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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隐士的类型;养花的盲人;希里花斯的酒和天气

由于昨天晚上对村庄的骚扰,吃午饭时,见到老何一家人,我难免有几分惭愧。张三则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相反,他把头一天的经历,大吹大擂,说得惊险无比,其中最离奇的那部分遭遇,多亏他还记得,说得老何神魂颠倒,而我是完全忘记了。

午饭后,我刚回到房间,想要休息,门被推开了。张三,看来经过昨晚的事情,已经以我的熟朋友自居,提着老大的一瓶酒,来到我的房间,找了个舒服地方,坐下来。看到他大模大样的神情,我有点苦恼地想,今天的午觉,无论如何是睡不成了。

他不由分说,给我倒了一大杯酒。我对酒没什么兴趣,张三就不同了,一杯一杯地往嗓子眼儿里倒,好像那是什么润喉良药。等他把嗓子润好了,便说:

“你昨天讲的两个人,在我看来呀,多多少少,算是隐士一类。我来到贵国之前,便听说此地的隐士,受人敬重,而在希里花斯,一个人要是不努力工作,那和罪犯,也差不多远。我对这种事情,一直有兴趣,您要是还知道这方面的什么人,不妨多讲几个,我用心记住,以后回国,也好开导我的同乡,帮他们理解上国风俗。”

我说:“昨天说的两个,只是性子奇怪,恐怕还算不上什么隐士。说到隐士,我倒是见过一位,但只有一面之缘,他的详细情况,我并不清楚。”

“我感兴趣极了。在你说之前,我建议,咱们为这位真正的隐士干一杯吧。”

“那就不必;你尽可以大喝特喝,但我,如果喝一杯这玩意儿,除了胡话,什么也讲不了啦。”

“我说的这个人,我已经写在了稿子里,说的是六七年前的事情,我在西北旅行,贪恋景色,不知不觉中迷了路。发现天色昏黑,才注意到,自己顺着一条干涸的河滩,已走了好几个钟头。我停下来,前后左右张望,心里有些慌张,因为我记起来,似乎有好一会儿,没有见到任何村庄了。唯一的人迹,是河滩上的辙印,但都干硬,就算不是一百年前的,也绝不像是新近轧出。我的背包里只剩一丁点食物,水也快喝完了,而且那时是秋天,白天虽然温暖,太阳刚一落,已有一股一股的冷风,从山上吹过来。”

“当然我可以立即掉头,那意味着再走至少三四个钟头,或许更多。我对我国人口的稠密,一向怀有信心,只要是在内地,不论哪里,走半天见不到人,还从来没遇见过呢。所以我宁愿冒一点险,继续向前走。我的左面是一条又低又长的丘陵,右面是干旱的荒地,我相信,附近的村落,一定就在这条河滩旁边,说不定已经近在眼前了。”

“走到十点钟,我的脚被河滩上的石头硌得越来越疼,心里也越来越沉不住气。每过几分钟,就有冲动,想往回走。再加上天色黑得像锅底,我的手电筒,只能照出十几步远,而且光色渐渐变黄,不用说,这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无数次把手电光射向远处,光线马上沉没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到。”

“忽然,在左前方很远的地方,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星辰,有个东西在一闪一闪。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还是立刻朝它走去,心花怒放。对旅人来说,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哪怕是鬼火,或者什么怪物的眼睛,我也不怕,因为我的脚已经造反,落在我身后好几步了。那闪光的东西离我并不远,走了几百步,我就确信那是灯光,再走几分钟,我就在茫茫昏黑中辨识出房屋的轮廓了。”

这是个奇怪的房屋,因为在它的前后左右,不论我怎么使劲张大眼睛,也没发现别的建筑。山脚下一座孤零零的房子,有点吓人。我站在屋门前面,不知道是该敲门,还是应该逃走,就在这时,呀的一声,房门开了,一个男人,把一盏灯高高举起,照着我说:

“‘哈,我就知道我听见了什么。’”

张三说:“我好像读过这段儿……”

“是的,这便是第一篇,A的故事。——因为感冒,我在他家里住了两天,得以了解他的一些经历。他受过很好的教育,有过体面的工作,因为受时局的刺激,大约在十五年前,同他现在的妻子,离开城市,来到这个地方垦荒。”

“他们住的,是他们亲手建的第三座房屋,头两个,一个是草屋,过于简陋,第二个是木屋,被雪压塌了。现在的屋子,里面很是整齐,尽管所有的用具,因为和我们常见的不同,都显得怪模怪样。比如有一件木制的东西,高高的,一端架在土炕的沿儿上,另一端有两只脚,立在地上,我直到用上这个东西,才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

“要不是亲眼看见,我说什么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会出现在这个世纪。这对夫妻养了些鸡鸭牛羊,还有一辆牛车,每年两次,一次在春天,一次是秋后,他们赶着牛车去最近的市镇,用自己种的各种作物,换回农具、种子和一点生活用品。那位丈夫,A,告诉我,其实一次不去,也无不可,只是他们在城市过的时间太久,养成些‘奢侈’的习惯,包括用纸来清洁,而那绝非必要。”

“鲁滨逊呀!”张三假装赞叹。

“我知道你会这么说!鲁滨逊是不得已,这对夫妇,却是自愿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不妨把他们的举动,看成是实验,他们不仅存活下来,而且活得幸福、高兴、健康,一些整天纠缠着我们,让我们白天操心懊恼,晚上辗转反侧的事情,他们免除了,这也算不无意义吧。”

“我自己也觉得,他们的一些做法,似乎有些矫情,甚至像是故意虐待自己。比如他们用的麻绳,是用自己种植的麻,剥下皮来,再用手搓成。我在那里时,曾帮助他们做这件事,搓了不到半个钟头,就放弃了,因为再搓下去,手掌上的皮,就得一道打进麻绳了。而这种绳子,价钱低廉,可以轻易地在集市上换到。”

那位妻子,我亲眼看到,把杂木砍成适合塞到炉灶里的木柈时,不小心碰伤了腿,就把灰覆在伤口上,还有比这更不卫生的事吗?我把这个意见,向他们提出,那位丈夫说:

“‘如果从前的人可以这样,我们也应该可以呀。’”

“这个论辩的逻辑很可疑,但我当时不想争论,就没说什么。我小心观察,从他们的言行里,并没有发现赌气的成分——当然如此,要是赌气的话,没有人会坚持十几年之久。所以我换了一个角度,把他们的选择,当成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来观察,等我走的时候,我已经觉得他们过得很不错呢。”

“在我看来,A夫妇的生活,最大缺陷是疏离了人群,同社会的关涉,减少到最低程度。很难判断这是否是他们故意为之,因为假如你要找一块荒地,又没人干涉,势必要远离人群,有可能在一开始,他们确实有意避开大家,当后来意识到——我认为这是有可能的,尽管他们并未流露出这样的意思——这是缺陷时,局面已成,习惯也养成了。现在他们说起这里的安静,有几分得意,A讲到外界的喧嚣和肮脏,总是讲得很起劲,看来,这对夫妻,也怀念当年与人共处的日子,以致现在不得不借助一点幻想,来支持自己的生活。”

“抛开这一点——我认为,不妨把孤独,想成他们为这种生活方式付出的偶然代价——来看,他们的日子过得不错。他们没有汽车,而出门就是山路;他们没有电,而油灯也提供同样的光亮,而他们又不需要多余的动力。他们不知道,或很迟才知道外面的新闻,反正那和他们关系甚少。他们似乎在证明,需要一旦压缩,农业社会也很令人满足。”

“学者谈论人的需要,喜欢分成若干层次。就算如此,我也没看出,这对夫妻,有什么需要没有满足。当然,这种缩减自己需要的做法,无疑是倒退,但对人类社会是倒退的,对单独的个人,未必如此。这自然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不过我想,也算一个范例,提醒咱们,除了正在过的日子,其实还有多种选择。”

“那一带的环境,其实不佳,若按旅行爱好者的眼光,也谈不上什么风景。不过我在那里住的两三天里,真的舒服。第二天早晨不到六点钟,我就被他们弄出的动静吵醒,但我还没来得及在心里抱怨,就已经陶醉于在他们打开房门后,从外面飘进来的空气的清香了。用两手从自然界取得生活资料,是辛苦的事,不过回报也丰厚,穿行在土石和草本中间,帮助人意识到自己的本来面目,而且,看到工作的直接结果,是件感动人的事。你给植物的苗浇上水,它就会生长,你把一块石头搬开,世界就发生了小小的改变,你用脚走到高处,下来时就满身轻松,你多看一会儿天上的云朵,它就为你飘舞。不像在城市里,尽管本质上或无不同,但我们的工作,和真正的对象相隔如此之远,我们想弄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得费番心思。”

“我不想美化我见到的。我离开前的那天夜里,听到这对夫妻在房间里争吵。争吵些什么,在我的手稿里,我猜你已经读到了。”

“我已经想起来了,”张三说,“我读到了……也许读得有点快,你知道的……听你再次介绍,我对这夫妇,更加钦佩。如你所说,他们志向高洁,内心丰富,所以能忍受困苦和孤寂,真希望我有机会结识他们,但我想他们可能不太喜欢受打扰,特别是来自我这么个不会拍他们马屁,不会把他们恭维为天下最幸福的两口子的人——”

“你难道认为——”

“我收回上一句话。我是开玩笑的,而我本来知道,你真心实意地喜欢他们,羡慕他们的生活方式,你是真心实意地觉得他们生活得合理,幸福……您真是这样想吗?”

“那当然。”

“那您错了。”

“对不起——”

“让我来说说我的看法。照我看来,他们的生活,一半是合理的,一半却是最不合理的。一半是幸福,一半是最大的不幸。一半是真心实意的快乐,一半是怀疑、后悔、忧虑,只是这些想法,他们自己不乐意面对,连对伴侣,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也互相隐瞒呢。”

“你可以说得更详细些吗?等你说完了,我就向你证明,他们并不是你说的这样。”

“我同意您的一个观点,咱们生活方式里,有许多并非必需——我说的并不是玩具、艺术之类,照我看来,那倒是必需的。打个比方,我在贵国,认识这样一个人,有两份工作,第一份是养家糊口,第二份呢,挣些额外的钱。这第二份工作,离家很远,他得开着车去上班,汽车已经不便宜,又要保养,又要保险,还要买汽油,他的第二份工资,倒有一多半,耗在这上面,而且他还添了新的心病,或者是担心车子丢失,或者是为路上的摩擦、汽油的涨价心烦,想一想人们为了单纯的快乐,肯花多少钱,就知道他的不愉快,也是一种成本。把这些和他的第二份收入摆在一起,两相计算,大概打个平手。他向我说,有时不明白,自己这是何苦,但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便有心也改变不了。”

“很对呀,我就是这么想——”

“一点也不对。一个人可以不需要汽车,人类却不能不要呢。汽车的麻烦,只是副产品,想想它提供的便利,想想古时候,一个人从一个省,不论是经商,还是探亲或打仗,去另一个省,要多麻烦!他得在路上走一个月,甚至一年,靴子磨坏好几双,头发被雨水泡得掉色,更不要说每天在食宿方面的开销,还要小心会在半路上得病。好多人死在路上,好多人平生根本不出门,如果不是不得已,谁会离开家园呢?而我们知道,没有广泛的交流,文明就没办法出现——”

“你的说法,好像文明是目的,而不是合理生活的本身。我同样可以声称,如果在家里就能获得幸福,为什么还要出门呢?如果你的亲友全在当地,就不用跋山涉水地看望。如果没有用驿道连接起来的权力,没有君临大地的国王,也就没有士兵,用不着到几千里外作战了。”

“您说得对!”张三说,“文明不是什么规划中的东西,而是我们已经有的。但要说文明本身不是目的,或者说,里边不包含着目的,这个结论,还下得太早……不过咱们今天先不管它,那是另一个话题,说不定以后我们有机会讨论。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和今天的生活相比,您更喜欢古代吗?如果可以,你愿意回到古代吗?如果愿意,又回到哪一个时代呢?”

“回到什么时候,我倒没认真想过,但要说现在的生活一定高明,我可不同意……就说现在吧,我们每天一醒,一堆子心事,正排着队等我们接待呢,首先你得按钟点起床,因为别人如此,你还得按钟点上班,拿起同别人的大同小异的杯子,倒上水,哪怕你根本不想喝水,哪怕你一见到水就要发疯。你不想成为别人眼里的怪物,所以你循规蹈矩,有时你放纵一下,但那放纵,既有分寸,也都是按定好的几种模式。你给家人打电话,接朋友的电话,教训下属,奉承一个你恨透的人,经常去见你喜欢或不喜欢的人。在电梯里向发亮的壁板照一照自己的外表,审视领带和袖口的颜色,等到走出电梯间,你已经满面春风,微笑得像是在从诊所里走出来。在另一方面,这真是我们自己的生活吗?你的一部分归家庭,另一部分,打个比方说,胳臂或腿吧,归公司,你的脚是社区的,你的肾和肝脏是国家的(所以你一直保养身体,不多饮酒,把自己维护得很好),还有大大小小的协会、校友会、钓友和固定的牌友,都分别拥有你的一点点。好不容易到夜里,你想,终于可以,按现在时髦的话说,‘做一会儿自己’了,但这时你不是睡着了,就是和上亿的人一起看电视,还用心记下节目里的一些细节,准备明天谈论。——这样的生活,有一些方面,也许还真的不如往昔。”

“好一堆牢骚!”张三挖苦说,“你确实是文学之士,生来就比别人敏感。这么过日子的,岂在少数,别人都没抱怨……但你以为古人就没这类的麻烦吗?您瞧,贵国所有时代的诗人,都和您一样,为日常生活心烦意乱,纷纷向慕上古,明清的人,说唐宋的好,唐宋的,又说汉朝的好,别忘了连两千多年前的哲学家,也在发同样的牢骚,要回到原始时代呢。似乎可以推想,就连洞穴人,也有人不满眼下的日子,要回到连洞穴也没有的年代。朋友,社会就是这样,你不妨把它想像成一群人抱着取暖,又要温暖,又要不挤迫,好像也不容易。”

我刚要开口,他又继续说:

“照我看来,任何反对文明的主张,都是数典忘祖。想想我们的祖先,多么艰辛!取得一点食物,要费无穷的力气,有的时候,还要搭上性命。山上山下的野兽,哪一个不比我们跑得快,跳得高!遍地的草木,谁知道有毒无毒?想想要有怎样的经历,才能发现种植,得经过多少代,几个千年,才能收获第一束小麦!我们的祖先,平均只能活二三十岁,有了病患,只能任由腹痛无减,或伤口溃烂;一个扁桃腺炎,就有可能要人的命,更别说其他的大病小灾。有人说远古人身体壮健,不易生病,纯粹是胡说八道,不仅不合常识,也和考古的发现不符。您描述的幸福夫妻,总要出山买药吧?我相信,他们才不会在肚子剧痛的时候,拿块木板硬顶着呢。”

我说:“我承认,医学是文明进步,最有效的成绩。但不是所有文明的成果,都和它一样无害。想想战争,想想污染,想想新的苦难和那么多发疯的人,想想我们付出的代价,你就知道,文明一半是福祉,一半是祸患,那么,一个人远离祸患,难道不可以说是福气吗?要知道人的秉性多种多样,有的人偏就觉得自耕自食,虽然劳累,却省了无数的心呢。当然,我并不是反对文明,只是认为,文明有可能用别的方式实现。”

“别的方式?那根本就不存在呀。文明是那种所谓一揽子东西,你没办法从里边挑拣。我们人类的本性就是如此,又是用如此的方式组织起来,有什么办法呢?一个人也许可以躲开一些事物,但一个社会,有什么办法,可以又享受美食,又不被烟火熏眼睛呢?假如可以选择,一方是像今天这样的文明,另一方是没有现在的一些毛病,但也没有文明,你会觉得大家要选哪个呢?多数人,还是选择有缺陷的文明,这正是实际的选择,尽管人类走到今天,并不是计划的结果。但从古代开始,每一次的发明,每一次的发现,每一次走出自己熟悉的一小块领地,每一次研究陌生的东西,都说明人们对目前的生活不满意。您想想,如果古人满足现状,我们现在,还住在洞穴里呢。”

张三说得高兴,站了起来,比比划划地说:

“我特别反对一种说法,那便是以为人只要没有比对,就感不到不幸。这简直是对我们的侮辱,是的,我们不会为了不拥有连听也没听说过的事物伤心,不过,难道我们正在遭受痛苦,眉头也不皱一下,只因为不知道有人已免于这种痛苦吗?肚子饿了却没有食物,最无知的人也愁闷,被荆根刺穿了脚掌,无法医治,看着它一天天溃烂,谁会开心呢?我们那些年轻的祖先,在一生里,忍受着很多这样的痛苦,如果他们听说后代有人说让我们放弃已有的医学和物理学,让我们回到远古吧,回到丛林吧,过简单朴素的生活吧,他们一定要用简陋的语言破口大骂,因为那把他们含辛茹苦的意义,全都抹煞了。现代文明一半是政治,一半是科学、技艺和艺术,谁要是因为前一半不好,就把后一半也小看,未免脑筋太乱。如果有人只是因为自己没什么家当,便号召大家都把家烧了,我们不会理睬他,如果他把言辞修饰得很好,掩藏起动机,换上高尚的目的,我们就觉得他有道理,但想一想我们的祖先,曾经多么艰难,一点一滴地改善生活,我们现在很看不起的汽车,单说那轮子,是古人用了多少世代,经过多少个千年,才制成的,来解放他们的脊背,我们忍心让先人的辛苦,全都白费吗?”

“从十万年前到现在,我们最大的进步,是在实际生活方面,以及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所需要的知识的积累。我们的祖先,一点儿政治学或道德学也没有,却做了最卓越的事情,而某个阶段的后人,充满各种想法,却在上千年的时间里,在明明有机会的时候,任何实际的进步也没有取得。世界上有一大批人主张,人类的进步,不是靠新的发现和创造,而是靠把已有的家什,换一种摆设方法,今天这样摆,明天那样摆,好像如果我们组织得好,就会有奇迹发生,大地不再震动,海洋平息波浪,狮虎来仪,各种致病菌也羞愧而死。这样的好事,一次也没发生过,但总有人允诺,到他这里,会发生的。”

“实际上,”他接着说,“反文明的说法,一半是有些人,确实受不了社会的乌烟瘴气,一半是有些人,对现代文明的贡献少,却不愿承认,就唱这样的高调,好像别人发明了电话机,倒是在坑他害他。说到这一点,我倒佩服你认识的那对夫妻,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他们至少言行一致,不像有些人——”

“我觉得你这样说,有点意气用事。”我也试着打断他一次,“揣测人家的心思,是没准儿的事,不如只看行为罢了。”

“诛心之论固然不好,要是一点也不考虑对方内心的情况,未免太难!比如说,假如你在什么山里,遇到一家山农,他们的生活,和你刚才介绍的那一对,一样简单,区别只是,这一对是真正的农民,而不是什么隐士,你还会这么敬重他们吗?如果少了些敬佩,说明你还是看重他们心里的态度,如果照样敬佩,那么,你到随便什么最穷的山区,可敬佩的人就太多了,而且,什么扶贫济困,全都没了意义,变成了把人家从一种可尊敬的生活,硬生生拖到和我们一样的、富裕却低劣的日子!”

“我看您有些抬杠了。我说的只是一个例子,一对夫妻的一种选择,我相信,你要是亲眼见到他们,就会和我一样觉得,这样的生活,有它合理的地方。您刚才说到古代的隐士,按书里的记录,各朝各代,有很多人,退隐于江湖,而且受人赞美呢。”

“古代和现在的情况不同。贵国古代的隐士,是从政治中逃开,而渔樵也罢,山居也罢,和大家的生活,又有多大差别,别忘了那是农业社会呀。当然也有从社会逃离的,不过这些人,因为大家不清楚他们的行踪,大多湮灭无闻。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你能逃到哪里呢?我走过不少地方,还没见过几十里方圆,没有人烟呢。”

“但就算您前面的高见,都是对的,也只说了一半。文明是好的,在社会里生活是好的,但有人不得不放弃,总有个原因,我介绍的那对夫妇,不疯不傻,也没什么怪僻,您要是把这类人都归于行为古怪之类,我可不同意,在我看来,他们只是比我们更敏感,因而更少耐心罢了。”

“好吧。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这话您一定熟悉,那对夫妻,找个没人的地方开荒,他们是运气好呀。要知道,不一定哪一天,来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拿个公文,就把他们一尺一尺开垦出来的地收走了,说不定还要治他们什么罪呢。他们没有自己的土地,一寸也没有,一直在别人的田上忙活,辛辛苦苦建起的房屋,也等于是盖在了人家的院子里。他们自以为在独立生活,其实是寄人篱下。他们没有孩子,是吗?多幸运,不然,等他们发现,连一寸土、一片瓦也没办法传递给后代,该多伤心。”

他这个论点十分有力,我一时哑口无言。他也停下来,喝一大口酒,然后咕咕哝哝地说:“或者……那可不行……除非把意志的,也算成是行动的……如果意志不能导致行动,那根本算不上意志……”

我看他自言自语,知道他酒意上涌,劝他坐下来。他坐在椅子上,便安静一些,我倒了杯水,给他喝了。张三恢复得很快,眼睛又明亮起来,东张西望。趁着他一时没想起酒瓶子来,我向他介绍另一个人。

“有几年,我忽然对象棋发生兴趣。在那之前,看到那些昏头涨脑、争吵不休的棋迷,总觉得这是一群性格有缺陷的人。但一种兴趣的发生,有的时候,简直没道理可讲,前一天,看到街边聚成一小团、蹲着下棋的人,以为世上可笑的事,莫过于此,第二天,自己就成了其中的一员。我这种兴趣持续了近一年,后来被事情岔开,再想起下棋时,兴趣已淡,正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我常下棋的地方,在我住所附近,一个杂货铺的门口。杂货铺的老板,一个年轻人,提供两三张棋盘,七八只小木凳。有人说,他这样做,为的是招徕生意——起初,也许有这个动机,但他最大的乐趣,还是看着这些人,聚在他那小店的檐下,热热闹闹,像一家人。我们这些人,埋头下棋,给他的账本,增添有限,何况堵着门口,大呼小叫,没准儿吓跑了一些原本要买东西的人。更不消说,这个棋摊,是方圆数里内的妻子们最痛恨的地方,她们没有抵制这个杂货店,已是小老板的运气。到了夏天,这里每天要喧哗到后半夜,甚至通宵达旦,所需的光亮,自然是店中提供,小老板棋艺低劣,很少有机会上阵,但兴致最高,永远陪到最后,这时他困倦已极,只好关门上板。所以从生意经上说,供应这个棋摊,一准是赔本的买卖。”

“但我要介绍的,不是这小老板,是另一个人。一个五十来岁的汉子,不知是做什么的,也不知住在什么地方,自从进了七月,每天晚上,他都现身,不下棋,不评论,连叹息也没一声,几乎一句话不说,你咨询他对棋势的意见,他只是胡乱笑笑。我们怀疑,说不定他根本不会下棋,因为他看棋的眼神,说是茫然也行,说是心不在焉也行。每到棋局紧张,大家或是大声议论,或者把脑袋扎到棋盘上,仿佛离得近些,就能看透形势的奥妙,有的人争吵,有的人讽刺,每一只棋子,都有好几只手在争抢,因为不能说服行棋者,有人就要动手,来贯彻自己的主张,这时的棋盘,已是乱糟糟的一团,看棋的这一小伙人,全给卷在烟尘里;然而,我说的这位先生,每到这个时候,则超脱于战云之上,笑眯眯地瞧着,好像丝毫没注意到棋盘上的事。”

“有时我们下一整夜,这位B先生,也一直陪到天亮,有趣的是,不到半夜,他就困了,然而并不回家睡觉,而是在旁边寻块干净的地面,就地躺倒。等第二天棋终人散,他也醒来,施施然而去。这样的事,连着发生了几次,我又想他或许有失眠症,需要人群的嗡嗡声,来帮助入睡,特别是有一次,他被不知什么事情耽误了,十一点钟才来,来到之后,随便看了几眼,就躺倒睡觉,这样的看客,倒也少见。”

“谁也不知道B的来历,直到有一天下午,他猛然大声说了一句(有人坚持认为这是他在这个棋摊说过的唯一一句话):‘我走了。’大家惊奇地看着他走出两三步,一头栽向地面。我们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帮助,见他牙关紧咬,抽搐不已,原来是癫痫发作。幸好不用几分钟,他就醒来,仍然不能行走,歇了一会儿,才勉强能举步。看到他这种状况,我们自然要送他回家,但他坚决拒绝,最后,我们只好目送他慢慢地走了。”

张三一直没打断我,因为在忙着对付那瓶酒。等到我说完了,他开口说:

“这和隐士有什么关系啊?”

“许多人把多余的智力或精力,消耗在游戏中,也算是一种收敛吧。我曾认识一个有强迫症的人,他晚上回家,走到个陌生的楼房下面,不知为什么,就要数清这栋楼房,向他的这一面,一共有多少窗子。他从傍晚,数到第二天早晨,也没弄明白,因为每数完一遍,他心里都起疑,觉得不是多计了,就是少数了,再数一遍,那数字和上一回,又总是不一致。他被自己折腾得五内俱焚,就是不能自已。他还有一种毛病,每过一会儿,就要出神,不知在想什么,而且——这是最奇怪的——会轻轻叫出一个人的名字。随后他恢复意识,自己也很尴尬。你若问他叫的是什么人的名字,他是决不肯说的。”

“他叫的是人的名字吗?似乎有点毛骨悚然呢。”

“正是。有一天晚上,我们在一道墙边聊天,他忽然安静下来。好像有一道阴影爬上脸,身体和表情全凝固住了,突然轻叫一声,好像那是个咒语,能赶掉什么念头,烦躁从他脸上一闪而过,等他抬起头来,一切恢复正常了——这种情景,让人无法不印象深刻。——我要说的是,这个人后来迷恋上收藏各种小东西,成天摆弄,您猜怎样,他的毛病渐渐地好了,好得彻彻底底。”

“我得请求你,把大作给我仔细看一遍,因为我才发现,里边不少内容,我没看见呢。”

“我的习惯,是没写成的,不给人看。不过,我们已说了这么多,给您过目,也是无妨的。其实,和人讨论未完成的作品,这对我来说,还是头一次,只是长日无事,您的意见,又锋利得很,我这才暴露这些不成器的想法,顾不上怕你见笑。”

“你这两个故事,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只管讲故事,至于意思,我自己也不十分清楚,要是完全清楚,讲起来也就无趣了。但我知道,有许多人,为了躲避麻烦,不得不放弃一些好的东西,不是他不喜欢,是他没有办法把可喜的和可恶的挑拣开来。有的人能多忍受一些,有的人不能,这是性情使然吧。有些人的生活方式,在我们看来,有点奇怪,但我相信,他们如此过活,一定有自己的原因。随随便便地判断别人的生活,总嫌粗暴。”

张三说:“我听说人越是聪明,越难快活。要是找到法子,让自己的智力和精力,不和自己作对,也算是会生活。能沉溺到一件事情,特别是和生计无关的事情中间去,应该是种福气,是吧?许多人有自己的嗜好,只是通常,它只占用一点点时光,你可以用一个小时来专心致志于某种特别的事情,但其他二十三个小时,生活照旧,一切照旧。照我看呀,这压根就不是一种生活方式呀,而是不生活的方式。”

我说:“这个我就不能同意了。难道生活只属于工作和家庭?难道一种不能普及的方式,就不是方式?有所分心,总比焦虑强,把剩余的智力发泄到小处,总比移向他人强。难道不是有许多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便把兴趣放在给别人制造麻烦上?我认识的这些人,和他们比,至少是无害的。或许,评判这些人事,不该把眼光放在个人身上。如果聪明人宁可将精力抛在游戏上,而不是放在既愉悦自己、又对社会有好处的事情上,如果这样的人很多,未必怪他自己呢。”

张三说:“一个将大把大把的时间,放在收集石头块上的人,与一个殚精竭虑,发明一种大家都能受益的机械的人,似乎不宜划在一类,尽管我怀疑,驱使这两种人的,是同一种性格特质。如果是这样的话,既然我们认同每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也不该怀疑一个点灯熬夜摆弄纸片的人的生活有什么不合理,后者选择此而非彼,未必是他们的本心夙志。人总得有所寄托,我想起曾认识的一个盲人,他最大的爱好,是在家里养花。他养的花,比你我这样明眼人养的还要茂盛,一年四季,总有在开放的。他向客人介绍他的花,像骄傲的父母介绍儿女,这一个是什么,那一个是什么,各有各的出息,那些个名字,什么玫瑰、月季、满天星、生石花、百日草、波斯菊、舞春、碗莲、茉莉、薄荷、飞燕草、凤铃花、旱金莲、牵牛花,我是记也记不下来——”

“你记得已经够多的了。”

“那只是因为我也养过一点花,不至于全然无知。但和他的宝贝相比,我那些作物,简直就是一堆乱草!他尽管看不见花朵的颜色,但从中得到的乐趣,似乎不比别人少。”

“我听说盲人的嗅觉是异常灵敏的,那些花香,对这位勤恳的养花人,是很好的奖赏呢。”

“他的鼻子有种疾病,几乎闻不到什么。”

我不禁失笑。

张三说:“恋物是人的一种能力,至于所恋或大或小,在旁人看来,或有高低,在爱恋者自己,又岂有分别?但这个事情,究竟性质如何,我也不能确知。”

“人或因此而高兴,或因彼而高兴,总不能成天苦着脸呀。我曾听说,囚犯刚给关起来的时候,沮丧之极,然而不出一星期,他就找到乐子,脸上露出笑容的机会,比在外面,也少不了很多。他接受了目前的现实,就按它调整自己,他不再攀比自由的人,而是一心一意地寻找当犯人的快乐,狱友和警察是他的新社会,高墙是边界,炒肉片就是他的美食,电影海报是他的伴侣,只要把标准降一点,快乐也不是很难呢。”

“正是如此。不知你有没有纳闷过,一个境遇极端悲惨的人,用什么来支持自己呢?有的人给困在山洞里,有的人长年当奴隶,而且遇到个脾气极坏的主子,有的人明天就要被拖去杀掉了,有的人一贫如洗,眼看着家人挨饿,却毫无办法,所有这些人,都不得不安慰自己,可惜的是,一个处在类似境地的人,几乎没有机会留下自己的想法,不然,将是多么可怕、又多么可贵的教材。”张三一边发表高论,一边怜爱地看着酒杯,我以为他又有些醉意了,但他这一会子,一直口齿清楚。

我插话说:“有一次,我在一个小县城的车站,等候长途汽车。我坐在一张长椅子上,一个乞丐模样的人,过来坐在我的旁边。他身上有种气味,足够把我赶开,但我注意到他一坐下来,就专心致志地整理一枚扣子,不由得好奇,就留下来观察了。”

“顺便说一下,他的行头,全世界的乞丐,都要羡慕,我要是电影导演,就要把他的一身衣服,高价购下,储存备用。他的两只鞋,一只大,一只小,一只皮鞋,一只运动鞋,一只是黑色的,另一只似乎曾经是白色的,他左脚穿着女人的丝袜,右脚赤着,只在脚踝的地方有一圈织物,可能是袜子的残迹。其他衣物,也都类此,上装更是层层叠叠,像个展览会,最外面一件半长的外套,所有扣子都失却了,只剩一只,在胸口中间,也命运堪忧,垂头丧气地悬在丝线上。这位乞丐,要把这个扣子系回原位,从别处拆来线段(这倒一点也不难,只消从身上随便什么地方顺手一拽),来缠好它。他手指粗硬,做这件事也不轻松,不过耐心倒好,缠了又缠,终于把它固定住了,然后他擦干净扣子,原来是一枚金属扣子,黄澄澄,闪亮亮,确实很体面。他抚摸这扣子,好像女人抚摸项链,又像军士整理胸前的勋章,又爱惜,又骄傲,然后他发现我在注视,才不好意思地收手。”

“‘好扣子。’我对他说。”

“他笑了一笑,因为胆怯而没有说话。”

“‘其实你可以穿得更好点,’我说,‘我见过干你们这行的,有的穿得很不错呢。’”

“‘穿好了讨不到钱,’他开口了,‘死要面子活受罪。’”

“‘有道理。你经常……经常和同行在一起吗?’”

“‘有时候。有时候他们还问我呢,还有新来的,总是问我。’”

“‘你告诉他们什么呢?’我知道他说的‘问’就是请教的意思。”

“‘多看呗。人跟人都不一样,有的给,有的不给。’”

“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动物讨论草场,好像我们讨论动物,好像商人讨论机会,好像有女待字的母亲们讨论单身的年轻男人。设想一下,假如把您投放到如此处境,你先是羞愧得抬不起头来,然后痛苦得睡不着觉,特别是看到街上的人,和你同一种类、用同一渠道来到这世界的人,衣着光鲜,昂首阔步,你难道不为自己悲伤?但这位可敬的乞丐,而且,照我看来,世上的所有乞丐,都想办法——万一做不到,他们就活不下去——建立自己的一套结构,在那里边,街头乞讨、风餐露宿是天经地义、最自然不过的事,而你我,这些外人,不过是另一种生物,唯一的功能就是偶尔地颁赐钱物,其余一切,都与己无涉。乞丐对你我这些人有自己的讨论,哪样的人愚蠢,哪样的人慈悲,哪样人神气十足却是穷光蛋,他们嘲笑我们的弱点,嘲笑我们的生活,甚至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在他们眼里,我们是一大群奶牛,没有小牛要喂,却在不停地产奶。”

张三评论说:“看来,我们都是同类,同样的机会主义者,就算是身处不幸,也总能找到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我们忽视令自己不快的事物,或把注意力从倒霉的事上转移开,但是,在这一点上的成功,并不能说明,我们确实就过得好。一种合理的生活,一点自我欺骗是必要的,但如果占的比重太大——”

“是啊,谁要说犯人或乞丐过得幸福,那我是说什么也不相信。不过,要是检点自己的日常生活,我有时发现,一天里需要做的事情,少说得有一半,让自己不喜欢自己,要是没点自我安慰,还真是麻烦呢。”

“我想,一种生活是否合理,除了当事人的感觉,还得放在社会里看。不过,合理的社会,标准之一,是容得下出格的生活方式,毕竟,合理之理,不是用来扼杀任何形式的狂热,所建立的尺度,也应是事后的总结,而非事先的规定。说到这里,有个问题,您为什么用‘合理’这个词儿,而没有用‘幸福’呢?”

“这个我也没有仔细想过。也许是因为幸福过于依赖当事人的感觉,而研读别人的心理,一向不是我的长处。”

“这也算是一种想法——”

我打断他,说:“你总是喝这么许多酒吗?”

“不多呀。”

“但你说话的口音已经改变了,变了一点点,有种新的口音……我猜那是你的乡音吧?”

张三似乎不喜欢这个话题,扁起眼睛,气势汹汹地说:

“你好像不喜欢我们喝酒的人呢。”

“谈不上有多不喜欢,但也绝无特别的好感。你们自然有你们的道理,只要不吐到我身上,我也不必说什么闲话。”

“您难道一次也没喝醉过吗?”

“有过一两次。”

“是不是十分舒服?心情愉快,看什么都高兴?”

“一点也不,而且每一样都和你说的相反。特别是第二天早晨,嘴是干的,头是疼的,胃是酸的,眼睛是花的,全身的骨头,更是像干磨的轴承,嘎吱嘎吱响。我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要找这个罪受,如果只是想惩罚自己,还不如参考别人的做法,拿鞭子打自己的后背,比喝酒干脆,还要省钱;如果是喜欢头晕眼花,捡块石头,就能完成,如果喜欢说胡话,用力厚起脸皮,似乎也不需要什么成本。”

“看来,你对我们这一批人,意见不少。作为喝酒的人,我倒想多听听,知道一下我们在无趣之人眼中,是怎样一个形象。”

对他的无礼,我只好不在意,他要我的意见,我则有话可说:

“这是个老话题了,我只说说自己的经历。我知道饮酒由来也古,但人类难道不有很多野蛮的遗俗,起源更古,而仍然逃不脱批评?在我看来,喝酒,特别是醉酒,特别是以多饮酒为荣,简直就是荒唐的风俗。一个人只要是清醒的,谁要是看不出这种行为的可笑,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脑子有问题。为什么不问问妻子们的意见?她们从古到今,年复一年,忍受丈夫的胡作非为,为他们开门,扶他们躺下,听他们的胡言乱语,清扫他们呕吐出来的东西,这还说的是好脾气的丈夫,至于那些不在少数的粗汉,酒后做出的事情,更是难形难容。据我所知,一个人只要喝醉了酒,就十分理直气壮,在他看来,醉汉就应当被优容、善待,仿佛有天生的特权,可以骂人,被骂的却不能生气,可以打人,被打者只好躲避,可以走在大街的中间,两边的车都得让路,到处扔石头,玻璃只能自认晦气——”

“您刚才说了,您也喝醉过。”

“是啊,但到第二天,想起前夜的言行,我羞愧得不敢看镜子,而没有练成你们的本领,洋洋得意。说到这儿,那劝酒的风俗,比自己把自己灌醉,更是可恶,人家喝不喝酒,喝多喝少,凭什么要醉汉做主?好比一个人喜欢服毒,吃恶心食物,或做各种蠢行,那毕竟是他自己的事,想像一个人要跳楼或投河,却劝说甚至逼迫你和他同行,你的感受如何,你会听他的意见吗?一个人的美味,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即使是好东西,也不能硬塞到别人的嘴里,因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谁要是忘了这个,在最轻的程度上,也是个讨厌的人。那些劝别人喝酒的人,使尽手段,又是诱惑,又是威胁,或者双管齐下,如果你的桌上,碰巧喝酒的人多,不愿意喝醉的人少,那就更是倒霉,这些人联合起来,满口胡说八道,全是杜撰的歪理,却说得趾高气扬,好像那真是种道理似的。”

张三笑了起来。

“听你这么愤怒,大概真是受了我们这些人的不少气。不知我有没有资格,代他们向你道歉,赔一杯酒。”

“瞧,你们就是这样!为了劝别人喝酒,什么花招都使。最可笑的,是把喝酒和所谓男性气质联系到一起,在这个方面,说过的那些蠢话,引用一下我都会脸红。请问,理性和责任心,哪一个同醉酒有关呢?或许你们觉得敢于喝得不省人事,是一种勇气,那么世上最愚蠢的人,倒是最强的勇士了。还有人说,饮酒是粗犷,所以值得提倡,据我观察,说这种话的人,平时都是胆小鬼,只能托酒障脸,说几句粗话,办一两件粗事,每天里粗野一小时,剩下的二十三小时的怯懦,他就不用自责了。”

“我一点也不反对您的意见。当然,我也有另一番道理要讲,附赠一个故事。不过发表之前,还是愿意听你说完心中的话,因为好像您在这方面的闷气,还不算少。比如,为什么不说说您自己饮酒的经历,醉酒的感受?”

“我这方面的经验,显然不如您丰富。我不反对偶尔喝一点酒,自己也这么做,我不赞同的是酗酒,不是喝得烂醉,就是日日与这杯中物为伴。在饭桌上,因为我清醒的时候居多,对饮酒给人带来的变化,有些观察。只喝下一点的时候,对方是很好的伙伴,甚至比平时,更加令他人愉快,如果就此停止,该有多好。但我还没见过一个酒鬼,知道适可而止呢。用不了多长时间,随着他的脸变红,他脑子里也有个什么地方,不是变红就是变绿了,反正他开始改变,先是自言自语,似乎有什么东西纠缠着他,然后眼神迷离,不熟悉这种情景的人,会以为他困倦了,然而他马上精神起来,比原先还要精神十倍——如果狂乱也可以叫作精神的话。不管什么人在说话,他都要打断,把话头抢过来,他又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的舌头变长了,口齿不清,总是重复,执著地回到一个压根不存在的事情上,来折磨听众,如果在座的,有他的亲人和真正的朋友,到这个时候,就要开始为他羞愧了。他一会儿垂头丧气,一会儿激动万分,一会儿从别人的手里抢东西,一会儿又凝视空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前面飞。他把筷子掉到地上,把碗碟打翻,最后把自己从椅子上摔下来,然后他爬起来,兴高采烈,说着胡话,企图坐到别人的腿上。如果他是在表演小丑,或者模仿得了失心疯的人,谁也没他演得好,但他只是喝醉了而已。”

“醉汉都爱讲话,而说出来的,没一句不让旁边的人尴尬。他和所有人亲热,不管是朋友的妻子,还是妻子的朋友,都像有几辈子的交情,连送菜上来的服务员,他还跟人家拥抱呢。如果他碰巧知道你一点不愿示人的秘密,那你就完了,因为他不但全部抖搂出来,还要编造一些,来证明你和他亲密无间。他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又勃然大怒,把桌上的人,一个不落地咒骂一遍。他就这样散发毒气,种植不和,最后他再也支持不住,还得由朋友把他送回家,代他受过,帮他领受太太的白眼。而他自己全然不知,比任何人都无辜,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等到第二天,你向他叙述他的荒唐,指望他有所悔悟,他却笑吟吟地不以为耻。他会要求你把昨天的事,一一道来,连细节也不要遗漏,因为他自己记不清了,甚至全然忘记,所以要从你这里听来,用心记忆,当作自己的豪举或趣事,到下一个酒桌上去自吹自擂。”

张三说:“我发誓,您说的症候,一样也不差,正是我们的通病。每一条我都不否认,而且我还可以补上若干条,因为我经常和酒鬼在一起,也算是见多识广。我将要说的,是别处的道理,和你的意见,并无冲突,事实上,你把酒鬼的毛病,形容得越是入骨,也越是加强着我的观点。”

“会是这样吗?”

“我保证会的。开始之前,我请教您一个问题。您一定也知道,古往今来,拍浮酒池中的,可不仅是像我这样的闲人,那么多的仁人智者,那么多又聪明又有头脑的人,有的还是天才,也有这个毛病,拿起酒盅子来,就放不下。你把各朝各代的酒鬼,开一个名单,就会看到,不论哪个方面,都不缺杰出之士。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醉酒的丑态?难道他们在喝酒的第二天不难过?才不是呢。那么,普天下拼着老命喝酒的人,是如此普遍,一定有个普遍的理由吧?”

“我能猜到一点你要说什么,不过还是听你说吧。”

张三使劲喝了一大口酒,高高兴兴地说:

“你光看到酒使人疯狂,没看到酒让人安静;你光看到酒桌像个疯人院,没看到它还是个临时的监狱,把一些对别人有威胁的念头,围在酒瓶子的栅栏里。你看到有些人在酒后做出的可怕的事情,没看到更多的人,因为酒后有所发泄,没去做那些可怕的事情。酒鬼哇哇大吐,固然可厌,但定期地吐出胸口块垒,对大家来说,难道不是件安全的事?历史上所有惊人的事件,还都是清醒的人做出的,而醉汉最多吼叫几声,就颓然倒下,他连手脚都发软,怎么还能有所作为呢?”

“酒真是好东西!只要一小瓶,就能把黑暗变成明亮,寒冷变成温暖,愚人变成智者,敌人变成朋友,再来一瓶,胆小的人渴望有英雄的作为,英雄显得和蔼可亲,平时粗陋的事物,消失了丑恶的细节,都成美景,可厌的谈吐,平添风致,便成佳话。再来一瓶,便从车子上跌下去也摔不伤,更不会被恶言刺痛,恶行刺伤,受压者抬头唱歌,患病者起身而舞,愤怒的人大声欢笑,忧郁的人心花怒放,就连奴隶,也发觉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要端起酒杯,遥祝主子健康呢。最妙的是,尽管这幻景会和星月一道淡去,明天又可以重来,打开一瓶酒,就像念个咒语,美好时刻,应声而来,还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吗?”

“我把酒说成了失意者的药,你一定会反驳,那些成功的人,居高位者,富人和将军,可敬的家长,名满天下的学人,为什么也有醉酒的呢?确切的答案,我是没有的,因为人性的深渊到底深到什么程度,我是不清楚的。那些帷帐内的长夜之饮,和街边的哺糟啜醨,是否有区别,或许只有都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喝上几杯,是件高兴的事,尽管我平时,也是高高兴兴的。”

“老弟,酒是文明的副产品,这两个好东西,是搭配着来的,要是缺了彼此,就都不圆满了,所以尽管酒肯定算得上是种毒品,但从古到今,我还没听说,有哪个人,不论他是皇帝还是教主,能禁掉它呢!那理由很简单,没等他禁成功,他就被一大群清醒而怨恨的人推翻了。我相信,虽然没给记在书里,一定陆续有过一些禁酒的大人物,结果都不很好,虽然事迹不传,却有教训秘密地留下,教后来的君主,不做那种傻事,甚至自己也亲尝这种液体,以示它是好东西,值得推广。”

“我经常和同道中人厮混,见过的醉汉,或许比您见过的,还要多几个。有一个家伙,运气真是很不好,刚开始做小生意的时候,就一再亏本,刚有起色,又得罪了人,被人家弄到监狱里关了几年,重起炉灶,说不尽的艰辛,受了无穷的气,看了无数的脸色,最后弄到破产,连住的房子,最近也要被拆掉。另一个家伙,是个全无心肝的人,在背后捅人一刀,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他的妻子把他恨之入骨,因为他对亲人,也是无情无义,他所有的朋友,更都被他出卖掉了,有的还卖了两遍,他官运亨通,自己有一间大办公室,每天来奉承的人,要在门外排队,至于别人在背后怎么议论他,他才不在乎,因为他人在他的心里,一点地位也是没有的。这么样的两个人,我亲眼见到,在一个奇怪的场合,居然相邻着坐在酒桌上,我以为他们在什么方面的意见都不合,说不定争吵起来,结果不到两小时,他俩比谁都亲热!这只是因为他们都喝醉了。他们互诉衷肠,说出的话,让全桌的人都肉麻。后来他们抱头痛哭,把鼻涕眼泪,抹在对方的身上,连我这个经常喝醉的人,看了也恶心。当然,到第二天,他们醒来之后,前一夜的事,如果还记得,也只当是酒后乱性,仍然互相憎恶,互相瞧不起。但单说那几个小时,仿佛有奇迹,让野猪和青蛙,变成了一个物种,甚至还是一家人呢。——那个坏蛋,代表了一类人,平时把良心放在银行里,等到喝酒,才取出来用一下,第二天,又赶紧在上班前,储存起来;他们把酒桌当成忏悔室,找老朋友、老同学倾诉一次,便心里安稳,继续觉得自己是很不错的人,平时的作为,或者是权宜之计,或者是不得已,不但应该原谅,还值得同情。喝这么一次,至少要管半年,甚至一年,都有好心情。谁要是相信他们在酒桌上说的话,才是最大的傻瓜。”

“可我听说,”我插嘴说,“酒后吐真言。难道不是吗?”

“酒后吐真言?那都是喝醉的人,编出来的瞎话。我不否认有这种情况,但更多的是,酒把人变成牛皮大王,撒谎精。若要为醉汉辩白,那就是他们并非故意为此。醉酒的人,身处幻想之地,他们见到的,是想像中的世界,他们能记起的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创作出的,他们就着这些发表议论,自然和事实相差老远,并不是处心积虑,要骗同桌的人,您想想,醉汉骗醉汉,会得到什么好处呢?何况对方一觉醒来,早把前夜的言论忘个精光。”

“那我就放心了。像你这么爱喝酒的人,我还没怎么见过呢。”

“爱喝酒?这是哪里的话呀!我是顶不爱喝酒的人了。”

“这句话,只能证明您喝下的已经很不少了。”

“真的,您看着我抱着酒瓶,一个劲儿地喝,便以为我喜欢喝酒,其实这对我,只是旧习,我离开希里花斯,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不爱喝酒呀。”

“这两天里,你说了这么多话,还数这句让我惊奇。”

“千真万确,你听完我下面讲的故事,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希里花斯人,每天都要喝酒,不喝酒是犯法的。

这部法律,并不古老,大概只有一百年左右的历史。一百多年前,希里花斯出了个天才,在他的著作里,明明白白地写着,通往幸福国家,一共有三条途径,其中最快速的,就是让大家天天都喝酒。当时,人们不理解天才的深刻思想,这本书一出来,众人都讪笑他,他走在街上,总有人把酒瓶子递到他眼皮底下,请他幸福。

没过几十年,大家就开了窍,使劲地喝起酒来。先是政府动员,后来,每个尝过老酒滋味的人,都自愿去告诉别人,喝酒是多么愉快的事;那些暂时不喝酒的人,看到这些人眉开眼笑,自然要心生好奇,先拿手指头蘸一点,放在嘴里——“这玩意儿好像味道也不怎么样哩”,不过,或是为了搞清楚这东西的性质,或是不自觉地,他又尝了一点,对自己说:“好像是有一点奇怪的感觉,真是太奇怪了,我开始有点喜欢自己了。”他又尝了一点,这次是一小口,然后是一大口,不一会儿工夫,他就抱着酒瓶子痛饮起来。

喝酒的人越来越多,看着那些不喝酒的人,心里很不踏实。确实如此,那些不喝酒的人,怎么看,也像是心怀叵测,他们皱起眉头,打量面前的一切,如果从嘴里说出点什么,也一定是不中听的。“你们都是些糊涂虫,被酒灌醉了,根本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就是他们最爱说的话。说来说去,两边就起了冲突,喝酒的一方,人多势大,轻易地占了上风,把不喝酒的人都集中到酒馆里,迫使他们喝酒。这些人一喝上酒,果然变了态度,满口说酒的好,只有极少的死硬派,紧闭着嘴不肯喝,要不就是偷偷吐出来。不用说,这些人都是变态,反社会,颠覆者,潜在的罪犯,至少也是极为讨厌的人,于是,大家一表决,就把他们,除了有几个送到医院里去研究,都关到监狱里,在那个地方,你想不喝酒也不成哩。

为了避免总发生类似的冲突,干脆立了法,规定凡是希里花斯公民,从小就得接受喝酒的训练。什么都得从小培养,醉汉也是一样,要是你在七八岁,已经习惯了酒的滋味,以后不给你酒喝,你还不高兴呢。这条法律,是不分男女老少的,所以在希里花斯的街上,一百多岁的老奶奶,一边走路,一边喝得有滋有味,是常见的事;婴儿车里,总是放着两只瓶子,一只是奶瓶,另一只,不用说,就是酒瓶子。外国人见到我们的风俗,没有不羡慕的,都要围着拍照。

我看你喝一口酒,要皱四五次眉,才咽得下去,多半是少了儿时的训练……二十岁?二十岁才尝到酒的滋味?那也太晚,几乎就是来不及了。一个人的心智发育,是个挺长的过程,你不能在一个人已经快成熟了,定型了,才给他酒喝——当然,晚也比没有好。

在我们希里花斯,我前面说过,喝酒的训练,是从小开始的。两三岁之前,人还不懂事,所以只提供环境的训练,比如在他旁边,多摆些大酒瓶,他的玩具,总有几种,要做成酒盅子的形状,让他熟悉,潜移默化,喜欢这类东西。等上了幼儿园,第一堂课,每个人的小桌子上,就摆着一小盅酒——当然是清淡些的。老师指挥孩子,把这盅酒灌到小肚子里,然后大声念诵,敬祝国王健康,人民幸福。这便是人生的第一堂课。这只是开始,以后一直到成人,一点不能松懈,因为人的天性,不怎么让人放心,如果不严加督促,谁知道会出什么古怪呢。

等长到二十岁左右,也就是你刚刚接触酒类的年纪,每一个希里花斯人,都有了很大的酒瘾,满心觉得喝酒是天经地义的事,醉眼陶然是生活的正常状态。有的人也声称,说自己没有酒瘾,只是尊重法律,才每天喝那么两三瓶,其实他在说谎,他的瘾比谁都大哩。你或许要问,既然如此,那部法律,还有必要存在吗?如果每一个人,你不给他酒喝,他吵闹着讨要,为什么还要强制每个人每天喝酒,风俗既已形成,法律难道不该悄然而退?这便是先贤立法的用心深远之处,等我说到后面,你便知道了。

我先要讲的是,自从有了这法律,人民的幸福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以前,这么大的国家——尽管不如贵国之大,也有好几百万人哩——难免人多心不齐,发牢骚的人,比比皆是,这种情况,如今虽不能说完全绝迹,也差不了很多。要是有人不高兴,发起脾气来,就会有人劝他说,老兄,是不是今天没喝够呀,还会有人递上自己的酒瓶,不一会儿工夫,那个不开心的人,就高兴得在大街上跳起舞来。

现在你来到希里花斯,随便问一个人,过得怎么样,我和你打赌,你一定得到满意的回答。你要是怕他言不由衷,尽可以把他拽到一个角落,对他说:“瞧,旁边什么人也没有,而我,向你保证,不过是个普通的游客,不管和哪一个国家的政府,或哪一家调查机构,都一点关系也没有的。瞧在老天爷,和我远渡重洋,辛辛苦苦来访的份儿上,告诉我实话吧,您真的幸福吗?”我敢打赌,这个人一定放下酒瓶子,抹抹嘴巴,郑重地告诉你:“外乡人,呃,你问我这个问题吗?你真的问我这个问题吗?这难道还是个问题吗?如果这是一个问题,那么为什么,呃,为什么需要我们两个人站在这里?所以——我听一个哲学家说——这至少是两个问题呢。现在我要把这三个问题,一个一个地回答你,因为,和蔼地对待外乡人,是我从小受的教育。我凭着这酒瓶子的颜色发誓,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不论是我已经说过的,还是没说的,甚至是不打算说的,总之,我要告诉你的是,你不能随便找个陌生人,就问人家四五个问题——你至少得请人家喝一杯,或者让人家请你喝一杯。贵国的酒,我是没喝过的,但我凭着我刚才吐出的——就在那边不远,您现在赶过去,还瞧得见呢——一切发誓,要论劲头,肯定比不上我手里的这一瓶。您真的不尝一口吗?既然您这么客气,我也客客气气地,把你刚才提问的九个问题,呃,一并回答——我对您真是格外尊重,要是在平时呀,如果没有酒,我才不稀罕回答别人的什么问题呢,何况是有十七八个之多——总之,我要说的就是一句话,尽管我没去过别的地方,但打心眼里,清清楚楚,你走遍全世界,再也找不到比我幸福的人了,就像这酒的度数一样,货真价实。”

你或许又要问,如果人人喝醉,岂不没办法工作?这是外人最容易有的误会。在我们希里花斯,并不鼓励大家喝得烂醉——尺度,在所有社会不都是最重要的吗?既不能醉到没办法工作,又不能清醒到不愿工作,希里花斯人懂得保持平衡,至少发放酒精的人懂得。所以我们尽管大喝特喝,负责工作的那一部分头脑,依旧清醒。另外,酒量是会随着训练增长的,而且,照我看呀,根本就没有限度。一个每天喝惯了三四瓶子老酒的人,才不觉得自己喝了酒,相反,他只会觉得外人,那些不喝酒的人,才是醉醺醺的。

另外,在希里花斯,并不是每一个人,每天都酒气冲天。有两个例外。第一个例外,是国王,他老人家,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是随心所欲的,实际上,按记载,在喝酒的法律刚实施的头些年,国王是很少喝酒的,只在一些大的场合,才与民同乐,普天同醉一下。国王也和老百姓一样,经常喝酒,按我的记忆,是近几十年的事,当然,他老人家也不是每天都喝,只是比从前频繁多了。现在人们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他老人家和王后坐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喝得十分甜美,还有比这更令人感动的吗?每到播放这段节目时,王国的酒类销售,就要多一倍还不止呢。

第二个例外,是天气预报员。希里花斯只有一家电视台,也就是说,只需要一个天气预报员。这位天气预报员的工作,就是站在那里,把别人提供给他的稿子,有鼻子有眼地念一遍,“明天是晴天,正如今天和后天”,诸如此类,这么简单的工作,后来发现,竟会和酒精发生冲突。在希里花斯,下雨天是不用工作的,有一回,天气预报员的女儿结婚。稿子上说得清清楚楚,第二天是个大晴天,他却动了机灵,改口说“明天下雨”。第二天,大家不用工作,自然大喝特喝,他也趁机来到婚宴,足足地过了一把酒瘾,事后,居然没人责备他,反而都夸奖他有先见之明。气象部门来调查,问到所有的人,都赌咒发誓说,那一天确实下雨来着,下得还不小呢。

打那之后,越来越频繁地,希里花斯总是下雨,而且还不是小雨,一下就是瓢泼大雨,一下就是连阴雨,甚至下雹子。每天晚上,天气预报员都踉踉跄跄地来到镜头前面,说:“呃,明天,是的,明天,刮不刮风,我是不知道的——谁在乎呢,但有一件事,呃,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明天,正如昨天和后天,老天爷作证,要下好一阵子大雨咧。”每到这时候,全国的观众一同起立欢呼,举起酒杯,祝这位诚实的天气预报员健康长寿。

那一两年当中,这个天气预报员,简直成了王国里顶重要的人物之一,有人私下里说,连国王也喜欢这个家伙。他走到哪里,都要围起一大群人,争着抢着同他握手,同他合影,请他喝酒,而最后的高潮,总是请他再说一遍那有魔力的台词,他虽然是大名人,却没什么架子,从来不拒绝众人的请求,大大方方地站起来,说一遍“呃,明天,是的,明天,刮不刮风,我是不知道的——”等等,他说一句,大家就欢呼一声,等他说到“老天爷作证,要下好一阵子大雨咧”,立刻爆发出打雷一样的欢呼声,能把屋顶掀开。

凭着这个本领,他到处演讲,出了好几本自传,挣了好多钱。后来闹到实在不成话,当局忍无可忍,出面干预,把他关到了监狱里——在那里边,他倒是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了。从此,天气预报员不再是只有一个人,而是由几十个人轮流来干,不管是谁,轮到他的那天,是不许喝酒的。也是从此,希里花斯的天气才恢复正常,不再是没完没了地下雨了。

我看张三使劲地喝了一大口酒,心旷神怡的样子,猜他已经把故事讲完了。一问,果然如此,我便说:“你方才说不爱喝酒,是你离开希里花斯的原因之一,这里边的事,你还没讲呢。”

张三说:“我说过吗?如果我真的说过这话,那一定是你在撒谎。”

原来他已经喝醉了。我把张三扶回他自己的房间,他一进到屋子,就扑向桌子,以为那是床铺,我把他纠正过来。回到自己的住处,此时还不到傍晚,我有心继续一点工作,但看到一屋子狼藉,心里想,算了,不如干点别的,便把张三剩在瓶中的酒,喝了一两口,顿时嘴里、胃里,都不舒服起来,便知喝酒的事,也需天赋,或真如张三所说,要从小培养。 yodl0lbzbRH5DGYH6InvnuxnM+1TLU45q3OuRZ2YWr//Ttnpm8ciGcE0mQIQrl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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