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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工厂

乔布斯一家位于洛斯阿尔托斯的房子,成了这50块Apple I主板的组装车间。主板必须在30天内送到Byte Shop,因为零件的付款期限就是30天。所有人都加入了——乔布斯和沃兹,还有丹尼尔·科特基和他的前女友伊丽莎白·霍姆斯(她已经脱离了之前加入的邪教组织),以及乔布斯怀孕了的妹妹帕蒂。帕蒂空出来的卧室,以及厨房的桌子,还有车库都变成了工作地点。霍姆斯曾经上过珠宝课程,所以她被安排焊接芯片。“大多数我都做得不错,可是有几个被我滴上了助焊剂。”她说。这让乔布斯很不高兴,他埋怨道:“我们可没有多余的芯片。”事实的确如此。他把霍姆斯调到厨房桌子上去负责记账和文书工作,他自己负责焊接。他们做完一块电路板后,就交到沃兹尼亚克手中。“我会把装好的主板连接上电视机和键盘进行测试,看看能不能工作。”他说,“如果能工作的话,我就把它装进盒子里,如果不能的话,我还要找出哪只管脚没插好。”

保罗·乔布斯也停下了自己修理汽车的副业,这样一来,苹果公司的一帮人就能占用整个车库了。他在车库里放了一张长长的旧工作台,在他刚弄好的石膏板墙上挂了一张电脑示意图,还装了一排贴好标签的抽屉用来放零件。他还用好几台加热灯搭了一个高温箱,这样就可以测试主板在高温下连夜运转的状态。每当他的儿子脾气爆发的时候(这是很常见的现象),保罗·乔布斯就会把自己的冷静传输给他一些。“怎么啦?”他会说,“火烧屁股了?”作为交换,他偶尔会把电视机借走,因为这是家中唯一的一台,他要看橄榄球比赛的终场。这时候,乔布斯和科特基就会到外面的草坪上弹吉他。

乔布斯的母亲并不介意自己的家被一大堆零件和客人占领,但是儿子越来越怪异的饮食习惯让她很受挫。“史蒂夫的饮食强迫症总是招来她的白眼,”霍姆斯回忆说,“她只想要儿子健康,而史蒂夫却会发表一些奇怪的宣言,比如,‘我是个果食主义者,我只吃由处女在月光下采摘的叶子。’”

12块组装好的主板经过沃兹尼亚克检验合格后,被乔布斯送到了Byte Shop。特雷尔有点儿吃惊——没有电源,没有外壳,没有显示器也没有键盘——他期待的可不是这样的产品。但乔布斯死死盯着他,他只好同意收货付钱。

30天之后,苹果公司已经接近赢利状态了。“这些主板的实际造价比我们预想的要低,因为我买的零件价格很划算,”乔布斯回忆道,“所以我们卖给Byte Shop 50块主板收回的钱,足够支付100块主板的材料费。”通过把剩下的50块卖给朋友和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同仁,他们可以真正实现赢利了。

伊丽莎白·霍姆斯正式成了苹果的兼职记账员,时薪4美元,她每周从旧金山回来一次,想办法把乔布斯支票簿上的数目移入总账。为了看上去像一家正规公司,乔布斯租用了接听电话服务,所有的留言都会被转给他母亲。罗恩·韦恩为公司设计了商标,他使用维多利亚时代插图小说风格的华丽线描,画的是牛顿坐在一棵树下,边框上还引用了华兹华斯的一句诗:“一个灵魂,永远孤独地航行在陌生的思想海洋。”(A mind forever voyaging through strange seas of thought,alone.)这是略显古怪的一句格言,它其实更加符合罗恩·韦恩的自身形象,而不是苹果公司。也许更加贴切的诗句来自华兹华斯对法国大革命发起者的描述:“能活在黎明时光是何等幸福/但风华正茂就是人在天堂!”(Bliss was it in that dawn to be alive/But to be young was very heaven!)正如后来沃兹欣喜谈到的:“我想我们参与了历史上最伟大的革命,我很高兴自己是其中的一分子。”

沃兹已经开始思考下一代机器了,所以他们把当时的机型称为Apple I(苹果I型)。乔布斯和沃兹不停地奔走于国王大道,希望电子商店能够出售自己的电脑。除了卖给Byte Shop的50台以及卖给朋友的50台,他们又开始生产100台供给零售商店。果然,他们两人之间又有了矛盾:沃兹想以成本价出售,而乔布斯想好好赚上一笔。乔布斯赢了。他设定了一个零售价,差不多是成本的三倍,在特雷尔和其他商店支付的500美元批发价的基础上又上涨了33%,也就是666.66美元。“我一直都很喜欢重复的数字,”沃兹尼亚克说,“我的‘打电话听笑话’服务的号码是255-6666。”他们两个都不知道,666是《圣经·启示录》中“恶魔的数字”。很快他们就遭到了抗议,特别是在当年大热的电影《凶兆》( The Omen )重点突出了数字666之后。(2010年,一台原版Apple I在佳士得的一场拍卖中以213000美元售出。)

这台新机器的第一次专题报道出现在1976年7月的《界面》杂志( Interface )上,这是一本面向业余爱好者的杂志,现在已经停刊。乔布斯和朋友们还在家中动手组装机器,但报道文章中已经称他为“市场总监”和“前雅达利的私人顾问”了。这让苹果听上去像个真正的公司。报道中称,“史蒂夫与许多电脑俱乐部进行交流,以掌握这一新兴产业的脉搏”,并且还引用了乔布斯的解释,“如果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需求、感受和动机,我们就可以作出正确的回应,生产出他们所需要的产品。”

那个时候,除了阿尔泰,他们已经有了新的竞争者,其中最著名的是IMSAI 8080和处理器科技公司(Processor Technology Corporation)的SOL–20。后者是由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李·费尔森施泰因和戈登·弗伦奇设计的。1976年的劳工节周末,第一届年度个人电脑节在新泽西州大西洋城,一座陈旧的酒店里举办,酒店位于当时已经开始破败的木板路上。所有人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产品。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搭乘环球航空公司的航班前往费城,他们将Apple I放在一只雪茄箱子里,沃兹正在开发的第二代样机放在另一只箱子里。费尔森施泰因就坐在他们后面一排,他看到Apple I后,称之“十分平庸”。这番评论让沃兹失去了信心。“我们听见他们在用很高深的商业术语讲话,”他回忆说,“用的都是我们从没有听过的类似商业术语的缩略词。”

沃兹大多数时间都待在酒店房间里,研究他的新样机。展览大厅的后面有一张桌子被安排给苹果公司,沃兹太害羞了,根本没勇气站在那里介绍产品。当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就读的科特基,从曼哈顿搭乘火车来到了这里,他坚守在桌旁,乔布斯则四处走动观察竞争对手的情况。他看到的东西并不能打动他。他确信,沃兹尼亚克是最好的电路工程师,Apple I(当然也包括它的第二代)在功能上绝对可以击败所有对手。然而,SOL–20拥有更加迷人的外观。它有一个造型优美的金属盒子,附带键盘、电源以及线缆。看上去,这才是成年人设计的产品。相比之下,Apple I就显得和它的发明者一样邋遢不堪。 Uly88B3xwkiX1TUG4g2IoMkESkm0HpNq89wCJQkjSxQybWnQZgp8pafyWIAJD2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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