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天很晴
从归明府到岷华郡,虎澜江龙愁岩并不是必经之路,但却是最近的一条路。只是此处山势险峻、危岩耸立、江流汹涌、水势湍急,不论是江路还是陆路,都非常难行,而且危险重重,所以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很少有行人船只会走这一条路。
龙愁岩的峭壁下,是一处险滩。
滩上铺满粗砂碎砾,苇草生得甚是茂盛,江水有些浑浊,咆哮着拍击岸边的岩石,发出轰鸣般的声音,发黄的泡沫不等堆积起来,便被奔腾的江水冲散了。
狭窄的江面上烟笼雾锁,带着濛濛水气,对面山岩下芦苇飘摇,似藏着无数甲兵一般。
天有些阴郁,灰白色的云很低,太阳完全淹没在云层里,只有朦朦胧胧的昏黄。
枫雪色负手立在滩边一块巨岩上,江风猎猎,吹动他的白衣,衣袂飘扬,洒脱出尘,直欲乘风而去般。
朱灰灰站在险滩的另一边,灌了一肚子风,气得直翻白眼。他妈的都快下雨了,这位枫大爷还在石头上发疯,他不怕风吹雨淋,何苦抓自己当垫背的来!
他一边腹诽,一边对着水面瞪眼睛。最近真是太倒霉,自己被这位枫大爷抓了当人质,花花也被那个绯衣大和尚扣下当了“猪质”!
朱灰灰虽然奸诈机警,但也不过是市井混混级别的,如何斗得过枫雪色和绯衣和尚这样的老江湖?在利刃的威胁下,这又怕死又怕疼的胆小鬼已经把什么都招了。本来以为之后就没自己什么事,大侠和大师可以放他一条生路了。可谁料到,枫雪色又逼着他同返旧地,再次回到这噩梦一般的沙滩之上。
等了老半天,枫雪色似乎仍然没有要走的意思,朱灰灰很想提醒一句,却又不太敢——这位枫大爷掌中那口剑可真不是耍着玩的。
昨天路过一片树林,碰到一个有钱的少爷调戏姑娘,结果枫大爷就把他耳朵削掉了。其实那个有钱少爷也不过就把那姑娘推倒在地,撕破她的衣服而已,了不起赔件衣服给她嘛,算多大的事啊!上次在一个叫什么的镇上,自己还掐镇长家胖闺女的屁股来着呢,要是给这位枫大爷知道了,还不得剁手啊——
嗯!枫大爷太暴戾,跟他待在一起,自己的手啊腿啊脑袋啊,早晚保不住……
正在胡思乱想,眼前阴影一飘,枫雪色已经站在他的面前。
朱灰灰立刻满脸堆笑:“大侠,您有什么吩咐?”
枫雪色问道:“你说的可是这个地方?”
“正是这里!”朱灰灰“奴颜婢膝”地道,“当时我们的船,就在对面那片芦苇里藏着,把这里的情景看得清清楚楚。就在您站的位置,一个黑衣人用鞭子刺进一个大胡子的心窝,另一个人一刀就把他的脑袋削下来了,那颗脑袋落入江里的时候,眼睛嘴唇还都会动呢,好像想说什么话……”他模仿人头落江时须眉皆奓的动作,情不自禁打了个寒噤。
枫雪色微微蹙眉,按照这泼皮小子的说法,当时的情况非常惨烈,只是……为何什么线索都没有呢?
他已在江滩上仔细搜索了两遍,可除了砂砾碎石、蓬蒿水草、鸟兽遗迹之外,根本看不到曾经屠杀过的痕迹。
没有尸体,没有骸骨,当然更没有血和碎肉——距离杀戮才过去一个月,自然的力量再伟大,能把所有的罪恶洗涤得如此干净么?
而且这里只是人烟罕至,并非不见人烟,如这泼皮所言,当时满江滩的尸骨遗骸,男女老少的,没一百,也有八十,为何一个多月来,根本没有任何人发现并报告过?
而且,那些被屠杀的又是什么人?近百口人,不可能凭空出现在这虎澜江龙愁岩下,可是从接天水屿传来的消息,附近州县,根本就没有人看到过这样一批人。
现在,西野炎正在利用炽焰天的力量,着人调查近一个月来过往的船只,如果仍然找不到什么线索,那么,只能判定——这泼皮又在说谎了,至少有夸大其辞的嫌疑……
朱灰灰却没想这么多,正两手叉腰做诗人状,对着滔滔江水发表感慨:“子在川上曰:‘有船多好乎!’”
明明是文盲,偏偏不会藏拙,时不时就要胡言乱语几句!枫雪色淡淡看他一眼,道:“你把那个黑衣杀手削人头的动作模仿一遍。”
“啊?是!”朱灰灰恭顺地道,“当时,他是这样两手握着刀柄,手腕这么一转,刀身这么一撩,那个脑袋就飞了……”屈膝拧身,双手如握刀,迎空一斩。
枫雪色“嗯”了一声。这是燕门六合刀法中的一招,叫做“六亲不认”,算不得什么门派秘技,在江湖流传很广。
这泼皮记性不错,在那种被吓得没魂的情况下,还能把这一招记住,模仿的时候动作方位也都不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也已经很不容易。
当然,一个会半吊子轻功“流光遗恨”的人,也有可能会半吊子的“六亲不认”——如果是这样,那就证明这泼皮一直在说谎,他更要看看这小子打什么鬼主意!
朱灰灰自己也觉得不对劲,在江滩上东张西望:“奇怪,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了?”
当时他虽然被吓得半死,但所见的一切已深烙在脑海里,现在身临其境,又没有那日的紧张恐惧,于是所有的细节都浮现出来。
拨开一蓬高茂的蒿草,纳闷地道:“明明有一个女人的胳膊落在这个草坑里,腕子上还有一只翠玉的镯子,现在居然没有了!”
向一棵树踹了两脚:“我记得有只耳朵飞上去了,耳环上的珍珠坠子挂在树枝上,怎么也不见了呢?难道被鸟衔走了?”
再踢开一块石头:“这里曾有个指头掉进石缝,上面还戴着好大的金戒指,可是现在也不见了!”
枫雪色本来冷眼看他折腾,瞥见他踢开的石头,神色忽然微微一动,走过去仔细看了看,吩咐道:“你把这一片的石头都翻开!”
朱灰灰叫苦:“不是吧?大侠!这里满地都是石头……”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您别听我胡说,什么玉镯子、珍珠坠子、金戒指的,肯定早让人扒走了,您瞧,我不是什么都没找到嘛!”
枫雪色也不跟他废话,只是将手放在腰间的剑上,拇指轻轻推了一下吞口,“雪色”发出“铮”的一声,出鞘寸许。
这声音比什么都有用,朱灰灰立刻闭嘴,认命地弯腰去抱石头。
江滩上的石头有大有小,他一连翻开百十来块,枫雪色才道:“够了!”
朱灰灰直起腰,一边擦汗,一边气喘吁吁地道:“大侠你看,石头下面果然什么都没有!咱们来得晚了,有人先下手为强啦!唉!可惜那些珠宝首饰,拿到城里能换很多好吃的东西呢!”那样,他和花花就可以想吃什么买什么……
瞧这点出息,就知道吃,人跟猪在一起待久了,难道也会变得像猪么?枫雪色心里这么想着,唇角微微挑起了一小小的弧度,道:“谁说没有?”
“啊?在哪儿?”朱灰灰满地乱看。
“那些石头!”枫雪色淡淡地道。
朱灰灰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什么?石头!”石头能换钱?这位大爷突然变傻了吧?
枫雪色懒得和他说话。这泼皮所有的机巧心思都用在歪门邪道上了,一用到正事就显得特笨!搬了近百块石头,都没看出来,这一片的石头,是不久之前被人特意翻过来的。
这些石头已在江边不知多少年,因风吹日晒雨淋水冲,贴地的一面和裸露在外的一面是不同的,虽然差异不明显,但细心的人一看便知。
如果是一块石头翻面,那有可能是无意,但这一片的石头几乎都被翻了过来,那便是刻意的。而且在翻到下面的石头中,有些石头上有利器的斫痕,茬口新鲜,还有不少卵石的裂隙里有少量褚色的血。
把有血迹和斫痕的石头翻到下面,明显是在隐藏杀戮的痕迹,会这样做的,当然只有凶手。
大规模的屠杀之后销尸,是很正常的,但如此细心地整理了现场,反而欲盖弥彰,更显得其中别有阴谋。
“你同船的都是什么人?”事情重大,这泼皮一面之词尚不足以为据。
朱灰灰摇了摇头:“我不认识。”
“你没和别人谈过话?”
“他们都不理我,我和花花坐在船尾,离他们远远的。”反正他走到哪里都是这种待遇,早就习惯了!
“那么,你有没有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
朱灰灰明白枫雪色的意思,坐在石头上,捧着脑袋一边回想,一边慢慢地道:“当时船上除了我和花花,还有十一个人,船夫、一个古怪的老头、一个带刀的男人、一个胖胖的女人、一个年轻的姑娘、一个满脸皱纹的尼姑、一个妈妈带着女儿、一个账房先生,还有一个书生带一个书童……”
“很好!还有什么?”
“我在上船之前,偷——呃,是买,买了一大包的酥饼和米糖,可是被花花不小心碰到水里,中午饿的时候就没有东西吃了,那个尼姑送了一个很甜的红豆沙馒头给我,然后那个带女儿的妈妈就说,落梅庵的师傅心肠真好。”
落梅庵!枫雪色记下了这个名字。看来得去这个地方走一趟了。
“啊,还有那个带刀的男人,船老大死了之后,就是他撑船的。我记得,他的腰带上,绣着一头长翅膀的青色老虎。”
枫雪色沉默了。东林镖局!这个带刀的男人,来自东林镖局。
他见多识广,江湖阅历极为丰富,一听青色插翅虎,便知这是故原府东林镖局的标志。东林镖局总镖头唐林,武林中人送绰号便是黑虎飞天,所以东林镖局以青色插翅虎为记,镖旗上,绣的便是这个!
然而,东林镖局,在一个月前,便已不存在了!
“东林镖局总镖头唐林,趁镖局众人在饭厅中用餐之时,狂刀杀死镖局三十三人,最后挥刀砍下自己的头。”
这是好友方渐舞命接天水屿搜集的信息,绝对不会错。
枫雪色的心里突然亮了一亮。
如果东林镖局的人当时在船上,那么,东林镖局的惨案会不会和这场屠杀有关系?
还有,在半月村的村民尸体上,自己亲眼见到那些嚣张的杀人手法。在雁合塔外自己杀的那几个黑衣杀手,虽然不能十分肯定就是半月村的屠村者,但他们所用手法一样,至少可以断定其中有联系。而当时在雁合塔暂住的人——这小泼皮正是躲在木船上的屠杀见证者之一。
五起惨案,虽然杀人手法不一样,有的兵器加身,有的明显是毒死,有的是伪装自杀,但却全是灭门之案,凶手很嚣张,似乎并不在意会不会引起怀疑,但却很注意不留下活口。
正因如此,他一直认为这几起案子之间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如果这几个地方都有人曾经是那条船上的渡客,那么,这就是几起案子之间的共同点。
“还记得别人吗?”
朱灰灰侧着头,用心地想了一会儿,终于摇了摇头:“记不清了!船上大部人都晕船,有的人呕吐,有的人头疼,所以很少说话的。”
枫雪色点了一下头。
记不清也没有关系,只要派人详查一下,五起灭门案中涉及的东林镖局、乌鹊庄、半月村、万江集周家、姓孙的孤老儿,谁曾在一个月前出过远门,并自岷华郡乘舟沿虎澜江而下即可。这五处虽然没有活口留下,但如果有人曾看过这场江滩大屠杀,平时言语间多半会透露出来。这种消息一向传播快速,总会传到别人的耳朵里的。
如果查询证实了他的推断,那么五起案子与江滩屠杀,便可以真正归结为一件案子!
过龙愁岩,是寂寞岭,翻岭而过,是孤鹰涧,有栈桥通破碑山,再过破碑山,就上了联结塞北、西边、东域、中州和江南四省九府三十六县的官道。
一条崎岖的野径,掩藏在荒草之中。
两侧是重岩叠嶂、峭峰夹峙,脚下是汹涌波涛、浓雾锁江,枫雪色沿陡峭的龙愁岩攀援而上,白衣在翠林白雾间隐现。
山风很大,吹得浓稠的山雾时聚时散,聚时眼前一片白茫茫,散时便见山壁险峭。朱灰灰跟在他的后面,手脚并用,心惊胆战,唯恐一个不留神,掉到山涧下面送掉小命。
眼看枫雪色已经转过前面的山弯,身影已被山崖遮掩,朱灰灰大急,叫道:“大侠,拜托您走慢些,小的跟不上!”
跟不上倒不打紧,就怕他会诬赖自己想逃跑,然后拿剑砍人——咳,其实倒也不是不想逃,可是一来人家武功高强,这么逃绝对跑不掉;二来,临行前,花花被那个绯衣和尚扣下了,说如果自己耍花样,就把花花宰了红烧。所以,说什么也得跟这位枫大爷回去,然后把花花赎出来。
听不到枫雪色的回答,他只得加快动作往上爬,好不容易到了山顶,看到枫雪色正站在一棵树下负手远眺,不禁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坐在了地上:终于追到他了!
此处地势甚高,枫雪色看看天边堆积的阴云,微微皱起了眉:“你太慢了!天黑之前如果不能翻过破碑山,我们就只能在山上过夜。”
“我其实也不算太慢,是您太快了!”朱灰灰苦着脸,问道,“大侠,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爬山?如果在虎澜江搭船,那不是省力气得多吗?”
枫雪色冷然不语。
他当然没必要告诉这泼皮,因为他怀疑那些杀手和死者,很可能便是沿着这条路步行到龙愁岩的——那么一大批的死者和杀手,如果是从水路而来,则江滩附近应该有船只,而且不止一艘。
然而朱灰灰的叙述中,从来没有提看到其他的船只……
这位大爷一向脾气大,不爱理人,朱灰灰也不介意。坐在地上喘了半天,又爬起来,在旁边的树上折了一根树枝,拽掉叶子,握在手上比了比,感觉粗细很称手,立刻高兴起来。
枫雪色看他喘息已定,重新迈步而行。
朱灰灰拿着拐杖跟在后面,走路还真是轻松了很多,心里一得意,放声开唱。
先将喉咙憋得很粗:“弯弯云间月,小妹妹坐窗前,细细的眉儿毛茸茸的眼,看得哥哥心里甜。”忽又尖声尖气转女声,“弯弯云间月,奴家我坐窗前,墙外的哥哥贼溜溜的眼,看得奴家心里乱。”
他边行边唱着不知道哪里学来的俚歌,正苦中作乐,没注意踩到一块碎石,脚下一滑,顺着一个陡坡滚了下去。
朱灰灰“啊哟”一声,撒手扔拐,两手乱抓,想要抓个东西稳身。可倒霉的是,身边竟然连荆树和凸起的石头都没有,一些岩草根本受不住他的体重。完了!这要是摔下去,不死也得摔成残废……
正在惊惧之中,胳膊上突然一紧,有一只洁白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那只手很有力量,手指修长,指甲光润,修剪得很整洁,皮肤白皙细腻,腕上覆盖着一截雪白的袖子,顺着袖管望上去,是一张俊美英挺的面容,两道靓丽的剑眉,深黑的眼睛像夏日夜空里的星,高高的鼻子,优美纤薄的唇如开在悬崖边的那朵野蔷薇的花瓣……
看着那张高洁清俊的脸,朱灰灰忽然有点不安,有生以来,第一次产生某种类似于自惭形秽的感觉。
还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打量枫雪色呢!从前,他都不让自己靠近他身周三尺。嗯,虽然这家伙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拔剑要砍他,不过,他……真是挺好看的……
从上而下望着朱灰灰的黑脸,枫雪色再次皱起了眉。
这小子太脏了,那张脸好像就没洗干净过,什么时候看他,什么时候脸上有泥。脖子上的污垢积了一层,都看不出肌肤本身的颜色。还有这只手,手腕很细,从手指一直到衣袖滑下去露出的手臂,全是灰扑扑脏兮兮……
他这一辈子都没洗过澡吧?能把自己搞这么脏,还真不容易!
就这么脏的一个人,自己还有勇气抓着他的手腕,更不容易!
枫雪色两指扣在山岩上,微一用力,身体腾空,带着朱灰灰落向山顶,然后把他丢在地上。
朱灰灰坐在地上,一边安抚受惊的小心肝,一边道:“大侠,谢谢您的救命之恩!”
枫雪色“嗯”了一声,从怀中拿出一方雪白的丝帕,擦了擦手,然后掌心一松,丝帕乘风飞去。
朱灰灰目送那帕子落到山崖下面,有些委屈地扁了扁嘴,再次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这次不敢再得意忘形,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速度却更加慢了。
枫雪色终于有些不耐,开口道:“用轻功!”虽然是半吊子都不如的轻功,好歹也比普通的速度要快。
“怎么用?”他们都说他会什么“流光遗恨”的轻功,反而他自己不知道呢。
枫雪色默然片刻,道:“你就当……偷了人家的馒头,后面一大群人追你,追到就会送官挨板子……”
话音未落,“嗖”的一声,朱灰灰已经蹿出去好几丈远。
没想到对这句话反应这么大,枫雪色忍俊不禁,险些笑出声来,急忙板起脸,假装若无其事地足步轻移,跟了上去。
朱灰灰边跑边看他:“大侠,这就是您说的轻功?”他没有内力,一开口说话,呼出气息,速度又慢了下来。
枫雪色道:“闭上嘴,舌尖抵着上腭,想着天地清气自百慧穴而入,在下丹田缓缓聚成一团,气息沿着奇经八脉游走,渐渐汇集在足底涌泉……我让你闭嘴,你闭眼干什么?”
朱灰灰疼得直揉脑门,用这种速度跑山路还真不习惯,没注意脑袋就在树上撞出一个包。
“你懂不懂什么是丹田?什么是奇经八脉?”枫雪色问道。他说给朱灰灰的,只是最基础的调息之法,可是如果这小子根本听不懂,那自己也别跟他废话了,没时间从零开始教导他。
这次朱灰灰却没让他失望,道:“知道!我娘教过我!”
教是教过了,可他从来没好好练过——关键是娘也没非逼着他练啊!
枫雪色点点头:“那你就照我说的催行内息,然后再用你娘教你的法子。”
朱灰灰咧咧嘴,做出一脸苦相。这种催行内息的方法娘教过的,只是太枯燥了,当年自己只练了不到一会儿就坐不住,跑出去堵隔壁三大爷家的烟囱去了。娘也没管,随自己爱练不练的。
可是这位脾气暴躁的大爷不是娘,如果不听他的话,说不定会挨揍——这世界上最不好吃的东西,就是眼前亏……
他一边胡琢磨,一边不由自主地依其言而行,初时脑袋总是开小差,结果没留神摔了好几个跟头,疼痛之下吸取教训,终于慢慢地收摄心神,专心起来,呼吸渐渐均匀起来,脚步真的轻快了许多……
天已经完全黑了,阴云越来越重,沉沉地压在头顶。
山间风吹树动,簌簌而响,仿佛魅影幢幢,偶尔有夜枭鸣叫,凄厉而短促。
遥遥地,枫雪色望着对面两峰间的一线飘摇的灰影。他目光如神,虽然在黑暗之中,仍然可以看出,那是一条长长的栈桥。
那么,这里应该是孤鹰涧了!
过了栈桥,就到破碑山,下山之后便是四通八达的官道,最近的城池是琛州——如果不是朱灰灰拖累,凭自己的脚程,现在早已经在琛州城里,热水沐浴之后,披一件舒适爽洁的袍子,慢慢地享用晚餐了。
同样,因为朱灰灰的关系,也不可能连夜翻过这山。本来山路就陡峭,晚上又视物不清,若再赶上下雨打雷,那可就太危险了。
所以只好在山中投宿一夜。
枫雪色辨了一下方向,顺着东侧林子走了下去。
跑了多半天的山路,朱灰灰早已累得半死不活,也没精神去多问一句——反正问了人家也不答。
走了数里,山坡的上面,出现几星灯火。一栋房屋,掩映在扶疏的树木之间。
这是一间客栈。
客栈很简陋,只有上下两层,由毛竹和原木搭建而成,虽然是暗夜之中,仍可看到客栈的外表有些陈旧,但还算整洁。
雨檐下,挂着两盏灯笼,一群飞虫绕着灯笼飞来飞去地打转,昏黄的光线照着门楣上的木匾,匾上写着“听风客栈”,红漆的字已褪成褐色。
客栈的门开着,门窗都挂着竹帘,竹帘间隙透出一片桔色的光,很淡,却很温暖。
枫雪色与朱灰灰刚来到门前,一个店小二便挑开竹帘,匆匆迎了出来,满脸的笑容:“客官,您请!”将二人迎入店中。
客店的内堂很宽敞,有角门通往后厅,角门的右侧是楼梯,沿梯而上,二楼是数间客房。左侧则放着一个大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一个大算盘和一些酒坛子,一个满脸皱纹的老掌柜眯缝着眼睛坐在柜台后面,见有客人光临,立刻笑容可掬。
看上去今天客栈的生意很好,内堂的六张桌子,除了中间的桌子还空着,其余都坐上了客人。
枫雪色秀目电转,略略地扫视一圈,径直坐到空着的那张桌子,将腰间的剑摘下来,随手放在桌上。朱灰灰当然不敢坐,垂着手在三尺之外站着。
小二跟过来,送上净手的水,一边伺候着洗手,一边殷勤地道:“客官,您用点什么?小店有新鲜的山珍野味,有自己酿的好酒,还有今天早晨才从山下送上来的江鲤!”
“拣你们店里拿手的菜做几个吧,顺便收拾一间客房。”
只要一间房?那我咧?朱灰灰心中生气,却也不敢发问。
因为问了,得到的答案八成是:柴房、马厩、牛棚、猪窝,随便你住,说不定还会打发自己去睡茅厕——呸!
“您先尝尝我们这里的山茶,菜稍后就到!”小二斟上一杯茶,然后去张罗饭菜。
枫雪色慢慢地喝着茶。粗陶的茶杯,山茶有些苦,但水质却甘甜,中和之后倒也别有滋味。
朱灰灰也口渴了,眼巴巴地看着枫雪色,然而人家就和没看见他一样,捧着杯细品慢咽。他只好忍气吞声地和店里另一个胳膊上搭手巾的伙计要了一碗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
很快,小二送上来四个小菜,鸡丝长寿菜、山兔丁炒蘑菇、香蒿蒸鱼、青笋拌金针菇,还有一壶米酒。
朱灰灰看看桌上只摆了一副碗筷,情知是没自己的分了——其实店小二就算摆上两副碗筷,他也不敢跟枫雪色坐一桌。他深知这位白衣大爷很不“待见”自己,押着自己一起走,那实在是无可奈何,所以他也绝不主动往大爷跟前凑。
不过,枫雪色爱讨厌不讨厌自己,朱灰灰根本就不在乎。为了早日赎回花花,自己都忍到这个地步了,也犯不着为一点小事去惹他不高兴——再说咱也惹不起啊!
当下跟店小二讨了一碗糙米饭,上面堆了几根咸菜,捧着碗坐到客店的门槛上,面对着黑黢黢的大山,一口米饭一口咸菜,吃得倒也津津有味。
在宽大敝旧的木门和夜幕的黑色背景衬托下,朱灰灰的背影显得很瘦弱,坐在粗木的门槛上,跟个受气包似的。
看着他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然后又咬了一口咸菜条,枫雪色忽然有点不忍心的感觉,可是一看到他的脏脸上沾的饭粒,心肠立刻又硬了起来。
他为人仁慈侠义,声名远播,无论是高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在他的眼中都一样,素来是谦和以待。唯独对这个朱灰灰,他实在客气不起来。
其实,朱灰灰也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的事,可那一身的坏毛病,令这世界上的正常人都看不上他。
他胆小,怕死,怕疼,好吃懒做,没骨气,溜须拍马,见风使舵,欺压良善,油腔滑调,强词夺理,说谎成性,聪明劲都用在那一肚子损招上了,偷东西——还都是小偷小摸,顺手牵人家两个包子一只鸡的,非常招人恨,可认真起来却又治不了他什么罪!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能屈能伸,知道什么人是惹不起的,肯在强者面前夹着尾巴做人,典型的小人嘴脸!唉!这个人年纪不大,但品性如此恶劣,你怎么称呼都行,混混,地痞,泼皮,市井无赖,二流子,小流氓……
想到为了那件案子,还要押着这无耻之人走很长的路,枫雪色暗暗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