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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最是奢侈少年梦

[1]

芷珊坐在车上,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脑海里还是不断地浮现出他的声音来:

“芷珊?”

“芷珊,是你吗?”

“芷珊……你是乔芷珊对不对?”

他问得那样的小心翼翼,却又是那样的言辞灼灼,可是她却回答得那样的言不由衷。

——撒谎都不会,乔芷珊,你真是笨死了。

还是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要不是刚才忽然看到郑凯志从酒店里走出来,她一定不敢再否认。她没有那个底气,撒谎会长长鼻子的,她害怕……怕得要命。

“你没事吧?”郑凯志试探地看了芷珊一眼。

芷珊摇了摇头,看着身边的人说:“对不起,刚才我……”

“为了躲一个人嘛。”他笑了一下,很没有当一回事的口气。

“其实刚才那个人……其实他……”说不清来龙去脉,还是说重点好了,“我刚才那样鲁莽,是不是得罪了你的朋友啊?”

“不要紧,方教授人很好。”

可是她还是感到万分内疚,不禁低下了头。

“其实你不用跟我解释。”他淡淡地笑了一下,“只要你没事就好了。”

她的心微微一荡,他的笑容像是一阵微风,顿时使她整个绷紧的神经都松弛了下来。

“谢谢你。”她是真心谢谢他的,谢谢他帮了她这么多次。

“不过我现在要去一个地方,恐怕暂时不能送你回去。”

“没关系。”她忙说,“你随便在哪里放下我就可以了。”

他摇了摇头,故作认真地道:“这个时候,我怎么能放下你呢?”

这句玩笑参半的话,让芷珊听得登时愣住了,他却又笑了起来。

“开玩笑的。只是你刚才在我老教授面前那样说,我现在要是把你放下,他一会儿肯定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

“那——要我跟你一起去吗?”

“恐怕是的。”他打量了她一下,说,“不过,要先换件衣服。”

她看看自己,又看看他。

他是一身燕尾服,她是一身职业套装,不说有多坍台,总之跟他很不搭调。

于是,他临时把车开到礼服店,不知道对店员说了什么,而后将她交给了店员。她被推进琳琅满目的更衣室,店员递过来几套礼服给她一一换上,最后自己挑了一件宝蓝色深 V 领长礼服,首饰鞋子手袋一应俱全地配好了。

郑凯志在外面边翻着杂志,边很淡定很惬意地喝着咖啡。

芷珊走出来的时候,脚踩着三寸高跟鞋,小心翼翼的,像是怕惊扰了谁。他忽然抬起头看见了她,眼神里闪过一道光,像是被什么照亮了一样。她有些紧张地抿住嘴唇,直到他略微点头一笑,说:“可以了,就这样吧。”

她大概明白是要去什么地方了,坐在车上忙补起妆来。

就算她再不济,也不能给“救命恩人”丢脸啊。

其实芷珊长得很标志。五官精巧,皮肤白皙,微微透着一点红晕,在日光的照耀下会闪闪发光。叶长卿说过她的唇很美,莹润饱满,鲜艳欲滴,像是朝露下成熟的红樱桃,会让人忍不住想要一口吞下去。

芷珊对着镜子看了又看,都还凑合,只是腮红有点淡,礼服的颜色又很深,略显得脸色苍白了一点。

她用力拍了两下面颊。郑凯志不禁问道:“你干吗打自己啊?”

“我没带腮红,这样是不是看起来气色好一点了呢?”她把脸凑上去。

“嗯——”他笑着扬眉道,“还可以再好一点。”

车子开到会场,有服务生过来开车门,搀扶她下车,她一看就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以前只在电视新闻里看过这地方举行什么仪式,没想到自己今天会真的来到这里。芷珊忽然觉得两条腿都有些发软。

郑凯志走下车将钥匙交给一旁的服务生,向她伸出手臂。

她当然也懂这些礼仪,以前也有陪叶长卿出席过这类的宴会,于是挽着他的胳膊,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会场。

一进会场,立刻就有人热情地走来向他们打招呼,满脸堆笑地说着客套话,最后看见了她,就有人笑着调侃道:“原来郑医生今天带了女朋友来,早先还神秘兮兮地不肯说。这么高兴的事,当然是想要跟心爱的人一起分享了。”

她被说得抬不起头来,什么心爱的人,她是总给他找麻烦的人才对。

但他真是万能的,什么事情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

进入会场之后才发现并不是什么酒会,而是一个颁奖典礼,他带她对号入座,一旁有工作人员来为她加座。所有的位子上都贴了名字,她认得其中的几个。当看见那个名字的时候,她立刻就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刚才见过的那位老教授就坐在他们旁座,看见郑凯志带她入座,不禁笑道:“总算来了呢,怎么也不介绍一下?”

芷珊忙起身向老教授略欠了欠身,道:“您好,我叫乔芷珊。”

老教授微微点着头,笑着看她。

郑凯志说:“这位是我的导师,方景言教授,现在是 XX 科学院的院士。”

她连连点头,那几个头衔震得她如坠梦中。

一旁的两个年纪和郑凯志差不多的男子不禁调笑道:“原来有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啊,怪不得满‘院’花香都关不住你呢。”

“就是就是,舍不得带出来给我们看,是怕我们横刀夺爱吧。”

郑凯志只是笑,略作介绍后,附耳低语:“他们爱开玩笑,别介意。”

芷珊摇摇头说:“我不介意。”只是觉得有些百口莫辩。

司仪上台,她才知道今天这个学术颁奖典礼颁的就是那个如雷贯耳的 XX 奖。这个颁奖典礼她在电视上看到过很多次,奖金当然不少,但获得的名誉和地位更重要。有很多人一辈子努力也就是为了拿这一个奖而已。

没想到他竟然是来参加这种颁奖典礼的。

“下面我们要颁发一个杰出贡献奖。这位学者还很年轻,但是在医学界的地位却牢牢不可撼动。他是方景言教授的得意门生,同时也是英国 XX 大学的优等生,他是我们华人的骄傲,也是医学界的后起之秀。去年他的一篇论文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多争议和关注,今天,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的观点……”

芷珊听着听着,隐隐地就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得奖者是, XX 医科大学副教授,郑凯志先生。”

她忽然看向身边的人,与其说是惊讶,倒不如说是——震惊。

为什么他之前都不说呢?忽然让她卷入这巨大的旋涡中,她一时有些辨不清方向了。

本来以为只是作陪,没料到陪着陪着就陪出个主角来了。

郑凯志却已经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那副淡定的模样更让人震惊。一旁的同伴同他握手拥抱,然后转过来看向她,她还没能很好地反应过来,就已经被他礼节性地抱住了。而后看他大步流星地走上领奖台,芷珊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郑凯志已经站在台上,闪闪发光的奖杯在他手里一闪一闪的,他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来,有点不真实,但依然沉稳动听。

“首先要谢谢各位同仁对我的肯定……其实我资历还很浅……不过最近我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真的需要有人分享才会更快乐。比如说学术成果,比如说医学的进步,又比如说个人取得的成就。能得到认可我很高兴,但是更高兴的是,今天能有一个很重要的人跟我一起分享这个奖……”

芷珊顿时感到周围灼灼的目光纷纷向她投来,那些目光像火把一般将她照得通亮。

她只能更矮一些地缩进椅子里去,却不料一旁的老教授伸出手来拍了拍她说:“看来 Ken 真的很在意你啊。”

芷珊肌肉抽筋地笑了一下,可是那个“很重要的人”,也许不是她呢?

他可能说的是他的家人朋友,或者……女朋友。

Ken 那个人就是不太懂得表达自己。”老教授凑近了一些,低声道,“不过那孩子是个天才……”老教授开始细数他的“前科”。芷珊只能点头附和,但其实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最后老教授凑近她耳旁道,“其实他这么多年都不交女朋友,我还以为他有问题……”

芷珊刷地红了脸,她其实什么都不知道,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今天看到你我就放心了,我可是一直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乔小姐,我也没有把你当外人。”老教授笑了笑,又说,“凯志以后交给你我很放心,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姑娘。”

她是个好姑娘?

不,她不是。

她一定不是的,不然她为什么会失去叶长卿呢?

这是惩罚。

一定是的。

[2]

回程的路上,芷珊一直沉默不语。

然而心里却反反复复地重播着刚才的情景……对他来说,重要的人,到底是什么人呢?不是她吧……他怎么会喜欢她呢?才见面不过两三次,他看来绝不是那样轻率的人。可是,他为什么要陪她打点滴,为什么要三番四次地帮她,又为什么总是对她这样温柔呢?

车子开得很慢,郑凯志看她这样一路冥思苦想,嘴里念念有词,不禁好奇道:“你在念叨什么?”

芷珊不禁怔了一下,抬起头来呆了一秒,抿起嘴唇,木然地摇了摇头。

抿起嘴唇是她的习惯,因为总也说不过叶长卿,自己又容易说漏嘴,所以遇到紧要关头她会不自觉地抿起嘴唇。

她发呆的时候眼睛微微睁大,漆黑的瞳人像是明镜湖的水面,映出周围闪烁的霓虹。她这样一个干净清透得像是无色琉璃般的女子,在五彩缤纷的霓虹中像一股清灵的泉水,流经心底的时候,会发出叮叮的声响。

他忽然就有几秒钟失神了,幸而她一声高喊:“红灯!”他才猛然踩住刹车,车子卡在了横道线前,险些就闯了一个红灯。

她伸手抵住前挡板,忙看着他说:“你没事吧?”

难怪叶长卿说她这样老是发呆,总有一天会害死人的。

“没事。”他一只手仍然握着方向盘,看着她说,“你呢,撞到没有?”

芷珊摇了摇头,拢起额前散落的一缕头发。

后面有车按喇叭,他才重新踩下油门。

他忽然觉得车里空调开得很高,于是伸手去开车窗。外头的冷风又呼的一下子灌了进来,吹得有些头疼,于是便只能再次关上。

他减慢车速,慢慢地将车停在路边。

芷珊愣了一下:“怎么了?”

“有点闷,出去散散步好吗?今晚的天气还不错。”他松开安全带说,“我来上海这么久,还没有好好看过上海的夜景。”

她也舒了一口气,抬头看到车停在靠近南京路的地方,于是说:“去外滩吧。”

上海其实是一座很奇怪的城市,它没有很独特的自然风光,却依然魅力十足。人文建筑总是被各路游客塞得满满的。它汇集了各国的建筑和各族的风情,却唯独没有什么地方特色,只有一条黄浦江,许多年来始终默默地流淌着。

妈妈第一次带她来外滩时,便指着那滚滚江水说她是喝着黄浦江的水长大的。芷珊探出小脑袋一看那黄黄的浑水,立刻说:“哎呀,这么脏的水,怎么能喝呢?怪不得妈妈总是生病呢。”于是,妈妈就笑了。

外滩总是很热闹,到了傍晚不是游客就是情侣。对岸的霓虹灯映在水里,像是被搅碎了又重新拼凑在一起的璎珞,美得让人心碎。

“能在这个地方长大,还真是幸福。”

他们站在江边的围栏旁,这时候已近午夜,江边的人不多,风更大了。

但芷珊不算是在上海长大。她八岁时才跟着母亲回到这里。刚来的时候,喝不惯这里的水,总觉得味道怪怪的,她每天哭着闹着不肯喝。可是后来,每次喝到这里的水,就会不自觉地落下泪来。

“你在哪里长大的呢?”芷珊问。

郑凯志认真地想了一下,说:“应该算是香港吧,不过我十岁的时候去加拿大待了几年,后来离开家就去了英国,在美国读的医科……毕业后去欧洲待过几年,然后跟着医疗队的时候又去了非洲、澳洲,近几年才回国,说起来就是对自己的国家最不熟悉了。”

芷珊听得满脸黑线,他简直就是一本世界地图嘛。

“你呢?”他看着她说,“一直在上海吗?”

“不。”她略微低了低头,说,“其实我在香港出生,后来才跟妈妈来到上海。”

他轻声应着。

“你为什么当医生呢?”

只怕再提及她的过去,于是芷珊先下手为强。

“也没有为什么,就是机缘巧合吧。”

人家一般不都是什么家里有亲人得了怪病去世,然后立志当医生之类的吗?他倒是说得痛快,好像只是不小心填错一个志愿,结果今天就拿了人家梦寐以求的杰出贡献奖。

他说:“其实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做一个杀手。”

芷珊简直就要喷血了。杀手……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吗?不过,哪个少年血气方刚时不崇拜一些盲目的东西呢?他笑着看她,说:“那么,你呢,你的理想是什么?”

理想?

她曾经的理想是每天为叶长卿洗衣服做饭,早晨起床后可以看到他,晚上睡觉前还可以看到他。

可是现在,那个理想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我的理想就是……过平静的生活,工作稳定,和相爱的人结婚,生几个健康的孩子。等我们都老了,头发白了,牙齿掉光了,他还会牵着我的手过马路,还会跟我说‘老婆,整条街最漂亮的那个姑娘就是你了’。”

平静的生活,是啊,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

叶长卿说:“你不是阿联酋公主,我也不是埃及王子,还有什么不平凡的呢?”

可是,终究还是无法平息那风浪,他们终究还是驰向了不同的方向。

夜色中,她的五官有些模糊,但嘴角的笑意却荡漾开来,微微泛红的面颊,水盈盈的眸子,就像江水上的倒影一样,美得让人怦然心动。

“也许……”郑凯志忽然说道,“不那么容易。”

芷珊怔了一下,抬头看着他道:“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只是微微地笑着,转过身去看着江面的风景。

他的睫毛很浓很长,眼睛里闪着柔柔的光:“这里真的很美,赛过维多利亚港。”

江风呼呼地迎面吹来,他已经摘掉领结,衬衫领口微微敞开。

芷珊忽然忍不住就笑了。

幸好,只是自己想多了。

像他这样的男子,伸手翻云,反手覆雨,若要女孩子的芳心,就像摇动成熟的苹果树一样简单,自有一堆芳心落在他身边。

所以,他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她忽然有些眩晕,原来他眼睛里真的有星星,看了会让人头晕目眩。

芷珊忙转过脸去看着对岸的霓虹灯,那些广告牌真大啊,说是城市污染,结果到了晚上,就变成了风景线。

“其实我……”他忽然转过脸来看着她。

她怔了一下,身体的防御系统全副武装起来。

“能叫你芷珊吗?”

芷珊有些哭笑不得,她在瞎起个什么劲啊?

“嗯。”她点了点头。

他笑了一下,脱下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说:“我送你回去吧。”

这是他常说的台词,也是她听得最多的一句话。

[3]

车子终于还是开回自家楼下,她想都这么晚了,再去打扰林妙境和大熊太不道义了。万一人家正天雷勾地火的……她一瓢冷水泼上去……那么第二天,无论什么时间和地点,肯定是一见面,林妙境就得把她碎尸万段的。

更何况,他未必就已经找到她的住处了。

她不信叶长卿就真的像他妹妹说得那样神通广大。

她站在楼下看那银色跑车掉头走了,才转身进去。然而刚一走到门口,就愕然地愣在了那里。她住的公寓楼下虽然有密码锁,但还是有管理员的。这时候正有一个人站在那里同管理员说着什么,只是看到背影,她就知道是叶长卿了。那个执拗而且 IQ 一百四十的叶长卿,竟然一下子就能找到她的住处。从刚才到现在,才几个小时而已啊。

他是怎么办到的?

芷珊慢慢地向后退着,一步一步,小心翼翼,不让他察觉方圆十步之内有个她。就算是身后有万丈悬崖,她也只能一步一步地向后退。

天下就是有这种事与愿违的事,越是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

芷珊紧紧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生怕一开口,“叶长卿”那三个字就会不由自主地跑出来。

她快要管不住自己了,身体里那个声音已经在撕心裂肺地挣脱着。

可是,她仍然只能一步一步地退入到夜色中。

叶长卿忽然转过身来,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紧紧地盯着外面看了一会儿。然而玻璃门外只剩下一片茫茫的夜色,什么也没有。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感到有人在那里呢?不,不是有人,而是她,她在那里。

他明明感觉到了她就在那里,就在他身后。

管理员看着来客落寞的神色,不禁微微地叹了一口气,说:“这位先生,乔小姐真的有好几天没有回来住了,今天看来也不会回来了。”

“她搬走了吗?”

“也没有说搬,不过就是没有回来而已。”

“那就应该是要回来的吧?”

叶长卿看了下表,凌晨一点四十五分。

“这个……”管理员挠挠头说,“您总不能一直在这里等吧?”

“没关系,我等。”

“可是……”管理员好心地说道,“您都淋湿了,这样坐着会感冒的。”

他看了一眼被刚才那阵莫名其妙的雷阵雨打湿的衣裳,淡淡地笑了一下,说:“没事,我一定要等到她。”他说得那样坚定。

她在夜色中看得真切,他脸上的落寞和坚定,他竟然打算就这样穿着一身湿淋淋的西装坐在管理处的门廊下彻夜等她,那才真是叫傻呢。

叶长卿,你怎么就这么傻呢?

竟然比我还傻。

难道你不知道,我是这样害怕再看到你吗?

夜风吹在身上已经是寒意逼人,芷珊沿着小路走出小区。

迎面却有灯光渐近,她愣了一下,那车却已经在她身旁停住,车窗摇下,仍然是郑凯志。

“你怎么没有进去?”他说。

“你怎么又回来了?”她说。

他们异口同声,不禁都一呆,然后低头,芷珊笑了笑,又说:“你怎么回来了?”

“你的衣服落在我车上了。”他将后座上的那包衣服递给她。

她倒是忘记了,身上这一套并不是自己的,应当要物归原主才对。她接过衣袋说:“礼服我明天洗干净再还给你。”

“这个不要紧。”他透过车窗望着她说,“你怎么不进去啊?”

她回头向管理处看了一眼,隔着歪七扭八的小道和丛丛灌木,分明已经看不到了,可是她却还是能感到他灼灼的目光。她慢慢地摇了摇头,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的,你先回去吧,都这么晚了。”

“就是因为这么晚了,你怎么不进去呢?”他看着她。

她能说什么呢,告诉他她要躲的那个人在门廊下等她……无缘无故,却一次又一次地将他卷入这场无谓的纷争中,她怕她会还不起,于是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仿佛是被冻僵了一样,只是心却仍然有力而清晰地跳动着。

“上车吧。”他打开另一侧车门,她站在那里不动,只是摇了摇头。

他说:“冻坏了,明天还要去医院吊水。”

这一句话她听进去了。一想到那针孔,她就全身发抖。

终于还是上了他的车,其实,她更怕叶长卿会追出来。

他好像总能察觉到她的行踪,就像是雷达一样,使她无处遁形。

郑凯志的公寓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高档住宅区,楼下有管理员,出入要通行证。

“你今晚就先住在这里吧,这是你的衣服,毛巾和睡衣没有女士的,你就将就一下。”他将干净的衣服交给她,又说,“你先去换件衣服冲个凉吧。”无意间碰到她冰冷的手臂,不禁微微一呆。

芷珊只是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感谢的话,有时候语言真是贫瘠,完全不足以表达她情绪的万分之一。她只能呆在那里看着他,他从卧室里走出来看到她还站在那里,不禁笑了一下,说:“你怎么了?你不会洗澡啊?要不然我帮……”

她猛地摇了摇头,飞快地转身跑到浴室里去了。

他的房间非常干净整齐,到处都是淡淡的黑白灰色,浴室里打着暖光灯,地上是防滑砖。

她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看到他正穿上外套。

“这么晚你还要出去?”她问。

“嗯,我去实验室。”他拿起车钥匙,开门的时候还不忘关照一句,“备用钥匙在桌上,这几天我都会在实验室,电话号码在桌上,你有事打电话给我。”然后也不等她回答,就走了出去。

她知道后一句是:“你想住多久都可以。”只是他没有说,他似乎从来不说,只是默默地在做。

她听着门锁吧嗒一声关上了,心却也是吧嗒一声,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绞住了。

所谓鸠占鹊巢,是不是就是她现在这样呢?虽然有点不贴切,但是……自己比那占鹊巢的鸠更可恶。

明明是自己半夜闯入他的家,还害他要住到实验室里去,他放着三尺三的大床不睡,去挤那小小实验室的板凳。她真是罪孽深重啊。人家今晚刚拿了奖,本来是多了不得的一件事,结果却沦落到只能睡小板凳过夜了。

“那个……”

忽然,芷珊就冲出门去想喊住他,结果电梯已经停在一楼了。

她站在门口发呆,脑袋微微地抵着门框,忽然听见外头啪嗒啪嗒有声音,抬头向楼道里的窗户看了一眼,才发现外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雨来了。

浴室里有干净的毛巾和牙刷,连洗手台上的肥皂都是新的。她看到冰箱上贴了便利贴,桌子上压着那把备用钥匙和他的电话号码……她走到客厅的落地窗前,看见那辆银色的跑车掉转车头向小区外驶去。

路灯下那雨丝如飞射的银针,一簇一簇地飞向她。

方教授错了,她不是什么好姑娘,她只会给他惹麻烦。

雨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溅了进来,打湿了她的面颊。

[4]

第二天一大早,她赶到公司就被林妙境逮了个正着。

“快说,昨天去哪儿了?”

“什么去哪儿了?”

“你昨天跟谁在一起?”

芷珊正从背包里拿出手机,被她这样一问,手机啪嗒一声便掉在了桌上。

“哦!”林妙境一副“被我逮到了”的样子,揪住芷珊不肯放,刑讯逼供道,“你还跟我装,还不老实交代你昨晚去哪儿了?”

“什么……去哪儿了?”芷珊捡起掉在桌上的手机,心疼地擦了又擦。

“我有证据在此,你还想狡辩?”

林妙境忽然刷的一下从背后抽出一张报纸,哗啦一声抖开在芷珊的眼前,指着某版头条道:“你敢说这个不是你?”

芷珊还真是吓了一跳,那上头的她一身宝蓝色的晚礼服,首饰、妆容、表情……还真是捕捉得够到位的。但是这样忽然登上头条的感觉真是奇妙,有那么一点恐慌,还有那么一点虚荣,最糟糕的是竟然被林妙境给一眼认出来了。

看她那眼神,就是“你化成灰我都认识你”,芷珊也就没得否认了。

“这个……嗯……”她拿着报纸,想着如何编造一个比较信得过的谎言,但终究谎言都是不靠谱的东西,于是只能说,“嗯,是我,怎么了?”

其实“死猪不怕开水烫”这一招,就是“金钟罩铁布衫”,让人拿你没辙。

你越否认,越撒谎,越是欲盖弥彰。

林妙境果然被这一招“死猪不怕开水烫”给震住了,呆了两秒才说:“什么怎么了?你去参加的可是 XX 奖颁奖典礼啊,你之前都没有跟我说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就是我去参加了呗。”她打开电脑,把桌上的蓝图摊开。

“你凭什么去参加呀,还穿着这么贵的晚礼服?这个牌子我认得,都是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女明星才有的穿的。”林妙境无比艳羡地道,“你竟然就自说自话地穿着去参加学术颁奖典礼了。你太过分了,怎么都该带我一起去啊。”

“……我是临时才知道要去的。”

“临时?”

“因为突发状况。”

“什么突发状况?”

“就是被人带了过去呗。”

都是实话,所以无懈可击。

“带你去的那个人,是不是他?”林妙境带着一股不打破沙锅绝不罢休的气势瞪着芷珊,手指就指着那张手握奖杯的郑凯志的半身像。

“是……”

“你还说你们不认识?上次他在酒店替你解围的时候我就怀疑你们有奸情,你居然还否认!”

“那不是奸情啊……”

林妙境,你到底是不是中文系的研究生啊?

“你肯定还有什么没有老实交代的。”

“没了。”芷珊一边做事一边说,“不就是你昨天不让我早点回家吗,那我闲逛的时候就遇到了他,然后他就带我去了那个地方。我起先也不知道要去的是那种地方,不然我一定跟你报备,帮你要签名留合影。”

说的还真的都是实话,虽然只是部分实话而已。

“难道你昨天晚上一整晚都是跟他……”林妙境忽然道,“你居然连衣服都没换啊!”

芷珊的手指一打滑,不小心按错了键……就在这个紧急关头,只听老板大喊一声:“乔芷珊,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从来没有一次被老板召唤还感到如此愉快的,芷珊响亮地回应了一声,然后便健步如飞地走进了老板的办公室。

然而世上的事往往就是这样的,占了便宜之后肯定要吃个大亏。

芷珊现在就深谙此道……站在工地的碎石上,高跟鞋岌岌可危,她东倒西歪地穿过建筑工地,头上的安全帽太大,要一只手扶着才不会歪下来,另一只手又卷着蓝图,跟在总工程师后面活脱脱的就是一个三流小跟班。

本来不是她的活儿啊,这么爽快地答应下来还不是因为急于摆脱林妙境!

“三号楼的底层平面图给我。”总设计师一开口,她就要在一堆图纸里翻啊找啊,然后等人家用完了,她还得收拾干净继续跟着上路。现在芷珊终于知道了,其实《西游记》里面最辛苦的不是打前锋的孙悟空,而是后勤部的沙和尚。

等到现场终于勘察修改完毕,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她饿着肚子,抱着一堆蓝图准备撤退的时候,却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了一声:“叶总,你来了。”

她不禁浑身一震,手里的一卷图纸吧嗒一声就掉在了地上,一旁有工友上前问道:“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帮忙?”

芷珊连头也不敢抬,只一个劲地摇手,而后偷偷地侧过脸去查看情况。

她几乎是跪在地上向前爬了两步,这才卷起图纸绕到工地后侧,然而跑得太急,高跟鞋啪嗒一声崴个正着,跟没有断,脚脖子倒快要断了。她咬牙忍着剧痛,躲在那水泥柱的后面不敢露面。

真的是他啊,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他不是在她家等她吗?他不是说一定要等到她回来吗?

他身上的衣服还是那套,可见他也是彻夜未归。

可是……这个工地怎么是他的呢?

她急忙打开蓝图一看,开发商果然是日晟地产。

该死的,她怎么不看清楚就揽活儿呢?

都是林妙境,这个杀千刀的。

那些人渐渐走近了,她急忙向后再退一步,扭伤的脚脖子如针刺一般地疼痛着。然而,芷珊却并不觉得疼,只是感到心脏被人一点一点地攥紧,紧得她几乎要无法呼吸了。她看到他的侧影在日光下如同一抹剪影,单薄而修长。

他真的瘦了好多。

可是轮廓和五官却一点都没有变,他还是那个叶长卿,还是他。

“叶总,你没事吧?”一旁的助理忽然轻声问道。

他闭上眼睛,略摇了摇头,然后抬起头来说:“去那边看看。”

日光下,他的视线变得有些模糊,大概是太累了吧。

她只怕自己会忍不住冲出去,然后大声一声“叶长卿,我在这里”。

就像那时候在校园里,她总喜欢躲在大树后,等他四处都找不到她的时候,她就会忽然蹦出来高喊一声:“叶长卿,我在这里,哈哈,你找不到我了吧!”然后就扑上去抱住他,像是一只树袋熊一般。

走出来才觉得脚疼,真是疼,疼得寸步难行。

然而她还是一路落荒而逃,像是后面有千军万马在追赶着,直到拦下一辆计程车,她才慢慢地放下心来,说:“那个……”然后哑然,郑凯志的公寓叫什么来着,想了半天都想不起来,最后决定先回自己的公寓去。

反正这时候叶长卿人在工地,好歹让她可以回去收拾下东西。

阔别几日,楼下管理员无比热情地和芷珊打着招呼。

“乔小姐,有位先生找过你,等了你一晚上。”

她只是微笑着,心想,我当然知道,不然我干吗不敢回来啊?

“还有,这个月的管理费要交了……”

公寓已经冷清到尘土飞扬了。她一瘸一拐地走过去拉开窗帘,整间屋子这才又重新点燃生机。在厨房的柜子里翻到药箱,拿了药酒擦了半天脚踝,还是疼,而且越肿越厉害,简直像塞了个馒头在里面。

那一次她在篮球场上瞎起劲,冒充啦啦队。

结果他一个三分球,害得她激动得从花坛上摔下来,扭伤了脚踝,也是肿成这样。

他背着她跑去医务室,她当时哭着说:“我会不会就这样瘸了啊?”

“嗯,可能,如果伤到骨头的话。”叶长卿坐在医务室的凳子上,表情严肃地看着她肿起的脚踝,说,“那样也好啊,以后你就老实了,不会老给我添麻烦。不至于我叫你向东,你偏要向西。我叫你待在家里复习数学,你偏要跑来球场捣乱。”

她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拽着他胳膊又哭又闹:“叶长卿你这个大坏蛋,你就为了满足你一己私欲,就要害我瘸掉。我哪里是来捣乱的,我是来给你加油的!不是我,你怎么能进那个三分球呢?你狗咬吕洞宾……”

“是我害你瘸掉的吗?”

“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进的那个三分球。”

“你不是说,是因为你我才进那个三分球的吗?”

“……”芷珊瞪着红肿的眼睛看着他,然后说,“就是你,就是你!你害我瘸了,你要养我一辈子。”

他被她扯得晃来晃去,最后竟然冒出一句:“乔芷珊,你这是在跟我求婚吗?有你这样求婚的吗?”

正巧医生进来,显然是傻眼了。

她一边抽泣地看着那位华人女医生为她诊治,一边小声地问:“医生,有没有伤到骨头啊?我会不会瘸掉呢?”

女医生抬头看了看她,又回头看了看叶长卿,低头为她绑着绷带说:“瘸了不是很好,有这么帅的男朋友可以养你一辈子。”

他们俩都傻眼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笑了,那时候自己真傻,以为叶长卿一定会非她不娶。

可是现在,她却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再嫁给他了。

门铃忽然急促地响了起来,她丢下手里的药酒瓶蹦跳着走到门边,那门铃就一路响着,她以为是管理员来收管理费。可是一打开门,她立刻就傻了眼。

出现在眼前的不是阴魂不散的管理员,而是真真切切的叶长卿。

那一秒钟,她像是触及到了高压电,整个人麻木得不能动弹了。

下一秒钟,她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要去关门。

不料,叶长卿从外面用力一拉,那门就被他拉开了。

“乔芷珊!”他几乎是愤怒地抓着她的手腕,“你敢再说一次我认错人了吗?”

芷珊怯怯地靠着冰冷的墙,他的手如同一个火炉,牢牢地禁锢着她的那点勇气。

她再也不敢撒谎了,再也没有勇气了。

“芷珊……”叶长卿无力地笑了一下,“我……终于……找到你了。”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倒去。 /CphAeCkX4ru2JAw7AdBl2g0R7poaITKZbQl+6UHdWZWokKhaqJ7/aWUnB6/ie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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