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姆·佛雷由于家境贫寒,他不得不很早就辍学,到砖厂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他虽然学历有限,却凭着爱尔兰人特有的热情和坦率,处处受人欢迎,进而转入政坛。他连高中都没读过,但在他46岁那年就已有四所大学颁给他荣誉学位,并且高居民主党要职,最后还荣膺邮政首长之职。最叫人佩服的是他还有一种非凡的记人本领,任何认识过的人,他都能牢牢记住对方的全名,而且只字不差。
这就是吉姆·佛雷的过人之处。每当他刚认识一个人时,他定会先弄清他的全名、他的家庭状况、他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他的政治立场,然后据此先对他建立一个概略的印象。当他下一次再见到这个人时,不管隔了多少年,他一定仍能迎上前去在他肩上拍拍,嘘寒问暖一番,或者问问他的老婆、孩子,或是问问他最近的工作情形。有这份能耐,也难怪别人会觉得他平易近人,和善可亲。
美国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的成功也与记住别人的名字有关。他早在10岁那年,就已认识到一般人对自己姓名的重视,而且他还凭着这个发现,技巧地加以利用,赢得了许多人的友善合作。数十年之后,他也是凭着这套哲学,替自己赚进了数以百万计的财富。有一次他想将钢铁卖给宾州铁路局长文格·汤普逊,于是他就在匹兹堡成立一家规模宏伟的厂房,并以文格·汤普逊的名字来替那家厂房命名。这么一来,当宾州铁路需要添购钢轨时,你们想想,会向谁买钢铁呢?
安德鲁·卡内基善于领导统御的秘密之一,正是这尊重、牢记他人姓名的良好习惯,他一直很骄傲自己认识许多部属,并能牢记他们的名字,他甚至扬言,如由他亲自来带领手下劳工,罢工事件绝对不会发生。
人们除了对自己的名字格外尊重之外,另外还有一种倾向,就是渴望自己能名垂后世、万古流芳。有的人捐书、捐古物给图书馆、博物馆,为的是在馆史撰写时,记上他们一笔,使他们的大名与馆长存;教会为了鼓励信徒捐款,将捐款者大名镶在玻璃窗上,供人们瞻仰。
人之爱名、好名,于此可见一斑。
多数人记不得他人的全名,理由都不外乎是工作太忙、无暇记这些琐事。
但像富兰克林·罗斯福这样的大忙人,都还不忘花时间去记一些与他们来往的市井小民的名字,就连一个工匠,他都肯花时间将之牢记在心,以求让对方感觉到自己的友善和尊重。
往往,我们被介绍与其他人相识时,随口寒暄几句,而事实上连再见都还没说,可能我们就已忘了对方姓什么叫什么。
拿破仑的侄子法国国王拿破仑三世,即曾当庭称他能记下他所见过的每一个人的名字。平日政务繁忙的他,犹能做到这点,试问其中窍门究竟何在呢?说穿了很简单,如果他在介绍时没听清对方的名字,他会立即说:“抱歉!我没听清楚你叫什么名字!”如对方的姓名很特殊,他还会问:“请问是怎样拼法?”在谈话之中,他会刻意地提起对方的名字,以加深自己的印象,并暗中注意对方的外形、表情和反应,记下对方的种种特征。
如果对方是个重要人物,那他的态度就更加认真了。一等宾客离去,他就立刻将对方的姓名抄在小纸上专心地端详,尽可能将之映进心底,很久才将纸撕掉,为的就是使对方的姓名,不论是在他的耳里、眼中都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爱默生曾说:“完美的品格,是得由无数的小小牺牲才能换来的。”要达到这个目标,绝非一蹴可及,定得当时日之累积方可得。
所以,要人家喜欢你,别忘了:人最重视、最爱听,同时也是最希望他人尊重的就是他们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