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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女职工月经期的职业卫生预防

研究表明,半数以上妇女,月经前3~7天作业能力开始下降。至月经期第1~2天时作业能力降至最低。月经后3~5天恢复至正常水平。作业能力的波动,多见于工作较紧张。月经紊乱是女职工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后最常见的异常表现。月经期应注意如下事项:

月经期要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久坐久站;避免在过冷的作业环境中工作;勤换卫生垫;重点预防感染。

月经期应禁忌从事:食品冷冻库内的作业及其他冷水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Ⅱ级以上的高处作业;野外流动作业。

月经期一般不需要休假。但对于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给予1~2天的休假。 gxrf19bfzydJnNIiSsH0/HfnD9hdpfqzW9bn9XALPFA1tgy9BpVtDmbpXO3e6r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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