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在我们这个年龄的学生当中是经常听到的,有些学生几乎不动脑筋就可以随口说出自己偶像的名字,还说崇拜他们的一切。可是当我们真要顶真地问他的时候,他就会含糊其辞了说什么“谈不上真正的崇拜,只是喜欢而已”,要不就是说看着好多人都喜欢,自己也就跟着喜欢,不然会被同学笑话。怪不得老师说我们这一代没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最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是朝三暮四的一代,是盲目崇拜的一代。
其实,单就崇拜来说,它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一个人从小到大,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个崇拜和被崇拜的过程。一个人小时候可能会崇拜他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爸爸,到了青少年时期,会崇拜歌星或球星,当然还包括伟人,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从某种意义是来说,崇拜也是一种激励。你崇拜哪个偶像,潜意识里其实就希望能够成为他那样的人,或向他的言行靠拢。崇拜爱因斯坦,就是希望自己也能像他那样科学严谨;崇拜比尔•盖茨,就是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名了不起的创业者;崇拜乔丹,其实就是想成为他那样的运动明星。人生就像一场马拉松,你每个阶段崇拜的偶像,就是你在那个阶段的领路人,指引你前进的方向。
理查德•J•罗伯茨1943年出生在英国。他在一所教区小学和斯蒂芬森初级中学接受基础教育。1960年,考入谢菲尔德大学化学和有机化学专业。1969年进入哈佛大学。因发现断裂基因,1993年荣获诺贝尔生理学奖。
罗伯茨从8岁到11岁,在英格兰贝斯的一个教区小学上学。那是一个很小的学校,按年龄分为四个班级,每班大约有25名儿童,一般都是由一个老师负责教一个班级的全部课程。但是校长偶尔也会到班里来上大约一个多小时的课,讲授一些他特别感兴趣的课程。校长名叫罗纳德•布鲁克斯,是一个又高又胖的男人,天性快乐并富有同情心。尽管他在学校里对纪律的要求很严格,但他富于幽默感,喜欢给孩子们讲一些短故事,引得他们哄堂大笑。他是一个很正直的人,对许多孩子都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罗伯茨发现校长对他很感兴趣,并且很快就知道他喜欢钻研问题,校长经常在他进教室的路上拦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给他,上面通常写着有关数学和逻辑学的小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题目越来越难,罗伯茨很喜欢它们。不仅如此,这些小纸条还点燃了他对数学和探索问题的热爱,这种热爱一直保留在他的身上。当他找出正确的答案时,他会觉得这种智力活动是值得一做的,或许更重要的是,那是一种巨大的乐趣。
罗伯茨说:“直到现在,我还能回想起每当我答对了问题时,校长高兴的样子。我与这位我很钦佩的人的质朴交往,对我一生有深刻影响,我将永远怀念我们一起走过的道路。”
人生的道路上,令自己钦佩的人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因此我们要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机会,努力与之沟通,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
在生活中总会有些人成为我们的偶像,他们无疑是我们精神上的偶像,无形中影响着我们的思维和判断。与其敬畏他们,不如和他们质朴地交往,这种经历会带给我们新奇的动力和影响。
有位作家写道:崇拜是一种最无私的感情。我们可以断定他根本就没崇拜过谁,他所谓的“崇拜”是一种盲目的追随。他的“崇拜”是把自己掏空了,交给人家。如果人家拿过去随手一扔,或丢失了,那么你最后就光剩下一个空壳,什么也要没有,连思想都不是自己的了!盲目的崇拜是冒险的事,有时是要拿生命来做抵押的。人生是一次性的。如果盲目崇拜,你便永远像个空纸盒那样被遗落在世上,无法挽回。
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韩愈《师说》中也写道:“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在这些古训中我们领会到了崇拜的实质,体会到了崇拜的意义。所以,我们不要再只是盲目地崇拜某个人,那样会让我们失去更多值得崇拜的人。
在成长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崇拜,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大多人都需要一个精神寄托的对象,这个对象的成就以及影响力也往往成为我们的追求目标,比如我们崇拜周恩来,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我们曾崇拜张学友,是因为他的歌唱得出神入化;我们崇拜高尔基,是因为他的书写得好。可见,崇拜或喜欢一个人,总是有理由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而全部肯定或接受他的一言一语,那样会禁锢我们的头脑,束缚我们的手脚,使我们失去独立思考的习性。我们有自己的大脑,因此要学会独立思考。
现在学生的知识面广了,与外界的接触也更加密切了,家长要适时地引导孩子的“崇拜观”,告诉他们崇拜不是指某个人的名字,而是他的人格与品质,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