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远古时代开始,人们就在讨论政治问题,围绕“如何组织安排社会集体生活”而发表各种观点和意见。与此同时,在政治实践中,也在尝试各种解决方案,从而形成了各种形形色色的制度。本章依据历史发展线索,分别从中国和西方两个方面出发,阐述政治研究的推进过程,勾画政治学的发展历程。
从比较文化研究的角度看,中国和西方世界被认为是两种具有不同起源的文化形态。那么,在政治研究方面,中国和西方社会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在政治研究方面具有什么不同特点?在现代化的转变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文化形态在政治方面如何交汇?又会发生什么冲突和碰撞?这些冲突和碰撞在今天的表现形式和意义如何?这是本讲内容所涉及的更为深层的问题。
核心问题:
▲ 中国西方政治研究的历程和特点
▲ 中西方政治观念的差异
▲ 政治研究的主要成果
中国人对于政治问题的讨论,几乎与中华文明一样历史悠远。众所周知,文明(civilization)的最早标志是文字。大约从公元前2200年到公元前771年的夏、商和西周时期,中国最早的文字是甲骨文和钟鼎文。根据这些文字记载,后人编撰整理形成了《尚书》中的部分内容。在这些文字典籍中,有不少关于社会政治问题的记载。在商朝,神权政治和王权专制的思想已经有所体现。到西周时期,则加入了明德慎罚的思想。
从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诸侯争霸、群雄逐鹿的政治局面,旧的政治秩序遭到破坏。这种社会政治的大变动,为政治学说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因此,在这一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诸子百家围绕着“神”与“人”、“礼”与“法”、“君”与“民”、“君”与“国”的关系以及统治手段等问题各抒己见,形成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以及阴阳家、名家等。
中国古代关于政治的研究主要围绕君主的“治国之道”而展开。儒家政治学说以“礼治”和“德治”为主要内容,其核心是“仁政”,主张为政以德,修己治人,即以道德教化、修身养性来实行统治,反对以苛政、刑律治天下。法家则反其道而行之,强调“法”、“术”、“势”为核心的政治观,主张以明令显法和统治术来驾驭人民。儒家和法家的主张分别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王道”和“霸道”。道家的政治学说以“法自然”为思想核心,在统治手法上强调“无为而治”。墨子的政治学说则以“兼爱”、“非攻”为中心,主张以缓和社会矛盾来维持统治。这些学说,不仅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后世统治提供了理论基础,而且把中国政治学说从以论证统治的合法性为主要内容推进到了以阐述如何进行统治为主要内容。
自秦汉到晚清,中国皇权政治社会延续了两千多年,虽然其间历经离乱,中央集权的统治却是其基本特征。为了维护这种统治,汉武帝时,董仲舒改造了孔、孟创立的儒家学说,一方面糅合了各家学说的观点,另一方面再次把它与神的意志相结合,并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这就使得儒家政治学说占据了中国社会的思想统治地位,同时也大大禁锢了其他政治学说的发展。及至宋朝,经过程朱理学的完善,儒家政治学说更加臻于精巧和成熟。 [1]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随着社会结构和政治力量的变化,中国社会政治思想出现巨大分化。
晚清统治者继续以儒家政治学说作为其统治的精神支柱,以维持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大厦。他们被视为“守旧派”。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一大批仁人志士为了寻求强国富兵之道,掀起了向西方学习的热潮,突出代表有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章太炎等,他们通过著书立说、迻译名著甚至改革实践,介绍和倡导西方现代政治学说和政治主张,设计中国的政治蓝图。他们被视为“维新派”。
在“维新运动”失败以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民主主义者,通过革命推翻清朝家族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实践“三民主义”的民主共和理念,并实施了“五权宪法”和军政、训政、宪政的建国方案。他们被视为“民主派”。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等人在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瞿秋白、张太雷、恽代英等人在上海、广州等地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基本内容。邓初民在1920-1930年代先后编著了《政治科学大纲》和《新政治学大纲》,成为全面、系统介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代表作。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则进一步把马克思主义政治观运用于中国革命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可以视为“革命派”。
1949年人民民主政权在中国大陆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一直是中国政治研究和政治实践的主导内容。
在中国政治研究的历史中,儒家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儒家的政治思想以研究君主的“治国之道”为核心,以处理君臣关系、君民关系为线索,形成了一套将政治研究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研究思路:修己治人,内圣外王,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如当代新儒学代表徐复观(1904-1982)所言:“修己治人,在儒家是看作一件事情的两面,即是所谓一件事情的‘终始’‘本末’。因之儒家治人必之修己,而修己亦必归结于治人。内圣与外王,是一事的表里。所以儒家思想,从某一角度看,主要是伦理思想;而从另一角度看,则亦是政治思想。伦理与政治不分,正是儒家思想的特色。” [2]
在长达数千年的演变过程中,中国思想以先秦时代之思想为基础,其间无甚大变化。及至明清,思想界方出现变化之端;而除旧更新的巨大转变至晚清才出现。明代虽有王阳明学派倡自由、反守旧,但仍未突破过去之罗网,直到太平天国始本基督教义,才使中国思想发生根本转变。其后,无论主张革命或维新,不管其主义为何,都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并未能演化出一种新型的民主科学思想和现代政治价值观念。只有与西方思想融合,吸收西方思想成果,才使中国传统的思想得以更新。
在西方,人们对政治问题的讨论起源于公元前5世纪的古代希腊社会。此时,希腊社会形成了城市国家(polis或city-state)政治共同体,产生了共同的语言和文化,涌现出一批社会贤达。
美国政治哲学教授萨拜因(George H. Sabine)曾经用图表勾画了西方文明产生发展的大致景观 [3] 。按照一般的历史发展线索,人们将西方政治研究分为不同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时期——现代时期——当代时期。
(1) 时间:公元前500-公元前200年;公元前200-公元476年。“古典政治学”时代被分为两个阶段:古希腊时期和古罗马时期。
(2) 研究主题:关于城市国家的观念和城邦的理论,而后转变为关于世界国家的观念和理论。古代希腊以城市国家(city-state)为政治共同体,Polis是希腊人生活的基本单位。这种城市国家的特点是:小国寡民,市民朝夕相见,彼此熟知。城市国家到了希腊末年,无力保护自己的安全,城市国家的观念也便渐渐地走向衰落。随着罗马帝国的日渐扩张,希腊各国最终被征服统一,代替城市国家观念兴起的就是罗马帝国的世界国家论。这种观念由于后来基督教思想的渗入和传播而逐渐完整,成为整个中世纪的主导思想。
(3) 理论内容:政治思想与伦理学相结合;以古希腊为代表的早期西方文化和以孔、孟为代表的东方文化一样,都把人类的善、幸福和正义作为社会生活的最高目标和政治生活的首要目标。
(4) 理论贡献:柏拉图创立了“理念论”,并由此出发,阐述了“理想国”和“哲学王”统治的理论,这为以后理性主义、绝对主义和专制主义倾向的政治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 亚里士多德则区分了伦理学和政治学的界限,认为伦理学研究个人的善,而政治学则研究人群的善。政治学是人类最高的学问科学,它以研究最高的善为目的,是一门专门研究组织和安排人类群体生活的学问。而政治的最高形式就是国家,国家是最高的社会团体和组织,所以,他着重探讨了希腊城邦和各种政体形式。此外,他还研究了政治变迁的原因等,这为政治研究沿着现实主义、历史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 [5]
(5) 古罗马时代被分为三个时期:①公元前700年以前;②公元前510-公元前27年的共和制时代;③公元前27-公元476年的帝国时代。人们对政治问题的思考主要体现在对法律的研究和思考当中,罗马的法学家以及早期基督教的思想是西方政治研究在这一时期的主要体现。他们的理论被萨拜因称为“关于世界社会的学说”。世界国家观的始祖首推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约前4-65)。他以斯多葛派(The Stoics,创始人为芝诺[Zeno])的自然法理论为基础,阐述了世界国家理论。这种理论作为罗马帝国的政治理念,造成了空前绝后的大一统帝国。
(1) 时间:公元476年-14世纪。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西方世界进入了“中世纪时代”(the Middle Ages)。中世纪的前半段被称为“黑暗的时代”(Dark Ages)。期间,西欧的学问几乎消失,拉丁语只在僧侣阶层保持活力,欧洲大陆遭到武力蹂躏。中世纪的后半段,也就是从11世纪开始,出现了学术和艺术的复活。同时,王国的发展促成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产生,进而导致后来教会权力(the power of church)和国王世俗权力(the secular power of the monarchs)的冲突。 [6] 此时,封建主义(Feudalism)的权利义务体系和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决定着现实政治关系。
(2) 研究主题:关于政治世界的神学性解释。在人类发展史上,必然有一个宗教和神学占主导地位的时代。西方的这个时代就是中世纪时代。对于世界“终极原因”的探讨导致了神学理论的产生。
(3) 理论内容:中世纪的主导力量来自罗马教会(the Church of Rome)。期间,人们对政治问题的讨论只能被置于神学架构之下。在政治问题上,人们要为现实社会中的政治组织、政治秩序和各种政治现象寻找一种终极性的解释,为政治的合法性提供说明。中世纪人们对政治问题的神学性解释形成了神学政治学。
(4) 理论贡献:中世纪最有影响的人物是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354-430)和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1225-1274)。他们为天主教辩护,主张神权至上、君权神授,进一步阐述了世界国家的观念。他们所阐述的神学政治观念成为当时的正统思想。另外,中世纪也存在着教派的斗争(为争夺正统)与教权和君权的斗争。这种斗争在政治领域的反映,就是“经院哲学”与“异端邪说”的斗争。
(5) 使神学政治理论逐渐衰弱下去的重大历史事件:一是民族国家的兴起,二是被称为现代资本主义摇篮的城市的兴起;三是14世纪兴起的思想文化领域的文艺复兴运动(Renaissance);四是15-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Protestant Reformation)。使神学和政治理论分家的是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Niccolo Machiavelli,1469-1527),他的理论以研究现实政治为核心,提出政治的目的不是神而是人 [7] ,这标志着政治观念的历史性变革。
(1) 时间:公元1500年-19世纪末。城市兴起,民族国家开始产生,罗马基督教的统治走向衰落,现代欧洲的政治格局和政治理念开始形成。
(2) 研究主题:关于民族国家的理论(国家学说),如国家如何形成、政府的目的和形式、政府权力的基础和构建等。
(3) 理论内容和方法:人们开始用理性的头脑重新思考社会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问题,因而产生了理性主义学说。这种理性主义主要体现在:①以人本主义为指导,摆脱了神学思维的影响,恢复了西方文化的世俗性;②以个人主义为本位,从人的切身利益出发探讨政治问题;③以理性思考、逻辑推理和假设、抽象观念(共相)等为手段,对政治问题进行哲学讨论。
(4) 理论贡献:中世纪时期,古代世俗文化由于基督教文化的兴起和教会的统治而中断。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分别从外部和内部瓦解了宗教文化,恢复了西方文化的世俗性,唤起了资本主义精神。反对教会的斗争与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形成,使世俗王权的政治地位得到了巩固。在此背景下,法国的布丹(J. Bodin,1530-1596)和英国的菲尔默(Sir Robert Filmer,?-1653)阐述了绝对君主(Absolute monarchy)理论。16-17世纪以后,王权的专断和贪婪上升为继教权专断和腐败之后的一个新的政治问题。“第三等级”要求废除等级制和限制君权的想法,反映在政治思考和研究中,就形成了反对专制主义的社会契约理论(Social contract)、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理论 [8] 和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理论 [9] 的诞生。18世纪,工业革命兴起,自由竞争的进一步扩大以及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以边沁(J. Bentham,1748-1832)和约翰·密尔(J. Mill,1806-1873)为代表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和自由主义(Liberalism)理论成为这一时期政治研究的重要成果。 [10] 在政治实践中,民主政治成为发展的主流,托克维尔(A. de Tocqueville,1805-1859)就成为揭示这一历史趋势的最伟大的思想家。 [11] 19世纪以后,西方世界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此时,旧的以贵族和王权为政治主轴的社会基本上瓦解,而以工业社会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开始形成。在这种结构中,社会出现了新的不和谐:经济危机、贫富悬殊、劳资矛盾紧张,等等。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了严重的挑战,理性主义的幻想开始破灭。于是,出现了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1788-1860)的悲观主义哲学、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反传统、否定理性的超人(Superman)学说;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的实证主义(Positivism)社会学和韦伯(Max Weber,1864-1920)对政治权力的社会学解释,以及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理论和阶级斗争理论。从西方现代政治研究的发展历程可见,其主流理论经历了一个由君权主义向民权主义的转变过程。在民权政治理念得到确立以后,学术和思想界发生了分化,一部分坚持民权主义的消极自由主义者,走上了渐进改良、完善宪政的道路,这就是现代和当代西方世界占主导地位的自由民主主义理论(Liberal-democracy);一部分坚持激进变革,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走一条类似于积极自由主义者的道路,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社会主义(Socialism)和共产主义(Communism)学说。而介乎二者之间的则是当今欧洲流行的福利主义国家理论(Welfare state)。
(1) 时间:进入20世纪以后。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经济危机和贫富差别,进而导致全面的社会动荡。解决这些问题的政治思考,使人们开始重视政府的积极作用。然而,政府之间所发动的战争以及战后一些国家高度的政府集权模式,又使人们对政府公共权力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2) 研究主题:政治学术界和思想界围绕政府和公共权力的作用问题,似乎出现了两种倾向:对政府和公共权力给以积极肯定的人,在谨慎地探索政府权力的限度,期待能够建立一个“积极政府”来调节社会矛盾;对政府和公共权力的消极作用异常敏感的人,抱着一种“宁缺毋滥”的态度,坚决反对政府干涉和集权。
(3) 理论内容和方法:此时,政治理论出现较大的调整,传统政治哲学研究开始向政治科学研究转变,确立了新的政治思维模式。①从研究对象上讲,个人被视为真正实在、真正应当关心的对象;②在价值观念上,相对主义盛行;③在研究方法上,经验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成为主要方法;④在研究内容上,人们对以前的政治理论如社会契约理论、国家理论、民主理论等问题进行普遍反思。熊彼特(J. Schumpeter,1883-1950)对传统民主理论的批评 [12] 、波普尔(K. Popper,1902-1994)对自由主义的进一步阐释 [13] 、哈耶克(F. Hayek,1899-1992)对社会主义的批判 [14] 以及行为主义(Behaviorism)政治学的兴起,都是这一时代政治研究深入发展的体现。
(4) 理论贡献:早在1880年,由美国政治学者J.W.柏吉斯倡议,在哥伦比亚大学创立了“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研究院”,政治学由此获得独立的学科地位。进入20世纪,当代西方政治学大体上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政治理论方向,在17、18、19世纪西方政治理论延续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方案,如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新保守主义(Neo-Conservatism)、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m)、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弗洛伊德主义(Freudianism)、新黑格尔主义、现代无政府主义、法西斯主义(Fascism)、女权主义(Feminism)、生态主义(Ecologism)等。这些理论和方案,力图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对社会政治现象做出新的解释,从而形成了政治理论研究方法和体系的多样性。当代西方政治学发展的另一个方向是行为主义(Behaviorism)政治学。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政治学家主张采用社会学、心理学和统计学方法来研究政治,发起了“新政治科学运动”,为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在美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一度成为西方政治学的主流。行为主义政治学本质上是政治学研究对象和方法的革新,它要求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态度、手段和方法来研究政治现象,由此出发,主张以政治行为(如投票行为、集体决策行为等)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强调政治研究方法和手段的精确化、数量化,强调科学的定量分析;坚持以经验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原则,主张对政治生活进行价值中立的客观描述和经验研究。从1960年代开始,行为主义政治学逐渐向后行为主义政治学嬗变,出现了与政治理论研究汇合的趋向,并主张放弃价值中立,回归现实政治,进行政策分析,等等。
焦点讨论:西方现代政治文化的结构性特点
基于自由主义基础上的现代西方政治文化的总体特点是什么?与东方文化相比较,我们通常认为它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文化,这种文化具有如下结构性特点:
1. 基于性恶论的法治主义
西方近现代文化承继了基督教的罪感文化,依据这一宗教文化,人的天性过去就从来没有好过,恐怕将来也不能指望它会有什么好转。每个人总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这势必造成社会的矛盾与混乱,避免这种矛盾与混乱、维持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协调公私关系的机制就在于立法。人性为恶,立法方使之为善。因此,道德说教和“善良意志”从来也不能成为政治生活的依据,只有法治才能使大家过上一种稳定和谐的共同生活。
2. 基于个人主义的怀疑主义
所谓的个人主义是指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和倾向,即把个人的体验、个人的判断和个人的意志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和尺度。文艺复兴实际是个人主义的兴起。近代以来,西方许多文化名人一再阐述“个人永远是目的,国家或政府始终是手段”的个人主义理念,这一理论必然导致对人性、对政府官员的权力以及对国家或政府的怀疑态度和戒备心理。在这种文化中,“清官明君”的思想较难形成气候。政治设计的立足点不是产生“好人政府”,而是从制度上防止“坏人”当政。
3. 基于相对主义的宽容精神
个人的体验、个人的判断和个人的意志被视为衡量和判断一切事物的标准与尺度,这也就是说,人们在价值判断方面,可以坚持自己的独立性。与此同时,自我的独立性和价值判断的个人性并不能成为强制别人服从的依据。因此,彼此不同的见解只有在相对宽容中寻求共同的认识。既然你有你的真理性,我有我的真理性,那么,我们只有在相互宽容中平心静气地行事,寻找彼此的共同点,即所谓的“求同存异”。
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曾经指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政治权威,就会陷入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war of all against all)之中。那是一种孤立的、贫穷的、野蛮的、丑恶的、短缺的自然状态(a state of nature)。正是为了避免这种无政府的战争状态,人们需要有公共权力和政治权威。
然而,公共权力和政治权威也干了不少蠢事。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的特性让掌握权力的人和机构“坏事做绝”,权力的不合理配置和组织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这种状况使人们不得不对公共权力如何产生、如何组织、如何行使的问题展开思考和研究。
如何组织和安排人类集体生活是政治学研究的根本问题。从古至今,人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提出了各种方案。实际上,这个问题又可以被分解为以下若干方面:
1. 公共权力如何产生?它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
2. 公共权力的范围和界限是什么?
3. 公共权力如何构成?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4. 公共权力的实现方式是什么?
5. 体现公共权力的公共政策如何做出?如何保证其最大效益?
第一个问题:公共权力如何产生?它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这关系到一个根本问题,即人类为什么需要公共权力?为什么要服从公共权力?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主要体现为对国家和政府起源的种种讨论。在这个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形成了神权说、强权说(暴力论)、社约论、功利说、进化论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一部分人或者一个机构会对我们发号施令,而我们大都会采取合作态度。我们为什么会这么顺从?这就涉及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问题。政治学对这个问题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服从它意味着服从神意;服从它是出于功利的计算;服从它是出于被迫无奈;服从它是由于社会契约;服从它是由于风俗习惯,等等。
关于公共权力的范围和界限的讨论,实际上涉及政治安排如何处理政府权力(power)和个人权利(rights)的关系问题。进一步而言,它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即国家(政府)的权力范围、社会的自治范围和个人的自由范围。“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的理论,“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理论和“个人自由”(Individual Freedom)的理论,代表了政治研究中的一种较为温和的方案。“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和无政府主义(Anarchism)则代表了左右两种较为极端的方案。
公共权力的构成和组织形式关系到组织集体生活时如何构建公共权力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政治学研究形成了从宏观到微观的一系列成果。这些成果已经成为政治实践,融合在各种政治制度的设计之中。比方说,在国际层面,双边、多边性跨国权力模式;在国家层面,分别以分权和集权为基础的联邦制和单一制模式;在政府层面,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划分模式,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总统制、内阁制等模式;在政府分支机构层面,基于统一管理的科层制模式;在非政府的集体组织层面,独立和自治性的会员制模式,等等。
公共权力的实现方式关系到公共组织的运行机制。政治学围绕公共组织运行的整个过程展开讨论,针对不同层面的不同过程提出了不同的方案和原则,如党派竞争机制、选举机制、限任机制、官僚负责机制、文官中立原则等等。“人治”和“法治”、“民主”和“独裁”在公共权力实现方式问题上被视为两种对立的模式。
围绕公共政策如何制定的问题,政治学对世袭制、寡头制、君主制、民主制等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区分不同公共事务的性质,在分别采用宪法、法律和政策等不同手段的同时,针对不同的事务采用不同的决策机制,如专家决策、民主投票等。此外,在个人意志如何转变成为公共政策的研究方面,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 theory)和“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choice theory)等等。
“政治理论为不同政治体系如何运转提供解释的同时,还阐明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合法性评价的标准和准则。” [15] 政治学围绕政治体系中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机制展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对现实政治生活提供不同解释和多维评价标准的同时,也为安排和组织政治生活提供了不同的设计思路。
在众多政治设计思路中,具有明显对比性的是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方案,二者具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根源于人们对人性和公共权力的认识和评价的截然不同。
理想主义者对人性持乐观主义态度,一般认为人性本善,追求公益,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如果有人昧了“良心”,那主要是由于环境不善,或者一时糊涂,跟着别人没有学好。所以,通过改善环境或强化教育,人总会“弃暗投明”、返璞归真。在此基础上,对公共权力也多持肯定性倾向,认为政治权力代表公意,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如果偶尔出现“恶政”或“暴政”,那一定是当政者个人品德出了问题,需要整顿,需要思想教育,加强领导人廉洁自律,以提高其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基于上述认识,政治设计的核心是寻求好人统治,保证选拔最优秀、最可靠、最完美的“德才兼备”者当政。这通常被认为是“人治”或“德治”社会的政治设计思路。
现实主义者对人性持悲观主义态度,一般主张性恶论,认为只有饥饿才能使人勤奋,只有法律才能使人为善。人是自私的动物,自利自爱、趋利避害、求福避祸是人的本性。人原本就不是天使,今后也别指望会变好,能够做到彼此不伤害就谢天谢地了。在此基础上,对公共权力也多持否定性倾向,认为公共权力本身就是“恶”,用好了能以“恶”制“恶”,用不好就会变本加厉、雪上加霜。所以,政治设计的核心是寻求一个好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使“好人”不会变“坏”,哪怕是“坏人”也无法“作恶”。这一般被认为是“法治”社会的政治设计思路。
传统政治学关注“良政善治”的问题。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宪政制度一直是政治学关注的核心问题。二战以后政治学有了新的转变:哲学研究向科学研究转变,国家研究向社会研究转变,政府研究向非政府研究转变,正式制度研究向非正式制度研究转变。在这种背景下,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包括新制度主义(new institutionalism)、理性选择主义(rational choice)、政治文化研究(political culture)、政治经济学研究(political economy)、国家与社会研究等等。近年来,这些研究都有重要进展,从而形成了许多新概念和新理论,如治理(governance)、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等。
焦点讨论:功利主义与制度设计思路
在西方现代的政治法律理论中,社会契约理论(自然法和天赋人权理论)和功利主义是并列齐名的基础性学说,它们为整个西方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法律观念提供了哲学基础。相比较而言,如果说社会契约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基础,那么,功利主义政治学说则为法治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始终蕴含着这样一条现实主义的政治结论:每个人总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这可能会造成社会的矛盾与混乱,避免这种矛盾与混乱、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秩序、协调公私关系的机制就在于道德与立法。道德和立法是两种不同的机制,具有不同的社会协调功能。道德体现为对“善”的追求,它更多地是从正面来倡导该做什么;而法律体现为对“恶”的逃避,它主要从负面来警告人们不该做什么。该做什么有赖于公民个人的觉悟和自觉,但不该做什么则有赖于法律的惩戒。所以,一个治理良好的社会,至少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是维持一个社会基本秩序的基本手段。
人性为恶,立法使之为善,边沁所阐明的功利主义思想实则是西方法治主义的精髓。
众所周知,在政治理论中,对于人性的估价历来不同,其中主要有性善论和性恶论之分。性善论者一般总是理想主义者,他们对人性持乐观主义态度,其思想中应然的成分居多。性恶论者大多为现实主义者,他们对人性持悲观主义观点,认为只有饥饿才能使人勤奋,只有法律才能使人为善。“我不偷窃,这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但是除非有刑法的存在,这并不符合我的利益。”(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29页)
无疑,性恶论与性善论在方法上各执一端,难分伯仲。但是,比较而言,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推导出的却是更多的在现实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更行之有效的政治结论。因为,一种尽管是赤裸裸的、存有戒心的,但却是真正的、富有约束力和制裁力的物质力量(惩戒)比基于性善说之上的任何道德劝告(劝诫)都更具有威力。
边沁功利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法治主义政治学,追功逐利的人性特点是他的理论分析的起点,强调立法和法治,实现法理型社会,成为他的理论合乎逻辑的终点。既然每个人行动的总则是“最大幸福主义”,那么,国家完全有可能通过立法来因势利导,使人向善。立法的任务就在于协调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使每个追求个人利益的人在实现自己的利益时,不损及公共的利益。良好的立法是良好社会的开端,法治——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是扬善抑恶的前提和保障。这是边沁功利主义学说的现代意义之所在。
在社会生活中,道德具有重要的社会协调功能,但是,道德说教本身不能成为现实政治的行为总则。国家或法律的行为是一种强制行为,与道德的性质完全不同。道德教化在社会生活中只能作为辅助手段,而不能成为现实政治的行为总则。大公无私、为人民服务的贤相良臣的确有,而且值得大力提倡。但是,现实的政治并不能建立在这种“善良意志”的基础之上。制度的完善、政体的合理及法律的严密和严格实施,胜过对“清官”和“明君”的厚望。
与上述结论相联系,一切政治估价都要建立在最大的保险系数之上。依据这种现实主义的结论,任何缺乏限制的东西都具有任意性,最大的效率原则必须辅之以必要的保护措施。毫无疑问,这个原则用来对付公权的滥用同样适用。
世界上既有君子,又有小人,仁义礼智(德治)当然要讲,但为了防止小人,哪怕小人只有一个,也只好将君子当作小人看待,先小人后君子。人性为恶,立法可以使之为善,因此,健全法制、完善制度,这是建立良好社会、实现“善治”的第一步骤。只有当大家都是好人时,对公权和官员的完全信任才是没有风险的。然而,会有这一天吗?所以,以恶制恶、以毒攻毒,预防和扼制总是两利中的“大”、两害中的“轻”,这算是功利主义的告诫。
【思考题】
1. 结合儒家思想特点,说明孔子“政者,正也”的含义。
2. 说明儒家政治观念与自由主义政治观念的差异。
3. 如何理解政治研究与规制“公共权力”的关系?
4. 如何理解政治设计中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思路的不同?
【扩展阅读文献】
1. 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主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 奈杰尔·沃伯顿:《从〈理想国〉到〈正义论〉》,林克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版。
3. 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简惠美、康乐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4. 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林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
5. 何信全:《儒学与现代民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6. 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88年版。
7. 刘泽华等:《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
8. Andrew Heywood, Politics , New York: Pa lgrave, 2002.
9. B.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王向明、段红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1] 参阅王浦劬主编:《政治学基础》,第二章,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2] 参阅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的构造及其转进》,《学术与政治之间》,台北:学生书局1980年版,第48页。
[3] 参阅George H. Sabine, A History of Political Theory , Hinsdale, Illinois: Dryden Press, 1973, p.8。
[4] 参阅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5] 参阅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6] 参阅Robert A. Heineman, Politic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 New York: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pp.39-40。
[7] 参阅马基雅维利:《君主论》,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8] 参阅洛克:《政府论》,瞿菊农、叶启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9] 参阅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0] 参阅约翰·密尔:《论自由》,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1] 参阅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12] 参阅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
[13] 参阅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陆衡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14] 参阅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15] Robert A. Heineman, Politic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 New York: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p.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