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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讲 |
Chapter 001

近代中国鸦片烟毒

生髑髅,生髑髅,眶陷颐缩如猕猴,痰声来,嗽声续,黔到指头疲到足,汗渍眉心泪注目,逆气辘轳转心腹,溺泄便溏沾被褥,明明有鬼如钳梏。

——林纾:《闽中新乐府》

上引林纾的这首《闽中新乐府》,是对吸鸦片烟鬼丑陋形象淋漓尽致的描绘。在近代中国灾难深重的百余年间,西方列强不仅屡次发动侵华战争,迫使中国政府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用武力在中国强行攫取了一系列政治经济特权,并且开辟租界作为“国中之国”,使中国逐步沦入半殖民地深渊。与此同时,西方列强还向中国大肆走私贩卖鸦片,致使鸦片烟毒充斥整个近代中国,禁而不绝,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一 罂粟种植与鸦片生产

鸦片在民间俗称为大烟或烟土,亦名阿芙蓉、阿片、亚荣,是从一种被称为罂粟(也称罂子粟)的栽培植物的果实中提炼而成,在医学上具有某种麻醉镇痛的功效。

严格说来罂粟本身其实并非毒品,甚至还称得上是一种看上去颇为漂亮的二年生草本植物,秋种春收或者春种秋收。罂粟的种植,起初主要是用于观赏或药用,种植面积和范围也不大。罂粟所开之花有白、红、紫等多种颜色,十分鲜艳和夺目。每朵花一般有4个花瓣,叶子也非常光滑,并呈现出类似银色光泽的绿色。所以,如果从远处一眼看去,开满白红紫绿各种亮丽花朵的罂粟园,就好像一个五光十色的漂亮花园。连徐霞客在贵州看到罂粟花后也十分欣赏,故《徐霞客游记》中曾有记载:“莺粟花殷红,千叶簇,朵甚巨而密,丰艳不减丹(牡丹)药(芍药)也。”当果实生长成熟以后,罂粟的花瓣就会自然脱落。

罂粟花不仅可供观赏,其果实罂粟籽经加工食用,也有治病止痛功效,可镇痛、止咳、定喘、止泻。历史上民间百姓还将罂粟籽作为食补之品,加上其特有之香味,可达开味之效果。然而,罂粟本身虽然不是毒品,但后来却成为制作鸦片的主要原料。鸦片就是由罂粟果实中的白色乳汁凝结而成,剩余的罂粟壳煮汁食用也有一定止泻止痛作用,但多食同样会上瘾,只是较诸鸦片的成瘾中毒症状要微弱许多。除鸦片之外,从罂粟果桃中还可提炼纯度和毒性更高的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

鸦片又有生、熟之分。生鸦片是用特制小刀将罂粟果划破,将其中流出的白色乳汁收入容器,干燥凝结后变成深褐色,有些品种也呈黑色,可制成圆块状、饼状或砖状。由于生鸦片具有强烈难闻的味道,类似令人作呕之氨或发酵的尿味,一般不会直接吸食。生鸦片经烧煮、发酵、去渣等工序之后,就成为熟鸦片,称之为烟膏。熟鸦片可制成条状、板片状或块状等多种形状,不仅外表十分光滑柔软,呈棕色或金黄色,而且吸食时能够发出强烈的香甜气味。吸食者通常将鸦片搓成小丸或小条,在火上烤软后放进烟枪的烟锅里,然后对准火苗翻转烟枪,吸食燃烧产生的烟。

与首次吸抽卷烟令人眩晕的感觉相似,最初吸食鸦片也并不舒服,有头晕目眩、恶心或头痛之感,然而随后不久就有某种独特的欣快感。吸食鸦片者,虽然在初期尚能维持日常的正常活动,但上瘾之后因吸食次数不断增加,即逐渐有明显的中毒症状。长期吸食鸦片的瘾君子,大多都非常消瘦,而且面无血色,目光呆滞,神情恍惚,“奄奄若病夫初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严重的体质衰弱和精神颓废。严重者甚至可能出现急性中毒,使呼吸、循环、消化、神经等系统受到损害而死亡。

罂粟并非中国古已有之,而是从国外传入的。目前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阿拉拍、印度是罂粟的原产地,但也有记载称罂粟原生于地中海东部山区以及小亚细亚、埃及等地,在古希腊即有种植罂粟以及制作鸦片,用于治病和麻醉的相关记载。阿拉伯帝国鼎盛时期,横跨欧亚非三大洲,受埃及、希腊影响也开始种植罂粟,提取鸦片烟膏用于麻醉和消毒,并在战斗前夕供官兵服用,以提升战斗力。在唐代,罂粟经由阿拉伯商人传入中国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唐中期以后,逐渐在云南、川西、川北等地也开始种植罂粟,随后又从川北传入陕甘地区。到宋代,罂粟种植的面积虽有扩大,但主要都是用于观赏,尚未见到制成鸦片作为毒品吸食的历史记载。不过,罂粟的药用价值在宋代也开始为人所知,及至明代,罂粟种植仍主要是用于观赏,食用也主要只是为了治病。明代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一书中,对罂粟的药用功能以及割制鸦片的方法,均有较具体的阐释。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明代成化年间(1465—1488),中国已开始有了制作鸦片的记载,同时也开始出现“鸦片”一词。起初,阿芙蓉之称更为多见,系从阿拉伯语Afyun音译而来,在最早传入罂粟种植的云南,直到民国时期仍称简称芙蓉,后来最常用的则是鸦片一词。

明代的制作鸦片记载,虽表明当时中国人已知道从罂粟果中割浆提取鸦片,但类似情况并不多见,明代的鸦片实际上主要来自于东南亚,为数也不多。当时的暹罗、爪哇等国几乎每年都将鸦片作为贡品,进献给明朝皇帝和皇后,只不过称之为“乌香”而非鸦片。

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罂粟之种植与功能在中国已逐渐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其主要原因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占领东南亚罂粟种植地,广泛种植罂粟生产大量鸦片,并向落后国家倾销或走私,从中牟取高额利润。于是,鸦片主要变成为供人吸食的毒品。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清王朝仍一度禁止种植鸦片,因而鸦片在国内的种植区域并不大。但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清王朝受英国胁迫默许鸦片贸易合法化,种植鸦片之禁令也趋废弛。19世纪70年代,云南全省几乎三分之一的耕地都种植了鸦片,陕西南部“秦川八百里,种烟者多。渭南地尤肥饶,近亦遍地罂粟”。在山西的太原、榆次、交城、文水、归化等地,也都普遍种植有鸦片。与此同时,鸦片种植的区域也日趋扩大到山陕周围更多省份。例如,往西传到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往东传入河南,往北传入内蒙以及东北地区。除此之外,在两广和闽浙地区还经由海上从东南亚传入,也开始种植罂粟,生产鸦片。受两广和云南的影响,贵州东部各县均普遍种植罂粟,并扩大到全省。

综上所述,鸦片战争之后罂粟的种植已迅速蔓延至全国范围,大肆泛滥。罂粟之花四处绽放,甚至被外人称为中国的“国花”。其中种植面积超过百万亩的省份,有云、贵、川、陕、甘等5省,占全国罂粟种植总面积的70%以上。

随着罂粟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大,鸦片生产也畸形繁荣,产量不断增长,中国似乎成为了一个“鸦片王国”。据不完全统计,在云南,1879年的鸦片产量即高达3.5万石,此后仍持续增长,鸦片收入成为该省的主要经济支柱。在四川,鸦片产量的增长最为迅速,甚至超过了云南,在1879年达到17.7万石,居全国之首位。当时的贵州,鸦片产量也有1万至1.5万担。除了西南,西北的山陕甘等省是中国的第二大鸦片产地。此外在华北、华东、中南、华南、东北等地,鸦片生产都迅速增长。

二 鸦片进口贸易与走私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罂粟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大,鸦片产量的急剧增长,完全是受西方列强对中国大肆进行鸦片进口贸易与走私的影响。

最早向中国输入鸦片的是西方老牌殖民主义国家葡萄牙的商人,但起初数量有限,影响并不大。16世纪初,葡萄牙人进入罂粟种植和鸦片生产大国印度,占领果阿(一译“卧亚”),设置印度总督进行殖民统治。据早期学者的研究所知,葡萄牙人最早是将鸦片作为药品,向粤海关纳税之后,合法向中国输入的。到清朝康熙年间,因进口鸦片日益增多,在中国上流社会中开始流行,上瘾者也与日俱增,清廷遂提高了鸦片的进口税,但仍无法减少鸦片的进口数量。清雍正七年(1729),清王朝首次下诏查禁鸦片。在此之后,葡萄牙人不顾中国的禁令,以先前强占之澳门作为跳板,利用中国政府对其货船不予检查的优惠条件,向中国大量走私鸦片。不法葡商一般都是将鸦片藏于商船底部夹层,偷运至澳门,与中国鸦片商私下交易,再由中国鸦片商将鸦片运至内地,葡澳当局则公开保护这种鸦片走私活动,甚至还派出武装舰船,在澳门至泉州的走私热线为走私船护航。鸦片走私不仅使葡萄牙商人获取了高额利润,而且使中国内地也出现了一批见利忘义的鸦片走私犯。

除葡萄牙之外,荷兰殖民主义者也进入印度,占领了爪哇,成立荷兰东印度公司。随后,荷兰又曾于1624年侵占我国澎湖与台湾地区,直至1661年被郑成功率军驱逐。在侵占台湾期间,荷兰人将鸦片与烟草拌合吸食的方法传入台湾,后经厦门传入中国内地。荷兰殖民当局还实行鸦片专卖制度,通过鸦片贸易获取利润。在17世纪70年代,荷兰每年都利用从中国取得的自由航运权,在印度收购30余吨鸦片运往中国和东南亚,在1800年以后又增至近60吨。

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后来居上成为向中国进口和走私鸦片的头号大国。经历了工业革命之后,英国的经济与军事实力跃居世界前列,对外殖民扩张也发展迅速,先后侵占印度、孟加拉、槟榔屿、马六甲,并成功打入暹罗和缅甸,最后将目标瞄准了中国这一东方最为古老的大国。东印度公司是英国侵略东方的殖民机构,它名义上是一个享有商业垄断特权的贸易公司,但实际上还拥有代表英国的政治权利,负责管理亚洲英属殖民地。

英国东印度公司很早即试图以各种方式,打开对神秘中国的殖民贸易大门,以便倾销英国商品,但却屡次碰壁。由于当时的中国是一个以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的封建国家,根本无需依赖对外贸易而生存。后来曾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长达40年的英国人赫德在《中国闻见录》中说:“中国有世界上最好的粮食,米;最好的饮料,茶;以及最好的衣着,棉、丝和皮毛。既有这些大宗物产以及无数的土制副产品,所以他们不需要从别的地方购买一文钱的东西。”与此相反,中国许多精美的手工业品如瓷器、漆器、丝绸品等,却很受英国以及欧洲各国上流社会的青睐,大受欢迎。此外,清香芬芳并具有提神解暑功效的中国茶叶,更是受到西方国家各阶层的喜爱。于是,鸦片战争前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虽有所扩大,但推销英国商品十分有限,用现银进口中国手工业产品和茶叶的数量却迅速增加,从而使英国在对华贸易中形成十分不利的入超局面。

作为“世界工厂”的英国,当时一心只想向中国倾销商品,对于这样于已不利的贸易入超局面,自然是无法容忍。在此情形之下,罪恶的鸦片贸易就成为了东印度公司改变不利贸易入超局面的一种手段。其实,早在18世纪20年代,东印度公司就已经开始向中国贩卖鸦片,只是数量不多。1729年清廷宣布禁烟,鸦片贩卖又成为非法贸易,也使外国对华鸦片贸易不可能得到发展。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眼看流入中国的白银日益增多,无计可施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不顾中国禁令,开始大规模地向中国非法贩运鸦片,而且这种方式也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英国的中国贸易特别委员会质询对华贸易商人A. 马塞松的一段对话即透露了这方面的信息:

问:“你是否认为英国商人经营鸦片贸易能够使英国对中国贸易的局面全面打开?”

答:“我确信如此。英国工业产品进入中国东面海岸时,只能售出极小部分。如果装载棉制品的船不携带鸦片的话,该船恐怕连路费都赚不回来。”

问:“照此看来,现在鸦片可以成为对华大规模贸易的先驱者了?”

答:“的确如此。我认为如果没有鸦片的贸易,棉制品贸易也就不会发展,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继续棉制品贸易的费用是承担不起的。”

上述这段对话,可以说明白无误地和盘托出了英国方面对华进行鸦片贸易走私的根本目的,也揭示了鸦片在当时中英贸易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为了达到以上目的,东印度公司从波斯大量购入罂粟种子,在印度各地广泛种植;占领孟加拉之后,东印度公司又陆续在该地种植50多万英亩罂粟,由此在印度和孟加拉培育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罂粟栽培地。与此同时,在英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东印度公司于1773年即获得了向中国出口鸦片的专卖权,1797年又取得了鸦片制造的垄断权。自此,英国东印度公司控制了输入中国之鸦片的原产地、制作与销售等各个环节,并从中获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额利润。

1800年东印度公司正式确立其对华鸦片政策,“迅速地把在印度种植鸦片以及向中国私卖鸦片变成自己财政系统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为了保证对华鸦片贸易和走私的进行,东印度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管理鸦片种植、生产、交易的庞大机构与设施。其中包括最高管理机构,在主要罂粟种植区下设的两大经理处,以及隶属于经理处的若干分理处和收购处,主要负责鸦片的种植与收购。东印度公司以贷款引诱大量印度农民种植罂粟,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按照规定,烟农均与东印度公司签有合同,必须将所有的生鸦片全部卖给东印度公司,而且自己不得吸食。东印度公司的鸦片生产则主要集中在加尔各答进行,为此还建设了大型的鸦片制造工厂。为便于在华倾销,东印度公司想方设法对鸦片的生产予以改进,“使罂粟的蒸熟和鸦片的调制适合中国鸦片吸食者的口味”。在贸易销售环节,东印度公司在广州设有代理处。因为广州一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口岸,清朝乾隆皇帝后来下诏规定中外贸易限定在广州一口。东印度公司主要将鸦片以拍卖的方式交与认可的中间商,烟商既可用白银支付烟款,也可立下借据,到广州出售鸦片后在代理处支付白银。还有不少中间商贩卖鸦片之后,随即在中国收购茶叶、瓷器等运往英国,交易后再与东印度公司结算,从而形成英国在亚洲独特的“三角贸易”,即英国向其印度殖民地输出大量的机器制造品,然后通过印度向中国贩卖巨额鸦片,所得利润用于支付在华收购的茶叶、瓷器、生丝。通过这种三角贸易,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英国对华贸易中十分不利的入超局面。马克思曾指明东印度公司垄断对华鸦片贸易的时期,“在鸦片贸易史上,标志着一个时代”。 有关统计数据也表明,东印度公司向中国贩卖的鸦片,与以前相比数量之增多确实达到了十分惊人程度。

随着英国国内政坛的变化,1833年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专利权被废除,变为统治印度殖民地的行政机关,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时代宣告结束。但在此之后,英国向中国偷运贩卖鸦片的罪恶行径却并未随之结束,而是变成众多英美洋行公司和鸦片烟贩追逐的目标,甚至还使对华鸦片走私发展到一个新时期。例如,由英国商人查顿和马地臣创办的怡和洋行,建立有专门在中国沿海从事鸦片走私的武装船队,成为当时向中国走私鸦片的最大的鸦片公司,二人也先后被清朝官方驱逐出境。以不法英商颠地为首的宝顺洋行,也是当时向中国偷运鸦片的大公司之一,林则徐赴广州禁烟后,曾迫使颠地交出鸦片1700箱,并具结永远不得再来广州。美商旗昌洋行同样疯狂向中国贩运走私鸦片,到鸦片战争爆发之前甚至有后来居上、超过英商怡和与宝顺洋行之势。

除了怡和、宝顺、旗昌这样的大公司之外,还有更多外国中小公司和分散经营的不法洋商,也都依靠向中国走私鸦片获取暴利。其走私贩卖鸦片的方式也不断变化,起先是将藏有鸦片的商船直接开到广州黄埔港,在船上与中国商人完成交易。当清朝政府厉行禁烟后,外国鸦片走私贩又采用新的方式,将商船偷运的鸦片卸在停泊于珠江口外伶仃洋岛的趸船上,然后再载着其他货物驶入黄埔港,用鸦片样品与中国商人进行交易。伶汀洋岛四面八方可通水路,船舶出入方便,因而被鸦片烟贩选为储存和贩运鸦片的理想之地。到鸦片战争前夕,岛上存储鸦片的趸船多达近30艘。中国商人交款后,凭提货单雇走私船“快蟹”、“扒龙”到伶仃洋岛的趸船上提货。由于在鸦片提货的过程中,还是常常会与清朝政府的缉私船出现武装冲突,于是,洋商也派出许多武装船只,保护鸦片走私船与政府缉私船对抗,使鸦片走私一度成为公开的行为。“大批外国船只,或由外人控制的船只,以‘客船’的姿态出现……从东面的虎门到城西的花池,差不多沿河各处都成为这种贸易的舞台。”

不仅如此,鸦片走私的地域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伶汀洋到广州城外及东南沿海地区,鸦片走私都十分猖蹶。例如英国的鸦片走私烟贩,北上至闽粤交界的南澳建立鸦片存储站点,怡和洋行还将鸦片运至福建泉州卖出更高的价格。正因如此,“在外国鸦片贩子无孔不入、无恶不作的活动下,鸦片的输入量出现了异乎寻常的增长。在东印度公司的特权被取消的四年里,鸦片的输入量竟增长了100%。”

三 鸦片烟毒的严重危害

与日俱增的鸦片贸易与走私贩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带来不断增长的滚滚财源,对近代中国则造成了长久难以消除的诸多严重危害。

当时,外国不法烟贩通过鸦片走私贸易所攫取的利润高得惊人,其他任何商品贸易都无法与之相比。以1805年的情况为例,在印度鸦片产地的收购价为每箱160卢比,运到加尔各答拍卖即上升为每箱988卢比,再偷运至中国广州走私贩卖,每箱鸦片的价格则高至3500卢比,相当于收购价格的22倍。 由于存在着如此之大的差价,鸦片贩子有时甚至贩卖一箱鸦片,即可赚取1000银元,由此通过罪恶的鸦片走私牟取高额利润。

不仅如此,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通过对华鸦片走私获得了大量收入。例如,英国在印度的殖民政府规定,鸦片按照成本300%的高税率进行征税。于是,鸦片的生产和贩卖越多,英属印度殖民政府的税收自然也会随之增加。另外,东印度公司以及后来许多英商洋行以三角贸易方式,将贩卖鸦片所得的现银从中国进口茶叶等畅销品,运回英国本土售出时也需缴纳大量税金,成为英国政府的又一大税收来源。据不完全统计,仅东印度公司垄断时期,“英国财政部从茶税中所得岁入,在公司专利末年,每年平均达三百三十万镑,中国茶叶供给了英国全部岁入约有十分之一,同时还供给了东印度公司的全部利润。” 通过鸦片税收和茶叶税收,英国政府即可轻而易举地获得大约500多万至600万镑的巨额款项。华伦也曾在《鸦片》一书中指出:“多年以来,东印度公司从鸦片贸易上获得了巨额收入。这种收入使英国政府和国家在政治和财政上获得无法计算的好处。英国和中国之间贸易差额情况的有利于英国,使印度对英国制造品的消费量增加了十倍;这直接支持了英国在东方的巨大统治机构,支应英王陛下在印度的机关经费;用茶叶作为汇划资金和交流物资的手段,又使大量的收入流入英国国库,而且用不着使印度贫困就给英国每年带来600万英镑。” 由此也不难发现,英国政府为何会不顾国际舆论的谴责,公开支持对华鸦片走私,甚至在清廷厉行禁烟时不惜悍然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大量鸦片走私输入中国,不仅使英美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惊人的暴利,而且改变了以前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也改变了西方国家对华贸易不利的入超局面。例如,“1817年中国鸦片进口值为61.1万银元,仅占广州进口商品总值的4.1%,1825年鸦片进口值已跃居首位,达到978.2万银元,占进口商品总值的42%。在1830至1833年这四年间,鸦片平均每年进口更高达1395.3万银元,占进口商品总值的52%。原来居进口商品第一、二位的棉花和呢绒,则分别由占进口商品总值的53.5%和21%下降为23.6%和8.8%。” 显而易见,鸦片走私贸易也改变了西方列强对华贸易不同商品所占总值的格局。

美国也通过对华鸦片走私获得了暴利,并改变了对华贸易长期大量入超的不利局面。18世纪末20世纪初,由于中国输入美国的货物总值远远多于美国输入中国的货物总值,巨大的贸易逆差使得美国每年都需要将大量白银运往中国,以此平衡中美贸易。但通过鸦片走私,这种状况即逐渐改变。在鸦片战争爆发的前10年,美国运往中国平衡对华贸易的现银与以前相比即减少了80%。

在大量走私贩卖鸦片之前,英国商船每年也都需要携带为数甚多的白银,运到中国购买茶叶、瓷器等商品。19世纪初,这种局面仍然继续维持,中国每年因贸易出超所获得的现银均为数百万两,有时甚至达到800万两之多。但随着鸦片走私量的激增,英商运往中国的白银即日益减少,到19世纪20年代甚至出现了与以往相反的局面,即中国的白银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英国。

银元的流通十分便利,并且在中国市场交易中具有超过其本身含银量的价值,所以外商运入中国的白银绝大多数均为银元。而后来中国流出的几乎均为细纹银,尽管当时的清廷禁止细纹银出口,但仍通过走私的渠道大量流出。仅从中国流入英属殖民地印度的细纹银数字,也可看出中国白银外流的严重状况。1814至1815年度,中国流入印度的白银已有130万两左右,1814年后又迅速增长,到1827年的13年中,共计流入2358万两。从1830至1839年的9年中,总数又增长至3176万两。 这仅仅还只是当时中国白银流入英属殖民地印度的数量,如果计算中国白银外流的整体数量则更加惊人。尤其是在鸦片战争爆发之前,每年都达到了3000万两左右。

由于鸦片在当时已是清朝政府明令禁止进口的毒品,所以只能采取走私的方式进行交易,而且“向买之人皆系携带现银交易现货”。也就是说,中国国内之鸦片贩子,只能用现银购买鸦片,不能采用以货易货的方式获得鸦片。这样,鸦片走私量的增加,即意味着中国白银流出量的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823年以前,中国每年外流的白银为数百万两,以后急剧增加;1823至1831年间,每年外流1700万至1800万两;1831至1834年间,每年外流2000余万两;1834至1837年间,每年外流的白银已高达约3000万两。

中国原本是采银并不多的国家,只是因贸易出超使英国等西方国家的白银流入,使中国的白银并不短缺。在政府财政收支和民间商品交易中,均较为普遍地以银两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易手段,所以白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与影响。一旦外国白银不再流入,相反中国的白银还不断流出,立刻就会出现白银短缺的恐慌,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与人民生活都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影响。最为突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银贵钱贱,19世纪末铜钱七八百文可换纹银一两,19世纪初银钱比价也保持在1000文左右。但随后不断上涨,1817年涨至1216.6文,1827年又涨至1340.8文,1838年更涨至1637.8文。 银钱比价的持续上涨,使贫民百姓的生活负担越来越重。因为除一部分富裕人家之外,一般贫民百姓劳作所得为铜钱,在平常生活中也多用铜钱,并无多少存余之白银,而缴粮纳税却一直必须折为银两支付。如同时人所说:“银价高则折钱多,小民重困。”因为银价日益上涨,百姓缴纳各种赋税时,就需要支付更多的铜钱来兑换成白银,经济负担由此而无形增加。

上述这种状况,也影响了清王朝的赋税征收和财政收入,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清王朝的财政困难。19世纪30年代初,清朝即有官员指出这一弊端:“查烟土一项,私相售买,每年出口纹银不下数百万,是以内地有用之财而易外洋害人之物,其流毒无穷,其竭财亦无尽。于国用民生,均大有关系。” 在出现“各省市银价愈昂,钱价愈贱”,以及国家财政严重受其影响的情形之后,也有官员上奏朝廷说:“近年以来,银价之贵,州县最受其亏。而银商因缘为奸,每于钱粮紧迫之时,倍抬高价。州县亏空之由,与盐务之积疲、关税之短绌,均未必不由于此。要皆偷漏出洋之弊,有以致此也。” 可以说,大量鸦片的走私贩卖已经直接威胁到清朝的统治地位。因为财政是政府的经济命脉,赋税又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赋税无法顺利征收,政府的收入得不到保证,财政即会陷于崩溃。1839年,各省积欠的田赋税款高达2940余万两,已相当于清朝整整一年的田赋收入,这种状况当然会使清朝的财政收支左支右绌,难以正常维持。

此外,由于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与驱动,清朝不少官员也或主动或被动地纵容甚至是参与鸦片走私,导致吏治日趋腐败,成为瓦解清朝统治阶级的一大毒瘤。尤其是在鸦片走私最为严重的广东,几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鸦片走私受贿官员集团。以查缉鸦片走私为专责的官府“巡船每月受贿银三万六千两,放私入口”。各级官员也都争相从鸦片走私中获利,“水师有费,巡船有费,营汛有费,差保有费,窑口有费,自总督衙门以及关口司事者,无不有费。”连英国商人也曾说:“在中国方面,高级官吏与政府人员,对于鸦片走私公开的默许,过去和现在的巡抚,都从中取利。” 甚至英国官方也宣称:“因有完备的贿赂制度,鸦片贸易进行得很顺利正常。” 官吏受贿之如此普遍,其后果必然使鸦片走私日益猖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浸透了天朝的整个官僚体系和破坏了宗法制度支柱的营私舞弊行为,同鸦片烟箱一起偷偷运进了天朝。” 更为严重的是,官员普遍受贿导致吏治腐败,对清王朝的统治也构成了潜在威胁。

鸦片泛滥对中国人民身心健康的影响和危害更是罄竹难书。随着鸦片输入的增加,吸食者越来越多,涉及众多社会阶层。起初,主要还只是限于地主、官宦、富商及其子弟等富裕阶层,吸食者并不普遍。随后,即向社会各阶层蔓延,“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置办烟具,为市日中。”至道光朝中期,中下级官员吸食鸦片已十分普遍,“直省地方,俱有食鸦片烟之人,而各衙门尤甚,约计督抚以下,文武衙门上下人等,绝无食鸦片烟者甚属寥寥。” 一般民众虽然在经济上并不宽裕,但当时吸食鸦片之风日甚,成为时尚,也极易受到感染而沾上毒品,一旦上瘾又难以戒除,故而在一般民众中吸食者也为数不少,有许多人甚至为此而不惜倾家破产。至于当时的中国究竟有多少人吸食鸦片,目前尚无确切统计,专家学者估算的数字也相差甚大。有的认为1835年全国吸食者为200余万人,有的推算1838年达到400万人,还有的说高达1000多万人。 虽然所说数字不一,但都肯定当时吸食鸦片者不在少数,而且其发展趋势是与日俱增。

吸食鸦片虽可带来一时之快乐,但久而久之却对摧残吸食者的身心健康产生极为严重的恶果。上瘾之后,“就像不能没有水和食物一样地离不开鸦片”,并且完全失去自制能力。一旦毒瘾发作,“其症状为极度的心神不安、烦躁、全身发寒、脸上发烧、打喷嚏、出虚汗、淌口水、流鼻涕。有的人还恶心、呕吐、腹泻等肠胃性不适。腹部、双腿和背部都严重痉挛,全身骨头痛,肌肉抽搐;神经兴奋、发颤。每一种症状跟其他症状相矛盾。烟瘾发作时,瘾君子很饿,但又吃不下;他很困,但又睡不着。” 长期吸食鸦片的“烟鬼”从外表一看即知,大都是面黄肌瘦,目光呆滞,神情恍惚,而且烟瘾发作时,“不问儿啼饥,不顾妇无袄”,只知“淫朋聚二三,对卧若翁媪”。严重者“外则不能谋生,内并不能育子,是其毒并不止于杀身,而且至绝嗣”。

四 鸦片战争前的禁烟运动

鉴于鸦片烟毒的种种危害以及在近代中国流传之连绵不绝,从清初开始中国历代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禁烟政策,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却一直并未使鸦片绝迹。

清雍正七年(1729),清廷即下令禁烟,有的书籍将其称为世界上最早的禁毒令。此令规定:“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另还明定“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 清朝乾隆、嘉庆年间,清廷又曾20余次下诏禁烟,并颁布禁种、禁贩、禁吸鸦片的各种章程、条例。但由于庞大的各国鸦片走私集团利润熏心,无孔不入,加上当时的清朝已是吏治腐败,各级官员查禁不力,多方受贿,甚至暗中参与鸦片走私,从而致使鸦片走私在清廷不断颁发禁烟令的过程中日甚一日,呈现出越来越猖獗的发展趋势,并且流毒日广,不断向全国泛滥,在各方面都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后果,最终威胁到清王朝的统治地位。

在此情况之下,到道光年间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也有越来越多的官员上奏要求采取更为严厉的举措进行禁烟。过去,史学界较为普遍地将当时主张禁烟的清朝官员分为“弛禁派”和“严禁派”两个集团。认为弛禁派以直隶大臣琦善、太常寺少卿许乃济等人为代表,其主旨是为阻止白银外流,取消禁种罂粟之令,听任内地民间种植罂粟,对鸦片进口则照药材征税,而且“只准以货易货,不得用银购买”。这样,“内地之种日多,夷人之利日减,迨至无利可牟,外洋来者自不禁而绝。” 1836年,道光帝收到许乃济主张弛禁的奏折之后,并未立即表态准许实行,而是将该奏折抄送新任两广总督邓廷桢等官员复议具奏。广东的各级官员或者与鸦片走私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或者对鸦片走私的禁而不绝深为烦恼,又苦于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于是由邓廷桢领衔上奏折表示同意弛禁办法。

弛禁派及其上述主张历来都受到鸦片战争史与近代史著作的批评与谴责,但后来也有学者认为,在当时的清朝官员中主张弛禁论者为数很少,并指出大量侵吞鸦片贿赂的官僚集团是弛禁论的鼓动者和支持者的说法,“既缺乏史料依据,又与事理相悖。因为,一旦实行弛禁,鸦片便成为合法商品,贩卖者即可不必行贿。对这些贪官来说,保持现状,即明禁暗不禁,才是最为有利的。弛禁论有利于国内外大大小小的鸦片贩子,对贪官的利益却是一种冲击。”另外,从各类史料看,也找不到琦善有关弛禁的言论,将他作为弛禁派的首领,“也无从谈起”。

不过,目前仍有不少近代史著作还是沿袭了清朝官员中存在弛禁与严禁两种派别的传统说法,而且对严禁派的主张予以肯定。许乃济呈递主张弛禁的奏折之后,引起另一部分官员的强烈反对。江南道御史袁玉麟、给事中许球、内阁学士朱嶟等人,接连上奏驳斥弛禁论,道光帝随后也发布决不开禁谕旨,使弛禁说暂时趋于沉寂。1838年,鸿胪寺卿黄爵滋上奏著名的《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建议朝廷颁发谕旨,通令限一年之内戒绝鸦片吸食,逾期仍吸食者处于死刑。在职官员吸食,加等治罪,子孙不准参加科举考试。所在衙门内之官亲幕友家丁吸食,除严惩该犯,官员也严加议处。当时,正为鸦片愈禁愈多而束手无策的道光帝为之所动,立即下令全国各省将军督抚对此项举措务必“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

于是,在清朝官员中开展了一场有关禁烟的大讨论。各地将军督抚纷纷复奏,就如何禁烟提出己见。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场清朝官员内部围绕如何禁烟的讨论,过去近代史学界也曾以是否同意处死作为标准,划分为严禁派和弛禁派两大集团,并将这场讨论说成是严禁与弛禁之争。近些年则有学者指出,仔细阅读这些将军督抚的奏折不难发现,这场讨论并不是严禁与弛禁之争,而是围绕如何禁绝鸦片而展开的一场大讨论。实际上,自许乃济的弛禁主张被驳斥后,各种禁烟措施从1836年秋冬起已重新执行,并且收到一定成效。到黄爵滋上奏时,主要问题已不是严禁或弛禁,而是以往禁烟办法失效,采取何种新措施以禁绝鸦片的问题。道光帝的批示,是要求各省将军督抚就禁烟章程各抒所见,尽快复奏。讨论的中心,也是如何才能严禁鸦片,不是弛禁或严禁。在将近30份奏折中,提出的各项禁烟举措,比较多的是主张严禁海口。所以,道光帝随后钦派林则徐前往广东查禁鸦片,也是接受了多数人的建议。对于吸食处死的主张,只有8人表示赞同,不赞同者的主要理由是,立法贵在持平。所以,将不赞成处死的人都说成是弛禁派,并不合适。

这场禁烟大讨论为随后清朝严厉推行禁烟运动作了先期舆论宣传准备。各省封疆大吏几乎一致主张严禁鸦片,“无一人议及弛禁者”,使道光帝坚定了厉行禁烟的决心。他先是将奏陈弛禁鸦片的许乃济“降为六品顶戴,即行休致”,接着谕令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刑部拟订严禁鸦片烟条例,并下旨驱逐趸船,缉拿鸦片走私犯,奖励缉私有功人员,另还于1838年12月底,任命在湖广总督任上认真查禁鸦片颇受好评的林则徐为兵部尚书,颁给钦差大臣关防,节制广东水师,从京师专程赴广东督促禁烟,由此将禁烟运动推向了高潮。

林则徐临危受命,深知此行责任重大,困难重重,“乃蹈汤火”。他下定决心,将个人的荣辱祸福置之度外,临行前毅然表示:“死生命也,成败天也,苟利社稷,敢不竭股肱以为门墙辱。”1839年1月8日,林则徐离京赴粤,途经直隶、山东、安徽、江西等省,于3月10日抵达广州。在广东,林则徐的禁烟活动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主要是针对中国人,是在对外禁烟取得相当成绩后接手进行,起初主要由两广总督邓廷桢负责。据林则徐的数次奏折透露,自1839年5月至1840年6月,共查获烟案890起,捉拿人犯1432名,截获烟土99360两、烟膏2944两,抄获烟枪2065支、烟锅205口;另还检获或民间自缴烟土98400两、烟膏709两、烟枪16659支、烟锅367口。 加上先前在邓廷桢领导下所取得的成绩,广东对内禁烟的效果已可堪称全国之最。

不过,相当于鸦片走私输入中国的数量,对内查获的鸦片仍然微乎其微,因此必须对外堵往鸦片进入的源头,这样才能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所以林则徐到达广州之后,首先是着重于对外禁烟。经过一周时间的调查与私访,基本掌握了广东鸦片走私贩卖的各方面情况,林则徐即于18日公开发出告示,并通过广东行商(洋行贸易的担保人)传令各国洋商,在三天之内,将趸船上所有鸦片全数缴官,不准丝毫藏匿。缴出鸦片之后,还必须出具甘结(即保证书),自行声明“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说没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为了向洋商表达彻底禁烟的决心,林则徐还郑重表示:“若鸦片一日示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给终,断无中止之理。”

外国鸦片走私犯们误以为林则徐此次禁烟之举,与以往一样只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充其量也就是例行公事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已,所以并没有在次日对缴烟问题作出答复。英国大鸦片烟贩颠地和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更是从中阻挠缴出鸦片,林则徐下令捉拿颠地,使其不敢出门。一直与洋商从事交易的广东行商,则一再向洋商说明此次情形严重,完全不同于以往,必须认真对待。洋商这才稍加重视,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并邀请行商一起商议对策。三天之后,英美烟贩只答应缴出鸦片1037箱,以期蒙混过关。

林则徐见外国烟贩拒不缴出全部鸦片,决定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下令“将停泊黄埔贸易各国夷船先行封舱,停止买卖,一概不准上下货物。各色工匠、船只、房屋,不许给该夷人雇赁。如敢私自交易往来,及擅行雇赁者,地方官立即查拿,照私通外国例治罪。所有夷人舢板,亦不许拢近各夷船,私相交结。至省城夷馆买办及雇用人等,一概撤出,毋许雇用。” 此令既出,外国商船均被封舱,外国商馆也被兵丁封锁,“以致夷人都不能逃走”。面对此种情形,洋商只得妥协就范。义律向英国商人发出通知,要求将全部所属二万多箱鸦片交出,声称所有损失将来由英国政府按照既定原则与方式予以处理。许多相关论著都指出,这实际上是将走私鸦片的不法英商与清政府之间的问题,扩大为中英两国的纠纷,为其后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制造借口。

还有人认为,义律同意缴出全部鸦片本身就是一个阴谋和圈套,林则徐正好中了这个圈套。较早提出这种说法的是英国鸦片烟贩马地臣,他声称“中国人已经陷入使他们自己直接对英王负责的圈套中”。后来也有学者沿袭此说,认为英国人同意“交出鸦片,与其说是被迫的,毋宁说是蓄意的”。其言外之意,似乎是义律答应缴出鸦片,是精心布置的一个圈套;林则徐迫令其缴出鸦片,则是无意之间中了义律的圈套。上述说法之理由,是认为在当时严厉禁烟的形势下,鸦片烟贩的存货难以处置,而缴出全部鸦片,是帮助鸦片烟贩处理了相当于印度全年产量一半的鸦片。另外,销毁相当一部分鸦片之后,会出现货源紧缺的状况,剩余的另一部分将有可能以更高价格出售。

但是,也有学者不同意上述说法,认为迫令外国鸦片烟贩缴出鸦片,是林则徐到达广州之后,经过一个星期调查后采取的行动,并且与要求洋商出具甘结,保证“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联系在一起,目的是为了永远杜绝鸦片贸易,纯属林则徐主动采取的措施,不存在“陷于圈套”的说法。其次,对于林则徐通告缴出全部鸦片的谕令,义律起初实际上持坚决抵制的态度,甚至还曾一度策划以武力相抗,根本没有打算缴出鸦片,又何来以缴烟而设置圈套之证明。再次,义律最后同意缴出鸦片,主要是迫于各方面压力,他向英商说明的理由也是商船被封舱,商馆被封锁,没有食物供应,并且无法与本国联系,生存受到威胁,为了生命安全才不得不接受缴烟的条件。最后,义律声称缴出鸦片的所有损失,将来由英国政府按照既定原则与方式予以处理,并没有明确表示由英国政府予以赔偿,因为他只是商务监督,没有无偿收缴英商鸦片的权力,只能含糊其词地说有关损失将来由英国政府按照既定原则处理,也表明义律对英国政府究竟会采取怎样的政策并不确定。所以,“义律缴烟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的,不存在设什么圈套;相反,是对林则徐的强力禁烟措施俯首就范。至于事后义律积极煽动战争,并非那个‘圈套’的一部分,而是因为不甘心失败,或失败之后所表现出的复仇心理。……指责林则徐收缴鸦片是上了义律圈套,也是毫无道理的。”

1839年4月9日,洋商装载鸦片的趸船开始陆续开往虎门。次日,林则徐与邓廷桢等众多官员也乘船前往虎门,监督收缴鸦片。由于鸦片太多,清点费时,中途又产生一些纠葛,直至5月20日共收缴20291箱。另有两种说法,分别认为是20283箱和19180箱。如此之多的鸦片收缴之后,怎样处理是一个难题。许多洋商以为中国政府不会销毁收缴的鸦片,而是进行专卖,从中获利。起初,林则徐上奏建议将鸦片全部解往京城,验明销毁,获道光帝准允。后又考虑路途遥远,人力和物力均耗费巨大,且运送途中容易出现意外,道光帝又采纳浙江道监察御史邓瀛的建议,谕令就地销毁。

6月3日,在林则徐亲督之下,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正式开始,到23日才销毁完毕,整整历时20天。据林则徐奏折透露,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销毁鸦片的方法和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先由沟道车入池,撒盐成卤,所有箱内烟土,逐个切成四瓣,投入池中,泡浸半日,再将整块烧透石灰纷纷抛下,顷刻便如汤沸,不爨自燃。复雇人夫多名,各执铁锄木爬[耙],立于跳板之上,往来翻戳,务使颗粒悉化。俟至退潮时候,启放涵洞,随浪送出大洋,并用清水刷涤池底,不任涓滴留余。” 虎门销烟的场面也十分壮观,这一重大举措充分反映了当时中国严厉查禁鸦片烟毒的决心与信心,也沉重打击了外国不法鸦片烟贩的嚣张气焰。正如有的史书所说:“这一伟大行动,是以林则徐为代表,第一次向世界表示中国人纯洁的道德心和反抗侵略的坚决性,一洗多少年来被贪污卑劣的官吏所给予中国的耻辱。” 连到现场观摩的外国人也对虎门销烟的壮举不得不表示叹服:“我们已把销烟过程的每一部分都反复察看过了,他们在整个工作中那种细心和忠实的程度,远远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我不能设想还有什么别的能执行得比这项工作更为忠实的了。……至少,这使我不得不相信了。”

除了虎门销烟,道光帝还曾迭发数十道上谕,亲自督促各省各级官员,推动全国各地同时也都大张旗鼓地开展禁烟运动,包括查拿烟贩,收缴鸦片,惩处吸食鸦片的官役弁兵,奖励禁烟有功人员,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禁烟声势和影响。如果不是英国政府发动维护鸦片贸易的可耻战争,在当时的情形下并非没有禁绝鸦片的可能。

英国作为后起的西方殖民强国,较早即开始觊觎古老中国庞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资源,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即频频来到中国进行试探,但苦于找不到有效的办法打开中国的大门,走私鸦片便成为一种非法的手段。当清朝政府厉行禁烟之后,鸦片走私也暂时受到沉重打击,无法再通过这种手段牟取高额利润。但是,英帝国主义绝不会就此甘心。各大鸦片烟贩纷纷向英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对中国采取更为强硬的武力方式,以强大的军事威胁逼迫清政府就范。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终于成为英国政府采取的更加卑劣无耻的最后手段。

1840年6月28日,英国军舰封锁珠江海口和广东海面,不准中国船只进出,鸦片战争正式爆发。 为什么会爆发这场战争,国外曾经有过多种说法。有人认为只是一场单纯的“通商战争”,英国是为了打破中国对外贸易的限制;也有人说是争“外交平等”,英国发动战争的目的是为了争取在平等的基础上与中国打交道;还有人称之为所谓的“文化战争”,是东西方两种文化冲突的结果。实际上,鸦片战争的爆发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与政治因素,是英帝国主义向海外扩张,争夺殖民地的必然结果。鸦片烟贩在这场侵华战争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著名美国学者费正清曾经指出:“为了进行第一次鸦片战争,一些鸦片商大亨不仅帮助巴麦尊制定计划和战略,而且提供必须的物质援助:把鸦片贸易船只租给舰队使用;鸦片贸易船只的船长给他们当领航员,而其他职员则充当翻译;自始至终给予殷勤的招待,并出谋划策和提供最新情报;用贩卖鸦片得来的白银换取在伦敦兑换的汇票,以支付陆海军的军费。”

另外,曾有论者批评林则徐断绝通商、封锁商馆、强行收缴鸦片的禁烟行动操之过激,并认为林则徐对鸦片战争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然而此说也有失公允。茅海建先生专门针对这种说法提出如下不同意见。首先,事实已经证明在当时的情况下,所谓不过激的禁烟行动,完全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次,按照清朝的标准,断绝通商应属广东地方最高官员应有的权限,而且林则徐赴粤之前已向道光帝请旨,并不存在过激的问题。再次,按照清朝定律,封锁商馆也称不上过激行动。清朝法律规定,贩卖鸦片获充军、流放之罪,对嫌疑犯无需取证即可拘捕,“化外人”犯罪同例。所此,林则徐完全可以将商馆的外国人统统拘捕,审讯定罪,当时并无治外法权的英国对此也无干涉之理由。但林则徐并未这样做,只是对商馆进行封锁,实际上相当于软禁商馆中的外国烟贩,而且在获证确切的情况下还将大多数烟贩释放,仅将16名罪行最严重的烟贩驱逐出境。如此看来,林则徐的行动不仅不属过激行为,相反还显得较为宽大。总之,林则徐断绝通商、封锁商馆、收缴鸦片的禁烟行动,并非操之过激之举,当然也不应对鸦片战争的发生担负责任。“即使按照今天的国际标准来看,对于不执行本国法令的外国实行经济制裁,也不会成为什么过激的问题。”

五 鸦片泛滥与禁烟新举措

鸦片战争断断续续地历时两年多时间,最后以中国战败告终。1842年月,清朝政府全权代表在南京向英方提出议和,被迫签订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当时南京称江宁,所以也叫《江宁条约》),清朝割让香港给英国,赔款2700万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此外还给予英国协定关税权、领事裁判权和最惠国待遇。自此,中国开始丧失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逐渐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值得指出的是,鸦片战争原本主要由鸦片而引发,但是在《南京条约》中却对鸦片贸易只字未提。或许英国方面也深知鸦片是毒品,将其明确载入条约而使之合法化,在国际舆论上会于己不利,因此英方代表提出“用实物买卖的形式使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要求受到清朝代表拒绝,但得到“各国商船是否携带鸦片,中国不必过问,亦毋庸绳之以法”的说法之后,也同意在条约中避而不谈,实际效果却是默许鸦片贸易合法化。1844年,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致函新任英国驻华公使德庇时,向其再次表示:“鸦片贸易可以在双方默契下进行。按照这一默契,实现和平后,一次有关严禁鸦片的公告也没有发表过。” 清朝政府方面当时不敢公开承诺鸦片贸易合法化的原因,是由于“鸦片以新例初颁,衅端由是而起,既不便申明前禁,又不便擅定税章,遂置此项于不议。” 正因如此,在鸦片战争之后,经清朝道光皇帝直接督促而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推行的禁烟运动即趋于沉寂,实际上是随着鸦片战争的战败,禁烟运动也宣告失败。

尽管《南京条约》没有明定鸦片贸易合法化,清政府也没有宣布禁烟令无效,但由于双方达成了一种默许的态度,所以鸦片战争之后外国鸦片烟贩在中国的行动不再像以前那样受到诸多限制,原本成为惊弓之鸟的国内烟贩也变得有恃无恐,致使鸦片烟毒又重新开始在中国大肆泛滥。下表所列仅为鸦片战争后10余年间从印度加尔各答与孟买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从中即可看窥见一斑。

印度加尔各答和孟买的鸦片出口量

资料来源: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三联书店,1957年,第626页。

从上表所列数据不难发现,在鸦片战争后的1843至1860年,从印度加尔各答和孟买两地出口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除个别年份之外,几乎每年都在递增,总额也从四万余箱增至近八万箱。而且,以上数据还未包括从印度达曼、果阿另外两大鸦片产地输入中国的鸦片,如果全部加起来无疑要远比战前从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总额高得多。与战前有所不同的是,过去鸦片走私的输入地主要集中于一口通商的广州,战后则扩展至五个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广州仍然是重要的鸦片入口之一,“鸦片就在街道上成箱地公开运送,并且像非违禁品一样地进行销售。”

不过,英国鸦片烟贩无时无刻不试图使对华鸦片贸易公开合法化。到1856年,英国即制造借口,伙同法国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也称英法联军之役。英国之所以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虽然是缘于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急需扩大海外市场,并且想用武力迫使清朝在政治上进一步屈服,但达到对华鸦片贸易合法化也是其目的之一。1857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克勒拉得恩致英国侵华军队全权专使额尔金的训令即曾透露:“现在的鸦片贸易,在地方当局的许可与纵容下,似乎已达到充分满足中国鸦片需要的程度,但是以完纳关税把鸦片贸易置于合法地位,显然是比现在这种不正规的方式更为有利。” 由此不难看出,英国方面意欲使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要求溢于言表。

1857年12月,英法联军攻占了广州。次年,英法舰队又开始北上,4月抵达天津大沽口外,5月进入天津近郊。清廷被迫在6月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除允许外国公债进驻北京,增开10个通商口岸,外国人可在通商口岸自由居住、购地租屋、进入内地通商与传教之外,还确认了鸦片贸易的合法化。1859年6月,英法联军借入京换约之机又扩大战争,10月攻入北京城,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清朝皇家园林——圆明园中的金银财宝及各种文物洗劫一空,为消灭罪证又付之一炬,纵火将圆明园烧为灰烬。大火燃烧三天三夜未息,“黑烟结成浓云,弥漫北京天空,向东南流动百余里。”

鸦片贸易的合法化问题,在1858年11月订立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再次予以确认,并就鸦片进口税率问题达成了协议。在上海举行的中英通商税则的谈判中,讨论鸦片税率时,清朝政府谈判代表提出每箱鸦片进口纳税60两,英方代表不予接受,提出15至20两的低税率。最后双方反复讨价还价,同意每箱鸦片进口收税30两。在该条约的中文本中,鸦片一词变成了合法进口的“洋药”,英文本中则仍然用的是“Opium”。按照清朝的新条例,“洋药一项,除系官员、兵丁、太监人等照例治罪,又私售藏奸聚集者,照聚赌例治罪外,其余民人概准买用。凡外洋及内地客商在各省关口贸易者,均照酌定税则;上海一口,议定每百斤税银三十两,所有各海口及津关,均系一水可通,在内江河面凡船只能到各税关口者,均请照上海一律输税。……其民间买用,于九年三月初一日,出示晓谕,一月以后,悉照新定条例,一体遵行。”

在此之后,鸦片输入中国畅通无阻。随着鸦片输入数量的激增,鸦片税也成为清朝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根据雷麦的考察与研究,1884年以前鸦片占中国进口货值的三分之一以上,有时甚至达到45%左右。这一时期,一般洋货进口的税率不足值百抽五,有的还低于值百抽三,但洋药税率为市价的8%,大约为一般税率的两倍。按此推算,1884年之前的进口税中,鸦片税约占一半左右,最高时甚至占60%以上。 显而易见,在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后,一方面是烟毒更加肆虐泛滥,人民广受其害;另一方面则是外国烟贩从中获得越来越多的高额利润,清王朝也通过征收鸦片税开辟了另一重要的的税收来源。

鉴于烟毒之广泛流传,危害日益严重,帝国主义侵略又导致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近代中国有识之士禁烟之呼吁连绵不绝。到晚清维新运动兴起之际,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众多著名维新派人士,都曾大声疾呼鸦片使“种以之弱,国以之贫,兵以之窳”,如果任其继续漫延而不予禁止,对中华民族将会造成难以估计的严重危害。与此同时,维新派还积极组织戒烟会、拒毒会,开展民间拒烟活动,使之成为当时救亡图存的活动内容之一。

到清末,随着民间禁烟与救亡的呼声更加强烈,开始推行“新政”改革的清政府,也发起了有清一代第二次颇有声势的禁烟运动。至此,民间禁烟运动与政府禁烟新举措上下呼应,取得了更为突出的成效。1906年9月清廷颁发禁烟上谕,11月政务处拟订《禁烟章程十条》,规定不准再种罂粟,已种者每年减少九分之一,如过期不禁地亩充公;严禁洋药进口,协商修改条约之相关规定;所有烟馆烟店限6个月内一律停歇,到期均予取缔。随后几年,清朝政府又不断颁行新的禁烟条例,并且设立专门的禁烟机构,任命禁烟大臣专负其责。与此同时,清朝政府还积极与英国进行交涉,杜绝鸦片输入。由于英国的众多商品已占据中国市场,鸦片在中英贸易中逐渐退居次要位置,1905年鸦片进口值仅占进口总值的7%左右,所以英国政府也同意中国禁止鸦片输入,在1907年12月与清政府达成禁烟协议:从次年起逐年递减英印鸦片输入中国数量的十分之一,10年之内全部停止;大幅增加鸦片进口税率,每百斤征银220两。1909年2月,又在上海召开了万国禁烟大会,更进一步推动了清末禁烟运动的深入发展。

中英签订禁烟协议之后,清王朝决心借此机会肃清烟毒。宣统帝颁发谕旨称:“鸦片烟盛行以来,流毒异常惨烈。……英国现已实行递减,如期禁查,转瞬三年,何以答友邦政府之美意?何以慰各国善士之苦心?此机一失,时不再来。……著臣工协力通筹,认真办理,无论如何为难,必期依限断绝,毋得稍涉因循,致干重咎。” 1911年5月,中英双方又签订禁烟协议,规定凡各省份土药已经绝种,他省土药亦禁运入,则印药即不准进入该省。至此,中国与英国限禁鸦片的交涉取得明显的成绩。

中华民国建立后,也继续开展禁烟运动。1912年10月,民国北京政府颁布《重申鸦片禁令》;1913年4月,召开全国禁烟会议,成立全国禁烟联合会;1914年3月,内务部设立禁烟督察处,并公布《督察禁烟处章程》14条,同年还颁布《禁种罂粟条例》10条。1917年,英国履行1907年与清朝政府达成的10年后停止向中国输入鸦片的禁烟协议,正式宣布停止向中国输入鸦片。

综上所述,清末民初的禁烟新举措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在此后的北洋军阀时期,中国陷于军阀割据、四分五裂状态,为了争夺地盘,扩充军队,各路军阀几乎都利用毒品掠夺社会财富,依靠鸦片消费税增加税收来源,有的甚至纵容种植罂粟。于是,鸦片烟毒在北洋军阀时期又逐渐开始流布,甚至出现了一些专业性质的鸦片公司,例如上海的信远公司、公平公司、聚丰贸易公司、三鑫公司等,都是大型专业贩毒公司,其后台则是军阀和外国侵略势力。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1927年9月至1928年4月颁布了许多禁烟章程及条例,但起初主要采取“寓禁于征”的政策,即用增加税收的方式限禁鸦片。192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全国禁烟委员会,随后颁布《禁烟法施行条例》,规定限期实行禁种、禁运、禁售、禁吸政策,届时如有违反,送交法庭依法惩处。11月,全国禁烟会议召开第一次大会,通过了一系列禁烟案,会后又据此颁布了一批禁烟条例及章程。

南京国民政府的禁烟令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方面的具体原因,鸦片烟毒在近代中国始终未能完全肃清,走私贩卖屡禁不绝。尤其是在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国产鸦片数量猛增,西南地区成为鸦片的最大产区。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以后,向中国大肆输入鸦片和其他毒品,将东北地区变成日本推行鸦片专卖的主要基地,并建立全国性的鸦片贩卖网,使烟毒在中国又一次泛滥成灾。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重新修订颁布一系列禁烟条例和章程,但也无法做到彻底肃清烟毒。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于1952年开展全国禁毒运动,通过采取一系列严厉的措施,才使禁绝鸦片烟毒取得了成功。

思考题

1. 鸦片在近代中国泛滥的原因及其危害。

2. 禁烟运动与鸦片战争爆发的关系。

阅读书目

1. 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三联书店,1995年。

2. 萧致治主编:《鸦片战争史》,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

3. 苏智良:《中国毒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4. 王金香:《中国禁毒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dosQ2+TQ5+/sNOQ2aJ8UvvSWjlOG/Z8GQwkvmFo70JJ6f88xCwWlak8mMn3qG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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