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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线穿过白绢,绷紧,银针在指尖的触觉依旧冰凉。

左手自绢上轻摩而过,这一首《陌上桑》终于也绣到了尽头。

驾虹霓,乘赤云,登彼九疑历玉门。济天汉,至昆仑,见西王母谒东君。

曹操,雄才伟略三国时谁能出其右?奈何时遇不济,虽挟天子以令诸侯,却最终落得一个贼字。

手指微顿,少顷,将黑线收尾、剪断。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映到绢上,白底黑字,字体苍劲嶙峋,仿若就此破绢飞出。

三年。

我学刺绣,整整三年。

这件事吓到了很多人,在他们眼中,我,风纤素,根本就不是个女人,当然更不该是个拿针绣花的女人。

因为没有女人能当上天下首富宫家的总管,也没有女人敢拒绝定远侯的求婚,更没有女人舍得毁弃自己的美貌。

所以,当我十九岁成为宫家的总管时,人们赞叹这个女人真了不起;当我拒绝嫁给侯爷为妾时,人们惊讶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当我以身试毒容色早衰时,人们便说——这个女人,她不是个女人。

她是紫萸香慢。

紫萸香慢,我一手研制出来的毒药,结果却成了我的代名词。

当我有一次在提炼毒汁后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开始颤抖不稳,连人也变得心浮气躁时,我去拜访了当时的名医暮淮子。他为我诊断后沉吟许久,开出的药方上只有五个字:“练字,或刺绣。”

“什么意思?”

“练字,或是刺绣,都是静心养性的好方法。”

我盯着他,过了许久,缓缓道:“既然如此,何不两者皆用?”

于是我开始学刺绣,绣字。

果然,此举颇具成效。

我再次抚摸白绢,目光中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一声音:“禀告总管,一切都已准备妥当。”

“几时了?”

“卯时一刻。”

“迎客罢。”

“是。”脚步声离去。

我站起,披衣走至铜镜前,镜中的女子高瘦,肤色苍白,瞳目深邃,表情严肃,就像那绣在白绢上的黑字,骨力遒健,却已呈沧桑之态。

伸手,将镜子盖倒,转身推门而出,四月的阳光,鲜艳地铺了我一身。

青玉石的通道两旁,整整齐齐站着两排侍婢,绿衫素裙,远远望去,春的气息浓郁。

一直等在门外的执事钟若连忙对我一躬身。

我慢慢从众人面前走过,经过其中一个侍婢时,扫了她一眼,身旁的钟若立刻盯住她道:“你耳环上的珠子缺了半颗,你不知道吗?”

那侍婢一怔,伸手摸耳,脸色顿时惨白。

“还不快去换?”钟若喝了一声,侍婢飞奔而去。

我继续前行,一路上脚步停了七次,钟若就挑出七个毛病来。此番春季珍宝展,乃宫家易主后筹划的头等要事,与会者又全是当今名头最响之人,整个宫家上至少主宫翡翠下至奴仆杂役,都不可有丝毫失礼之处,我这个总管,当然更是严阵以待,不敢有任何松懈。

待走到大门处时,青衣的家丁早已笔直站好,大红灯笼高悬,新换的乌木匾额上,“宫家”二字金光闪烁,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然后,第一个客人便到了。

十六护卫的威风凛凛,加起来都不及他们身后那顶绿呢小轿内走出的中年人。他的身材不高大,五官不算出众,衣着看起来也很普通,但就是有种令人望尘莫及的气势。

我朝他走过去,弯腰行礼,直起身时,便看见他在微笑,“很久不见了,风姑娘。”

“侯爷别来无恙。”这个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想娶我的定远侯朱谚明。此君毕竟不同常人,被我拒婚依旧海涵大量,面对我时谈笑风生,若换了其他人,不气死才怪。

他抬头,望着匾额赞叹道:“米南宫的书法,真是好字!”

我垂眼,没有接话,但见他举步往里走时,却伸出了手,“侯爷,请帖。”

朱谚明一怔,失笑道:“这些年了,你还是这个脾气,严守规矩半点不松懈。子衡,把东西给她。”

他身后一护卫上前,将手中的锦盒打开,碧玉叶子静静地躺在盒内。我示意钟若接过来,侧身让道。

另有侍婢上前引他前往花厅,钟若则负责安置他的随从侍卫,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旭日东升,又来了四批客人,不是富甲一方的名流,便是权势逼人的贵胄,几趟人接待下来,我已微觉疲惫。

不经意抬头间,正对上东升的太阳,眼中竟蓦然金星四溅,一种缭乱的无力感顿时升起。

我咬唇,心中不悦一闪而过。自幼先天不足体质不佳,别说习武,连久站都成了一种酷刑。

“总管,要不要坐坐?”

身旁传来钟若的劝慰,这么说他也发觉了?

虽是好意,却是不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天下绝没有一户人家是坐着迎客的。

我没有回头,淡淡道:“不必。”

这时,第六位客人到了。

看到他的第一眼,一股杀气直迫眉心。

这不是宫家的客人。

起码,他不是宫翡翠会邀请的人。

他的身材很矫健,脚步很沉稳,必定是个武功高手。衣服的袖口和关节处都有磨损,一双牛皮短靴,也沾满尘土,像是赶了很远的路才到这里。

然而,这都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实在很不会穿衣,光看他的着装,便知他没什么品位,也不讲究什么享受。

宫翡翠最最不屑的就是这种人。

那人走到我面前,上上下下打量我,我站着让他看,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是寒枫。”他冷冷道。

我听见身后的钟若抽了口冷气。寒枫,中原一带最有名的杀手,其剑出鞘见血方归,手段残忍,又有血狼之称。

而我依旧静静地站着,什么表情都没有。

他从怀里取出片翡翠叶子,抛了过来。

钟若只好忙不迭地伸手去接,听那寒枫道:“这个请帖本是属于富海钱庄的少主萧东来的,但他现在来不了了。”

钟若一呆,问:“为什么?”

“因为他的腿断了。”

钟若又问:“他的腿为什么会断了?”

“我砍的。”寒枫说得轻描淡写,“我想来参加这个珠宝展,但是又没有请帖,只好抢了他的。”

我退后一步,恭手道:“请进。”

“这就能进了?”他的声音里带了点挑衅的味道,“你不追究我砍了你们大主顾的腿?”

“他的仇自有海家人为他报,而宫家——”我抬起眼睛,回视他的目光,“只见帖,不见人。”

寒枫望着我,眼神变幻莫测,过了半晌,唇角勾起一抹邪笑道:“很好,这个规矩我喜欢。”说着就要进门。

就在这时,一声音忽然悠悠响起,“我不喜欢。”

我心中一悸——她出来了。

转过身去,看见一个少女从青玉石路的那端款款而来,浅碧绫衫百花争艳,浅黄银泥飞云帔袭肩,腰束珠络缝金革带,璎珞成行,行动间流光溢彩。

两旁的侍婢若是绿意,她就是绿意里绽开的一枝桃花,绚丽了整个春天。

宫翡翠——翡翠中的翡翠,明珠中的明珠,宫家第四代的惟一接班人,我现在的少东家。

我的视线对上她的眼睛,一瞬间,翻惊摇落。

继嗣佳人我的目光与风纤素在半空中交汇,仿佛只一瞬,她已垂下眼帘。

待她头垂到一半时,我突然唤了声:“纤素姐姐。”

她只得又抬头、抬眼,看着我。

我却不再说话。

——不要在与我对视时先把目光避开。

这就是我想说的话,而她显然已明白。

我瞧着风纤素苍白的脸色,柔声道:“今天真是辛苦你啦,你身子不好,让我来吧,你去歇会儿。”

这样说着,身子却在青玉石路上站定,抚弄戒指上的璀璨宝石,浅浅而笑。

有些事明知不需你去做,话却一定得讲出来,否则就是不体恤下人,就是没有主子风范。这一点,就像我可以喊风纤素为姐,她却绝不能唤我为妹一样,都是富贵之家的平常规矩。

风纤素果然立刻婉拒了我,尽管她比任何人都明白我根本没有亲自迎宾的打算,却还是言辞恳切地对我的体恤表示了谢意。

这个小小的配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至少让那个脏兮兮的叫寒枫的人收敛了对我的放肆目光。

“你就是宫家的接班人?”我听见他用一种刺耳的声音问我,“你不让我进去?”

我淡淡地说:“你可以进来。”

寒枫一怔,道:“你不是说……”

“我说我不喜欢那个规矩,”我冲他笑了笑,“但我没说你不能进来。”

寒枫也笑了,“那我可就进来了。”他一边迈步,一边警惕地扫视四周。

“欢迎欢迎。”我微笑着伸出手,“阁下的请帖呢?”

寒枫站住,钟若把一片碧玉叶子递上。

我接过请帖,慢吞吞地翻来覆去看了很久,还用丝绢拭去了上面的一处污垢,又随手扔了那方丝绢,才唤道:“纤素姐姐。”

丝绢贴着地飘飞,飘至风纤素的脚边,停了下来。许是因为站在风口的关系,她的裙角沾了灰,更衬得那方丝绢雪白无暇。

风纤素垂首瞧着丝绢,仿佛已瞧得痴了,听见我喊,抬起头,“大小姐?”

我翘起一指,指向寒枫,问:“他是谁?”

风纤素道:“王风,山西大同人,时年二十有八,三岁丧父,五岁丧母,后被天山派名宿傲雪天君收为关门弟子,六年前因强奸师姐被逐出天山派,一路逃至中原,以杀手为业,现名寒枫,绰号血狼,杀手榜总排行第十五位。”

我“嗯”了一声,慢悠悠地将目光转至寒枫处。

寒枫的脸色已变得很难看,半晌才说:“中原武林有一位奇人,江湖中两百年来所发生的事,事无巨细都烂熟于胸,却不知何故在十几年前神秘死亡,他那年幼的女儿也下落不明……”

风纤素没有反应。

寒枫又接着说:“我记得那位奇人好像叫风离,不知我记错了没有?”

风纤素还是没有反应。

寒枫还想再问,我突然开口道:“阁下原本姓王,后又改姓寒,不知我记错了没有?”

寒枫没有否认。

我扬起手中请帖,非常有涵养非常有礼貌地对他说:“那么真是抱歉了,在这张请帖上,我没有看见一个王字,也没看见有寒字,还请阁下出示自己的请帖,否则,就请回吧。”

寒枫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缓缓问道:“你兜了这么大的圈,就是想说明这张请帖并非我的?”

“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微笑。

寒枫冷冷道:“可惜我不是个喜欢讲理的人。”

“这不是个好习惯,你要改一改才是。”我彬彬有礼地提出建议。

“若我不想改呢?”

我叹了口气,道:“如果你的意思是说今天你一定要进这个门,那你就进来吧,我总不能同你打架吧?”

还没等寒枫反应过来,我就猛地跺了跺脚,大喝一声:“风总管!”

风纤素吃惊地看着我。

“你这个大总管是怎么当的?珍展才举办了一天,竟把‘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给弄丢了!这可是我们宫家的传家宝,是以前西藏活佛在浴佛灌顶仪香中使用过的法器,如今丢了,你怎么向我交代?”

我又怒又急又恼地喊了这一通,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个个以为我突然得了失心疯。

风纤素也显得很惊讶,“这……”

“这什么?还不快些给我把宝物寻回来!”我厉声喝道,“展会上守卫森严,外人如何盗得?必定是与会者所为!”

说到这里,我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皱眉道:“但此次珍展所邀之人,均是和宫家有着百年交情的至交,总不会……”

这时,风纤素突然淡淡地说了句:“也并非都是至交。”

我心中一喜,寒枫的脸色却变了变。

风纤素道:“大小姐难道忘了,有个人是抢了别人的请帖来的?”

“是呀,我竟忘了!”我用眼睛瞟着寒枫,冷笑道,“好个胆大包天的贼人,竟敢惹到宫家头上!传令下去,不惜动用宫家上下数千弟子一起追踪,也定要将他缉捕归案!”

“是!”风纤素的唇边竟也浮起一丝笑意,淡淡道,“前来观展的鹰老前辈还未离去,是否要请他相助?”

我用赞赏的眼光瞧了她一眼,点头道:“那敢情好!鹰伯伯身为六扇门内第一高手,又是我家知交,请他相助,他定然不会推辞!贼人啊贼人,你就算长着翅膀,也休想逃出天下第一名捕的追踪……”

话还没说完,就见寒枫突然一扭头,一言不发地走了。

我冷冷瞧着他的背影,没有请他慢走,我只是不想让他进宫家大门,并非想把他气死。

自小起,爹爹就教会我一个道理: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家族,自跌身价都是最最愚蠢的一件事。

不管寒枫的武功有多高,不管他口袋里的银票有多少,他仍只不过是个混得还不错的江湖人而已,还不配走进宫家这经过几世沉淀而矗立的大门。

我垂首再看一眼手中的请帖,掷到脚边,淡淡地吩咐:“萧东来的请贴,明年不用再发了。”

一个连请帖都保不住的人,也不配再进宫家的大门。

落魄公子玉叶落地,宫翡翠又轻而易举地折辱了一个人的骄傲。

我垂下眼睛,内心无声地冷笑。看来认帖不认人的规矩,在这位大小姐上任后,将会被彻底废除。那么,就只能怪寒枫倒霉吧,自取其辱。

再抬起头时,看见宫翡翠伸手挽了挽头发,眉梢眼角,分明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偏生从骨子里透出了种妩媚,别有一番风姿。

这个少女,有绝顶的美貌,绝顶的智慧,绝顶的家世,莫怪会骄傲成那个样子。

眼见日已正午,该来的客人已到一半,除了那个被砍断腿的萧东来,还有四个人,不知能否如期而至。

就在这时,一人沿着墙根慢吞吞地朝这边走过来。

如此风和日丽的三月天里,他却仿佛极其畏寒,脖子缩在衣领里,佝偻着身子窝着手,每迈一步,都像要考虑好久。瞧他那要死不活的样子,真让人恨不得上前替他走。

连宫翡翠也停住了回屋的脚步,好奇却又略带鄙夷地看着他。

原因很简单,这又是一个不会穿衣不懂打扮的家伙。

她本人无论何时何地出来见人,都是精致得体极尽妍态,因此素来瞧不起那些穿着邋遢随便的人。

从长街那头到宫家大门,不过十丈远,这人却磨磨蹭蹭走了一盏茶的工夫。走到门口时,突地纳头便拜。

不光众人,连站他面前的宫翡翠都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几步。

哪知他并不是真的拜倒,只是弯腰去拣地上的那片碧玉叶子而已,叹道:“这么好的玉质,就这样扔了,奢侈啊奢侈!”

声音懒洋洋的,吐字却很清晰,不高不低,正好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

我看见宫翡翠的脸色顿时一变。当她的眼珠颜色由浅变浓时,就说明她在生气。

来人直起身,把个碧玉叶子左擦擦右擦擦,然后无比满足地握进掌心,抬眼懒洋洋地笑道:“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啊,这东西最少也够我换三天的酒喝了!哈哈,不错,真不错。”

他看上去很年轻,嘴角上翘,仿佛无论何时都在笑,模样长得倒还算俊朗,只可惜一身衣衫却糟糕得很,袖口烂了两个大洞,衣襟也碎了,衣服的颜色本来大概是白色的,现在已很难分辨得出。

这年轻人尽管看上去非常狼狈,自己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似的,怎么看都是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一睁开眼,那眸子更是亮得有如全世界的阳光都落进了眼里。

原来是他!

我敛下眼睛,抑制笑意外泄——此人一来,必生事端。

少年如猫,舒展身体后又立即恢复成半球形,弓着背垂着脑袋就要进门。宫翡翠当即伸出一手,正好拦住他,“私人展会,无帖勿入。”

“哦?”他慢吞吞地打开掌心,看着翠玉叶子问,“那这是什么?”

“请帖。”

“上面写了什么?”

“你不识字?”宫翡翠挑起了眉。

少年笑而不答,似是默认,于是宫翡翠便道:“这上面写的是‘缘银翠叶,致邀萧君,春日洛阳,初七盛会,扫花以待’。”

少年笑道:“很好。”说着又要举步入内。

宫翡翠道:“请帖。”

少年道:“这个不是吗?”

宫翡翠眯起了眼睛,拖长声音道:“这——是——吗?”

少年大笑道:“这是啊!你邀请的是萧君,我就姓萧,叶子现又在我手上,可不就是我的请帖?”

“你!”宫翡翠顿时气结,咬牙道:“你姓萧?”

“在下姓萧名左,萧左是也。”

宫翡翠冷笑,“萧左?哼,我还宫右呢!”

萧左笑道:“如果大小姐愿意为我改名,我当然求之不得。这样一左一右,可不就是一对了么?”

“你!”二度语塞,宫大小姐开始跺足,转头问我道:“纤素姐姐,这家伙什么来历?”

我毕恭毕敬地回答:“萧左,大名府萧三爷之子,自小娇宠无法无天,邻里家仆背地里都称其为‘混世魔王’。十五岁时,其父病故,万贯家财尽数留给了这个独生宝贝,谁知他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短短三年,就将家产败光,因此又有‘天下第一败家子’之称。”

萧左转向我笑嘻嘻道:“风总管就是风总管,简直比我自个儿还了解我自个儿。”

宫翡翠再也想不到来的竟真是个姓萧的,有点挫败地把萧左打量了一番,忽然一咬唇,道:“你倒果真运气不错!进来就进来罢,谅你也玩不出什么花样!”

哪知萧左摇了摇头,慢吞吞地说:“不忙,我还要等个人。”

“谁?”

“他。”萧左头向西边一偏。

话音刚落,一阵马蹄声便由远及近。

长街的那头出现了一骑快马,马身漆黑毛如织锦,阳光下散发着绸缎般的光泽,而马上人更是一身玄衣头戴斗笠不肯露出半寸肌肤。

一人一骑来得极快,不一刻便到近前,但瞧他趋势,似乎无意停马,准备直闯而入,宫翡翠轻眯着眼睛没有动,身后的钟若和家仆们也没有动,眼看那人骑着马就要踏进门槛时,黑马突然一个抽搐,“砰”的一声栽倒在地!

马上人朝后飞起,披风被风带得笔直,犹如一只大鹏般在空中转了一圈,才轻轻巧巧地落下。

正好落在我的面前。

透过斗笠的黑纱,可以感觉到一双刀锋般锐利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紫萸香慢,风纤素?”声音低沉,有点喑哑,带着种令人怦然心动的节奏,像是来自地狱的诱惑。

“是。”

“你杀了我的马。”听语气,那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我面无表情地回答:“没有人可以直闯宫家的大门。”

“你知不知道那是匹什么马?”

“那是追日,极品名驹,日行千里,万金难求。”

“是吗?”声音犹在唇边旋回,一道寒光已突兀掠来,一闪,只一闪,便停在了我的眉心。

好快的刀!

我甚至可以感觉刀尖触在肌肤上的冰冷感,但却没受伤。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还能对尺度把握得如此好,此人是个绝顶高手。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暗含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地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如星辰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他,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

家族颜面江湖上对武林中人的称谓各式各样,倘若对方是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可称其为“少侠”;若是夫妻俩共同行走江湖的,哪怕不那么恩爱,也得喊一声“贤伉俪”;如若是混了大半辈子而又侥幸没落下骂名的,便一定要称其“大侠”了。

我虽自小长在深院,但因家族从事的是个必须广结善缘的行当,对江湖上的种种规矩法则倒也算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百里晨风的称谓。

他已不算年轻,“少侠”二字喊出来我怕自己倒先笑死。

他也并不太老,且一向行踪诡秘、行事难料,当不得“大侠”这个闪光称谓。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没有一个绰号!

如此一来,害我连“原来是‘某某刀客’大驾光临”这种话都说不得。

我只好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城的第一高手大驾光临,宫翡翠这厢有礼了。”

这段话很长,中途我停顿了三次,第一次停顿时,那个讨厌的败家子萧左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但我正跟客人说话,只能在心里咒他笑得脸上抽筋。

第二次停顿时,百里晨风向我走了过来,等到了面前,我的话才总算讲完。

相比于我,他的话简洁多了:“宫大小姐。”

名副其实的寒暄,而且,他没说幸会。

呸!谢谢他至少还记得我姓宫!

“家父生前一直期望能够得见百里城高手的风采,可惜数十年来缘悭一面,今日翡翠何幸,竟盼来贵客,也算替家父一尝夙愿。”

又一段长长的话说完,我很是崇拜自己的涵养又上了一层楼,并感慨做一个继承人有多难。

尤其是宫家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不是亲自接管,我怎么也没想到爹爹留给我的,竟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份家业,如果我能不那么要强,就算整天在家数银子,恐怕也得数上几辈子。

所以,我实在很佩服萧左,他家垄断了中原地区的盐业长达两百多年,而他居然能在三年内把偌大家业尽数败光,这实在是一种本事。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向他看去。

他竟也正瞧着我,发光的眼珠隐藏着一丝笑意,表情很值得玩味,那样子仿佛……仿佛看出我是为了家族颜面才不得不隐忍着敷衍百里晨风。

我不禁狐疑起来,而这副神情对他来说大约太过正经,让他有点不习惯,他突然拎起手上的碧玉叶子冲我晃了两晃,然后睨着我冒火的眼睛大笑起来。

这个地痞!他是故意的!

他竟敢、竟敢惹我!并以此为乐!

我已经火冒三丈,想都没想一撩裙摆就想冲过去把他踢出门,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客客气气地响了起来。

“宫大小姐言重了。”

是百里晨风的声音。

我的手一松,厚重的裙摆“哗哧”一声落了下去。

转过脸,百里晨风的嘴巴一张一合,“百里城上至城主下至城众,对令尊大人都不无尊敬。这些年来,贵府送上的每一张请帖都被城主保存完好,至于无法参加的原因,实在一言难尽,还请宫大小姐海涵。”

肯定是我大家闺秀的风范震慑住了他,他总算不好意思再和我“寒暄”了。

我很辛苦才没对他露出狰狞的表情,细声细气地说:“既如此,您一路车马劳顿,还请到客房先行歇息。用完晚膳,珍展正式开始。”

“我与萧左兄多年未见,可否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一起?”

见你的大头鬼去吧!不要跟我提那个名字!

我秀秀气气地一点头,满脸堆笑道:“当然可以,钟若会为你们安排。”

然后,我就眼睁睁地看着钟若引着那个混蛋和百里晨风谈笑风生地走了。

极少有人能把我气成这样,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很大,折磨了我一下午,所以晚饭我就多吃了些。

很快,我就后悔了。

为配合此次珠宝展览的盛况,我共准备了九套衣衫,其中又以要在开幕礼上穿的紫金百凤衫最为华美,也最为我所喜爱。

可是现在,开幕礼即将开始,我却因为吃得过多而无论如何也没法把腰身裁剪极细的紫金百凤衫套上身。

在心中大骂萧左的同时,我决定放弃紫金百凤衫,改穿云英紫裙,上衣则选了件琐里绿蒙衫。这种衣服剪裁合身,浅领窄袖,上以暗色锦丝绣着飞鸟含枝图,以此搭配折裥密布、翠盖珠结的长裙,真是相得益彰。

穿戴完毕,揽镜自照,纵然挑剔如我,也不得不承认,虽然紫金百凤衫华美无双,但如此穿戴的我,也一样美得紧。

当然了,光有好的服装,是远远不够的,发髻才是体现着装完美与否的关键——飘动感极强的云英紫裙,最适合梳以飞天髻。

把头发分为数股,每股弯曲成髻鬟,每一股的线条都必须清晰,层次都必须分明,再把花箍、钗、簪、流苏等饰品穿插其间……这当然很麻烦,所以我从不自己梳头,梳头的时候也从不睁眼。

——我怕看一眼过程就会被吓得再也不想梳头。

幸好,我有个专为我梳头的巧手丫鬟,每次都把我的三千烦恼丝打理得只能用“美妙”一词形容。

“眉妩,”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镜中清雅飘逸的发式,对丫鬟说,“你这丫头的手可真是巧!”

眉妩抿着小嘴一笑,道:“其实,用来配合紫金百凤衫的流苏髻才叫复杂呢,梳成后也特别好看。可惜……”

我倏地沉下脸,眉妩忙住了口。

我拼命咬着唇,半晌,终未忍住,猛地一拍桌子,恨声道:“都怨那个王八蛋!”

“大小姐说的是……”

“还有谁?”我撇撇嘴,清清脆脆、掷地有声、一气呵成地痛骂道,“就是那个天下第一败家子萧左呗……无赖、地痞、流氓!”

眉妩愕然,半晌才期期艾艾地小声说了句:“大小姐,婢子还是第一次看您对……对一个男子,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呃?我怔了怔,真的么?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反应强烈?好像、好像是真的呢……

“呸!”我突然跳起来,大声说,“我告诉你眉妩,我对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就是讨厌他——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像讨厌他一样讨厌过别人!你明白了么?”

眉妩眨眨眼,乖巧地点点头:“明白了,大小姐。”

便在此时,门外响起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开幕礼就要开始了。”

“嗯,来了!”我转身又照了照镜子,再一次觉得很满意,翩然出了门。

门外,夜幕初临,华灯已起,长长的抄手游廊上挂着的灯笼在晚风中看上去犹如两条红线,我扶着风纤素的手臂缓缓从下面走过,来到举办此次珍展的展厅前,站定了。

风纤素推开展厅大门,里面坐着的十位贵客齐齐转头,见是我来,纷纷起身,“宫大小姐。”

“诸位。”我轻轻颔首示意,不经意间转眸,却望进一人的眼中。

那双眼睛,如此漆黑晶亮,宛若深不见底的古井,幽幽、幽幽……是他!那个怎么看都不顺眼的萧左。

天知道他破落户似的坐在那些衣着华贵的宾客中间,怎么还能摆出这副悠然的模样来!

若换做是我,早羞愧得连头也不敢抬了……我轻嗤一声,迅速掉转目光,高昂着头走进门。 TQvNLL9rBLpXG6ghsFYtOcAM+SaXgrtfv2mkPs3uTaRM3703R+lZtuhDHcZIFO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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