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识并不等于能力,一个由蠢材和书呆子组成的团队绝不可能生机勃勃。在企业当中,员工的实际能力是企业的生命力之源,它直接决定了你的团队是否具有竞争力和生命力。所以,用人者必须确保你手下的员工有实实在在的真本领。
一个人的能力只有通过具体的事情才能体现出来,用人者一定不能为其表象所迷惑,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试用来认识其实际能力。
其实,对人才进行“试职”,早已成为我国的传统做法。原始社会后期,明君唐尧在众人的推荐下,决定选择舜为其接任人,但在舜接任之前对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际考察。首先,尧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舜,替他筑了粮仓,分给他许多牛羊,通过他治家而看他治国的本领;接着叫舜“慎和五典”,看他能否胜任司徒之职;尔后又“遍入百官”、“宾于四门”,让他接触和接待各方面的大小官员,让这些官员来考察他、评议他;最后,尧叫舜深入山林川泽,去接受风霜雨露的考验,以观察舜的智勇。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锻炼和考验,尧深知这位来自穷乡僻壤的虞舜,确具各方面才德,于是便传位给舜。舜接位后,天下大治,成为继尧以后的又一明君。
这之后,历代智能之士对“实际考察”多有总结、论述,并施之于行。春秋战国时,荀子就主张“听其言,观其行,计其功,决其择”。
东汉班固在《汉书》中也提出:“论才选士,必试于职,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实以德。”著名思想家韩非也早已提出:“夫视锻锡而察青黄,区治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藏获不疑纯利。”韩非以鉴别剑为喻,说明了“试之以职”的必要。同理,“发齿吻形容,伯乐不能以必马;授车就驾而观其未途,则藏获不疑驽良。”“观容服,听群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愚智。”
唐朝明相魏征在与唐太宗谈论如何做到任人得当时,也曾提出“考绩黜陟,察其善恶”、“审访其行”的主张,强调通过考核政绩决定官员的升降。继后,武则天甚至把“试官”规定为一种制度。天授二年(691年),她在朝堂亲自接见被荐举上来的人,并分别让他们先去做见习官,经试验合格后,再任命为正式官吏。明朝刘基在其《拟连珠》中更明确地指出:“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并且,他在明洪武二十六年规定:“在京官初入试者,且令试职,一年后考堪用者与实授,不堪用者降黜,量才录用。”意思是是否堪用从而给予正式任命,要通过一年的试用期考察。另据《明史》载“诸部寺所属,初止署职,必当考满实授”,当时署职期限一般为五年。署职并非正式任命,也有试用之意。
真金不怕火炼,更不怕一试;而用人者选人相人的眼光再老辣,一些重要的位置也要试后才能授人。可以说,试而用之不仅适用于中国古代,对现代社会中的企业也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
在一次招聘会上,一位应聘者有足够的“硬件”,他还说自己做过学生会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直说得天花乱坠,把该用来形容自己优点的词几乎都用上了。他以为这是外资企业,一定会喜欢这种大胆且敢于自我推销的员工,但招聘的领导并没有被他的话所迷倒,而是把他派到一个小车间管理生产,试用期为三个月。结果试用期未满,这位应聘者把那个车间弄得一塌糊涂,不得不灰溜溜地逃之夭夭。这位用人者是聪明的,知道现实中许多人喜欢说大话,吹捧自己,但一到实干的时候就露馅了。因此,就安排一个棋局让他去走一着,能与不能自然就反映出来。
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用人者不妨通过这种办法,从而了解应聘者才能的大小,进而判断该不该用他,或者让他干什么工作。这既是用人者识人艺术的体现,也是识人用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