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者在工作中,不免有生气发怒的时候。发怒施威,足以显示领导的威严和权势,对下属构成一种令人敬畏的风度和形象。
上下级之间的感情交流,不怕波浪起伏,最忌平淡无味。有经验的领导者在这个问题上,既敢于发火震怒,又有善后的本领;既能狂风暴雨,又能和风细雨。
在平时的工作中,适度适时地施威是必要的,特别是在原则问题或在公开场合碰了钉子时,或对有过错的人帮助教育无效时,必须以发火压住对方。当领导人确实是为下属着想,而下属又固执不从时,领导发多大火,下属也会理解的。
但是,施威不宜把话说过头,不能把事做绝,那样的话就起不到说服的目的了,而应注意留下感情补偿的余地。领导人话一出口,一言九鼎,特别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而一旦把话说过头则事后骑虎难下,难以收场。
施威应当虚实相间。对当众说服不了或不便当众劝导的人,不妨对他大动肝火,这既能防止和制止其错误的行为,又能显示出领导人具有威慑性的力量。但对有些人则不宜真动肝火,而应以半开玩笑、半训斥的方式去进行。使对方既不能翻脸又不敢轻视,内心有所顾虑——假如上司认真起来怎么办?
另外,施威时要注意树立一种被人理解的“热心”形象。要大事认真,小事随和,轻易不发火,发火就叫人服气。长此以往,用人者才能在下属中树立起令人敬畏的形象。令人服气的发火总是和热诚的关心帮助联系在一起的,领导应在下属中形成“自己虽然脾气不好但心肠热”的形象。
日常施威,不论多么高明总是要伤人的,只是伤人有轻有重而已。因此,发火伤人后,需要做及时的善后处理,即进行感情补偿。因为人人不论地位尊卑,都是有自尊的。妥当地善后要选准时机,看好火候,过早了对方火气正旺,效果不佳;过晚了则对方积愤已久,不好解决。因此,以选择对方略微消气,情绪开始恢复的时候为佳。
正确的感情补偿,要视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有的人性格大大咧咧,是个粗人,领导发火他也不会放在心里,故善后工作只需三言两语,象征性地表示就能解决问题;有的人心细明理,领导发火他能理解,也不需花大功夫去善后;而有的人则死要面子,对领导向他发火会耿耿于怀,甚至刻骨铭心,此时则需要善后工作细致而诚恳——对这种人要好言安抚,并在以后寻机通过表扬等方式予以弥补;还有人量小气盛,则不妨使善后拖延进行,以天长日久的功夫去逐渐感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