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动物中,几乎总是雄性的一方担当追求的角色。对待交配这件事,雄性一方的表现总是要比雌性一方‘性’急得多。”作为一个被维多利亚时代道德观洗脑过的男性,达尔文在阐述这一事实时,显得颇为扭捏,还有几分羞恼。
其实,这一点儿也不难理解:
虽然在一个孩子身上,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基因一样多。但是,对于这个孩子的付出,双方却相差甚远。母亲除了怀孕、分娩外,还要承担孩子的哺乳、喂养、教育和保护工作。在漫长的母系社会,这些任务是由母亲独自完成的,因为没人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在原始生活条件下,婴幼儿的哺乳期往往长达5至7年。这意味着,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多只能生5个左右孩子。而男人不同,他们每天都有做爱的欲望和能力。云雨一番过后,男人便志得意满地走开,有关孩子的一切麻烦,都与他无关。
因此,在这个交易中,男人是占尽了便宜的。这就好比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人只出1块钱的本钱;另一个人出99块钱的本钱不说,还要独自承担打理生意的重任。而赚的钱,却是两个人平分。不消说,在促成交易的过程中,当然是只出1块钱的那个家伙更积极些。
而女人,因为一生中生育的数目是有限的。和尽可能多的男人交配,并不能多生出很多孩子。所以,女人的遗传利益,便主要体现在孩子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这使得女人不愿意轻易地委身于人,她要观察、要衡量,要在众多可供选择的性伴侣中,找一个优秀的、她喜欢的男人,来与他共同产生后代。女性的这种挑剔和矜持,恰与男性的“性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女双方这种对待性事的积极性上的差异,除了将“好色”的帽子扣在了男人头上之外,还有另外的几个重要而具有实际意义的影响。
首先,女人看似被动,实际上却掌握着性选择的力量。一个漂亮的女人,和一个难看的女人相比,生育后代的数量是没有明显差异的。这一是因为女人一生中所能养育的孩子数目太少;二是因为男人的好色——胃口出奇地好,再丑的媳妇,也会有男人领去见公婆。所以,女性容貌上的差异,便不能被进化的力量所选择。男人就不同了——普遍受到女人欢迎的男人,有机会得到更多的后代:如果女人们都喜欢长着络腮胡子或鹰钩鼻子的男人,男人们就会朝着西部牛仔的方向进化。因此正是女人的口味,决定了人类这一物种的内在品质和外观。一谈到性选择,人们往往想到的是雄孔雀的炫耀、夏天里令人心烦意乱的蝉鸣,或是牡鹿们彼此用长着角的脑袋狠命相撞。在这场动物界的奥林匹克赛中,下场比赛的绝大多数都是雄性动物。然而,宣布胜负结果的裁判可都是由雌性来充当!雌性的选择,才是淘汰过程中决定性的因素。19世纪英国小说家塞缪尔·巴特勒有句名言,可谓一语道破天机:“鸡是蛋生蛋的工具。”从根本上说,雄性,不过是雌性动物制造更多雌性动物的工具罢了。
再者,有资格挑剔和矜持的女人,往往就是最受男人们喜爱的女人——需要他们付出极大的耐心和更多的智慧去勾引和追求。这使得男人好色的天性,得到了后天的锻炼。男人们因此而更加好色了,也更“会”好色了。因为男性间的嫉妒和竞争天性,使得最难到手的女人往往成为众人抢夺的“锦标”。男人愿意为之倾家荡产甚至付出生命、荣誉都在所不惜的女人,往往只是因为她艳名高炽,却又不肯让他得逞——这正是男人最愚蠢的天性之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很多的高门大姓,就是因为与名妓或是交际花的交往而破落了。很多人在搭进全部家当后,却主动放弃与美人一亲芳泽的权力,为的只是表白自己“动机的纯洁”。男人因而具有了一个令自己麻烦不断的天性,就是所谓“禁果分外甜”的心态。与此相对应的是,男人无法对已经被自己征服的女人保持长久的兴趣。
最后,挑剔的女人发现,她可以利用自己的矜持获利——这便是唐·西蒙斯所谓的“娼妓理论”。从人类的早期历史开始,女人们就懂得了利用男人对自己身体的渴求,要求男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比如:食物、警戒和保护等等。聪明的女人发现,与其让众多男人同时都得到满足,不如让这些男人都得不到满足。所以,女人们在施展浑身解数、勾引尽可能多的男人的同时,却又不肯轻易让他们得逞。这无疑是对男人好色天性的又一重大催化。女人们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来要求男人对抚育后代提供帮助。这种帮助虽然极为有限,但无疑也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这么一来,男人们就“不得不”好色了。他们的“人生道路”就只剩下了一条——追逐尽可能多的女人!
这个观点,会让许许多多的男人摆脱道德的枷锁和良心的谴责。不过,也一定会有人持不同观点。他们会举出动物中夫妻恩爱的典范,诸如鸳鸯、或者是象征爱情一生不渝的仙鹤,等等,以及历史上为数众多的、著名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来对上述说法加以驳斥。
对此,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几乎所有的规律都是存在例外的。有资格成为故事的事情,本身就意味着它的发生概率是极低的。越是脍炙人口的故事就越是罕见,甚至干脆就是人们的杜撰。
不过,例外确实存在于某一些生物的某一特定时期内。比如,一些鸟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持着排他性的、一对一的性关系;热恋中的青年男子,眼里只有他的“西施”,视其他女人为无物。这种现象在生物界,被称为高等生物对配偶特有的“亲嗜性”,它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
在生物界,“生物一生中各种活动的最根本动机,就是将自身基因最大化地遗传下去”这一原则,从无例外。只是各种生物所采用的计策各有不同罢了。在一个繁殖期内,如果哺育后代的工作需要雌雄双方合作才能完成的话,许多生物的表现看起来的确很像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人类。但自然界中绝无任何物种,为了所谓“道德”的缘故,而牺牲自己在遗传上的利益。某些雄鸟放弃到外面“拈花惹草”,是因为它们盘算过,还是尽心尽力帮助雌鸟把现有的雏鸟养大,更加符合自己的遗传利益。而忙于到处拈花惹草的那些“不负责任的”雄鸟,可能只是让更多的雌鸟受孕,最终却得不到一个成活的子代。拿被人们当作美满爱情象征的鸳鸯来说,雌鸳鸯的淫荡在鸟类中是出了名的,只是它们在繁殖期间,用在调情上的时间比较长,故而经常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才给了人们“夫妻恩爱”的错觉。白头翁这种鸟,很多人相信它们对配偶的忠诚是至死不渝的。但是在阿根廷,动物学家在对鸟巢中雏鸟的DNA进行测试后发现,多达25%的雄白头翁,辛辛苦苦、终日劳碌所喂养的雏鸟,并非它们自己的血脉。无疑,它们是雄鸟在外觅食时,雌鸟与其他雄鸟苟合的产物。而在性比较开放的美国,与雄白头翁有同样遭遇的丈夫,其比例尚不足2‰。由此可见,加诸许多动物身上的所谓“美好品德”,其实只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而已。
在人类,哺育幼子需要男女双方的合作,是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感情专注的最为重要的原因。这可以用来解释婚姻的第二个危机期,即“七年之痒”:在婚姻的第七个年头,孩子已经大了,双方合作告一段落,男性便恢复了自己好色的天性。
婚姻的第一个危机期,通常发生在婚后一年半至两年之间。这也同样凸现了男人好色的天性:那时孩子出生不久,对正在哺乳的、无法再次受孕的妻子,男人们实在无法保持“性趣”。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妻子们辛辛苦苦受孕的同时,还要忍受丈夫们的出轨,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男人的好色,是由生物本能所驱使的。男女双方生育潜能的巨大差异,决定了男人实现其遗传利益的唯一途径:追逐尽可能多的女性。没有人能够做到通过“思想教育”来让男人不好色,因为这种性取向,本就在思想范畴之外。男人只是简单的“为性而性”。在他们决定思考,甚至长出一个会思考的大脑之前,他们就已经好色了。从生物本性来说,男人们是极不喜欢一夫一妻这种婚姻制度的。可笑的是,一夫一妻制又是男人们费了好大力气才建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