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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之意直到宫翡翠走到了大厅中央,我才跟进去,置身角落不再移动。

永远不抢主人的风头,是我的一惯原则,但仍有一道目光穿过众人,落在我身上。

我抬眸,是百里晨风。

我冲他微微颔首,他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却转回头去。

那边宫翡翠已走上看台,环视众人笑吟吟道:“多谢各位不远千里应邀而来,参加一年一度的珍展。宫家自我高祖爷爷起从事珠宝生意,传到我这儿已有四代,一向恪守行规,精工细做,不敢有丝毫松懈。而今,家父虽已亡故,可宫家的金字招牌犹存。这次我们要展出的珍宝只有七件,但我相信,各位看后都会觉得不虚此行。”

说罢拍了拍手,厅中的灯顿时灭了,只留墙角两盏微弱的灯光,淡淡映照着前方的黑色帷幕。

宫翡翠上前,缓缓拉开帷幕,厅里的呼吸声顿时加重。

圆形的看台上,一女子背对众人坐着。

一束灯光不偏不倚地照着她的背——那是全裸的光洁肌肤,散发着象牙的色泽。

长长的珠链垂于背上,随着呼吸轻轻起伏,折射出水一样的光芒。而链子的尽头,咬在女子的唇间,她半侧着脑袋,刚好让人可以看见那长翘的睫毛,与丰润的红唇。

天生尤物,已经够令人销魂,更何况那串珍珠绝世圆润,长长一串不下三百颗,颗颗大小相同!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宫翡翠的确聪慧,竟想得出这么妙的展示方法。在那仅有的灯光下,真不知道是美人衬托了珍珠,还是珍珠点缀了美人。

“南海檀珠。”宫翡翠道,“一共三百六十五颗,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圆满之意。”

她介绍得很简单,是因为在座的都是行家,不必她说也知晓能够找出这么多大小一样的珍珠,绝非等闲之事,就目前来看,世上也只有这么一串而已。

帘幕落下,将美人与珍珠一同遮掩。

我从宾客们脸上看到了若有所失,连那一直嬉皮笑脸的萧左,都低垂着头有些古怪。

怎么,他也为宫翡翠的绝妙创意而感到震撼么?很好,看来第一件珠宝就勾起了大家的兴趣,真是个不错的开始。

我的视线与宫翡翠的视线在空中交集,彼此一笑。

帷幕二度拉开,这一次,宾众的呼吸声却变细微了,良久,惊叹声才响起,显见众人对所看见的东西极为赞服。

一个身穿黑袍的女子坐在黑色的波斯地毯上,头埋于膝,长发四下垂散,只有插在发间的一只手,白皙如玉。手上戴了一只火红色的镯子,就那么一点红色,便绚亮了整个大厅。

然,那只是陪衬,而已。

真正的焦点是女子身旁与她等高的一只墨玉花瓶。

花瓶以整块黑玉雕成,玉色不纯,间有白色,但雕刻之人极为高明,将黑色部分雕刻为桩,白色部分雕刻为梅,如此一来,墨枝白梅对比鲜明,真真令人拍案叫绝!

我完全理解众人在面对那只花瓶时为什么会如此失态,只因我当初看到它时,也着实震惊了一番,惟有四个字可以形容——巧夺天工。

而宫翡翠,显然更知晓该如何突出它的精绝。此时已是初春,她竟不知从哪儿弄来了几枝红梅,插在瓶中。那艳丽的颜色,犹如女子手上的红镯,点缀着黑白二色,又彰显着黑白二色,最终又输给了黑白二色。

“这只花瓶的名字叫做‘暗香浮动’。”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亏她想得出这名字!我在心中又是一赞,此女之商业天赋,只怕犹在其父之上。

帷幕合起,众人的好奇心都已被调至最高点,正无比期待第三件宝物会有何玄妙能带给他们什么惊喜时,黑帘拉开,里面只是一个木做的架子,上面挂着一串似金非金似银非银的腰饰物,看上去平平无奇。

众人显得很失望,老实说连我都觉得有些意外:这算什么珍宝?

此趟展出名义上虽由我负责,但七件宝物都是宫翡翠亲自挑的,事先除了她本人外,谁也不知道。

只见她走至架旁,以指轻摩该物,环片相撞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此刻诸位定然在想这是件什么东西……”宫翡翠悠悠一笑,朝一个侍婢扬了扬手,“你过来。”

侍婢走到灯下,好奇地眨着眼睛。

宫翡翠忽然面色一寒,沉声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侍婢一愣,不明所以。

宫翡翠转头对我道:“纤素姐姐,杀了她!”

什么?我吃了一惊。众人哗然,而那侍婢更是扑通跪倒,悸颤不已,“大、大小姐……婢子……”

宫翡翠看都不看她,盯着我加重了语气,语音冰冷,“你还在等什么?”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齐齐朝我看来,心中某根弦顿时紧绷。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下违抗她的命令,否则宫家少主的威信何存?

我闭眼,再睁开来望向那侍婢时,已没了任何表情。手指轻扬,无声无息,无色无味。

“素问”,取名自黄帝内经,是我自创的另一种毒,致命,却温柔。

婢女立刻软软瘫倒,神态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

宫翡翠的目光在惊呆了的众人脸上扫视了一圈,轻叹道:“好厉害的毒!”说着,上前割破侍婢的指尖,伤口流出的血已成青色。

她取下那串饰物,凑到伤口处,血液像活了一般,立即自动流向它,被很快地吸收掉。

当血色由青转红时,那侍婢嘤咛一声,悠悠醒转。

不,不可能……

那是素问!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的毒性,看似温柔实则猛烈,怎么会就这样……

我睁大眼睛望着这一幕,像是在做梦。

宫翡翠令两人扶那侍婢起来,虽然她面色苍白脚步虚浮,但真的是活过来了!

我的手脚顿时一片冰凉。

宫翡翠轻抚手中的饰物道:“现在诸位都明白它的用途了吧?这是化麟锁,可吸百毒。若平常佩带着它,也可以防止一般毒瘴。”

我愣愣地望着她,那串饰物在她手上何其刺眼,每晃一下,都灼伤我的心。

宫翡翠走到我面前,柔声笑道:“纤素姐姐都吓傻了呢!放心,这化麟锁虽然神奇,却必须在中毒后一个时辰内使用,而且一日之内只可使用一次。”

用毒之人,竟然遇上这种克星,我还能说什么?惟有苦笑。一转眼间,发现百里晨风和萧左都在看我,而前者的目光中更是微微透出怜悯之色。

我心中一动。忽见他浓眉一轩,扬声问道:“还有四件珍宝未展出?”

宫翡翠正挥手令人拉起帷幕,闻言一转身,道:“是。”

百里晨风摇头道:“不是。”

宫翡翠皱眉道:“不是?”

百里晨风解释说:“不是的意思就是没有珍宝了,一件都没有了。”

宫翡翠怔住,我也忍不住惊奇。

百里晨风目光灼灼地盯向我,一字一句、势在必得地说:“因为,我已全部买下了这七件珍宝。”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人人都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依我看,他简直连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宫翡翠直视着他,瞧了半晌,忽而嫣然一笑,问:“你全部买下了?”

“是。”

宫翡翠道:“看来你并不关心这七件珍宝的价格,那么,我是否需要关心一下?”

“关心什么?”

“你的条件!”宫翡翠淡淡道,“或者说,你真正的目的。”

我闻言忍不住一颌首——醉翁之意不在酒。百里城虽然富冠江湖,但也没必要花下大价钱买这些只能看不能吃的东西回去。那么,他到底要什么?

但百里晨风却偏偏不肯把话说明,沉默了片刻,突然问出一句话来,“不知七件珍宝之中,‘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排在第几位?”

我眼睛一亮,顿时明白过来。

宫翡翠脸上露出戒备之色,显然她也明白了,抿抿唇回答道:“排在第八。”

怕大家听不明白,她又学着百里晨风刚才的语气解释道:“第八的意思就是,它是额外作为压轴珍宝展出的,只展不卖!”

最后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毫无回旋余地,百里晨风再度沉默。

这一次他沉默了很久,半晌才说:“那么,可否一借?”

我锁紧了眉,脑中瞬间转过了无数个念头。百里城素来神秘而且倨傲,十年来,宫家每年都有发请帖给他们,但他们一直置之不理,惟独今年,突然派了人来,且是城中第一高手,又把目光集中在宫家世代最为珍爱的传家宝上,究竟用意何在?

“恕我难以应承,除非……”宫翡翠道,“你能给我个足够好的理由。”

百里晨风缓缓站起,沉声道:“本城城主已于三日前仙逝。他乃密宗教徒,最大的希望就是在死后用活佛使用过的净瓶超度——这就是理由。”

百里城的城主百里闻名死了?我大惊,这个理由虽然不太好,却足够震惊全天下!

大小姐的决定“百里闻名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江湖上最近五百年来最出名,也是最神秘的人。”

“既然如此出名,怎么会神秘?”

“他二十岁成名,三十岁创建百里城,四十岁时将其发展成为江湖上最强大的组织,武林中只要有耳朵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亲眼见过他的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据说此人个头不高,喜穿灰衣,善使剑。”

“但是这样的人,江湖上多得数都数不过来。”

“不错。”

“那么,百里城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水上有城,名曰百里,只闻其名,不见其踪。”

“什么意思?”

“除了百里城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你也不知道?”

“我不是百里城的人。”

风纤素的确不是百里城的人,她是宫家的人。

我爹爹在宫家大门外收留她那年,她才刚满五岁。但在那时,她脑中已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江湖逸事。

这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有个人曾把这些事说给风纤素听;第二,她的记性非常好。

我的记性也不错。

上面那段对话发生在两三年前,可是百里晨风一提起“城主”一词,它马上一字不落地跳入我脑中。

然后,我就很想问百里晨风一个问题:你们的城主死了,关我何事?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

这世上每一瞬都有人死掉,如果人人都要用阏伽瓶来超度,恐怕那瓶子早就磨得连渣都没了。

更何况,宫家一连十年的请帖,都只能送到百里城的洛阳分舵上,连他家城门往哪儿开都不知道。蔑视至此,听见这老头的死讯,我没有大放鞭炮已算很有风度。

而就在此时,风纤素忽然开口道:“百里先生,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乃宫家传世之宝,从未外借。但贵城主身份极其特殊,或许大小姐会为此破例,让她考虑一番再做决定,如何?”

我皱了皱眉,淡淡扫了风纤素一眼,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是惊异。

——她不是喜欢擅自做主的人,这次是怎么了?

也罢,百里晨风到底是客,我要拒绝他,的确应该等没外人在场的时候。

打定主意,我便请宾客们先行休息,养足精神好参加明后两天的歌舞盛宴,然后含笑看着他们纷纷退场。

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得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并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她之为人素来冷漠自持,却对此事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地为人求起情来,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然而,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届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得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地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地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地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做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我等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得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地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地张望着,屁股却牢牢粘在椅子上,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力见儿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地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只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得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得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撩了撩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地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响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黑道上的朋友也算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只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得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你说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宫翡翠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简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地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就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旋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全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地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地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得要命!”

我已笑得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得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全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得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地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得要命!”

要他的命!

请卿上路我在半个时辰内吩咐交代完所有的事情,然后趁他们下去准备时转身回自己的房间。

房间幽静,很少有人到这来,因为他们都怕,不是怕我责备,而是怕一不小心碰到什么毒,就一命呜呼。

与墙壁等高的檀木架上放着几百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的目光从上面掠过,变得说不出来的温柔。

曾记得在三年前,“飞魂刀”高晓天中了我的毒后,他那号称天下第一神偷的弟弟当夜就来了我的房间,可等他推门而入看见这一架子的瓶子时,顿时傻了眼。

除了我本人,没有人可以分辨出哪些是毒药,哪些是解药。

于是那一晚我就在目瞪口呆的神偷面前优雅现身,并很好心地提议他不妨全部偷一点回去慢慢研究时,神偷苦笑道:“紫萸香慢啊紫萸香慢,你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的确不笨,至少我知道隐蔽并不等于安全,所以我会把这些瓶子都堂而皇之地摆在房间里,随便拿,只要你不怕。

先天不足不能练武又如何?有了这些东西,照样可以驰骋天下。

天下?呵……我侧头朝窗边的绣架看去,白绢上黑字分明: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依旧是曹操,一首《观沧海》,傲尽尘世风流。

还差最后一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没有关系,我可以回来后再继续。我相信,等我再回来时,绝对已有与之相同的意兴风发,那时再把它绣完,定当更加完美。

这是我新绣的一幅字,也将是我绣的最后一幅字,此后再不碰绣针。

他们说得没错,我,风纤素,的确不该是个坐着绣花的女人。

“风总管,一切已经准备妥当,大小姐命令即刻动身。”门外传来禀告声。

“知道了。”我转身,很小心地从檀木架上取下一只瓶子,瓶身光洁,在我眼中,它实在比其他瓶子都要可爱,因为这里面装的,是我这十几年来研制出的最厉害也最神奇的一种毒,我还没在任何人面前使用过。但我知道,不久后它就会名动天下。

开心。

它的名字叫开心。

因为它既然能开你的心,当然就能要了你的命。

走将出去,五十名精英铁骑已列队排开,占据了半条长街,声势浩荡。执事钟若正在马车旁相候,我走过去道:“这里一切就交给你了。”

他垂首,“请总管放心。”

这时宫翡翠在侍婢的簇拥下出现在门口,我当即迎上前将她扶上马车,随行的还有金昭和玉粹两个丫头。

合上车门转身时看见百里晨风和萧左也双双而来,百里晨风见我不与宫翡翠同坐,迟疑了一会,终道:“听闻风总管的身体不太好?”

我笑笑,“虽不太好,但能骑马。”

百里晨风沉默,过了片刻,转身牵了他的那匹追日过来,“你骑这匹。”

呃?我颇觉意外。

“它很稳。”

我想了想,觉得没有必要拒绝他的好意,便说了句多谢。谁知刚靠近那匹追日,黑马突然抬蹄长嘶,吓得我连忙后退,苦笑道:“看来它对我昨日施毒一事很介意。”

百里晨风拉住马缰,拍拍追日的背,不知道在它耳边说了些什么,转头对我道:“再来。”

“真的可以吗?”我扬了扬眉,“我可不想被它甩下来,你知道我不会武功。”

“不会的,上马吧。”

看他说得那么肯定,我便再度上前,这次,追日乖乖地站着,没做什么反抗。百里晨风见我坐稳了,才将缰绳递给我,“放心,它很听我的话。”

我拉紧马缰试走几步,果然如履平地,真不愧是千古名驹。

转眸间,看见萧左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忽地心头一颤,某种异样感渐渐浮起。再朝百里晨风看去时,眼中便多了几分探究之意。

然而他没多说什么,戴上斗笠骑了另一匹马,与萧左并肩而行。

兴许是我多虑了,借马给我,只是出于道义,并无其他,甚至谈不上献殷勤。我淡淡地想着,马车门忽地打开,宫翡翠朝我招手。

“大小姐有何吩咐?”

宫翡翠目不斜视地看着我道:“你去问问那领路的,此去百里城需几天路程?”

领路的?我怔了怔,难道她指的是萧左?顿时失笑。就是因为讨厌萧左,那天在花厅这位大小姐早早地拂袖而去,是以并不知道我们所商定的行程路线,现在却又叫我去问,真真一对冤家对头!

我看向萧左,妙的是,他竟也不去看宫翡翠,把脸对着我道:“此去快则二十日,慢则一个多月。风总管你身子弱,可不比那坐马车贪图安逸的人,一路上千万小心。”

我苦笑着不做声,只见宫翡翠倏地俏脸一板,道:“哪里要得那么些时日?某人果然改不掉一身坏德行,张口就是谎!”

萧左也不恼,悠哉悠哉地晃着脚蹬子,淡淡道:“晨风,依你之见呢?”

百里晨风道:“只怕要一个半月。”

“什么?”宫翡翠差点跳起来,怔了半天才道,“要走那么些时日,等我们赶到了,你家城主的尸体岂非早……”

百里晨风不待她说完便回答道:“这个请宫大小姐放心,城中有千年寒冰殿,可保尸身不朽。”

宫翡翠“哦”了一声,似乎想再说些什么,但最终没有说,径自伸手关上了门。

我与百里晨风对视一眼,看看时辰已差不多了,便扬手命令众人出发。

二十名铁骑开道,其后跟着我、百里晨风和萧左,再后面是宫翡翠的马车,最后三十名铁骑断尾,一干人等,就这样踏上了去往百里城的道路。

回望一眼,朱色大门缓缓合上,门上铜钉在阳光下闪烁着璀璨的金光,与匾额上的题字两相映衬,将权势富贵发挥得淋漓尽致。

五岁时,曾有人指着那道门问我:“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好,去吧。你是属于那里的。”那人推我,我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因为太害怕而一头摔倒在地。抬起头时,便看见一人站在我面前,华贵的锦袍,高大的身躯,威严的一张脸。

“你叫什么名字?”

“风、风……纤……素。”

锦袍人沉吟了一下,转身就要离去,我连忙喊道:“请您收留我!”

他止步,却没回头,“为什么?”

我答:“我是风离的女儿,我会对您有用的。”

他终于惊讶,回头仔细打量我道:“你父亲呢?”

我咬着下唇,哭了出来,“他……他不要我了……请您收留我,我将毕生效忠于您!”

那是记忆里惟一一次哭泣,我的眼泪为我争取到进入宫家这个天下财富名利中心地的机会,十七年里,我更是用自己的能力实现了对宫啸晟的誓言。

而今,再看那扇在我童年时就被定下宿命的朱门,我的父亲没有说错,我是属于这里的。

所以,我会很快回来。很快。 7x5wU6Sn0YY0dLLazaUrWLXqr/GzB3dEFyoET5rnrKKjTeQ8TuKRxFAXQ6P9+I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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