捡硬币凑数;出去吃个饭,两个人就点一个菜,惹得老板频频回头看;买麻辣烫都不敢点荤的——那时的麻辣烫一份荤的一元,素的五角,于是多点些素的,就能顶饿了。
到那年11月,我等来了一笔稿费,也不大敢大用。11月中旬,她得回学校考试。临走前,我们先把她回学校的车票钱算罢,最后剩了些纸币,珍而重之地收着。那是一个周六午后,俩人没吃早饭,都饿了大半天,就用剩的钱,买了两个肉夹馍,一人一个,分着吃。
当时,天气晴暖,两个人已经穷了一个多月,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才能宽松些,决定就这样天不怕地不怕过穷日子的人,在丁字路口的马路边,背靠背坐在消防栓上,边晒太阳,边肉夹馍,欢天喜地,双手捧着,一口口吃得腮帮鼓鼓的、满嘴是油,就这样高高兴兴吃掉了各自的肉夹馍。
我后来吃过的一切,没一样能和当时的肉夹馍相比。
咸鸭蛋
我小时候,市井间流行些顺口溜。词句可东摆西扭,只要押韵。比如,“周扒皮,皮扒周,周扒皮的老婆在杭州。”周扒皮的老婆干吗要和老公分居去杭州呢?不知道。比如,“鸡蛋、鹅蛋、咸鸭蛋,打死鬼子王八蛋。”我一直觉得这句唱错了,很可能原话是“手榴弹”。因为你给对手扔咸鸭蛋,简直是肉包子打狗。
江苏高邮产的咸鸭蛋,大大有名。我认识许多人,不知道高邮出过秦观和吴三桂,只知道:“啊哟,咸鸭蛋!”可见传奇远而粥饭近。高邮是水乡,鸭子肥,蛋也就多,高邮人本身又善于腌咸鸭蛋,遂海内知名。
咸鸭蛋家腌起来并不难,但要腌得蛋白不沙、蛋黄油酥,很靠手艺的。这和晒酱、做泡菜、腌萝卜干一样,“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事。我们这里用黄泥河沙腌的多,有谁腌得不好,被人指责手臭了,就恼羞成怒,抱怨水土不好鸭子差,“沙子不好不吃盐的”。真是淮南橘子淮北枳。
好咸鸭蛋,蛋白柔嫩,咸味重些;蛋黄多油,色彩鲜红。正经的吃法是咸蛋切两半,挖着吃,但没几个爸妈有这等闲心。一碗粥配一个咸蛋,扔给孩子,自己剥去。
咸蛋一边常是空头的,敲破了,有个小窝;剥一些壳,开始拿筷子挖里头的蛋白蛋黄。因为蛋白偏咸,不配粥或泡饭吃不下,许多孩子耍小聪明,挖通了,只吃蛋黄,蛋白和壳扔掉。家长看到,一定生气,用我们这里的话说:
“真是作孽啊!”
吃咸蛋没法急。急性子的孩子,会把蛋白蛋黄挖出来,撒在粥面上,远看蛋白如云,蛋黄像日出,好看,但是过一会儿,咸味就散了,油也汪了。好咸鸭蛋应该连粥带蛋白、蛋黄慢慢吃。斯文的老先生吃完的咸鸭蛋,剔得一干二净,寸缕不剩,只留一个光滑的壳,非常有派头。空壳可以拿来做玩具、放小蜡烛。小时候贪吃蛋黄,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只吃蛋黄就好了。后来吃各类蛋黄豆腐的菜,才发现蛋黄油重,白嘴吃不好,非得有些白净东西配着才吃得下。
夏天最热,买菜不宜,大家胃口也差。妈妈们经常懒得做菜,冷饭拿热水一泡,加些咸菜、豆芽、萝卜干、豆腐乳,当主餐了。单是这样,还嫌素净,婆婆们一定要唠叨说媳妇懒;加几个咸蛋,正经就是一顿饭了。所以想起夏天来,很容易想到竹椅子的凉、蚊香味道、大家吸泡饭稀里呼噜的声音、萝卜干嚼起来的咯吱声、厨房里刀切开西瓜时闷脆的“咔”声,然后就是咸鸭蛋的味道了。
我小时候笨得很,以为鸭蛋天生是咸的,还幻想过:是不是有一种天生咸的鸭子,会下咸蛋呢?我爸从南京带回了盐水鸭,我就问爸爸:“咸鸭蛋是盐水鸭生的吗?”我爸说:“对!”我说:“那咸鸭蛋能孵出盐水鸭了?”我爸(现在想起来,他当时考虑了一下)说:
“能,但一定要鸭妈妈自己孵,你就不要去孵了,晓得不?”
很多年后,我在巴黎华人超市买了咸鸭蛋,掏了鸭蛋黄,碾碎,略炒,加了青豆和芹菜碎末,用来煮豆腐:就是蛋黄豆腐了。这菜做起来不难,因为有咸蛋在,你不需调味,就能让豆腐咸鲜,还带鸭蛋的颗粒磨砂式口感;而且人在异乡,吃这个也能有身在江南之感。我请法国朋友吃饭时,若要偷懒,便做这道。法国朋友都惊诧,指着咸鸭蛋黄碎发呆:
“这是什么酱?”
“鸭蛋黄。”
“类似于蛋黄酱(美乃兹)吗?”
“不是。从蛋壳里出来,这蛋就是咸的。”
法国朋友觉得很诧异,于是我听到这么个问题:
“是不是给鸭子吃许多盐,它们就会下这种蛋呢?”
我本来想认真聊一聊腌咸鸭蛋的工艺,但一想到要用法语表达那么冗长琐碎的句子,便觉得头都大了。于是我简洁地回答:
“对,就是让鸭子吃盐,它们就下咸蛋了。”但我怕他们真去尝试,会把鸭子齁死,于是补了一句:
“可是,只有中国某种特定的鸭子才下得了咸蛋。”
于是他们边用勺子吃着蛋黄豆腐,边点着头:“真是神奇啊……”
而我则想:小时候我爸爸哄我那句,真也是急中生智。
羊肉汤
宋朝人,真是爱吃羊,跟羊有关的故事也多。比如,在传说和正史里,宋仁宗都被记成个好皇帝。传说里,他是狸猫换太子的主角,还坐拥包公和狄青这一文一武,而且国运升平。正史里,说宋仁宗有天晨起,对近臣说,昨晚睡不着,饿,想吃烧羊。宋时谓烧羊,就是烤羊了。近臣问,何不降旨索取啊?仁宗说:听说宫里每次有要求,下头就会准备,当作份例。怕吃了这一次,以后御厨每晚都杀只羊,预备着我要吃。时候一长,杀羊太多啦,这就是忍不了一晚饿,开了无穷杀戒。此事足证:宋仁宗这个“仁”字,当之无愧。不仅考虑人,连羊都保护起来了。
羊被宋朝人集中火力歼灭,是因为宋朝时,人还不爱吃猪肉。苏轼说猪肉,“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地位尴尬。而牛又是耕地用物,吃不得——实际上,日本人到明治维新前,都守此例,不敢大胆吃牛。《水浒传》里,也就是荒村野店的好汉,敢吃牛肉狗肉——林冲到了柴进庄上,柴进就吩咐“杀羊相待”,规格不低。
中国人吃羊肉,时候甚早。古人以牛、羊、猪为三牲,拜祖宗时得三样齐聚,祖宗才肯吃,是为太牢。而上古吃东西,又偏爱酥烂。谈论好吃的,都一定要吹嘘如何脂膏饱满。大概古人牙齿不甚好,喜欢吃软的。所以周时,将羊里脊肉捣烂,去筋膜,加作料,就吃了,听上去就觉得入口即化,酥嫩无比,呼为“捣珍”。但细想来,总觉得少了羊肉的筋骨气节。
宋朝人爱吃羊肉,不只北宋独然。南宋时,宋高宗到大将张俊府做客,张俊请天子吃“羊舌签”,宋朝说“签”,就是羹了,也就是羊舌羹,想起来就好吃,一定又韧又脆,只是费材料,寻常人吃不起。又说那时候,都城临安,有位厨娘,制羊手艺高,踩着不知多少羊的阴魂,架子也大。某知府请她烹羊,得“回轿接取”——接个厨娘来做饭,好比娶个新夫人,难伺候!她做五份“羊头签”,张嘴就要十个羊头来,刮了羊脸肉,就把羊头扔了;要五斤葱,只取条心——好比吃韭菜只挑韭黄——以淡酒和肉酱腌制。仆人看不过,要捡她扔掉的羊,立刻被她嘲笑:“真狗子也。”奢侈靡费的一顿,好吃是好吃的,“馨香脆美,济楚细腻”,但知府都觉得支撑不了——我想也是,请个厨娘做羊,花钱不说,还要被嘲笑,何苦来哉——没俩月就找个理由请回去吧。我在西北吃到过羊脸肉,鲜嫩,味道简直像贝类。按这厨娘的做法,是羊脸肉再加葱、酒、酱腌制,应该更嫩更入味吧。
羊肉确有好处:肉有口感,且细嫩。比起猪、牛,显得斯文些。《金瓶梅》里市井人家吃猪肉,《水浒传》里好汉吃“花糕也似肥牛肉”,而宫廷中人或知府吃羊肉,各得其所,大概也能见性情。比起牛肉和猪肉,羊肉既没个性,又有个性。说没个性,在于此物性甘而温,老人家有一套鱼生火肉生痰的格物致知阴阳生克理论,可没人说羊肉对身体怎么有害的。比如,再娇弱的女孩子,也不会因为吃了点儿羊肉就跟沾海鲜似的过敏,为自己的肌肤痛哭流涕。有个性,在于羊肉易辨认。我有些朋友口钝,吃猪肉、牛肉和狗肉时,经常舌头打架分不出来。但羊肉从肌理到气味以至于口感,都棱角分明。因此,羊肉是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外柔内刚、谦和温润的君子肉。
羊肉做法很多,涮羊肉尤其天下皆知。羊肉天生丽质,所以最适合拿来清水出芙蓉。可是白水一涮,最忌讳的膻味,就像传说里杨玉环的狐臭一样现形。传说前清时,老北京吃羊肉的挑剔起来,非张家口外肥羊不吃。秋天运将进来,玉泉山放养,吃青草喝泉水,好比斋戒沐浴了,这才进得京来,冰清玉洁——好像妃子伺候皇帝前先要洗干净熏香——这才够资格被片,下锅挨涮。北京涮羊肉时,片肉可以薄如雪花,委实好手艺。一只羊出四十斤肉,也就有十五斤够资格来涮。
又说,涮羊肉好吃的,只有五处:上脑嫩,瘦中带肥;大三岔一头肥一头瘦;小三岔就是五花肉;磨裆是瘦肉里带肥肉边;黄瓜条也是取其嫩和肥瘦相间。行家吃羊肉,好比品酒师品红酒,能从酒的年份、季节、气候,说到酒庄的看门老大爷养的猫是什么颜色。同理,吃涮羊肉的名手,一口下去,这头羊前世今生有没有交配生育过,也都门儿清了。好羊肉天生鲜嫩,不用白水涮还真对不起它。白水一过,不蘸酱都能有天然肉香。涮羊肉的火候是门手艺。我小时候吃羊肉,唯恐不熟,羊肉片下了锅,总要顿一顿,等一等,起锅来羊肉发灰,略带皱,吃起来还好。后来遇到热情的朋友请客,抢过筷子替我一口气涮了十几片,都是一涮即起,蘸了料,叮嘱我快吃。我一嚼之下,才知道一涮即起的羊肉的好,半生半熟,肌理若有若无,嫩香软滑,入口即化,嚼都不用嚼——还需要嚼一下者,单是为了把蘸料和肉混合了,真觉得以前那些羊肉,都是吃错了的。
羊肉做热菜,就友好得多。煎炒烹烤,无一不可。搭萝卜,配土豆,好像门客三千面不改色的大度孟尝。只是,相比起猪肉的连红烧带扣外加冷淬等一系列复杂处理,羊肉的烹制似乎简单得多。大概羊肉本身鲜嫩好吃,布衣荆钗不掩天香国色,不用再施以脂粉、加以环佩,淡妆浓抹总相宜吧。比起鱼翅之类借味菜,大多数羊肉菜都更有发散性,许多配菜都狐假虎威,想借个羊肉的香味。羊肉这样不求索取默默奉献、不动声色间渲染得满室温香的好东西,果然是君子菜。当然,它老人家还不是三头六臂无所不能,还是有求于人。做羊肉时少不得生姜、当归或甘草之类,或者大火葱爆,以压膻味。《骆驼祥子》里,提过个羊肉馅包子,随笔里聊过羊肉白菜饺子。后者没吃过,前者吃来比猪肉馅清鲜多汁。
烤羊肉串是用孜然那种霸道的香来使之增色,犹如美人化浓妆喷劣质香水抖性感裙摆:甚至那种粗糙都是性感的一部分。实际上,仅论对鼻子的吸引度,烤羊肉串当世罕有其匹:羊肉和孜然味道一合,漫天彻地,是很火烧火燎、撩撩杂杂的香。加上火焰熊熊、油声嗞嗞,方圆百米之内都被这种视觉听觉嗅觉全方位勾引。再小心翼翼的人,见了烤羊肉都会心情喧腾,胸胆开张,不喝酒的也得来两瓶。
羊肉非只北方人爱吃,江南亦然。比如,湖州有著名的板羊肉,苏州有所谓藏书羊肉。据说湖州、苏州的羊,最初都是明朝时北方羊种南下,在江南宝地,饮清水、吃嫩草,脱了北方羊的雄伟,多了南方羊的婉约。典型的老派湖州板羊肉做法,是去毛刮皮,然后放进一个大石槽里火烧。石槽厚,所以等于文火炖。一天炖完,羊肉味道全出,酥融鲜浓,勾魂夺魄。这样的羊肉尽可以冻实了再吃。江南现在的许多白切羊肉,情况相去不远:使厚锅慢炖,炖出味道来吃。
连羊脂膏一起冻实了的白切羊肉,极是香,最是好吃。咀嚼间肉的口感,有时酥滑如鹅肝,却又有丝丝缕缕的疏落感。更妙在脂膏凝冻,参差其间。一块白切羊肉,柔滑冷冽与香酥入骨掩映其间,大有点至尊宝在冷艳青霞和妩媚紫霞间神魂颠倒天上人间的辗转感。无锡的熟食店四季有牛肉供应,但总到入冬,才有白切羊肉卖,常见人买了下酒。用来下热黄酒或冰啤酒显然不妥,通常是白切羊肉,抹些辣椒酱,用来下冷白酒。过年前后,买包白切羊肉回来能直接冻硬,能嚼得你嘴里脆生生冒出冰碴声。吃冷肉喝冷酒,冷香四溢,全靠酒和肉提神把自己体内点起火来。因此,冬天和人吃白切羊肉喝冷白酒,到后来常发生两人双手冰冷,可是面红似火、口齿不清、唇舌翻飞、欲罢不能的情景。
比羊肉更动人的,乃是冬天的羊肉汤。我小时候,故乡无锡,很奇怪的,卖羊肉汤的店不卖白切羊肉,似乎是分行当的。江南冬天阴寒,周末大家爱去澡堂泡澡。许多人都如此:周末,睡到日上三竿,看冬日阳光还好,就出门,去羊肉汤店,招手要碗羊肉汤。店主一掀巨大的桶盖,亮出蒸汽郁郁、看不清就里的一锅,捞出几大勺汤、几大块羊排。一大盆汤递来,先一把葱叶撒进去,被汤一烫,立刻香味喷薄,满盆皆绿。羊肉店旁,总有卖白馒头、花卷、面饼的,就是等着买了,就羊汤吃喝。把这些面食,一片片撕了,扔进汤里泡着载浮载沉。计算时间,等浓香羊汤灌饱这些面团后,趁其还没有失却面饼的筋道,迅速捞出食之,满口滚烫,背上发痒,额头出汗。然后抢起块羊排,连肥带瘦,一缕缕肉撕咬吞下。末了,一大碗汤连着葱,呼噜噜灌下肚去,只觉得从天灵盖到小腹、任督二脉噼里啪啦贯通,赶紧再要一碗。第二碗羊汤会觉得比第一碗少些滋味,所以得加些葱,加些辣,羊汤进了发烫的嘴,才能爆出更香更烈的味道。好,喝完了,出透一身汗,顶心通到脚底,就跑去澡堂,一进门就脱衣服:“热!”
也有会享福的,多半是上年纪的老人家,午饭随便吃吃,到澡堂进门,找掌柜要了钥匙,边跟熟人聊天边脱衣服。茶房端一玻璃杯绿茶上来。找一角池边,放下洗浴用品,用脚试水温,搁两只脚进去,若水烫,不免牙齿缝里咝咝地透气;再过一会儿,半个身子没下去,然后直没至颈,水的烫劲包裹全身,先是暖,继而热,末了全身发热,像虾子一样发红,等全身开始刺刺地痒起来,呼吸困难了,出水,喘两口气,休息会儿继续。如是者三,洗头,冲淋浴,有人就叫个搓背的,若不搓背就出门,接茶房递的热毛巾擦身,躺床铺上,喝口绿茶,打个呵欠,全身舒坦、飘飘欲仙。这时就要叫服务了:让师傅们来擦背、扦脚、捶背、掏耳等,再顺手要肩上搁毛巾的小跟班:
“去,给我叫碗羊肉汤!”
等敲背完了,羊肉汤也来了;就躺在铺位上,捧着碗,刺溜喝一小口,暖和;吃块羊肉,嚼得嗞嗞有声,满澡堂都馋起来;喝羊肉汤这位还念叨呢:“冬天冷,吃碗汤去去寒。”就躺舒服了,喝着汤;有时喝完了,盖着毛巾被能捂出身汗来,就起身,二次进去,热水冲一冲,全身松快,这叫冲二遭,全身湿寒之气,都出透了,没捂着,都是羊肉汤的功劳。出门回家前,还得再问店里要一碗:给家里人吃去!回了家,在羊肉汤里搁点萝卜、面条一煮,一家人的饭全有了。
日式拉面
从横滨出发往新宿赶时已是黄昏,坐上湘南线时还饥肠辘辘,夜幕下来,胃口像无底洞,黑暗幽深。我的脑子和嘴都记不清上一顿饭味道了;中午似乎在浅草寺吃了些人形烧,但如今回忆起来也都是轻飘飘的物事;看见地铁站商铺里,烤到黄褐的面包,就忍不住吞馋涎。我和女朋友,真是饿断了肠子,才撑到新宿歌舞伎町里那头粉红小猪的旁边。
所谓粉红小猪,是歌舞伎町牌坊后面,那家“博多天神”拉面挂门的招牌。
新宿歌舞伎町,历来被称为亚洲第一欢乐场,著名的“歌舞伎町一番街”大牌坊后面,旁逸斜出,左右招摇着无数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博多天神拉面馆,小小一家,在牌坊后几步远处平淡地蹲着,反差巨大;就像是麦当娜浓妆艳抹,着件缀满钻石的豹纹装,领口却挂了个普通的白瓷饭勺。
俩人进门,左手一片白案台,一列高凳,客人在长桌上排开,像食槽的马一般,只是不吃草,吃面;右手边的窄道,可容两个人互相侧身过,放三两张桌子,几对情侣模样的男女正对坐吃得稀里呼噜。店里照顾生意的一位大叔,案台后另有两位劳作。一位收拾食材、打理生面,一位凝神定气,和一个汤锅、几个面碗较劲。照顾生意的大叔戴副眼镜,收碗拢筷地忙。看了看菜单,抬手,眼镜大叔慢吞吞笑着过来,看我们指了指700日元的味噌豚骨叉烧拉面,又伸了两个手指,点点头,用英文说了句:“Two?”我们点头确认,眼镜大叔对柜台里喊一声。点单完毕,我黑洞洞的饥饿像块石头,扑通落到了实处——依然饿着,但有下落了。
——日式拉面,其实和山西传统拉面已非一路。日文写作“ラーメン”,英文ramen,音同中国字“拉面”,故名。但也有说法,可能是卤面、柳面、捞面、老面等音译,只怪中国面花样太多,很难对号入座。明治时期,横滨的中华街已有中国人卖类似于如今日式拉面之物,但实际是切面,配汤底与调料。
两位案内师傅手法娴熟利落,下面,煮毕,铺汤底,捞面,下食材,下汤,都在我们眼皮底下操作完,豪迈的两大碗,递到我们面前。第一印象:面、海苔、海带丝、木耳和片好的叉烧,都浮沉在一碗暖黄色、稠浓香的汤里。在饿极了的我鼻子里闻来,这香味都是荤的,有肉味。下勺子先喝了一口汤:汤浓得匪夷所思,猪骨熬透,加浓味噌,鲜浓到成半固体,简直可以放在手心舔着吃。
——日本人吃面,从来重汤,也就是汤头和汤底的组合。汤头惯例得是昆布和鲣节刨出的木鱼花,取其鲜味;也有用猪骨熬的;更有些是猪骨熬完,另加昆布和木鱼花,为了怕味道混,会用昆布在水里过一下,木鱼花也是烫过便捞起;汤底则看情况,酱油、盐、味噌或自家做的酱料,都有。据说豚骨味汤一脉,最初是自九州发源。博多正在九州,博多天神算九州风味代表。豚者猪也,猪骨熬久了,汤头浓白厚润,易于调制。加酱油、调味噌,随心所欲。豚骨﹢味噌到了东京不取清,而取浓。豚骨本身是厚润的香,但缺一点性格;味噌汤由黄豆发酵而来,其香醇浓鲜美。博多人制汤用来做杂煮和拉面时,还爱用晒干后的烤鱼来炖汤。这些一混加,一碗面硬生生就给衬托得玲珑浮凸,活起来了。
喝过汤,左手持勺子,右手筷子挑起一绺面,看。面是手制——这不,师傅正在案板后,继续威风凛凛地做面呢——直条,略呈方形。挑了面和在勺子汤里,一口下去,鲜暖得让人闭过气。嚼一口,韧得恰到好处。见海苔、海带丝、木耳、葱花、豆芽和片好的叉烧,都还撒在汤上,被浓汤烫得嗞嗞散香气。混杂着捞了一勺,吃下去,满嘴里软的脆的薄的厚的,跳成一片。
——与山西面类似的是,日式拉面会用碱水。老西儿都知道:碱水和面,能使面溜光明滑、弹韧好吃。也有不爱碱水味的,就会如广东的,用鸡蛋和面,同样香浓滑韧。论对面的花样处理,日本没法和山西揪、扯、拨、擦、剪、捻、剔的华丽手段相比,也不如山西人在小麦、荞麦、莜麦、高粱间的华丽转换,大多是小麦(日式荞麦面传统八成荞麦二成小麦,又是另一份建制了),但好在做得用心。
日本人的拉面分粗细。粗到14番手,细到28番手。他们谈论棉纱纺线,也爱用“番手”这词。当然,日本人还有其他面,比如他们传统的荞麦面,惯例是荞麦粉加小麦粉,荞麦粉多到七成以上才算数;乌冬面,传统做法是面团揉好了,遮上布,用脚踩,才踩得筋道。拉面也得靠揉搓,因为面的弹性来自面粉的蛋白质。做生面时揉面、醒面,都是为了使麦壳蛋白和麦醇蛋白结合,产生面筋;越粗的面条越筋道,因为保留了较多面筋。
有了好汤头和好面,加什么都方便,好比好水煮得好茶后,要加枣、松仁、核桃,只在心念一动间。日本人对海苔的鲜味很是信任,使海苔卷饭团是常例;茶泡饭配个海苔和梅子,就当顿正经饭吃了。豆芽和木耳是拉面的常例,大概觉得拉面韧、叉烧鲜,总得有些轻而脆的物事吧?于是我这碗里,还有鱼糕切片。
——日本人传统做鱼糕法子,惯例用白肉鱼,取其油少肉紧实的,比如鲈鱼和海鳗,捣成泥后,加一点盐和味霖,入盒子蒸。淋冷水后收缩凝结,就成了。
我有个很私人的习惯:消消停停把面先吃完了,剩下叉烧在汤里泡得久,入了味,再开始吃。叉烧酥烂却韧,筋络软糯,纹理都绽放了。吃下去,不消牙齿太费事,就块块绽裂,和着鲜汤一起下去,满嘴都是饱满的肉香。
——日式叉烧,讲究点的,会用私制酱先腌过肉,表面略煎,取肉本身油脂香,再放凉,最后大煮,等煮入味了通透了,再切片。好叉烧随遇而安,而且不贵气,配得了主菜,当得了浇头。
许是饿得太久,开始吃得很急。但吃到中途,就变慢了。汤太鲜浓,每喝一口都觉得“剩下不多了”,想慢慢来。吃汤面的好处,一半在于汤;而汤的好处,又是寒饿的夜晚,能够一口口把温暖吃进肚子里。面吃完,叉烧嚼完,最后把面碗端起来,面汤喝个底朝天。眼镜大叔过来收碗。我朝他跷拇指,拿英语说赞,他很客气地笑,微微弯腰鞠躬。
我很难告诉眼镜大叔,这顿吃得挺香。吃得香这事儿很主观:不只是满足了舌头,而是一连串的感受。我饿着肚子远道而来,看到三位大叔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经营一碗简单温暖香浓的面,吃了喝了,寒冷和饥饿都被缓解了,桃李春风,松软温暖,这一碗面,就像让人在冬夜里,伸一个舒展活泛的懒腰,然后睡进了被窝。
一位印度老板的酱
许多法国人,过圣诞有条固定路线:先去阿尔卑斯山下的阿纳西,赏玩过阿纳西湖,便坐窄轨列车翻阿尔卑斯山,去到勃朗峰下的霞慕尼:那是个高山小镇,物价非常瑞士化,比南欧贵出一倍。木结构小饭馆里,卖传统的瑞士干酪火锅fondue,就是一个干酪锅,加点儿面包——没了。两人对坐吃。锅不大,锅底浓稠的干酪则已被温度烘软,缠绵不已。所用餐具,乃是个细巧的长杆二尖叉。店老板最后多送了点自家做的火腿。高山火腿没有西班牙、意大利火腿那么鲜美诱人,而是坚韧鲜咸,没涮前像软木片,色如玫瑰花瓣。用二尖叉叉上,在干酪锅里略一卷,浓香干酪汁浓挂肉,入口来吃,满口香浓。但我不间断吃了两三顿,就会腻——亚洲胃对乳糖,毕竟没那么亲近。
某天午后,我为了改善伙食,便踩着雪,咯吱咯吱,满镇找亚洲馆子。镇不大,房子又规划得整齐,便找到了一家印度馆。进门,见几张餐桌临着面墙,桌上搁着一排酱料供顾客自取;墙上开个洞,看得到里面是厨房;一个人正在里面忙;我问了一声,那人便回头,弯腰从厨房洞里望我:“稍等啊!”
敢情这位既是老板,又是厨子。
老板后来说,他其实也有助手,只是那助手懒,只在晚饭时来帮厨;白天客人也少,店里一人足矣。我当日去时,老板正忙着做咖喱黄姜米饭,就问我要不要。“好的。”老板又盯了我一会儿:“你是亚洲人吧,日本人?韩国人?中国人?”我说:“中国人。”老板又追问了一句:“那你能吃辣吧?我的米饭有点儿辣。”
店里没别人,于是我们坐一桌,面对面,吃咖喱黄姜米饭。老板边吃边观察我的反应,我点着头:咖喱辣甜又香,香茅和黄姜粉很入味。我不知道这些词用英语或法语怎么说,只好一股脑说,“好”,“不算辣”。老板挺高兴。
晚饭时我再去,店主说有“阿鲁颇哈”。我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只好盯着他做:似乎是香料腌过的米饭配土豆、酸奶和咖喱炒。端上来吃,觉得米饭很像意大利和西班牙人做的烩饭,没熟;味道也很妖,说不出是香、臭、辣还是酸,但咬着牙吃顺了之后,意外觉得还挺好吃;猛可间一股酸辣冲了鼻子,一个喷嚏。老板递过一杯水,满脸的小得意之情。
过了两天,我又去吃早饭,老板还是备了“阿鲁颇哈”,外加一种米饼,配两种辣酱——一红一绿,红的辣,绿的是蔬菜腌酱。我吃时很天真,总觉得红酱很辣,绿酱大概还清新,不料入了口才知道:绿酱辣得更冲,火烧火燎半晌,背上发热,太阳穴发紧,咕嘟嘟喝水。老板给自己烤了个蔬菜煎饼,问我要不要。我看那煎饼,香料和蔬菜混在一起,烘得半熟不生,不太敢尝试,只好“您请,您请”。
吃多了之后,彼此熟了,也能开玩笑了。我跟老板说,你们印度人,每次吃饭,除了咖喱肉类,就是各类主食——脆米饼、蔬菜烙饼、米饭、蔬菜炒饭——配各类酱,中国有些店还带印度飞饼呢,也没见你们会这手。该老板神色凝重,说这黄姜米饭,是用自家熬榨的姜汁腌过的米,再用香料炒的;这两份蔬菜烙饼,这份烙时加了AAAA酱和BBBB菜,那份是CCCC酱和DDDD菜(这里用ABCD代称,是因为他说的那些材料,我一样都不懂),很难得的!
我也隔着那墙洞,观察过厨房:墙壁上挂满各类锅盆等不提,有个极大的石头锅,远看像个石头做的洗衣机;老板在里面烤土鸡,鸡香扑鼻;老板也在内炉壁上贴饼子。我没吃,只觉得香味闻上去,有些像馕。
我要出发去马蒂尼前一晚,过来吃饭,顺便跟老板辞行,还是要黄姜米饭。老板正在整理桌子,给每张桌子上换酱料的玻璃瓶;听我说要走了,就睁大一双印度人水汪汪的眼睛,看去有些抑郁。他让助手(一个胖乎乎的印度人)准备咖喱饭,自己把酱料都推过来。
“你平时都不吃这个,今天你吃吃看!”
我挨个试了一小口。第一碟咖喱酱,半固态,嚼一口,像奶酪,咂一下味,辣劲直冲脑门;第二碟酱,刚吃时不辣,但时候略长,就觉得是冷辣:舌头口腔,包括吸气的鼻子,都被小针微刺,耳朵慢慢就热了起来;第三碟酱,咸辣,咸过之后,有鱼的香味;第四碟酱,一点儿都不辣,但像怪味:满嘴里一会儿甜一会儿香一会儿泛起八角一会儿涌起陈皮。最后一碟,老板让我先别急,舀一勺刚端上来的咖喱饭——帮厨的那位忙完了,正摸着大肚子前的围裙微笑——就着最后一碟酱,一起下肚。刚进嘴,我就觉得耳朵嗡的一声,眼泪立刻流下来,紧闭着嘴,怕出来,只嫌鼻孔不够大,脑袋上没洞,不能喷气;又过了一会儿,满嘴噼里啪啦地爆炸开香味。我长舒一口气,把嘴张开了,呼哧呼哧喘。老板喜笑颜开,给我递水,问我够不够劲,我说好,好极了。
我吃完饭要走了,老板就从厨房里拿出五个小瓶,盛着那些咖喱酱,让我带走吃。我推辞,老板摇摇手,用印度英语跟我白话了半天,大意是:来这里滑雪的亚洲人已经很少,肯来连着吃他馆子的亚洲人更是少,亚洲人里能吃辣的人更是少得可怜——他们只能吃一些淡而甜的日本式咖喱。
结束这一串夸张的排比后,他接着道:这些酱也很普通,给你吃,这是缘分啊!他用这么句话结尾:“好品味遇见好食物。”(Good taste meets good food.)
那几瓶酱,我一直带回了巴黎,慢慢吃,一直到初春时节才吃完。每次吃时,我都想起这个老板:我从来没问起,他一个印度人,为什么会到阿尔卑斯山的欧洲之巅,在这个连火腿和奶酪都不丰足的地方,执着地卖他的印度咖喱,而且研究他自己的配方呢?印度人会抒情而夸张地说,他们的香料有灵魂,我没去过印度不知道;但在欧洲,感受到一个远离故国的印度人对香料的爱,想起来,真也只能是命运。
鱼头汤和卤鸡爪
做鱼头汤,我爸很是拿手。去菜市场,要一个花鲢鱼头,卖鱼的如果跟你熟,会很慷慨地一刀,连鱼头带大半截鱼脖子肉,一起递来,只收鱼头的钱。回家,鱼头洗过,切开,便起锅热油;等油不安分了,把鱼头下锅,“刺啦”一声大响,水油并作,香味被烫出来;煎着,看好火候,等鱼焦黄色,嘴唇都噘了,便加水,加黄酒,加葱段与生姜片,焖住锅,慢慢熬,起锅前不久才放盐,不然汤不白。熬完了,汤色乳白醇浓,伸筷子下锅,仿佛深不见底;舀一勺喝,浓得挂嘴;多喝几口,觉得嘴都黏呢。鱼尾也能入汤,熬完后,鱼尾胶质、鱼头皮、鱼脖子上白肉,半坠半挂,饱绽酥融,好吃;鱼脑滑如豆腐。舀半碗汤在碗里,拌米饭,冬天都能吃得额头见汗。
做卤鸡爪,我爸也很拿手。哪怕没有老卤水,只把鸡爪抹一层生抽,油炸一遍,看鸡爪泛金黄色,便捞起,搁凉,放黄酒里泡着;哪天想起来了,就和盐、花椒、黄酒、腐乳、砂糖一起慢煮,煮完了再蒸一遍,看鸡皮褶皱,仿佛要脱骨滑落了,就能吃:下酒下粥均可,蒸完了鸡爪的汁还能拌米饭,香甜。
他当然还会做其他菜,但唯独这两样,被我外婆赞不绝口。概因我外婆出身贫苦,勤俭持家惯了,是个做红烧鳝鱼,都不舍得扔掉鳝尾巴的铁公鸡。鱼头鸡爪,本来是下脚料,我们这里的人都不会做;见我爸能这么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我外婆甚为欣慰,觉得找到了抠门的新诀窍。据我妈说,她老人家当年,每次吃饱了鸡爪,就对我妈说:
“我看他不会亏待你的。你看,他对个鸡爪都这么好!”
“他对鸡爪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属鸡吗?”
“真是胡说八道,这都哪里的话啊!”
当然,以上和以下这些故事,非我所能目见,只是耳闻复述罢了。
我亲外公过世时,留下我外婆,外带我妈(时年四岁)和我舅舅(时年一岁)。我外婆会吵架,会打牌,会缝褂子,会编蒲扇子,会种花,会养鸡鸭鹅猫狗,但是一个寡妇,养不活女儿和儿子,只好嫁了我后外公——当然,我也管他叫外公。
我外公先前也结过婚,打前房带来个女儿,公主一般。炖鸡汤,公主吃鸡腿,我妈和舅舅吃鸡脖子和爪子。熬鱼汤,公主吃鱼肉,我妈和舅舅啃鱼头鱼尾。馒头,公主吃肉包子,我妈和舅舅吃白面花卷,蘸点儿腐乳。我妈把鸡脖子上丝缕的肉、鸡爪的掌筋、抹匀了腐乳的花卷给舅舅吃,叹一口气。外婆看了,抹抹眼角,没话说。隔三岔五,偷偷摊个面饼,给我妈和舅舅吃——还得留心,别让外公发现少了面粉和砂糖。
我妈二十四岁时,当纺织工人,认识了当时在外贸公司做事的我爸。在我妈和我爸还没缔结姻缘之前,颇有点儿周折。我妈编手套、打毛衣、做自行车手把儿,我爸请她去吃馄饨、吃汤包,围着我爸转的一群当地小伙子时不时还请我妈吃油馓子、吃油条。最后,我妈请我爸回家吃饭。我爸坐下来,就看见我外公拧住的眉毛。
据说我外婆说,当时做了一桌煮花生、炖鸡汤、熬鱼汤、摊面饼、红烧鳝鱼,外公的眉头皱进肉里了。我爸并不见肉眼开,没命抢吃,却教我外婆:鱼头鱼尾怎么熬汤才好喝;鸡爪其实也可以吃,广东人就吃。我外婆和我妈听得连连点头,我外公便心头不喜。等我爸去得多了,我外公发现:他自己吃到的鸡腿、鱼肉、鳝鱼越来越少,哪怕吃到,也不再有羡慕的眼光盯着他。经常是我爸一来,就在厨下帮忙:做鱼头汤,做卤鸡爪。做完了,外婆、妈妈和舅舅一起围着吃,眼睛都盯着我爸,听他说他看过的书里的事、出差时遇到的事、他喝过的酒,他看过的电视节目,他在湖里游泳时的乐趣。在我外公看来,吃鱼肉、吃鸡腿,乐趣一半在吃,一半在家里人的艳羡;但现在,艳羡没了,他不是家里的中心了。
据说我外公为这事,就生气了。某一次,忽然就发作起来,拿起门后的竹棒,挥起来就打:“让你不要来,让你不要来,你还来!”竹棍用的时间长了,由绿变黄,硬而且韧,外面泛油光,挥起来呼呼带风声,就打得我爸沿发际线淌血。
据说联防队、卫生站和派出所的人都来了——其中几个是我爸的朋友——见了血,吓坏了,问我爸是怎么回事。
据说,当时卫生站的人已经帮我爸包好了额头,血也擦干净了,我爸就托着额,看看屋里一圈人,说:“没事。我自己滑了一跤,撞了门。没啥事情。不用打破伤风针。”
据说他把人劝走后,就从我外公手里拿过竹棒,用手一拗,啪一声,竹棍脆生生地折了。据说他接着就对我外公道:
“今天你打我,算过去了。但这是最后一回了。我游泳、跑步,也会打架,打你这样的,十个不在话下。以后你再欺负他们几个,我就揍你。你欺负一次,我揍一次。”
据说从那之后,我外公忽然就转了性。变拘谨了,变老实了,变慈祥了。他让我舅舅吃鸡腿,劝我妈妈吃鳝丝,隔三岔五还问我外婆:“那个谁,啊,怎么不来家吃饭啊?”据说后来,他和我爸、我舅舅,组成了相当默契的搭档,比如用竹片编鸡栅栏,比如念着“一、二、三”,一起搬五斗橱,比如托木梁上葡萄架。每次我爸帮着办完事,我后外公就会很热情地问:
“吃不吃苹果啊?”
很多年后,我长大了,每逢跟外公出去吃东西,他还是挺喜欢点鱼头汤(冬天就放一点辣子),点卤鸡爪(还饶点儿小酒)。那时候鸡爪在我们那儿已经叫凤爪了,很流行;鱼头汤也有馆子专门做了。我外公就很得意地跟我说:“你知道吧,这些流行之前,你爸爸就给我们做上了!——是好吃!”
章鱼
地中海沿岸的人,似乎都爱吃章鱼。去希腊馆子、去热那亚湾区、去巴塞罗那,都能吃到章鱼。然而品其做法,有些不一样。
我在热那亚附近吃过一次章鱼。热那亚那一带的湾区,山海相接。地图上给你指出的城市,大多更像镇子或村庄。镇与镇之间,常靠邮政巴士连接。比如你从拉斯帕齐去利奥马特雷,十分钟走个来回的所在——坐邮政巴士,司机于是给你表演悬崖山道的飘移来回。而海边诸村更夸张:利奥马特雷和马纳多纳两个村之间,或者走沿海山道(你可以一路看见晴天时泛绿、黄昏时泛深蓝的大海,以及晒日光浴的美女),或者等上半小时,坐上小火车,然后两分钟就到下一个镇子。卖烤鱼的师傅都开玩笑:光是做等车游客吃炸鱼的生意,都养活小半个意大利了。
那里的炸鱼,主要是油炸章鱼。章鱼裹上面衣油炸,再加香料。因为保留着章鱼本身的洁白柔韧,所以真能做到外松脆而内香韧;这做法谈不上花样,但是章鱼本身很耐嚼,越嚼越爱,于是情不自禁,就吃多了。好章鱼不用加盐,本身有海的鲜味。
巴塞罗那也卖这类油炸章鱼,是非常受欢迎的小菜tapas之一;还有章鱼切开,镶上菠萝片的,味道就有些奇妙。但另有一种做法,据说很希腊化。直接用重味道橄榄油来处理章鱼:直接烤,略带焦便吃。这种做法,吃不惯的人会觉得橄榄油味重;但吃几口后,你会被烤过的章鱼外皮所折服:鲜脆可口,有种奇妙的腥香味。
我在海南海口,吃到过一个奇怪的菜。店里阿妈端来一碗汤,里面是一块块煮过的章鱼肉,另配一碗调料,是鱼露。吃时夹煮过的章鱼肉蘸鱼露吃。鱼肉煮过后,肉略松,有肉汁的饱满感,配合鱼露凶烈浓郁的咸鲜味,很好吃。阿妈还问我要不要用薄荷叶夹着吃吃看,我没敢尝试;现在想来,一定很有趣。
我在日本鸟取县,吃过一次生章鱼:那是在浦富海岸,海女会端出现捞的章鱼,切开,浇上酱油,让你扎竹签吃;这做法是极简的做法,但肉头极厚,又韧,鲜嫩无比;如果用烤过的海苔裹着生章鱼脚吃,更妙了,脆韧交加,鲜味弥漫。
但日本也不只有极简的做法。东京和横滨都有“筑地银”,这家老章鱼烧店,连粉带烤加木鱼花,是至繁的做法了。
两年前的初春,我和女朋友大晚上逛横滨,想去山下公园。不认识路,天又略冷,一路哆哆嗦嗦的。看见一家“筑地银”,天晚了,只有两个小伙子在看店,一个微胖,一个染着发。我俩过去,用英文要了份章鱼烧。看着他俩配合:微胖那位给模具刷油,染发那位把调好的章鱼丸子(外层是面糊,杂有蛋皮和海苔等,内是章鱼块)倒进模具加热,烧到章鱼丸子凝固,染发那位预备包装,而微胖那位负责撒海苔粉、酱油、木鱼花等,最后问我们要加什么酱料?
“就普通酱料好了。”“好的。”于是浇上酱料,递给我们。我们顺便用英语问:
“这里去山下公园还有多远?”
他们俩的英语似乎不算好,彼此面面相觑,讲不出来。微胖那位问了染发那位几句日语,染发那位苦苦思索了一会儿,摇摇头,于是跑去厨房柜里拿了纸笔,画了条路线给我们;染发那位画时,微胖那位就从旁指导,点点画画,时不时给我微微躬身:抱歉啊抱歉啊。我们都不好意思了:“啊,要不算了。”但他们还是画完了地图,交给我们,还是躬身,道:“抱歉啦!”
走出不远,就在路边长椅上坐下来吃。章鱼丸子很酥脆,木鱼花鲜,海苔清香,酱汁还是热的——因为一直在用文火加热;酱油里略带昆布味道,最后,大块韧章鱼肉跟酥软的丸子,配合得极好。我们俩分吃了,继续朝山下公园前进,“按地图,就这里了!”抬头一看,“到了!”
回去的路上,夜深天冷了。眼看要路过,我问女朋友:“再来一份章鱼烧,带回去吃?”“好。”
于是走过去,看见那二位还在呢。一看见我们,染发那位就用日式英语问:
“找到了吗?”
“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