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太小,小的只能承载一种幸福。如果要对它诠释,莫过于不苟求,热爱并忠诚地守护自己的乐趣之源了。就是这么看似简单的东西,可为什么大家都做不来?所以林语堂“半雅半粗器具,半华半实庭轩”还无比幸福着,他就成了林语堂,而你,不是。
生的对面很平静
每个葬礼的行列都似乎有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人类平等的字样。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世人都愿意谈生,而畏于说死。死亡,无论对于任何生灵来说,都不啻为最恐怖、最无情的惩罚,因为死神的降临,你所拥有的一切都即将化为梦幻泡影,你生前的一切表演,都成了现在人们眼中的闹剧,惹得人家大笑,或者心烦,或者唾骂。就像楚王死后还被伍子胥拉出来鞭尸,张居正去世后被小人诬告有一本了不得的棋谱而被开棺搜寻,等等。呜呼哀哉,这是多么恐怖的事情啊!所以我们还是不要死,千方百计求得长生,保全今世的幸福为妙。
虽说平常死亡对我们而言,像梦一般遥远,我们总想:我们还正在大好年华,怎么会呢?但事实上那是每个人终有一天都会面对的现实,即使最爱的人也要被迫分离,被迫抛弃已有的财产、地位,终究得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浑然不觉的我们总是生气蓬勃地度过或哭或笑的一生。
我们或者认为死亡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或者认为是马上要面临的事,因这两种想法不同,生活态度亦随之差距甚大。
倘若我们认为死亡是很久以后的事,则不会慌慌张张地急着要把活着时该做的事做完。但如果死亡迫在眼前,则必会将所剩短暂的时日区分清楚,好好地把握。
日本的上智大学精神科教授小术贞孝曾走访全日本的监狱,他获得一个惊人的结果,那就是死刑犯和无期徒刑犯之间,想法与态度有很大的差别。
死刑犯中有人一晚可作出20句甚至30句的俳句,或者读完一本深奥难懂的书,或者给同一位女性写了300封的信,等等,每人都显出自己性格最旺盛的一面。
相反的,无期徒刑囚犯则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简直毫无气力、毫无感觉。如果我们也是这么无生气、无感觉的,大概是因为不认为死亡就在眼前的缘故吧!
仔细想想看,我们每夜不都在死亡的状态中吗?睡眠是一种假死状态,只不过确知第二天早晨会醒过来,方能安心入睡罢了。谁都无法保证明天一定还会活着,所以不妨将今天视为生命的最后一天,努力地去把它过到最好,岂不善莫大焉?林语堂在1974年还写下了《八十自叙》这部书,这是他为自己的写作生涯,为人生画上的圆满句号。要知道,此时的林语堂经过丧女之痛的打击后早已身心俱疲,76岁之后便时有大吐血等恶性症状发生。当1974年谢冰莹与蝉贞一起去看林语堂时,发现这次与上次见面没过多久,而林语堂的变化竟如此之大:手脚都不利落,拿杯子的手在轻颤。当林语堂问她们二人是否去过韩国时,谢冰莹更是吃了一惊,因为那一年她是与林语堂同去韩国的呀,连这件事他也忘了?林语堂的记忆力大不如前了。她甚至感到,林语堂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不知下次来能否再见到他。
然而当时78岁的林语堂却对自己的变化没有多少恐惧感。他分明悟到了不起波澜的大海所蕴涵的广大、深厚和力量,它远远胜过波涛汹涌、激情奔腾的时候。如他所说:“我觉得自己很‘福气’,能活到这一把岁数。和我同一代的许多杰出人物都已作古。无论一般人的说法如何,能活到八九十岁的人可谓少之又少。胡适、梅贻琦、丘吉尔和戴高乐亦然。那有什么关系呢?我只能尽量保养,让自己至少再活十年。生命,这个宝贵的生命太美了,我们恨不得长生不老。但理智告诉我们,我们的生命就像风中的残烛。寿命使大家平等如一——贫富贵贱都没有差别。生死成为平等。”
列子说:古时候,人们对待死亡,仁者,叫做安息;不仁者,是倒伏。死,是人得到最后的归宿,所以古人叫死去的人为归人,而活着的人叫行人。
列子又说:鬼者,归也。
活着的我们总归要死去,仁者和不仁魂灵的终结是一致的。灵魂安宁或者倒伏,活着的人不会知道,但活着的人心中都明白它具有分量。
所以,看待死亡,也是我们看待生命的态度。
我们都是现实主义者,或者说,我们生存的环境培养了我们的现实精神,以决然现实的目光来审视死亡是我们的习惯。但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构成了桎梏我们精神的枷锁。
失去了超然,也就失去了生命与无限的世界和谐相关的联系,失去我们对于死亡仅存的诗意和幻觉,苍白地伫立于人世。
庄子认为,我们的心灵应该实际上也能够超越于生命之外,因为,我们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
《庄子•至乐》说到这样一件事:
庄子的妻子死了,他的朋友惠施去吊丧。
庄子两脚张开坐着,拿着一个瓦盆,一边敲打一边唱歌。
惠施责备他说:“和妻子住在一起,她为你生儿育女,现在老而身死,不哭也罢了,还要敲着盆子唱歌,岂不是太过分了吗?”
庄子却回答说:“不是这样的,她刚死时,我怎么能不悲伤呢!可是,想想她起初是没有生命的,不仅如此,开始她也没有形体,没有气息。在若有若无之间,变而成气,气变而成形,形变而成生命,现在又变而为死,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这就同春夏秋冬四季的循环一样。人家现在静静地安寝在天地之间,舒适而自在,而我在旁边号啕大哭,我以为这是不通达生命的道理,所以才不哭。”
庄子的旷达在这寓言里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庄子告诉我们:拘泥于生,是未通达生命的道理。我们来自于自然,而后回归于自然。懂得这一点,才明白死的道理,也才能通晓生的意义。然后发现,死亡竟也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
林语堂直接继承了中国道家的思想,他肯定死亡的绝对性,并认为死亡是一种普通的自然现象,生死就如昼夜的交替或春夏秋冬四时的更换。他反对人可以不死的妄想和类似的各个胡说,也否定肉体复活、灵魂转世、精灵变鬼的幻想,否定天堂和地狱,主张对于个体而言死亡就是彻底的灭绝,包括灵魂和肉体的灭绝。
人无法逃避死亡,只能在精神上超越它,获得精神上的永生。所以林语堂就面对着一个难题。他既要承认生命的短暂性和一次性,并据此确立起现实原则和享乐原则,又要不使自己的理论染上悲观色彩和颓废色彩。这时,他就只能依赖人的较高的涵养修为了。须将达观的死亡观念提升为某种稳定心态,并融入主体的整体精神结构。从而战胜了精神死亡,获得了永生的人格。
其实,当人们认识了死亡的自然本质,又有了较透彻的人生观时,就会将死亡当做稀松平常的事情,像吃饭睡觉一样,看轻它甚至忘却它。于是悲哀和恐惧消失了,在消极情绪支配下的纵欲堕落不见了,享受和快乐,追求幸福被视为人生的终极目的,但它自然、合理、健康,是幸福的享受和快乐。林语堂认为死亡及其带来的终极虚无可以使人更加重视生命,坚定主意、抓住现实去过一种真正的、理想的生活,使人产生傲骨和自由意志,又催生诗歌和哲学。这就是死亡的意义。死亡还有别的意义——林语堂看出,死亡使人类实现了一个伟大的梦想:“每个葬礼的行列都似乎有一面旗帜,上面写着人类平等的字样。”
快乐源于天性
人类的一切快乐都属于感觉的快乐。
——林语堂《人类的快乐属于感觉》
如何快乐永远是一个让人痛快的话题,因为每个人都在期盼着有朝一日能出现令自己十分满意的答案。但可惜的是,恐怕“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谁都不能把快乐作为一个人类共同的标准而高高悬挂起来。
林语堂先生说,人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感觉。
如果你觉得自然里的东西是伟大的,那么它就会以异于他物的形态让你感受到伟大,体会到意义所在。
对于此,早在几千年前那个潇洒的天真无邪的庄子就对我们说,“至乐无乐,至誉无誉”。
卫国有个相貌极其丑恶的人,也让身边的男女对他倾心。
这个人叫哀骀它。男子和他相处,因敬仰他不想离开。少女见到他,便会对父母说,与其做别人的大老婆,还不如做哀骀它的小老婆好。有这样要求的女子,已经超过十个。
其实哀骀它这个人很平常,既无新知,也没有率先倡导什么,总附和他人罢了。他既无权威拯救危亡,也无余粮剩米救济他人;有的只是丑陋得叫人害怕的容貌,与随声附和的知识。
是什么过人之处,使得形形色色的男女敬服他、仰慕他呢?
鲁哀公告诉孔子,说他召见过这个哀骀它,果然是丑得让人吃惊。但相处不久,就很赏识他的为人处世;不到一年,就很信任他。鲁哀公提出把国事托付给他,他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漫不经心地想要推辞,弄得鲁哀公很没面子,但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可不多久,他就辞去了,鲁哀公忽然像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甚至有些绝望。鲁哀公问:“这是个什么样人呢?”
孔子解释是,人生的生死、存亡、贫富、穷达,贤能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都是事物形式的变化,也是天人运行的常道,所有这些出现在人的面前,日夜交替,前逝后继,人是说不清这些现象的前因后果的。懂得这种情势,心灵不受外界事变干扰,保持内心的和谐与平静,性情就不会失去安逸乐天的情态。这就是天然的德才完美。
哀公又问怎样是德行不露形迹。
孔子告诉哀公,水面很平,是水静止到极端状态,因此它成为平的标准。内心能保持静水一般的平静,就不会为外物所动。所谓德,就是保持天然的中和之气所达到的修养。所谓德行不露形迹,就是人表面上无所能、无所长、无所为,而大家却喜欢你、亲附你。
才德是一种感觉、学习是一种感觉、快乐同样也是一种感觉。
我们都觉得在年少时读书是件痛苦的事,它在消灭你大好年华的同时暂时还看不出给予你什么。于是,岁月蹉跎,一事无成,到头来不过是个市井小民。对此,林语堂说,我相信强逼人读无论哪一本书都是没用的。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必需。这一偶然的方法,也是发展个人的观念和内心生活之独一无二的法门。而这种嗜好,大概就是快乐的感觉吧。
快乐是一种表象,是一种自我感觉,关键是如何把握这种表象和感觉。我们在追求着快乐,只是不知它藏身何处,很多时候,我们身处幸福的山中,在远近高低的不同角度看到的总是别人的幸福风景,往往没有悉心感受自己所拥有的快乐天地。如果人生是一次长途旅行,那么,絮絮叨叨只顾终点何处,将要失去多少沿途的风景?不同的风景相对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相对的是不同的心。
林语堂在自己的生活中,极力推崇同样用感觉来分辨人生的知音。比如沈复,李渔,比如那个对自然之美其敏感的张潮。在《幽梦影》中,张潮这样来表达自己独特的感觉:
他能区别风的不同韵味:春风如酒,夏风如苔,秋风如烟,冬风如姜芥。在他听来,好听的水声风声种类不少,水之为声有四:瀑布声、流水声、滩声、沟浍声;风之为声有三:松涛声、秋叶声、浪涛声;雨之为声有二:梧叶荷上声,承檐溜竹筒中声。同是声音,欣赏起来大有讲究,最好是: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水际听唉坎声。至于看,他认为楼上看山,城头看雪,窗前看月,舟中看霞,月下看美人,“另有一番情境”。玩月又当注意:皎洁则宜仰观,朦胧则宜俯视。他发现,梅边之石宜古,松下之石宜拙,竹旁之石宜瘦,砚中之石宜巧。又发现,艺花可以邀蝶,累石可以邀云,栽松可以邀风,贮水可以邀萍,筑台可以邀月,种蕉可以邀雨,植柳可以邀蝉。人事天然原可相通,所以有了地上的山水,也就有画上的山水、梦中的山水和胸中的山水。“地上者妙在沟壑深邃,画上者妙在笔墨淋漓,梦中者妙在景象变幻,胸中者妙在位置自然。”另外,“梅令人高,兰令人幽,菊令人野,莲令人淡,春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蕉与竹令人韵,秋海棠令人媚,松令人逸,桐令人清,柳令人感”。玩赏之中怡人性气,莫偏爱二物为好。人能如此,何处不是佳境!
世间不缺少快乐,只缺少发现和欣赏的心境和能力。如果一个人贪得无厌,就会在你争我夺和尔虞我诈中忍受痛苦,或者渴望名利权势长生不老,那便无法很好地享受真实而痛快的人生。林语堂指出:“长生不老的欲望,跟站在另一端的自杀心理属于同类,二者都是厌弃这世界,以为现在的世界还不够好。”他否定天堂思想和天堂向往,感叹:“尘世到底是真实的,天堂终究是缥缈的,人类在这真实的尘世和缥缈的天堂之间,是多么幸运啊!”
是的,不管这世界将如何变化,快乐永远是一种感觉,一种满足后的欢欣雀跃,一种面对风景的怡然自得,一种欢快的步伐,一种随意而歌的冲动。
饮食的智慧外衣
如果一个人能在清晨起床时,很清醒地屈指算一算,一生之中究竟有几件东西使他得到真正的享乐,则他一定将以食品为第一。所以,倘要试验一个人是否聪明,只要去看他家中的食品是否精美,便能知道了。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犹太家庭,用叩击金币的声音来迎接孩子的降生。中国的家长,在即将升辈的那刻一边郁闷地踱着方步忍受着孕妇的惨叫,等待那令人心焦的第一声啼哭,一边嘱咐旁边的人去看看补身子的鸡汤是否该添些水,下奶的鱼汤是否熬好,等等。西方的妇人产子一周后便可下地工作,中国的太太们则要在床上躺够一个月才准许出门,而这一个月之内,曾经的窈窕淑女终于养成了丰腴妇人,当然,这就是标志女性人生的另一个开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的母亲确是“吃”出来的了。
林语堂先生说,“吃是人生为数不多的享乐之一”。而且放眼看来,它也是唯一一项平等的爱好——无论贫富贵贱,哪个都有热爱并享受美食的权利。
古人云“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饮食对于人生而言毕竟更为实在。林语堂承认,吃好的东西最能使他快乐。
他爱好美味,这种爱好还影响到他的家庭。他的三女儿和夫人曾合著《中国烹饪秘诀》和《中国食谱》,前者于1966年获法兰克福德国烹饪学会的奖励,后者出版于1969年,林语堂亲为作序。有一段时间,林家的厨房成了美食实验室。烹饪的价值在于平常中见不平常,在制作的匠心和审美讲究,林语堂从其中获得的,并不仅仅是口腹的满足。
林语堂曾经在他的散文《论肚子》中这样说道:
一个东方人在盛宴当前时是多么精神焕发啊!当他的肚肠填满了的时候,他是多么轻易地会喊出人生是美妙的啊!从这个填满了的肚子里透射出了一种精神上的快乐。东方人是靠着本能的,而他的本能告诉他,当肚子好着的时候,一切事物也都好了,所以我说在东方人生活是靠近于本能,以及有一次使他们更能公开承认他们的生活近于本能的哲学。我曾在别处说过,中国人对于快乐的观念是“温、饱、黑、甜”——指吃完了一顿美餐上床去睡觉的情景。所以有一个中国诗人说:“肠满诚好事,余者皆奢侈。”
是的,饮食诚然是人生莫大的乐事。一部《红楼梦》,洋洋洒洒百八十篇,倘若剔去饮宴的场景,你看还能剩得下多少?并且,除却这些后,试问又有几人觉得它好看来着?《红楼梦》之所以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古典小说,就是得到了人民百姓的支持。而百姓们通常只是看个热闹,“爱那大家行事”,“爱那精致的饮食和华美的衣裳”,“爱那画里的美人一样的小姐”……但仅有这几样,也就够了,也就无愧于坐上小说的第一把交椅了。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说,原来是这样啊,语堂先生让我们尽享饮食之乐,那我们可以放开肚腹大吃其道了是不是?不然,你应该知道,饮食是颇有讲究的。在中国四大恶“吃、喝、嫖、赌”中,吃占头名,可见也是带有深深的罪过的。
《周礼》上记载:王的主食用六谷。肉食有6种牲畜,饮料有6种,蔬菜有120种,烹调的方法有8种,现在之你我看来,可能显得“简陋”了些。但不要急,让你真正大吃一惊的是有120瓮肉酱供他调味。这个大王早上吃饭,每天要杀一次牲畜,要用12只鼎。王进食的时候要奏音乐,让他吃多,吃好。而且很讲究的,比如春天吃羊羔和小肥猪,要用牛的油来烹调;到了夏天吃干制的野鸡和腌制的干鱼,要用狗的油来烹调;冬天主要吃小牛和小麋鹿,要用猪油来烹调;秋天就吃鲜鱼和大雁,要用羊的油来烹调。每年年终的时候,王的厨师要作出统计报告,这一年王都吃了些什么东西,一统计下来,就所食用的飞禽走兽类来说就太多太多了。
夏朝的时候,桀或许已经不满足先辈们的饮食制度,于是就想独创一个。他整日整夜和宠爱的妹喜以及宫女饮酒。发明了一个“肉山脯林”,就是肉堆得像山一样,肉脯挂在那儿就像树林一样,还有那酒不是一瓶一瓶的,也不是一瓮一瓮的,而是干脆挖了一个大酒池。后来导致许多大臣喝醉了跌下去淹死在里面。夏朝就亡国了。
这些都可以说是饮食过于奢靡造成的,怨不得别人。可也许你会拿出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来为自己开脱,说孔子“割不正不食”,把肉切割得歪歪扭扭的,不中看,他就不吃。也算是够难伺候的了吧!然而孔子又不愧是个大智慧的人,他很爱喝酒,据说能饮“百觚”,换算成今天的计量单位,就是可以饮大杯子百来杯,喝得够多的了,而且孔子不规定一天喝多少,一顿喝多少,但是他从来不让自己喝醉,这就是“唯酒无量,不及乱”。这就是孔子的智慧!另外,孔子不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很爱吃肉,但是从来不让吃肉超过饭食的量,这就是“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这就是孔子对待饮食的过人之处!因此他也能高寿,活了73岁,而当时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
另一方面如孔子自己说的:“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篇》)你看,孔子多洒脱!他能享受美食,也能审美粗劣的饮食,当他吃粗饭,喝冷水时,他也很快乐!孔子一生坎坷,他曾经带着学生周游列国,来到陈国、蔡国的地方。陈国、蔡国的官员们害怕孔子到了楚国后被重用,对他们两国不利,就派兵把孔子他们包围住了。他们山穷水尽,粮食吃光了,只能挖点野菜吃了,跟随他的人都饿得起不来了,可唯有孔子依然讲诵诗书,抚琴歌唱,你看,这就是孔子吃菜根度日时的乐观心态。
所以,语堂先生在他推崇的“半半歌”里,特别地为饮食添上两笔,以恐世人自误。他说“肴馔半丰半俭”,又“酒饮半酣正好”,即是智慧的再现了。
随时与尽情
美味以大嚼尽之,奇境以粗游了之,深情以浅语传之,良辰以酒食度之,富贵以骄奢处之,俱失造化本怀。
——林语堂《乐享余年》
自古以来,凡是会享受人生者,大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矩。比如孔子能忘掉身份随众人一起唱歌,庄子想变成蝴蝶就变蝴蝶,想羡慕大鲲就羡慕大鲲,沈复在闺阁之中领略了多少夫妻志趣相投之美,又和朋友享受了多少得意忘形之事。从他们身上,至少看到了两点事实,一是热爱,二是尽兴随时。
林语堂当然也是个乐得享受的人。30年代初期,林语堂既要教书,又要编刊物,还要读书写作,其繁忙紧张程度可想而知。但林语堂非常注重休闲生活,经常离开上海到外地游览名川名胜。
一次,林语堂带家人到杭州,火车开动,风从窗外吹进来,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别人都急于关上窗户,林语堂却将一张展开的报纸放出去,让风把它吹得呼呼作响,而后再用手将报纸撕一小口,于是报纸被风吹碎带跑了。他自己玩够了,还让女儿学着玩。
到了杭州,一家人住进饭店。饭后林语堂带女儿在湖边散步,并教她们如何看山、看水、看天上的云气:“山、水和云都是最善变化的,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看它,其形状、色彩、气韵各不相同。它们性格也各异,从对其态度的差异上,可判定一人的个性与喜好。‘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即是此意。所以,你们要好好观察山、水和云,注意体味眼中的一切。”
林语堂后来写过一段话,概括了此次出游的动机和意义。他说:“凡人在世,俗务羁身,有终身不能脱、不想脱者。由是耳目濡染愈深,胸怀愈隘,而人品愈卑。有时看看庄子,接近接近大自然,总是好的。”
在现代社会,总有人认为生存就是奋斗、拼搏,争夺甚至劫掠。人人都忘掉了如何去享受生活,如何去不辜负大好人生。而随时与尽情更是天方夜谭,仿佛是在浪费时光,浪费金钱了。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俗人、庸人,得不到天地间自然之灵气,也就没有什么成就。而林语堂之所以被称做中西现代第一懂得生活的人,快乐就快乐在了随时可以放下手中的一切与亲友、爱侣漫步四海,这份豁达与潇洒难道不让人羡慕和去学习一番吗?
不同的人物对享受的感觉都是不尽相同的。写了《小窗幽记》的陈眉公说,兴来醉倒落花前,天地即为衾枕;机息忘怀磐石上,古今尽属蜉蝣。
他觉得人生最尽兴之事,莫过于在花落之前醉倒在朦胧的睡梦中人以回味其美,并以天地为席枕,以磐石为老友,笑尽天下争名夺利的可笑之人,该是多么畅快的事情!
当然,万物之中,只有真心,灵心才具有评价谁或者什么为佳物的能力或者意识,自然一切都是从人类的角度来观察和判断的。也就是说,一切种类中的尤物,都一定与人有着亲密的关系。
然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基本上形成了一种行为模式,往往会拘束自己以适应舆论的要求。我们生活的环境也就成了卧室到办公室,厨房到市场等的直线模式。城市文明的发达,隔离了我们与自然的关系,使我们成了有家难归的游子。于是,我们感到恐惧和不安,不知道我们的归宿到底在什么地方。就连死后我们也不能够落叶归根,只能被一把火烧掉而任风扬其灰了。我们的心灵受到了限制,失去了自由的空间,从而感到无限的悲哀。
我们生活在名利倾轧的旋涡中,不得不培养出自己的机械心理来去进行战斗。而要战斗就得有伤亡,所以我们很苦。有一人从井中汲水,却放着辘轳绳索而不用,硬是掏了一条斜道,搬着陶罐一罐一罐地把井底的水汲上来去浇地。子贡见了很纳闷,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老人却告诉他说,辘轳是机械,有了机械的事就一定会有机械的心,所以我又何必使用机械来苦自己的心灵呢!一旦有了机械,我们的心灵就被绞在了那辘轳上,永远也休息不下来。
《庄子》中所说的蜉蝣虫朝生而暮死,不知道晦朔是什么样子。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争来争去,古往今来,种种纷纭,白驹过隙,怎么能够抵得住这时间的洪流呢?与其我们扭曲了自己的心灵,去与人钩心斗角,斤斤计较,而所获无几,何不放下这名利的念头,坐在那方方广广的磐石上,敞开了胸怀,让那清风吹拂着我们的心房,仰望着天光云影,以自己清净本来的心眼,观看这无比美丽的天地呢?
因此,林语堂对我们说,要依尊你的本心,细心地去品味这个世界,方能咂出些过人的滋味与志趣来。其实这并不困难,关键的一步是,将那一半与世争宠之心,收回自己肚里,随时挥洒自己热爱事物的本心本性,安静地体会如孩童的欢乐。
读书如同阅友
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象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人生最大的乐事便是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或是可以一同游山玩水,或者足以聊解闺中寂寞,或是乐意一起上街来个酩酊大醉,或是一块悠闲地读几页书,品两口茗,谈古论今,纵横天下。只要是得其中一趣,便完全抛弃朋友的其他不和个性。
这个世上大概有两种哲学态度,于是也便将分为两群。一类是“有无”,一类则是“半半”。信奉“有无”的人,大抵有孤高的性情,加上若许才华,容貌,便觉得这个世界不可负我。于是做事爱讲个绝对,读书必是古典文籍,喝茶必是碧罗春或大红袍,听音乐必是古贤大作,要么统统都是现代的摇滚。他们从不愿让自己处在某件事的不完美中左右为难,只好寻自己所爱。那种“半半”哲学观的人,则是可有可无,宜俗宜雅,不怨天不尤人,日子过得是比较轻盈的。所以,人们都说,还是后者好。
的确,做事不要过于圆满,读书不要过于苛责,交友也不应只认准一类。张潮应该算得上是位善读书,乐交友的人。在他的《幽梦影》中,他曾不无得意地说,对渊博友,如读异书;对风雅友,如读名人诗文;对谨饬友,如读圣贤经传;对滑稽友,如阅传奇小说。
如果你想做个受欢迎的人,当然就需渊博,而读不同的书则可以助你成此道。同时,你也可以借书中的知识去结交更广泛的朋友,提高你的乐趣和境界。交朋友,是为的在生活中能够有帮手;读书籍,是为了在生活中能够有指南。这两者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让人过得幸福一些。
在这种意义上来说,朋友就是你的书,书也就是你的朋友了。
也就是说,读什么样的书,也就等于在交什么样的朋友;交什么样的朋友,也就等于在读什么样的书。朋友的种类越多,说明你读书的种类越多。况且,书籍又是生活的反映,你读的书越多,也说明你生活的领域越宽阔。拥有的越多,说明你过得越幸福。有些人虽然不识字,也可以说是没有文化,却在生活中左右逢源,八面玲珑,过得很潇洒。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朋友多,而且是各种各样的,各个领域的都有。
孔老夫子说过:“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天下的人都能够成为我们的朋友,无论他是什么层次或者什么领域的。只要我们有一颗诚心待人,也就足以与之交往了。
社会的生活,是人类之间相互依赖着的。再高贵的人,也是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再卑贱的人,也是“盗亦有道”的。卑贱者也要有精神上的渴求,高贵者也一定有物质上的欲望,这就决定了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为朋友。
不识字的,如果有了识字的朋友,岂不等于自己识了字!书本上的字可以不识,但是生活中的字却不可以不识。如果我们既识字,又有朋友,那岂不就是双料的知识分子了!生活岂能不幸福呢?所以,无论如何,每个人都一定要交朋友。
面对着知识渊博的朋友,就仿佛是在读那奇妙绝伦的书籍。所谓渊博,就是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肯定有我们自己所意想不到的阅历或者知识。他们那些出人意料的奇闻逸事,会让我们捧腹大笑或者增长见识;那些超凡脱俗的见解和对生活真谛的领悟,又会让我们反观自省而启迪良深。有时候,他们的言谈举止让你惊叹、好奇,简直使那些再奇异的书籍也都会显得黯然失色。
面对风流儒雅的朋友,似乎是在读名家的诗词文章。司马迁的鸿篇巨制,李白的诗,苏东坡的词,真是天马行空,一意神行,可谓之大手笔。就仿佛是那飞将军李广领兵打仗,神出鬼没,完全出自天然,实难逆料。这正如李白自己所说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面对着持身谨饬的朋友,就好像是在读那圣人贤者的经典专著。经典之中,所讲解的都是如何做人的大道理,就是要让你把生活过好,把人做好,然后才可能生活得幸福美满。所以,读圣贤之书,就是要学习他们对于生活的体认和领悟,从而使我们自己有所改变和完善。
面对着幽默滑稽的朋友,恍若是在读览那传奇小说。传奇小说传的就是一个奇字,因为出奇,所以才会让人开心解颐。如果我们的朋友很幽默滑稽,自然而然地会在生活之中造成无穷的笑料,供我们快乐开心。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幽默或者滑稽,一定不是那些故意制造噱头求惹人眼球的人。他们使你在欢悦中接受了真理或者劝诫,得到有益的启发和收获,并且使你开怀而解颐,叫做寓教于乐。
林语堂的智慧告诉我们,想让心灵获得超逸的感受并不是一件有难度的事。实在无聊,就照上面说的,读书交友,也自然乐在其中,不管他们是古板还是诙谐,是粗俗还是雅致,只要将其糅在一起,便成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特色生活。
而这种日子,便是满意和开心的了。
爱自己的天堂
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悠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分一寸呢?
——林语堂《生活的艺术》
人生最大的痛苦即是明明知道做不到,可是非得要逼迫自己做成不可。结果蹉跎了光阴,霜染了两鬓,才晓得原来一切似冥冥中的定数,没有的苟求不来。
林语堂先生在散文《阿方》中有这样有趣的描写“我要他去买一罐擦铜油,他去了一个钟头,回来时替自己买了一双新鞋,给我的孩子带来了一只蚱蜢,没有擦铜油。他天赋地不分工作和嬉戏。他收拾寝室会花去三个钟点,因为他会做工到一半时停下来假装去收拾一下鸟笼,这又得花去一个钟点,或是跑下楼去跟新来的洗衣女仆厮混一会。‘阿方,你18岁了,还不好好做事。’妻这样说: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打碎了碟子,甩坏了簇新的刀,把盘子丢在地上,让畚箕扫帚横在客室的中央,自己却跑出去捉蚱蜢去了。简直没有一套瓷器是完整的。当他急忙忙地端送我的早餐时,从厨房里能听到的声音是:砰——碰——哗啦。他从厨子那里接来了替我预备早餐的工作,据我猜想,是为了他高兴烧煎蛋。厨子也允许了他。后来又新来了一个洗衣的婢女,厨房中的生活又将有什么变化了!新来婢女年纪21岁,愉快活泼,而她也喜欢阿方:厨房中的调笑声不断产生着,工作弄得更糟了!笑声继续增大着,阿方变得更无心工作了,收拾一间屋子要花更多更长的时间。阿方甚至把每天早晨替我擦鞋的事也忘了。我对他说了一次、两次、三次都没有效验。最后我威吓他如果明天再忘记把鞋擦好,并在六时半左右放在我寝室门前,我便要把他辞了。我发了大怒,整天没跟他说话,我企图恢复家庭中的纪律。主人的话是必须遵守的。那天晚上临睡前,我又在那孩子、厨子和新来婢女面前重申了一次解雇的威胁。人家都好像吓坏了,厨子和新来婢女更是厉害,我相信他以后会遵守我的话了。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耐心地等候着看我命令的效验。在六时二十分时,那新来婢女把鞋子送了来,不是那男孩。我觉得我被骗了。我是要阿方拿的,怎样你拿来了呢?’我问。嗄,我正要上楼来,我顺便把它带了上来。’那婢女问答,甜蜜而且温柔。‘那他为什么不拿上来呢?是他叫你拿来的呢,还是你自己要拿来?’‘不,不,他没有要我拿。我自己拿来的。’我知道她是在说谎,阿方还睡着。可是她机敏地替阿方遮掩,倒多少打动了我的心弦。所以我便让我的纪律败坏下去,我也不想知道厨房里在做些什么了。”
这里之所以引用大量的文章,是因为只此便足以说明问题,不必再多费什么唇舌。从他纵容仆人的态度,基本上是能解释一下语堂先生生活得开心自在的原因的,因为他的宽容使自己得到人们的真心与敬爱;因为他的随性,使自己获得心灵上的轻松与快乐。
人都是从土壤中来,都是自天然中来,都是自良善中来,生而平等,生而聪明,生而属天属地,所以,不可忘却自己的本性,如果遗忘,便是痛苦。
就像李煜的浅吟低唱,青天涕泣以和其缠绵;
就像宋徽宗的画儿,宋高宗的字儿,山水奔腾以和其风骨。
这样的人,就算在尘世中无从解脱,但是只要还坚持着自我的本心,那么依旧轻松得如在天堂一般。
陶醉于真灵性,即使做不成别人的主宰,即使身外之物着实凄凉又有何妨?
让回忆结束
万事可忘,唯忘者名心一段;千般易淡,未淡者美酒三杯。
——林语堂《乐享余年》
上天给人类最大的恩惠之一,就是让我们拥有回忆。等我们到了学会思索的年纪,就会在对过去的回味中,细细咀嚼单纯的美好,无忧的可贵。而面对未来,则又开始愉悦地憧憬了。
然而,林语堂先生对我们说,要珍藏回忆,唯一段刻骨铭心的就好,唯一杯醇香甜存的便好。不可多想,不可停留,否则人生若是完全沉浸在记忆中,那么还怎么能解脱,怎么能让自己以一颗泰然的心去体味当下的幸福呢?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我张望。后来我妻子告诉我,当时她是在数我吃几碗饭。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脏衬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却从来没人把我向她介绍过。”
在大学二年级时,我曾接着三次走上礼堂的讲台去领三种奖章,这件事曾在圣约翰大学和圣玛丽女校传为美谈。那时我这位将来的妻子还没进圣玛丽,但是一定听见人说这件事。我由上海回家后,正和那同学的妹妹C相恋,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但是我俩的相爱终归无用,因为我这位女友的父亲正打算从一个有名望之家为他女儿物色一个金龟婿,而且当时即将成功了,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们结婚之后,我一直记得,每逢我们提到当年婚事的经过,我的妻子就那样得意地哧哧而笑。我们的孩子们都知道。我妻子当年没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给我,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觉得安慰高兴。她母亲向她说:‘语堂是个牧师的儿子,但是家里没有钱。’她坚定而得意地回答说:‘究有什么关系?’
我姐姐在学校认得她,曾经告诉我她将来必然是个极贤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C小姐时,真是痛苦万分。我回家时,面带凄苦状,姐姐们都明白。夜静更深,母亲手提灯笼到我屋里,问我心里有什么事如此难过。我立刻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因为C小姐的父亲为她进行嫁与别人,我知道事情已经无望,我母亲也知道。
我的婚礼是在民国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礼是在一个英国的圣公会举行的。
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依照风俗应当如此。新娘家端上龙眼茶来,原是作为象征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举行婚礼时,我和伴郎谈笑甚欢,因为婚礼也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为了表示我对婚礼的轻视,后来在上海时,我取得妻子的同意,把婚书付之一炬。我说:‘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诚然!诚然!
我们的孩子们说过好多次:‘天下再没有像爸爸妈妈那么不相同的。’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我们就这么互相恭维。气球无坠头儿而乱飘,会招致灾祸。
他们婚后一直幸福着,对陈锦端的爱恋已深藏在记忆之中了。
林语堂知道,与其沉浸在不可挽回的痛苦中,倒不如好好把握现在,否则你什么美好都享受不了,而只会一直痛苦下去。为什么要给自己这样大的折磨呢?人生是不能这样去过的。
因为只有你自己能把握得住今生的幸福。
其实,很大程度上,我们心灵平静的程度取决于我们能否生活在现在时,无论昨天发生了什么,明天也许发生或不发生什么,你身处的都是现在时——永远如此!
许多人让过去的问题和未来的忧虑来控制我们的现在,以至于以焦虑、沮丧和不抱希望而告终。
你看,这对于日子来说,除了感受痛苦外,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所以要享受现在,享受今天,是因为我们要把每一天当做新的一天,以新的自己生活下去。
每一天起来,都是新的生命的开始。生活的解释就是生在今天、活在今天。
那些失去自信的人,又作了失去自信的选择,也就是把焦点对准过去的生活——这样就不可能以新的自己去迎接新的一天。如此把自己本身牺牲了。
老实说,一直在怨恨伤害自己的人,等于让自己的生活受到那个人的支配。自己的一生由那个人支配,意味着自己为那个人牺牲一生。
常有人因为不满抛弃自己的人而开始新的恋爱。这不是以新的自己展开新的一天。即使在形式上,与新的人谈恋爱,实际上也是为收拾受创伤的那一天而采取的一种方法。想一想那样过去的20年时间,就知道时间过得多快。如果一个女子一直在憎恨20岁时被抛弃的事,而作为收拾该事的一种举措,她报复性地与某人结婚。然后,假定现在已经40岁了。即使结婚生子到了40岁,当她回顾自己的人生时,从20岁至40岁的20年岁月,可能是完全的空白。
当然,如果她在25岁或30岁时,消除憎恨,重生为新的自己时,那又另当别论了。
有一良言说:“怀恨某人,就是受某人的支配。”人有时为某时期的挫折,而一生受其支配。
有人为某次的挫折体验,牺牲自己的整个人生。因某一时期的挫折而牺牲自己人生的人,是没有自信的人。
你早上起来时,钱包里有叫做“24小时”的钱。没有自信的人把里面所有的钱花在过去的负债上。
可是昨天已经逝去,明天还未来到,后天尚不可知、我们唯一能够把握的就是今天!有自信的人会为今天而使用那笔钱;没有自信的人却像背着付不清的债在过日子。有自信的人不会负债。
重要的是,要把钱包里的24小时花在今天这个日子上,因为今天才是我们的生命,热爱生活就从热爱今天开始。丰收的果实丰硕甘甜,但是播种耕耘的过程才是我们生命的体现。享受现在,享受耕耘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