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叶佳佳比芷珊小好几岁,但是即使在她曾经有可能会成为叶佳佳大嫂的情况下,叶佳佳还是喜欢直接叫芷珊的名字。
“我哥跟我说,他看见你了。”
叶佳佳慢慢地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幽幽地说:“他昨天晚上连夜飞回香港处理一点事情,一下飞机我就觉得他有点不对劲,失魂落魄的。后来他才告诉我说:‘佳佳,你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芷珊了,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出现了幻觉。’”
芷珊的手不禁微微一抖,那不是幻觉,他的确是看见她了。
正如他说的“哪怕万人集会,我也能一眼将你认出”。
他说的都是真的。
更何况当时酒店大堂里就只有那么几个人,她能躲得有多隐秘啊?
“他说的时候,哭了。”叶佳佳淡淡地笑了一下,说,“堂堂日晟集团的总经理,居然说哭就哭了,也只有你有这个本事。”声音却就此冷了下来,“芷珊,当初你忽然消失,我哥也哭过,哭得我都看不下去了……不过他好久没有哭过了,四年了,他好不容易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好不容易,他好不容易可以重新站起来了。
可是,她呢?她还没有走出来,就这样一直在原地徘徊着,止步不前。
她心不在焉地看着楼下人来人往的街道。
原来下班以后街上有这么多人啊,真是很多呢,所谓的茫茫人海,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我就知道他是真的看见你了。”
怎么叫“就知道”呢?她疑惑地看着叶佳佳。
“我说了,你千万别生气。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都有你的行踪,一方面是我怕我哥会真的找到你,所以我安排他的行程时,总是处处小心,怕你们碰到。不过,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叶佳佳笑了一下,她身上带着一套精致的铂金首饰,珠光宝气。几年不见,她已经不再是那个总是追在叶长卿身后的黄毛丫头了,无名指上,多了一枚精致的钻石戒指。
“我不生气。”芷珊静静地说,“我也不想……碰见他。”
其实芷珊说的是假话,她不知道有多想见到他,而每次不经意看见他的时候,她却总是手足无措到处躲藏。她远远地看着他,看着他离去……就像是有一根线从心里一点一点地被抽走,慢慢地,心就像是一个线球,被抽空了。
“不过另一方面,我也很担心你。”叶佳佳说,“如果真有麻烦的话,以你的性格你是不会开口求人的,所以我想,我是不是能帮到你呢?”
这算什么,他们叶家要给她物质补偿吗?
“我很好,不需要了。”芷珊冷冷地说着,喝了一口咖啡。
要她分手的时候,说得那样的决绝。
她永远都记得叶祖圣当年的那些话:“乔小姐,你和长卿的事我都知道,我也对你有了一定的了解……你也知道你身份特殊,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离开长卿。这样对你和他都好。”
当年她还不知道,这个“有了一定的了解”是指详细到连她祖宗八代的生辰八字都了如指掌。
“你也知道,长卿是有未婚妻的人。”
叶祖圣的声音,像是一击重击,砸在了芷珊的心上。
她知道,可是她从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
“请你离开长卿,立刻,马上。”
“简单地说,你配不上他。”
“还需要我说得再详细一点吗,乔小姐?”
她只记得自己是在摇头,默默地,一下一下地摇头。
到底僵持了多久,她却已经不记得了。
但是即使是在那个时侯,即使在叶祖圣那样勒令她离开的时候,她也没有动过一丝离开他的念头。她花了很长时间才鼓起勇气想要告诉叶长卿全部的事实,但是他却只是敲着键盘,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芷珊,如果回想起那些会让你感到痛苦,那我要告诉你我并不不关心那些过往。”
“不关心?”
“对,不关心。”他抬起头来看着她说,“你究竟是谁,从哪里来,或者有过怎样的过去,我都不想去关心,不想去介入。因为在我心里,你一直都只是你而已。而我只想拥有现在的你,未来你的全部。就这些,明白吗?”
芷珊感到眼眶温热,不禁轻轻从背后抱住他,柔声地道:“长卿,我明白了。”
她吻着他的面颊,正要松手的时候,却被他牢牢地抓住了双手。
他的掌心温热而干燥,握住她的手,有一种不容反抗的力量。
“芷珊,你要记住,”他仍然只是盯着屏幕,双手牢牢地箍着她的手,声音却缓和了下来,“在我没有放开手之前,你不能先放开我。而我,会一直坚持到最后。”
她默默地点头答应,那时候落下的眼泪,烫伤了自己的手背。
可是,她终究没能遵守约定。
……
她们都没有再说话,只有窗外的天色在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城市的空气质量太糟糕了,天上看不到星星,只有无数霓虹灯骤然亮起。
良久,叶佳佳再度开口道:“其实父亲去世的时候跟我说过,他不是不喜欢你,只是因为你身份特殊。我一直都很好奇,你的身份到底特殊在哪里?”
芷珊在心里苦笑,阵阵的苦涩泛了上来,加多少糖都没有用。
她放下杯子,正襟危坐道:“不好意思,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该走了。”
“你别怪我自私,我只有这么一个哥哥,妈妈走得早,我和哥哥最亲了。爸爸临走的时候嘱托过我,我不能不照做。”叶佳佳像是没听到她的话,继续说,“芷珊,我知道这样对你很不公平,但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一直都活得很辛苦,我希望他能慢慢地走出来,所以你能不能……”
继续消失。
她知道叶佳佳是想要说这句话的,虽然她最后没有说出来。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活在痛苦中,她又何尝不是呢?那种掏心挖肺的疼痛,每天晚上都在折磨着她,无论她逃到哪里,都阴魂不散地跟着她。她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如果她死了就好了,但她没有那样做。
因为她一直都想再见他一面。
只是再见一面而已。
可是……如果真的见到面,她又只能躲起来,她不想再伤害他。
芷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下个月我哥还会来上海一趟,他这个人又倔犟又聪明,你知道的……”
她点了点头。
他是真的很聪明,念了那么多学位还有时间给她补习,还有时间自己玩游戏,还有时间打工给她买礼物……
而她这个小笨蛋,每每想给他惊喜都会被他先找到破绽。他简直就是福尔摩斯转世,总是弄得她措手不及,最后只能恼火地喊他:“叶长卿,你这个坏人!”
她知道,她斗不过他,所以只能躲开。
不,应该是消失。
消失得更彻底一点。
她拿起背包和外套,不再说客套话,转身离开了会客厅。
初识的时候都觉得会是一生一世,分手的时候总觉得天崩地裂。
然而其实一切都会过去的,就像昨天今天和明天一样,其实所有的一切都只会成为昨天。
那天开学典礼的时候,顶着荷包蛋脑袋的苏格兰校长唧唧歪歪地说着他的英国土话:“下面我们有请学生代表讲话,叶长卿——”
怎么会有人叫这么奇怪的名字呢?长青长青,好像是一根草一样。
芷珊当时是这样想的,然而当那个人从人群中走出来的时候,她便顿时明了了——
长卿长卿,长念君卿。
他就是那种会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记的人。若说他是根草,也是根不折不扣的让人相思的校草。他这根草害她苦苦相思了这许多年,她拼了命地考进这所世界顶尖级大学,只为见他一面,只想见他一面而已。
当他走上领奖台的那一刹那,几乎所有不同肤色不同年龄的女同学都把目光投注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在剑桥就读的亚洲人本就不多,中国人就更少了,而像叶长卿这样能够兼修多科并且年年拿优等的华人,就更加少之又少了。
所以只要是盛大的典礼,他几乎都会出现。
后来甚至有很多金发碧眼的美女,都向他投怀送抱,于是集结了一大批叶长卿的粉丝,号称“鲫鱼帮”。
她不解:“为什么是鲫鱼帮啊?”
“因为鲫鱼有营养。”
“……”
过了很久她才知道,老外写不好中国字,就把“卿”和鲫鱼的“鲫”字搞错了,有男同学恶搞,就说她们是“鲫鱼帮”。
她听到以后捧腹大笑,险些从床上跌下来。
“叶长卿是千年鲫鱼精,哈哈——”
“那你不就是渔民?”
“为什么?”
“一下子就把我给网住了啊。”
斗嘴,他从来不吃亏,不愠不火一定把她噎得半死。
后来有女同学来向叶长卿表白,他忽然就冒出一句:“我有女朋友了。”
人人都知道叶长卿坐怀不乱,但是谁也没想到他真的会有女朋友。
坐怀不乱的叶长卿,竟然会看上她。
“谁说我不乱的。”他坐在电脑前,不疾不徐地编着程序,说,“我要是不乱,能让你给搞定了?”
“对啊,叶长卿,你喜欢我什么呢?”她扑到电脑旁看着他,一遍又一遍地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我好像……”他略微横了她一眼,淡淡地道,“从来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吧。”
“叶长卿,你这个坏人!”芷珊跳起来转身就走了。
他就在电脑前微微地笑着,手指敲击键盘发出噼啪的声音。
是啊,叶长卿,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
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只要我改了,你就不会再喜欢我了吧。那样,我就能彻底地从你的世界里消失了吧。
可是如果我真的消失了,你还会想起我吗?
哪怕只是偶尔,想那么一下,哪怕只是偶尔……
那天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来,雨水噼里啪啦地拍打在玻璃窗上,她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听见雨水打在玻璃上的声音,她细细地数着一、二、三、四……一直数到五万的时候,仍然没有丝毫的睡意。
第二天早上,芷珊顶着金鱼眼去上班,结果到下午的时候忽然就觉得全身无力,于是就这样病了。一开始她还扛着,扛到第三天实在不行了,整个人疲软地趴在了键盘上。
林妙境向老板报告说芷珊发烧了,吓得老板都没敢来上班。于是那天下午,在林妙境死命地催促下,芷珊去了医院。
这年头,因为各种流行性病毒肆虐,所以像发烧感冒这样的小病往往搞得比癌症还要吓人。芷珊到医院挂了发热门诊,在病房门口等排队叫号。门诊总是很热闹,这里小孩子哇哇地在哭,那里有病人在哼哼唧唧。
好不容易轮到芷珊的时候,医生看了化验单,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挂个盐水。”
“挂盐水?”她惊叫起来,“这么严重?”
“严重?不严重。”医生低头写药方,爱答不理地说道,“就是疲劳过度又感染了风寒,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她松了一口气,拿着药单到楼上去取药。
这间医院因为是大学医院,又很贵,所以病人相对还比较少。走到楼上拿药的窗口,那里没有什么人。她到窗口拿了药,正往输液室走的时候,忽然看到走廊那里走来一群人。好大的一群人,黑压压的都是如花儿一样的姑娘,唯独中间众星捧月地站着一名男子。
她微微一怔,那人……好像见过啊,但就是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正在芷珊胡思乱想的时候,男子已经看见了她,他低声同身旁的女生们说了些什么,然后就撇下那一群莺莺燕燕向她走了过来。
他渐渐地走近,芷珊忽然灵光一闪,那个名字蹭的一下就从脑子里冒出来了。
郑凯志。
原来,他是一名医生啊。
怪不得他一脸不怕死的样子,而且还乱爱开玩笑,芷珊在心里暗笑着。郑凯志淡淡地道:“你来看病?”
她点了点头,看见他一身白袍,不禁说道:“原来你是医生啊!”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深邃的瞳孔仍然闪闪发光。
她又说:“你不是教授吗?”
“我顺便在学校讲讲课。”他指了指身后的那些女生,那声音不大不小,却很好听。他回头看了看仍站在那里观望着的一群女生后,对她说:“你哪里不舒服,要来这里看病?”
什么叫要来这里看病?她不过就是懒得跑远了,老板又肯给她报销,所以才来这间高级医院的。
“没有,只是有点感冒发烧。”她故作生气,调侃他道,“不是说医生都一视同仁,病人不分贵贱吗?难道感冒发烧什么的就应该被瞧不起,非要癌症白血病才能来这里看不成?”
他被她这一连串的反问逗笑了,说:“你这是要去输液?”
“嗯。”她看见那一群女生还在那里翘首期盼,于是挥了挥手说:“你忙吧,我不打扰你工作了。”
他点点头,于是她转身走下自动扶梯,到输液室找了个位子就坐下了。
下午的时候输液室的人不多,只有护士在一旁无聊地窃窃私语。她坐在那里看着滴管里的葡萄糖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慢得让人心焦。但是医生说她现在身体虚弱,不能滴得太快,结果吊着吊着她就睡着了。
窗外又在下雨,她坐在靠窗的位子,听见雨声滴滴答答的,忽然便醒了。
结果她不禁微微一怔,发现身旁坐着个人。
“你醒了?”
郑凯志坐在她对坐的位子,望着她。
“嗯。”她木讷地点点头,瓶子里还剩有一点点液体。
他好像总是在微笑,笑得很亲切,让人看了不由自主地就会放松戒备。这时候的他已经换下了白袍,穿着一身白色衬衫和灰色长裤。他好像很钟爱白色,不过那样简单的白衬衫,他穿起来却别具一格,显得风流倜傥。
“你下班了?”她看着他的衣服,才想起来看表,都已经七点多啊。
“嗯。”
“那你怎么……”
还在这里?后半句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就听到有人喊了一声:“郑医生。”来拔输液管的护士看到坐在凳子上的郑凯志,惊讶地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啊?”
“我等一个朋友。”他看了看对坐的芷珊。
护士小姐说“还在这里”,莫非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芷珊充满疑惑地看着他,而他只是专注地看着护士小姐拔针。
那护士小姐笑得亲切可爱,一边拔出针管一边说:“原来是在等女朋友啊。”
女朋友?女朋友!
芷珊睁大眼睛望着他,他却也不否认,那护士小姐手脚麻利地干着活儿,一边还调笑他:“郑医生你早点说嘛,我们就把输液室给你搬到楼上办公室去,不用你在这里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了。”
好几个小时?
芷珊窘到了。到底是几个小时啊,莫非他一直在这里……陪她?
“没事,打扰到你们工作我就要不好意思了。”他笑着说道。
那护士小姐也笑着,把药瓶和针管收拾了一下,才说:“郑医生这是说的哪里话啊,我们想被你打扰你都不给我们机会呢。这下可好了……”她故意看了芷珊一眼,才略带酸涩地说,“是彻底没机会了。”
芷珊那棉签按着手上的针孔,听那护士小姐调侃,心里感到非常的无辜。
不过这护士小姐至少还没有满眼凶光地看着她,可见,郑凯志受欢迎的程度级别比她想象得要高得多。
会不会像叶长卿有个鲫鱼帮,他也有个鲨鱼帮之类的呢?
“其实……你不用等我的。”芷珊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顺便嘛。”他说得还真顺便,然后从手边拿出一个袋子说,“你生病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所以我买了点粥。”
她看着他手里那个白色的塑胶袋,心头微微一暖。
小时候她生病,妈妈就会煮粥给她喝。她说没味道,妈妈就想尽一切办法在粥上做文章,什么鱼片粥啊、花生粥啊、皮蛋瘦肉粥啊,应有尽有。可是自从妈妈走了以后,她生病的时候就再也没有喝过粥了。
“我送你回去吧。”他说。
芷珊点点头,站起来时忽然眼前一黑,膝盖发软,紧跟着就要摔下去了。
丢人丢人,真是丢人。
她在心里正咒骂着自己不争气,肩膀却已经被人给扶住了。
“你没事吧?”他说着,已经伸手探向她的额头,冰冷的手一下子触及到她滚烫的皮肤,她不禁打了个冷战。他倒是很镇定地哦了一声,然后说,“烧退了,可能消炎药的效力上来了,会觉得有点虚脱。”然后扶住她站稳,才说,“还是先吃了东西再走吧,到楼上办公室去吧。”
芷珊一直都不敢把头抬起来,却听见一旁窃窃的笑声,抬头一看,是那些小护士正望着他们。看她抬头,一群人笑着就转身走进办公室里去了。
他为什么不解释清楚呢,说她跟他不过是萍水相逢而已。
郑凯志的办公室在七楼,这么高的楼层显然不是门诊部了。他转动钥匙打开门,开灯后将芷珊扶到一旁的沙发上,她傻笑着说:“我没那么虚弱,你不用总扶着我。”
他也笑了一下,说:“我去把粥热一下。”
“不用了。”他这样殷勤周到,她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于是说,“我不喜欢太烫,这样就好。”
芷珊把他手里的粥接过来,已经和常温差不多了,但是因为室内空调打得高,所以不是很冷。
可见他已经等了很久,连粥都凉了。
她打开盖子,惊喜道:“是廷仔粥。”
“你知道?”
“我妈妈也会煮,她是……”
说着,芷珊用勺子一口一口地喝起粥来。
粥虽然已经凉了,但还是很可口。温润的粥在口中一点一点地融化,她小心翼翼地吞咽着,很像是当年妈妈煮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锅,同样的柴米油盐,妈妈煮出来的味道就是跟其他人的不一样。
哪怕是同一个厨房,同一个配方,她也煮不出妈妈煮的味道。
可是这碗粥,竟然有妈妈煮的味道。
芷珊低头喝着粥,不经意的,一滴眼泪落下来,落在碗里。
他低声问道:“不够咸?我去帮你拿点盐来。”
他作势要站起来,芷珊却扑哧一声就笑了,拦下他说:“医院里的盐能吃吗?”
“医院里的人也是要吃饭的嘛。”他笑道。
“其实……”她含一口粥,然后望着他说,“你刚才怎么不跟她们说呢?”
“说什么?”
“女朋友的事。”
“哦。”他恍然大悟,看着她说,“你介意?”
“不是……”
说出来了,又觉得这个问题怪怪的。她当然不是介意,可是说不介意,又好像很想当他女朋友似的。
“我是怕她们误会,怕会给你添麻烦。”芷珊这才松了一口气。
“没关系。其实我这个人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不过刚才是我太唐突了,不好意思。我忘了你是不是介意,或者你男朋友会不会介意。”他忽然说道。
“我没有男朋友。”芷珊脱口而出,说完了,忙又补充一句,“我就是怕以后我落到你的那些女学生的手中,那可就有的罪受了。”
“你不要生病,就不会落到她们手里了。”
“可是我这样的体质,到了这个季节就会感冒,好像,每年……都会。”
是啊,每年到这个时候她一定会感冒,就像是黄梅天一样准时。那时候的叶长卿总是说她歪树不倒,熬过一年又一年。
她迫不及待地要打破那思绪,于是没话找话地问:“你这么受欢迎,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
“我受欢迎?”
那样还不叫受欢迎啊?!
“其实我没什么女人缘,通常越了解我的人,就会离我越远。”他转过身去,站起来走到咖啡机旁倒了一杯咖啡,又说,“那我可以用这个问题来问你吗?”
“我?”芷珊一个劲地傻笑道,“我跟受欢迎根本扯不上边,没有男朋友很正常嘛。”
“我倒觉得你很可爱。”他忽然说道。
“我可爱?”
“胆子够大又不怕死。”
她哭笑不得,她是够傻的,用叶长卿的话说,就是傻得冒泡。
“不如……”他缓缓地扬起眉毛道,“你做我女朋友?那样我也就不会继续给人造成误会,搞得我好像毁了一代青春少女的梦一样。”
芷珊正喝着水,险些将水喷了出来,她急忙抹了抹嘴。
“你说什么?”她顿时便睁大了一双黑黑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他样子认真得让人不容怀疑,但是这一句……
“开玩笑的。”他轻松地说。
芷珊吓出了一身冷汗,这玩笑开得有些大了。
他反倒笑起来:“看来我也并不是很受欢迎啊,不然你怎么会吓成这样呢?”
“不是……不是你……是我……”芷珊有些语无伦次了,所以只好闭上嘴巴。
其实这些年她也有不少追求者,但是每次她都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以至于林妙境曾经深深地怀疑过她的性取向。
她从不解释,从不说明,从不谈及自己的过去。
她就像是活在一个玻璃罩子里,周围的世界都在她左右,却永远无法靠近她。
而能够取下这个罩子的人,是谁,她并不知道。
她觉得气氛有些尴尬,于是便看着他说:“不如,我讲个笑话给你听吧。”
这一招她以前是用来对付叶长卿的,因为他老是板着个脸,所以她积攒了很多笑话,动不动就逗他笑。可是他还是很少笑,他总是说:“乔芷珊,你讲的笑话怎么一个都不好笑呢?”可是她还是锲而不舍地讲着,讲了很多很多并不好笑的笑话。
人家烽火戏诸侯,是为了博美人一笑。
她乔芷珊笑话一箩筐,就是为了博他叶长卿一笑。
其实说再多不好笑的笑话也没有关系,只要能有一个能让你笑了,我也就开心了。
郑凯志靠着办公桌站着,芷珊于是开始说:“有只母猩猩在路上走,一不小心踩到了什么,结果一看是一坨猿猴的粪便,它很恼火。结果猿猴就过来帮她擦干净,擦着擦着就有了感情。后来其他动物看到猩猩和猿猴在一起,都觉得很奇怪,总是问东问西的,于是猩猩和猿猴就会这样告诉人家:‘就是踩到猿粪了呗。’”
郑凯志听了以后忽然便笑了起来,而且还笑得很大声。
芷珊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笑完了,看她说:“看来以后走路不要太小心了,不然就踩不到猿粪了。”
芷珊再一次低头笑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以为“缘分”是一个词。
后来才知道,“缘”和“分”是不一样的。
她和叶长卿就是有“缘”,可惜无“分”。
若是无缘,就不会到现在还总是有意无意地碰到了;若是有分,就不会各奔东西,天涯两端了。
她无法忘记最后那一天,他冲出医院在磅礴大雨中寻找奔跑的背影。
他那样声嘶力竭地喊着她的名字,直到嗓子都哑了,还仍然在喊。
“乔芷珊,你快给我出来!”
她明明看到他从眼前走过,却再也无法伸手触及他一分一毫,她眼前的灌木丛仿佛是一道巨型的城墙,将他隔绝在她千里之外的地方。
“乔芷珊,你不要让我找到你。如果让我找到,你就死定了!”
“芷珊,你快出来!”
“芷珊,我找不到你……”
“芷珊,我求求你,你出来吧……”
“芷珊,你在哪儿,我错了还不行吗?”
她哭到无声,泪水同雨水一起离开身体,可是却无法再靠近他一步。
她知道他再也不会找到她了。
芷珊销假回公司上班后不久,就接到了叶佳佳的电话。挂了电话,她就开始走神了。她先是弄错了底层平面图,后来又把 A 区和 B 区的下水道分布给弄乱了,一下午就在做这个补救工作,忙得不可开交。
结果到下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了,找到林妙境,说:“妙境,我能不能搬到你那儿去住两天?”
“嗯?”林妙境吮着豆奶看她说,“你脑子烧坏了?”
“你脑子才烧坏了呢。”
“那不然你干吗放着一百多平方米的高级公寓不住,硬要挤到我那个三十几平方米的小破屋里去住啊?”
“你家大熊不是出差了吗,我过去挤两天,就两天。”
“我没说不行啊。”林妙境把豆奶包倒过来吸了个干干净净才说道,“可是你得告诉我为什么吧。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我就免费让你住两天。”
“那个……”芷珊想,估计得编一个曲折离奇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才能打动林妙境那颗饱受琼瑶剧毒害的心。“其实,那个……我以前男朋友回来了,我不想碰见他。所以想避一避。”
俗话说,最真实的就是最感人的。
而且,芷珊根本不会编故事。
不料林妙境一口豆奶便喷了出来,喷得芷珊满身都是。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这时候不能跟林妙境生气,谁让她有求于人呢?
芷珊一边噼里啪啦地擦着衬衫上的豆奶,一边不动声色地说:“我不是说了吗,我有个人要避一避。”
“你说你以前的男朋友?”林妙境一脸的不可思议。然后,她忽然又道,“别开玩笑了,我认识你这么久,你什么时候有过男朋友啊?你在这里不是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吗?再说,就算是你前男友,他干吗还要来找你啊?”
“那个……”
其实林妙境说得对,她不是特别美丽特别聪明,也不是特别有魅力,叶长卿为什么还要回来找她呢?
可是她答应了叶佳佳,她不再见叶长卿了。
林妙境揣测着真正的理由,她说:“不会是你付不起房租不好意思说吧?”
“不是……”
“那就是你看了鬼片晚上不敢一个人睡?”
“……”
好吧,如果真的理由没人信,那就随林妙境去胡编乱造好了。一来,酒店太贵,她不能为了躲叶长卿就住到破产;二来,正如林妙境说的,她在这座城市里除了林妙境,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
所以,只要让她有个地方栖身,她就任林妙境宰割吧。
她是这样怕叶长卿找到她,虽然无数次地想象过再见面的场景,但真的上了战场,她还是只会退避。
“这样吧,”林妙境琢磨了好一会儿,得出了结论,“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就让你免费住两天,如何?”
吸取了上次的深刻教训之后,芷珊算是明白再也不能轻易掉入林妙境的诡计了。于是,她慢慢地摇了摇头,但是看到林妙境犀利的眼神,那本来是摇晃着的脑袋,却又变成了慢慢地上下移动了。
见鬼了,林妙境是不是在她身上下了什么蛊,所以每次都可以掐中她的要害呢?
结果这次轮到她走运了,在约定的地点等了一会儿之后,客户打电话来说有事要另约,于是芷珊总算是逃过了一劫,立刻先下手为强地说道:“这不能怪我,是你的客户没有时间,说下次再约的。我只答应帮你一次,所以——没有下次了。”
“你哪里学来的,这样诡计多端。”林妙境气得跳脚地道。
芷珊狡黠地笑着,这还不都是跟叶长卿学的吗?动不动跟他斗嘴,咬文嚼字一番,到了现在她已经应用自如,触类旁通了。
“你这叫帮忙未遂,不能算。”
“我只说帮忙,没说帮忙既成还是帮忙未遂啊!”多专业的名词啊,犯罪既成和犯罪未遂,以前听来的名词,在这里都能派上用场了。“反正忙我是已经尽力帮你忙了,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林妙境哇哇地叫着,结果电话忽然就响了,她忙着去接电话,转过来就笑脸迎人地道,“芷珊啊,忙,我就不用你再帮了。不过,你今天晚上能不能晚点回去啊?”
“为什么啊?”
“大熊忽然回来了。”林妙境一脸卖乖的表情,“他说那边没谈成,正郁闷着呢,我想好好陪陪他。”
那就是说,她不能再继续在林妙境家里住下去了。
她要回自己的住处了吗?不知道叶长卿是不是已经找到了那里,可她还没有找到新的地方,到底该怎么办呢?
不过所谓君子有成人之美,她也不会为了自己就坏了人家的好事的。
“嗯,你先回去吧,我今天晚上会自己安排的。”
“对哦,你可以约那个郑医生出来吃吃饭,看看夜景嘛。”林妙境笑嘻嘻地道,“不然去看世博会啊,这样风和日丽的天气,正适合你们两个游园惊梦。”
游园惊梦?!芷珊的额角闪过三条黑线,她道:“林妙境,不是所有的成语都可以随便说的。”
“我先走了。”林妙境抬手拦下一辆计程车,一转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芷珊从饭店出来,站在路口等了一会儿,也没有看到计程车。于是,她便沿着街道一路向前走着,偶尔看到有空的计程车就伸手拦一下,但是却没有一辆停下来过。芷珊有些泄气,看见前方有酒店,想必会拦到车,于是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可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人在背后喊她:“芷珊。”
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她转过身来,迎向那个声音。
然而一瞬间,她便僵在了原地。那个声音,低低的,轻轻的,喊她名字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像是稍微大声点就会把她震碎了一样,因而她一下子没有认出那个声音,也万万没有想到,那声音的主人会是叶长卿。
他就站在她身后不到二十步的地方,霓虹灯照亮他的脸,没怎么变,只是瘦了,本就清瘦的脸越发显得棱角分明。他的眼底蒙着一层雾气,仿佛看不清楚。他直直地望着她。眉头微微蹙起。
他又问了一次:“芷珊,是你吗?”
她几乎想要拔腿就跑,然而一双脚却想灌了铅似的,怎么也挪不动。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像是一根细而尖锐的芒刺,一下子就扎入了她的内心深处,让她疼得无以复加。她恨不能蜷起身子紧紧地缩成一团,就这样消失在地缝里。
可是,她却仍然无法挪动脚步。
“对不起。”过了很久,她听见自己说,“你认错人了。”
但是怎么会发出那个声音的,她自己都不清楚。她只是转过身,忽然迈开步子向酒店大门走去。这时候会有人来救她吗?
“芷珊。”叶长卿忽然疾步走了上来,一把拉住她胳膊说,“你是乔芷珊对不对?”
芷珊呆在那里,没料到他会这样忽然冲上来。猝不及防地被他一把拉住,她只能定定地望着他。
叶长卿的眼睛里有两团火苗,好像她一旦说谎,他就会把她烧成灰烬一般。
“你,认错人了。”芷珊再一次地说了谎。
她一甩手,离开了他,而后走到酒店门口。那里正有几个人慢慢地走出来,她就那样径直地走到其中一个人身旁,微微一笑,说:“你不等我,就走了?”
郑凯志愣了一下,没料到芷珊会忽然出现,更没明白她怎么忽然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而他身旁的那几位同伴更是满脑子问号地看着他们,其中一个年纪很大的老者先笑了一下,说:“ Ken ,你既然约了朋友,就不该再答应陪我这个老头子嘛,那我们先走了,你随后吧。”说着,在其他两位年轻人的搀扶下,老者坐进了黑色的轿车。
芷珊满心的愧疚,但她却不能回头。
身后是万丈悬崖,她一转身,他们都会粉身碎骨。
她以为郑凯志会生气、愤怒、恼火,却不料他只是微微一笑,向她说:“我以为你不来了。”低头看了下表,说,“那我们走吧。”
芷珊点了点头。其实他说什么,她都听不懂,而她说的,想必他也不是很明白。但是郑凯志能这样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她心里只有万分的感激。拉开车门的时候,她头也不回地坐了进去。
剩下叶长卿一个人在夜色中,落寞。
怎么可能不是她呢?
就算是再过十年,二十年;就算她牙齿掉光,头发全白,他也还是不会认错的。那个人一定是她,一定是那个乔芷珊。
可是她为什么不与他相认呢?她为什么不肯承认她就是乔芷珊呢?
她为什么就这样,上了别人的车呢?
甚至都没有再回头看他一眼,她不是乔芷珊,一定不是的。
“叶总。”忽然有人喊了他一声,他才猛然回过神来。
“车子都准备好了,现在可以去会场了。”
叶长卿默默地点了点头,转身走向车子。
那个人一定不是乔芷珊,一定不是的……走到车前的时候,叶长卿身子微微一斜,急忙抬手扶了一下车门。
助理忙上前道:“叶总,你不舒服吗?又胃疼吗?要不要去医院?”
他摇了摇头,低声道:“没事,走吧”。
不是不舒服,是很难受,像是被人一把插入心口,使劲地绞着,所有的五脏六腑都被绞在了一起。
为什么会这么难受,为什么呢?
也许是因为……
如果那个人不是乔芷珊的话,他还要到那里去找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