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接触放射线的工作种类很多,其人员的受照剂量差异很大。主要指:从事生产与使用放射性物质或射线装置的工作,如从事放射性检测的人员、使用含放射源的仪器仪表的人员,医疗机构应用辐射源进行放射性诊断、治疗、介入、骨整复和取异物的医护人员;在(空气中氡浓度较高的)地下建筑中工作和应用地热水的各类工作人员;生产可伴生电器产品的工人;喷气式客机的空姐等。
此外,意外的放射线照射也应当引起重视,由于放射线不易被受照者觉察而易受忽视。例如:在石油、化工、热电、供暖、供水等企业实施工程建设或设备检修时执行放射性检测等工作,此时如果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可以使工程施工人员以及在其附近操作其他设备的人员遭受放射性检测时产生的大剂量的放射线的照射。
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线照射后,可能使女职工的健康遭受损害,还有罹患癌症的危险,由于放射线的致癌作用无阈值,放射线被列为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预防放射性危害,首先须注意了解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了解使用的材料、工具、仪器、设备是否含有放射性物质,是否能产生放射线。
(2)按照规定,工作场所存在放射性危害的,所在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告知其危害。
(3)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防护设备与警示标志,执行卫生检测。
(4)为有关工作人员予以健康检查,配备防护用品等。
为了维护自身的健康与安全,不仅注意防止工作中的放射性危害,还要防止在医疗机构接受不必要的射线检查,或因为没有得到屏蔽防护而受到过量的射线照射;避免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放射物质,防止受到放射线的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