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上经常看到或听到对有关异常心理现象原因或影响因素的解释。例如,抑郁与基因有关,网络成瘾行为与个体社交能力有关等。媒体对某一事件的报道,其起因有时仅仅是记者的推测,或者只报告某些科学家研究结果的个别结论,甚至个别报道有时是以断章取义的方式——对某些可能会引起读者兴趣的研究内容进行报道而忽略了其他相关的重要事实。
科学研究与媒体工作的重点和方式不同。一项研究的结论常常并非清楚且确凿无误的,其结果常常会引起争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重复进行验证。此外,对于异常心理现象的研究结论也需要慎重做出,因为心理学、物理学、社会学和生物学的因素都可能会对某一异常心理现象产生影响。
2004年11月9日36岁的美籍华裔女作家张纯如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自杀身亡。她的自杀在美国的华侨界和中国引起极大震撼,因为她在1997年出版了揭露侵华日军当年在中国南京犯下的罪行的重要著作《南京大屠杀》一书,也因为她在美国属于华裔中少见的为主流社会承认的公众人物。有报道认为她的死是因为她患有抑郁症,也有人认为她是在清醒状态下选择了用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
张纯如自杀时到底处于何种状态,上述推测是否有依据,尚未见报告。
Nolen-Hoeksema(2001)指出,对异常心理现象的研究是极端困难的,对研究者而言面临四大挑战:
(1)首先是对于异常心理现象无法准确进行测量,任何个体内部状态和体验仅能够依据个体的自我报告,无法进行客观的测量。而个体的自我报告又会受到有意和无意因素的影响而失真。即使异常现象允许进行客观的他人评估,这一评估仍有可能受到个体性别、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2)第二个挑战是人们是在变化着,而且这种变化常常是很快的。例如,今天还处于抑郁之中的人,可能明天就不再抑郁了;这一周没有听到无中生有的声音的人,可能下一周就听到了。这对心理学研究而言是很有意思的现象,但这使得研究过程变得更为复杂。
(3)第三大挑战是大多数的异常心理现象都是由于多种因素引起的。研究时除非研究者在其研究设计中可以涵盖心理、生物、社会等所有可能的因素,否则就无法对某一现象的发生进行完全的解释。而任何研究者都会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没有哪一个研究能够做到囊括所有相关因素。
(4)第四大挑战是当我们对感兴趣的异常心理现象进行研究时,常常无法对某种变量进行控制和操纵,因为这涉及对个体的心理影响,由于伦理的原因无法真正进行研究。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变态心理学领域的研究依然成果卓著。其研究的方法也和心理学其他领域一样变得更为专精。
采用实验法进行的实验是在良好控制的条件下进行的研究。研究包括实验组、对照组,并通过控制其他无关变量,使得自变量的变化可以引起因变量的改变。
徐凯文(2003)在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注意障碍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核心症状。而以往对精神分裂症的研究因对被试的选择不够严谨使得结果不尽一致。因此,他采用了严格筛选的精神分裂症病人进行了返回抑制的研究。
返回抑制(inhibition of return, IOR)是指对原先注意过的物体或位置所作的反应表现出的滞后现象。IOR的生物学意义在于使生物体有效回避已经注意过的位置,更好地搜索最近的位置,即它可能反映了一个重要的进化机制:阻止注意返回到一个刚刚加工过的空间位置上,因此具有适应意义。
这一研究的假设为:①与正常被试不同(正常被试在200~300毫秒出现IOR现象)精神分裂症被试IOR消失或延迟;②不同类型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IOR不同。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病人IOR正常,而以阳性症状(主要为妄想症状)为主的偏执型病人IOR异常。
根据正常被试的实验结果,即正常被试左侧拐点是322毫秒,右侧是400毫秒。将划分易化和抑制效应的临界点定义为左侧300毫秒,右侧400毫秒。即如果被试没有出现IOR,即是出现了IOR的异常。以此标准来对每一个被试进行分析,之后得到表1-1。按表中的数据进行χ 2 检验,两组被试差异显著(χ 2 =14.09,P<0.005)。以此计算,IOR测试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击中率为82%,虚报率为26%。根据这一研究的理论假设,单纯型精神分裂症患者,其IOR应是基本正常的。而在上表中,9位IOR正常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中有6位是单纯型精神分裂症患者,因此校正以后的返回抑制异常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击中率为96%。
表1-1 正常被试与精神分裂症病人结果对照
为了考察妄想与IOR的关系,将被试区分为有妄想和无妄想两类,分析其IOR的特点,得到表1-2。按表中的数据进行χ 2 检验,两组被试差异显著(χ 2 =21.86,P<0.005)。对妄想的击中率为95%,虚报率为22%。两位出现IOR异常的无妄想的病人,其中一位有明显的听幻觉,另一位没有查及幻觉或妄想症状,因此修正后的虚报率是11.1%。
表1-2 有、无妄想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的IOR效应对照
根据实验结果,无论是IOR的延迟或消失,还是反应时间的减慢以及与正常被试之间错误率的差异,都反映了精神分裂症病人存在有注意抑制障碍,同时他们整体的认知功能也是受到了损害的。因此研究得到如下结论:①精神分裂症病人存在有明显的IOR延迟或消失的现象。②IOR延迟或消失的现象与妄想显著相关。
专栏1-6中的研究具有量化研究的所有元素:明确问题,提出假设,验证假设,分析结果,得出结论。研究也包括实验法的所有要素:实验组、对照组(精神分裂症病人与正常人;有妄想的病人与无妄想的病人);控制其他无关变量(以计算机编制的程序呈现刺激,使刺激呈现的方式、时间等条件得到很好控制;以精神科医生对病人的严格诊断及相关量表的评估对病人进行严格的分组;在统计过程中注意控制病人服药的影响);通过操纵自变量(是否是病人,是否是妄想病人)的变化引起因变量(IOR出现的时间)的改变。
除了上述要素之外,在实验研究中还应注意对被试进行随机分配,例如随机将高社交焦虑被试分人认知治疗或运动处方研究小组之中。如果由被试自己选择进入某小组,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如爱好运动者进入了运动处方小组或根本对运动处方小组不感兴趣。
在实验研究中还应注意采用双盲处理方式进行,即直接参与研究的人员和测评人员对被试的特定情况不清楚(例如,是否是有妄想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对被试所参与的特定处理情况也不了解(例如,被试参加的是给予某种新药物的小组或是安慰剂组)。因为当研究者想测试一种新的方法对精神分裂症病人是否有效时,可能其本身对新方法的热切期望和热心的投入,就会使不同的研究小组出现不同情况。
如果被试对某种方法寄予期望时,研究结果也可能受到影响。因此许多研究者在对实验组进行某种处理时,对控制组同时采用安慰剂方式进行处理,两组均给予同样的指导语。
有人曾将实验研究分为实验室研究和临床研究。专栏1-6的研究既是实验室研究,也属于临床研究。实际上二者常常相辅相成,它们结合得越紧密,对学科的发展就越有利(陈仲庚,1992)。
有研究者也将研究分为对病人特点的研究和对治疗效果的研究。上述的对精神病人IOR的研究即是对病人注意功能特点的研究。对治疗效果的研究比较复杂,因为有些对各种条件进行严格控制的研究可归类于实验性的研究,而另一些则对于研究条件缺乏控制的研究则不属于实验研究。
也有研究者将实验研究分为实验室研究和现场研究。专栏1-6中的研究即属于实验室研究,而现场研究则可能在条件的控制方面逊色于实验室研究。例如对住院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病人进行的研究,当其在病房里向他人大谈自己妄想的内容时,所有护士都不理睬他,但当他谈及不属于妄想的内容时(例如当天的活动,足球赛事等),则护士就和他一起聊天。此时记录病人每天谈及妄想内容次数的改变。另外一些现场研究,如在一群大学生绝食示威的过程中,对他们在特殊情况下的异常心理感觉,如对时间变化的感觉、思维活动的黏滞性等进行的测查。现场研究可以得到某些实验室研究所无法得到的、鲜活的第一手资料,但需要研究者对特定问题的敏感性和尽可能完善的实验设计。
有些研究者也把实验研究分成多人次研究和个体研究。我们前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IOR的研究即是多人次研究,即实验组包含多名被试,通过对他们的返回抑制现象的数据统计,将所得到的结果用于类推到其他精神分裂症病人的情况。而个体研究的情况则不同,通常采用单被试实验设计。
治疗效果的研究,如果研究方法控制得很严格,也可以看做是实验研究。但研究者常常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而无法使其研究达到所希望的情境。但也有时,的确是属于研究者没有很好地对研究条件进行控制。
美国《治疗工作指南》( A Guide to Treatments that Work )中提出了研究治疗效果的六种不同研究方法。
Ⅰ型研究:研究涉及的是随机、前瞻性临床试验(randomized, prospective clinical trial, RCT)研究,具有如下特点:对比组之间被试随机分配入组、双盲评定、有清楚的剔除和进入标准、采用严格的诊断方法、被试的组成适合进行统计分析、对统计方法进行了清晰的描述等。
Ⅱ型研究:此类研究是涉及干预的临床试验,但缺乏某些Ⅰ型研究所具有的特点。
Ⅲ型研究:除方法学方面之外,没有严格的控制,为开放式的研究,其目的是获得探索性的资料。这类研究具有某种观察的主观倾向,所得到的结果只适用于说明某种方法是否值得进行进一步严格的实验研究。
Ⅳ型研究:是指对第二手资料进行评论性研究,如果所涉及的数据分析技术是完善的话,则其研究是可用的。
Ⅴ型研究:指没有第二手资料的评论性研究。
Ⅵ型研究:由各种各样的非主流研究报告组成,包括案例研究、论述文、议论文等(Pawlik & Rosenzweig, 2002)。
在众多实验方法中,变态心理学研究还涉及动物实验制造的心理异常模型。一些特定的人类心理异常现象并不方便进行研究。进行动物实验,制备异常的动物模型,对于人类异常现象的产生、发展及治疗的认识都十分有益。例如巴甫洛夫发现他的实验室中被洪水淹过的狗出现了反常的行为表现,以前形成的一些条件反射都消失了。他们猜想是洪水引起了狗的变化。为验证这一设想,他们把自来水引入狗舍,狗立即陷入非常不安的状态,呼吸急促、狂叫、战栗,巴甫洛夫将其称为实验性神经症(许淑莲,1989),但他并未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南非的心理学家对关在笼子里的猫施以电击,使得猫对笼子产生恐怖反应。然后,采用在猫饥饿时让其在笼子边进食,并一步步接近直至最后进入笼子里进食的方式,消除了猫对笼子的恐怖反应,并因此发明了治疗焦虑障碍的系统脱敏法。在这里,动物实验为人类了解和战胜异常心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在严格意义上看,缺乏实验组和对照组的研究,其所得结果往往不能被重复,因此其结论也无法被推广。但在变态心理学领域,有某种特殊障碍或症状者很少,无法进行组间实验研究。此时单被试实验设计则可达到既有实验设计的严谨性,又不受人数的影响,把临床治疗与测评结合起来进行研究的目的。这种研究可为特殊障碍或案例提供资料,也可为大规模的实验研究提供基础(许淑莲,1989)。
单被试实验设计的最常见的方法是ABAB设计。这种设计通常在开始的几天对被试进行观察,称为基线阶段(A),所得到的被试的某种行为结果称为基线数据;第二阶段对被试实施特定治疗(B),此时被试的行为如果发生改变,即被认为是治疗干预的结果;第三阶段撤销治疗(A),观察被试的行为改变,是否又回复到第一阶段的水平;第四阶段恢复治疗干预(B),如果在第三阶段被试的行为回复到基线水平,而第四阶段又发生改变时,则认为这一行为变化确实是由于治疗干预而引起的。
Davison和Neale(1998)援引Tate和Baroff在1966年的一个案例表明,这样的实验设计确实可证明干预的效果。案例报告了一个9岁男孩,他有许多自伤行为(例如,以头撞墙、打自己的脸等),但也会对其他人表示友好(例如,他愿意和别人接触,用手搂着别人,坐在别人的膝盖上等)。研究者设计了一个20天的干预程序,每5天为一阶段。最初的5天时间用于基线的测量,之后的5天时间由两名研究人员陪伴着这名男孩,他们一人牵着男孩的一只手在校园中散步。每当男孩出现自伤行为时,他们立即松开与男孩牵着的手,直到男孩的自伤行为停止3秒钟之后再开始牵着他的手散步,在这期间仍对男孩的自伤行为基线进行记录。第三个5天阶段,研究人员不再和男孩散步,只记录其自伤行为。第四个5天则又由研究人员与男孩一起散步,并记录其自伤行为的频率。其结果是在两个A阶段,记录到男孩自伤行为频率很高;而在两个B阶段,自伤行为有非常明显的下降。
单被试实验设计除了ABAB设计之外,还有多种基线设计、变化标准设计和同时治疗设计(许淑莲,1989)。ABAB设计中包括了撤销治疗的第三阶段,这在临床上涉及伦理方面的问题,因而许多临床工作者并不愿意采用。其他单被试实验设计也各有优点和不足,感兴趣的读者可进一步阅读相关文献。
以流行病学方法(epidemiological method)进行的研究主要在于了解在不同人群中各种心理障碍发生的概率。其中一种方法是调查法,通常采用会谈或问卷方式进行调查。调查会注重某一人群中各种障碍发生的总的比例,以及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比例,例如民族、性别、社会阶层等。各种不同的统计内容涉及:①发病率(incidence):指一定时间内(例如一年内)某种疾病或障碍在一定的人群中新病例出现的概率。②患病率(prevalence):指在某一特定时间某种疾病或障碍患病人数(包括新旧病例)占总人数的百分率(梁宝勇,2002)。
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取样问题非常突出。理想的情况是对某一感兴趣的人群都进行调查,但实际情况并不允许,因此必须注意取样的代表性。选取有代表性的样本的方法之一是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即在研究者所感兴趣的社区或人群中每个人都有同等机会被抽取出来进行调查。
此外,在对异常心理现象进行研究时,双生子研究、领养研究(即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放在领养父母家中,脱离开有精神病阳性家族史的双亲;或双生子出生后由不同家庭养育),以及对有阳性家族史的家庭的研究等也是变态心理学研究中常见方法。
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2002)制定的伦理条例内容涉及“心理学工作者应该尊重所有人的尊严和价值”,“心理学工作者应努力造福于他们所工作的对象,并且尽可能小心的不对他们造成伤害。在他们的职业行为中,应设法维护在专业上与他们有联系的人以及那些会影响他人的人的幸福和权利,甚至于包括作为研究对象的动物的安宁”。
在美国,各大学设有专门的伦理学监察委员会,当研究者需要从事某项研究之前,需要向这一委员会提交报告,内容涉及研究的被试、方法等,并需要说明被试应事先得到关于研究的信息(informed consent),在其同意后参加研究(如因研究目的要求事前所告知的是错误信息的话,事后必须向被试说明真实情况),当其要求退出时应准许退出并撤销其研究资料;另外,对被试的资料和记录的保密事项(confidentiality)也是报告中必须说明的内容之一(Nevid, Rathus, & Greene, 2000)。这一报告在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研究者方可开始研究。
变态心理学的研究同样需要遵循心理学研究的伦理要求。在研究时如遇到被研究的对象属于没有完全责任能力者时,需要给予适当的解释,得到准许才可以进行研究;在法律有特定要求的情况下,研究者需得到研究对象法定监护人的允许才能够进行研究。
案例研究(case study)曾经是变态心理学发展中影响最大的研究方法。著名精神病学家克雷丕林就曾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个案。
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的理论也是在他对大量案例详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建构的。弗洛伊德花了大量时间倾听病人描述自己的生活,他们记忆中的事件,他们的梦境,由此他注意到这些内容的主题与其特殊的心理症状的联系。他依据从治疗案例中的发现,提出了自己对异常心理现象的概念和理论。这一理论和其中许多重要的概念至今对理解心理异常现象仍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
案例研究即是对个体进行的深入细致的研究。内容可以包括大量的资料,如个体的家庭、成长的历史、早期的生活环境、重要生活事件,患病的历史及发展情况,个人报告、日记、作品,他人(家庭成员、朋友、邻居等)印象及描述,等等。其中最重要的信息来自个人的报告。
案例研究具有自己的优势:①内容丰富翔实,其资料所包含的内容是量化研究无法比拟的。②可以有机会记录下非常独特的个体的经验,对非常少见的案例可以进行详细的记载。例如目前对多重人格的人的了解即来自于案例研究。③案例研究有助于个体提供自己对事物的看法,也有助于启发新的理论观点的产生(Nolen-Hoeksema, 2001)。
案例研究也有自己的不足:①由于案例研究往往来自个别的案例,其结果无法推广到更大范围中去的。②不同的案例研究得到的结果可能是有差异的,其结果无法重复。③案例研究更多的是借助于访谈进行的,个案本身对其经历或体验的报告可能是有偏差的。例如,可能会夸大某些事实,而对另一些事件进行渲染,有选择性地报告自己的故事;而另一方面,访谈人员也可能出现偏差,他们可能会倾向于提出与自己的理论观点一致的问题,而引导出个案的不同报告(Nevid, Rathus, & Greene, 2000; Nolen-Hoeksema, 2001)。
质性研究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研究方法。质性研究主要是以个案访谈为主要形式,以言语等非数字型的资料为分析对象,对文本进行深层次分析,然后借助于一些计算机软件进行文本数据定量化(编码)的研究过程(孟莉,2005)。
质性研究与采用实验法为代表的量化研究有明显的不同,它们各有优势和不足。量化研究比较适合在宏观层面对事物进行大规模调查和预测;而质性研究比较适合在微观层面对个别事物进行细致、动态的描述和分析。量化研究证实的是有关社会现象的平均情况,因而对抽样总体具有代表性;而质性研究擅长对特殊现象进行探讨,以求发现问题或提出新的看问题的视角。量化研究以研究者事先设定的假设出发,收集数据以对假设进行验证;而质性研究强调以当事人的角度了解他们的看法,注意他们的心理状态和意义建构。量化研究极力排除研究者本人对研究的影响;而质性研究重视研究者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要求研究者对自己的行为不断反思(陈向明,2000)。
案例研究实质上属于质性研究。当然,以前在变态心理学中所报告的案例,并没有像现在的质性研究那样采用对文件进行编码分析和计算机分析的过程。此外,以往的案例研究也没有注重对研究者因素的反思。但无论怎样看,它仍具有质性研究的基本要素:①在自然环境中进行;②研究者本人即是研究工具;③采用多种方法搜集资料;④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是互动的关系等(陈向明,2000)。在新的时代,案例研究仍大有可为,关键的问题是研究者如何汲取现代研究方法的新营养,以使案例研究更上一层楼。
进行变态心理学的研究比之进行正常人的研究,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许多研究受到研究者时间、精力、经费的限制而无法长期持续;另一些研究则由于临床病人难于搜集,或病人不配合而无法完美地达到研究目的。此外,由于异常心理现象是非常复杂的现象,有着复杂的机制和原因,不同的研究只能够从一个片断或一个狭窄的视角对某一现象进行研究。因此,我们必须在对前人所做工作及文献的认真研习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地对异常心理现象进行研究,通过与各国科学家的共同努力而对异常心理现象进行不断的探索。
陈仲庚先生在其重要论著《实验临床心理学》一书中曾借用英国临床心理学家R. D. Savage的一段话告诫我们:搞临床心理学研究若不查文献和书,就好像航海而不会利用航线;但研究若没有病人参加,研究者若不参与临床工作,就好像航海而根本没有出海一样(陈仲庚,1992)。愿所有从事变态心理学工作的同行能够以陈先生的这段话共勉之。
总结
变态心理学是将心理科学应用于对心理障碍,包括对其产生的原因及如何治疗进行研究的一个心理学的分支学科。心理障碍是许多不同种类的心理、情绪、行为失常的统称。对于心理异常的判断,包括有以个体的经验为标准、社会常模和社会适应为标准、病因与症状存在与否的标准和统计学标准,其中专业人员使用以病因和症状为判别标准的医学诊断分类描述体系。
对于异常心理了解和认识的过程,与变态心理学发展的历史过程相伴随。在公元前和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对于异常的心理现象给予神秘主义的解释。由于对精神病人的错误认识而造成对于他们的非人道的对待方式。18世纪以后,人们开始考虑脑与神经系统与异常心理现象的联系,并开始给予精神病人以人道的待遇。这一世纪之后,出现了以生物学原因对于异常现象进行解释的医学模型。同期出现的催眠术,启发了弗洛伊德对于癔症等心理障碍的治疗并创立了心理分析学说。而行为治疗以实验的方式证实和发展了对于外显的异常行为矫正的技术方法。
在中国早期,人们对于异常现象也给予了鬼神附体等解释。从《内经》开始,中医典籍中就包含了对于异常心理现象的描述和治疗观点,其后发展出中国传统医学中以“情志相胜”的对于异常心理现象进行治疗的原理。
目前对于异常心理现象的研究涉及实验方法、单被试实验设计法、流行病学方法和案例研究方法等。由于异常心理现象的复杂性,变态心理学的研究方法仍需要在探索过程中谨慎使用,不断完善。
思考题
1.变态心理学研究的内容有哪些?
2.什么情况可称之为心理异常?
3.如何看待评价心理异常的不同标准?
4.在变态心理学发展的历史中,我们可以获得哪些启示?
5.比较对异常心理现象的研究与对正常心理现象的研究,二者有何相同点和不同之处?
推荐读物
1.陈仲庚主编(1985).变态心理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许又新,刘协和(1981).中国精神病学发展史.见湖南医学院主编(1981):精神医学基础.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
3.Barlow D H & Durand V M (2001). Abnormal Psychology: An Integrative Approach (2nd ed). Belmont, CA: Wadsworth/Thomson Lea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