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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熊王

北极熊王住在遥远的北部,一片冰山之上。他上了年纪,体形庞大;他聪明智慧,对每一个认识他的朋友都很友好;他全身披着一层又长又白又浓密的皮毛,在正午阳光的照射下闪着银光;他的爪子结实锋利,这可以让他稳稳当当地走在光滑的冰面上,还能抓来鱼和海豹撕了吃掉。

海豹们都很害怕他,只要他一靠近,就连忙躲开。不过海鸥们倒不害怕他,不管白的还是灰的,都很爱他,因为他总是把自己吃剩下的东西留给他们享用。

他的臣民,也就是北极熊们,如果生病了或是遇到麻烦,总是来向他寻求建议。不过,他们会聪明地避开北极熊王打猎的地方,以免自己妨碍了他的消遣,把他惹怒。

狼群有时也会来到遥远的冰山一带,他们中间悄悄谣传说北极熊王要么会魔法,要么被一个强大的精灵庇护着,因为没有哪一个地球上的生灵看起来能够伤害到他,而且他总是会弄到很多食物,从来没失手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北极熊王的身体越长越大,也越来越强壮。

然而,当这位北部的统治者遇到了人类,他的智慧便无可施展了。

有一天,他从冰山上的洞穴里出来,看到一艘船在河上穿行,河面上漂着夏日的浮冰。船上面是人。

这只大熊以前从来没见过这种奇怪的生物,于是他慢慢向船靠近,越发感兴趣地闻着那陌生的气息,想知道自己是该把他们当朋友还是敌人,是一顿美餐还是一堆腐肉。

当这位统治者靠近水边时,一个人站在船上,拿着一把奇怪的玩意儿发出“砰”的一声。北极熊王感到一惊,脑中一片空白,巨大的四肢开始摇晃,身体瘫软下去,重重地摔在了坚硬的冰面上。

一段时间里,他只记得这些。

当他醒过来时,感觉到他巨大的身躯上每一寸肉都在剧烈地疼痛着,因为人类把他长着漂亮白毛的熊皮剥了下来,带到了远处的一艘船上。

他的头顶上方此刻正被成千上万只海鸥朋友围绕着,他们正在想这位恩人是不是真的死了,是不是可以把他吃了。然而,当他们看到他抬起头呻吟着,颤抖着,他们知道北极熊王还活着,其中一个对同伴们说:

“狼说得对,熊王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就算人类也杀不死他。不过没有了皮,他可有罪受了。让我们来报答他对我们的仁慈吧,大家都尽自己全力尽可能多地分给他一些羽毛吧。”

海鸥们很赞成这个想法,一个接一个地用嘴巴拔出翅膀上最为柔软的羽毛,飞下来,轻轻地盖在北极熊王的身上。

接着,海鸥们异口同声地说:

“振作点儿,朋友!我们的羽毛和你自己蓬松的毛一样柔软漂亮,它们会为你抵挡寒风,睡觉的时候让你温暖。鼓起勇气,活下去!”

北极熊王忍受住痛苦,勇敢地活下来,身体又强壮了起来。

这些羽毛就像在鸟儿们身上那样在生长,如同北极熊自己的毛一样盖住了全身。羽毛大部分是纯白的颜色,不过也有一些来自灰色海鸥的羽毛,这让熊王陛下看起来有一点点花纹。

在那个夏天剩下的日子,以及接下来整整六个月的极地黑夜,熊王离开冰洞都只是去捕鱼或是捉海豹来获取食物。他一点都不因为自己一身的羽毛而难为情,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有点奇怪,他尽力避开与其他北极熊相遇。

在休养期间,他对那些伤害他的人思考了很多,想知道他们是怎样发出“砰”的一声的。他决定最好离这种凶猛的动物远一点儿,于是把这条告诫加到了自己的智慧锦囊中。

当月亮从天边落下,太阳出来,让冰山闪耀着彩虹般耀眼的光泽时,两只北极熊来到了熊王的洞穴,向他询问关于狩猎时节的问题。可是当他们发现熊王的庞大身体上长满了羽毛而不是熊毛时,当时就笑了起来,其中一个说:

“我们高高在上的国王变成了一只鸟!有谁听说过一只长羽毛的北极熊啊?”

熊王一下子被激怒了,他大吼一声,迈着庄严的步子走向他们,巨大的熊爪一挥,便把这个嘲笑自己的家伙拍死在脚下。

另一只熊连忙跑到同伴那里,告诉他们熊王长相奇怪的消息。结果,所有的北极熊聚集在一块广阔的冰地上,严肃地讨论北极熊王面貌的巨大变化。

“其实,他已经不再是一只熊了,”一个说,“也不能称之为一只鸟。可是他一半是鸟,一半是熊,再继续做我们的国王,就太不合适了。”

“那由谁来取代他的位子呢?”另一个问道。

“那就由能够和鸟熊决斗并能打败他的那一位来做我们的王吧,”队伍里一只年长的熊回答说,“只有最强壮的熊才适合统治我们的种族。”

熊群一阵沉默,不过最后一只大熊迈到前面说:

“我来和他决斗。我——伍夫——是我们熊族中最强壮的!我会成为熊王。”

其他熊点头表示同意,派了一名信使去告诉熊王,他必须和强壮的伍夫决斗,要么打败他,要么将王位让出来。

信使还补充说道:“长了羽毛的熊已经不能算是熊了,我们所臣服的国王必须和我们长得一样。”

“我披着羽毛是它让我高兴,”熊王咆哮着,“难道我不是一个伟大的魔法师吗?但无论如何,我会迎战,如果伍夫能打败我,那就由他来坐我的位子吧。”

熊王去拜访了他的朋友海鸥,他们正在吃那只死去的熊,他告诉他们即将到来的这场战斗。

“我会打赢他,”熊王满怀信心地说,“不过我的臣民也没有错,只有像他们那样长有毛发的北极熊才有资格让他们臣服。”

海鸥女王说:“我昨天遇到一只鹰,它刚刚从一个人类居住的大城市逃了出来。这只鹰告诉我,他看到了一张巨大的北极熊皮被铺在一个在街上行驶的马车后座上。那张熊皮一定是您的。噢,陛下,如果您愿意,我会派一百只海鸥飞去那座城市为您把皮带回来。”

“让他们去!”熊王高声说道。于是上百只海鸥即刻快速向南飞去。

整整三天,他们像箭一样一刻不停地飞,飞过零星的房屋、村落、城市,开始了他们的搜寻。

海鸥们勇敢、灵巧又机智。在第四天,他们飞到了大城市,在各条街道的上空盘旋,直到发现一张巨大的北极熊皮铺在一辆行驶的马车后座上。一百只海鸥一起扑了下来,用嘴巴叼住熊皮,迅速地飞走了。

时间紧迫!熊王的伟大战斗在第七日就要开始,他们一定要赶在那前面将熊皮带回去。

与此同时,北极熊王正在为这场战斗做准备。他在细小的冰缝里将爪子磨尖;又抓来一只海豹,放在大黄牙间“嘎吱嘎吱”嚼碎他的骨头,看牙齿是不是够锋利。海鸥女王派她的手下帮北极熊王用尖尖的嘴巴梳理羽毛,直到羽毛平平整整地贴在熊王身上。

可是,他们天天都焦虑地望向南边的天空,等待那一百只海鸥把熊王的皮带回来。

到了第七天,那个地区所有的北极熊都聚集在熊王的洞穴前。伍夫也在其中,他身体强壮,而且颇为自负。他曾夸口说:

“等我的爪子一碰到他,鸟熊的羽毛一定会飞得很快!”其他的熊也大笑着怂恿伍夫。

皮还是没有拿到,熊王很是失望,不过他决定没有皮也要勇敢去战斗。他从洞穴出口以傲慢高贵的姿态大步走出,面对着敌人,发出了令人颤抖的吼声。那一刻,伍夫的心都吓得快要停止跳动了,他开始意识到,和睿智强大的熊王对抗可真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

双方交换了一两次重重的对击之后,伍夫的胆量又恢复了,他决定用恐吓来镇住对手。

“过来啊,鸟熊!”他喊道,“靠近点儿,好让我扯下你的鸟毛!”

这样的挑衅,让熊王心中充满怒火。他像鸟儿一样迅速地抖动羽毛,身体看起来有平时的两倍大,然后猛地冲过去,给了伍夫强有力的一击。伍夫的脑瓜像是蛋壳一样“噼啪”裂开,一下子倒在地上。

聚集而来的其他熊既害怕又诧异地看着他们倒下的斗士。

这时,天忽然暗了下来。

只见一百只海鸥从天而降,往熊王的身上轻轻披上一张皮,那洁白的皮毛在太阳底下闪着银色的光芒。

请看!在群熊面前,他们看到的正是明智尊贵的主人那熟悉的身影,众熊一同低下蓬乱的头,向伟大的北极熊王致敬。

* * * * *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尊严和勇气并不取决于外表,而是发自内在;它也同样告诉我们,吹牛和虚声恐吓在战场上只是可怜的武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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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河马

在刚果河上游的一条支流附近,住着一个古老的河马贵族家庭,他们声称自己纯正的血统可以追溯至诺亚方舟之前——还没有人类存在的时期,甚至远到开天辟地的混沌之际。

他们一直居住在这条河流的岸边,所以河水的每一个转弯,河床上每一个大洞浅穴、每一块岩石、每一截木桩、每一个水坑,对他们来说都太熟悉了,就像是熟悉自己的母亲一样。而且我猜他们现在还住在那里呢。

不久前,河马王后生下一个孩子,她给他取名乔,因为乔长得又胖又圆。不过,为了不让你产生误会,我来解释一下。乔在河马语言里的意思是“又胖又懒”,而不是“又胖又圆”。然而,谁也没敢提醒王后这个错误,因为她的牙奇长无比,而且极为锋利。她觉得乔是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宝贝儿。

确实,乔是一只很不错的河马。他在河岸的软泥里尽情地打滚、玩耍,还摇摇晃晃地走到地里去吃长在那里的野生卷心菜的叶子。从清早直到晚上他都过得快快乐乐,心满意足。他是这个古老家族里所见过的最开心的河马。一双小小的红色眼睛永远闪烁着喜悦的光,任何情况下都能听到他快乐的笑声,不管有没有什么可笑的事。

所以,住在那个地方的黑人称他为“艾比”——快乐的小家伙,尽管他们不敢冒犯他,因为他凶恶的母亲,还有住在河岸上那一大片河马部族里的叔叔、伯伯、姑妈、堂兄弟们,他们也一样的凶恶。

而这些黑人,住在树林间散落的小村庄里,不敢明目张胆地去袭击这个高贵的河马家族。他们都特别喜欢吃河马肉,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吃。这对河马也不是什么秘密。而且,当他们活捉了这些动物时,就会骑着他们穿越丛林,像骑马一样,把河马当做奴隶使唤。

所以,知道这些情况,只要河马家族闻到黑人身上油乎乎的味道,他们就会拼命地攻击黑人。如果碰巧他们追上了其中一个敌人,就会用锋利的长牙撕扯他,或者用大脚把他踏进土里。

河马和黑人之间的战争一直持续不断。

高依住在其中一个黑人小村庄里。他是村庄头领弟弟的儿子,也是村里巫师的孙子。这个巫师年事已高,人称“无骨奇人”,因为他能够把自己像蛇一样盘成很多圈,身体扭成任何姿势都毫无阻碍。这也让他走起路来晃晃悠悠的,不过黑人们都非常敬重他。

高依的小屋是用树枝混着泥土搭成的,衣服就是系在腰间的一块草席。不过由于他和头领、巫师的关系,也赢得了不少的尊严。他还沉迷于独自思考,或许是出于天生,他的这些想法常常是来对付他的敌人——河马的,而且他也想出了很多捕捉河马的方法。

最后他完成了他的计划,就在这条河两个急转弯中间的地方,他动手在地上挖一个巨大的坑。大坑挖好之后,他用一些小树枝盖在上面,再撒上些土,让坑表面上看起来平平整整的,谁也不会怀疑下面有一个大坑。布置完这一切后,高依对自己微微一笑,然后就回家吃晚饭去了。

随着年龄增长,乔越长越漂亮,那天晚上,河马王后对乔说:

“妈妈希望你穿过河湾,请你的叔叔尼基到这里来。我发现了一种奇怪的植物,想让他看看是不是可以吃。”

快乐的孩子开怀大笑着跑去办他的差事,因为这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就像一个男孩儿第一次被派去到街角的杂货店去买酵母蛋糕一样。

他“嘎呜呜呜”“嘎呜呜呜”地笑着。如果你觉得一只河马不是这么笑的,你只要听一听,就会发现我说的是对的。

他爬出了打滚的泥地,穿过灌木丛。半个身子露出水面的妈妈最后听到的就是他悦耳的“嘎呜呜呜”的声音逐渐消失在远方。

乔实在太开心了,几乎没注意到自己踏在了哪里,所以正当他笑着的时候,地面突然陷了下去。他大吃一惊,掉进了高依的深坑里。他伤得并不严重,不过他落下来的时候把鼻子撞坏了。于是他不再笑了,开始想怎样才能出去。他发现四周的墙都高过他的头,自己被俘虏了。

对自己的不幸遭遇,他轻轻一笑,这笑让他安静地睡着了,于是打着呼噜睡了一整夜,直到天亮。

高依第二天早上来查看他挖的坑时,高兴地喊了起来:

“天呐!是艾比——快乐的小家伙!”

乔认出了这是一个黑人的味道,他努力高高地昂起头想去咬他。高依见此情形,就用河马的语言跟他讲话,他是从巫师爷爷那里学来的:

“安静点儿,小家伙,你现在是我的猎物了。”

“是的,不过如果我够得着的话,就会咬下你的一条腿。”乔不甘示弱地说,接着对他开玩笑“嘎呜呜呜”地大笑了起来。

不过高依是个深谋远虑的黑人,他不做声地走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回来。他又一次在坑上弯着身子看时,乔已经饿得身体发虚,几乎笑不出来了。

“你是想投降,还是想继续和我打上一架?”高依问他。

“如果我投降了会怎么样?”乔反过来问。

这个黑人有点困惑地挠挠他乱蓬蓬的头。

“这还真难说,艾比。你太小了,也没法使唤,如果我杀了你吃掉,就拿不到你的长牙,因为现在它们还没长成。哎呀,快乐的小家伙,你怎么掉到了我的洞里?我想抓的是你的妈妈或者叔叔伯伯。”

“嘎呜呜呜!”乔笑着说,“总之你还是得放我走。黑人,我对你一点儿用也没有!”

“我可不会那么做,”高依肯定地说,想了一会儿他补充说道,“除非你跟我做个交易。”

“让我听听看是什么交易,黑家伙,我都饿了。”乔说。

“如果你用你爷爷的长牙发誓你会在一年之后的今天回来,再次成为我的猎物,我就放你走。”

年幼的河马停下来仔细考虑,因为他也知道用爷爷的长牙起誓是一件很郑重的事情,但是他实在是饿了,而且一年后的今天看起来又那么遥远,所以最后他满不在乎地笑着说:

“好,我答应。如果你现在放我走,我用爷爷的长牙发誓,在一年后的今天回来,再次成为你的俘虏。”

高依很开心,因为他知道,一年之后乔差不多就成年了。他开始挖开深坑的一头,往坑里填土,直到弄出一个斜坡让小河马爬出来。

乔发现自己再次来到了地面上,高兴极了,不禁沉浸在开心的笑声中,然后说:

“再见,高依,一年后你会再见到我的。”

乔一摇一摆地走向河边,高依也回到了他的村庄。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高依躺在自己的小屋或在森林里打猎时,总会时不时地听到爱笑的小河马“嘎呜呜呜”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不过他只是笑笑,心里想:一年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

乔安然无恙地回到妈妈身边,族群里的每个成员都很开心,因为这只快乐的小家伙深受大家喜爱。可是当他告诉大家伙儿一年后他必须再次成为那个黑人的牢犯,他们开始号啕大哭,眼泪多得让河水涨了几寸高。

当然,乔对大家的悲痛只是笑笑。然而族群召开了大会,严肃地讨论起了这件事。

“既然他拿爷爷的长牙来发誓,就应该遵守自己的诺言。”尼基叔叔说,“不过我们有责任把他从死亡或奴役中拯救出来。”

大家都同意这么做,可是没有人能想出一个办法来拯救乔的命运。几个月过去了,整个河马家族都沉浸在悲伤和沮丧中,除了依旧快乐的乔。

最后乔只剩一个星期的自由了,他的妈妈——王后,非常担忧,于是族群召开了另一个大会。现在爱笑的小河马已经长成了大个子,足足有十五英尺长,六英尺高,他锋利的长牙比象牙还要洁白坚硬。

“如果找不到办法来救我的孩子,”这位母亲说,“我一定会忧伤死去。”

亲戚们开始提一些愚蠢的建议,不过尼普叔叔——一只聪明的大河马说:

“我们去找格林克默克,恳求他的帮助。”

大家都沉默了,因为直面威猛的格林克默克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不过母爱让王后英勇无畏。

“如果尼普叔叔愿意陪我,我会自己去找他。”她果断地说。

尼普叔叔用前脚轻轻踏着地上的软泥沉思着,不慌不忙地左右摇摇短尾巴。

“我们一直顺从格林克默克,非常敬重他,”他说,“所以我不害怕直面他,我愿意跟您去。”

其他河马打个响鼻儿表示同意,很高兴自己没有一同前往。

于是王后和尼普叔叔,还有游在他们中间的乔,一起出发了。他们在河里游了整整两天,第二天傍晚,来到一座高大的石壁前,下面就是威猛的格林克默克居住的洞穴。

这个可怕的怪物身体一部分是兽,一部分是人,一部分是鸟,一部分是鱼。他从开天辟地的那一刻诞生,岁月的历练,让他变成了精通巫术的巫师,又像是精灵。人类并不知道他,不过古老的兽类都知道,而且十分敬畏他。

三只河马在洞前停了下来,前蹄落在岸上,身子仍在水里,他们一同问候格林克默克。洞口很快暗了下来,这个家伙无声无息地向他们滑了过来。

河马们不敢看他,把头低下埋在腿间。

“噢,格林克默克,我们来是想恳求您仁慈友好的帮助!”尼普叔叔开口说。接着他讲述了乔的被抓,以及他如何保证再次回到黑人那里。

“他必须遵守诺言。”这个家伙像是叹了口气说。

河马妈妈大声地叹息。

“不过我会帮他打败那个黑人,重获自由。”格林克默克接着说。

乔笑了。

“抬起你的右脚掌!”格林克默克命令道。乔照做了。这个家伙用它长长的毛舌头舔了舔,然后用干枯的手放在乔低下的头顶上,用一种人兽鸟鱼都不懂的语言咕哝了一些话。接着,他又用河马语说:

“现在你的皮已经很结实,任何人都伤害不了你;你的力量比十头大象还大,你走路快得连风都追赶不上,你的才思异常敏捷。让人类害怕吧,将你心中的恐惧永远驱除。在你的族群中你是最强大的!”

令人畏惧的格林克默克靠过来,又在乔的耳旁低声吩咐了一些话,乔顿时感到一股炽热的气息炙烤着自己。接下来,格林克默克滑回了自己的洞穴,三只河马高声谢过,潜入水里,立即返回家中。

乔的母亲心中充满了欢乐,尼普叔叔一想起不小心瞥到的格林克默克就会颤抖。乔依旧快乐无比,他不愿意和尊敬的长辈们一起游,就潜到了水下,在他们周围快速地游着,回家的路上一直自顾自地开心笑着。

族群进行了盛大的狂欢,赞扬伟大的格林克默克及时地帮助了王后的儿子。一转眼,到了快乐的小家伙把自己送到黑人那里的日子,大家都亲吻他为他送行,一点儿都不担心他的安全。

乔精神饱满地出发了。他进了丛林,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好久之后还能听到他“嘎呜呜呜”的笑声。

高依倒数着日子,知道乔就要来了。看到猎物长得如此庞大健壮,高依大为惊讶,他不禁暗自庆幸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明智的交易。乔长得很肥硕,高依决定吃掉他,能吃多少吃多少,吃剩下的就卖给他的乡亲们。

于是他拿出一把刀,刺向河马,可是乔的皮太结实了,刀子一点也伤不着他。高依又尝试其他的办法,乔依然毫发无损。

快乐的小家伙幸灾乐祸地笑着,高兴极了,整个森林里都回荡着“嘎呜呜呜”的声音。高依决定不杀他了,因为不可能办到,要用他来驮东西。他骑上了乔的背,命令他向前走。于是乔轻快地小跑着穿过村子,一双小眼睛闪着快乐的光。

其他黑人看到高依的猎物,也很高兴,恳请骑在乔的背上兜一圈。于是高依就和他们讨价还价,让他们拿来手镯、贝壳项链和小件金首饰,直到自己得到了好大一堆的小玩意儿。

十几个黑人骑在了乔的背上玩,离他鼻子最近的一位喊着:

“驾,泥鬼,驾!”

乔跑了起来,像风一样大步前进,离开村子,穿过森林,径直跑向了河岸。黑人们害怕地叫喊着,开心的乔大笑着,吼着,一路狂奔下去。

在他们前面,河的对岸,就是格林克默克洞穴黑色的入口。乔跳入水中,潜到河底,把黑人扔在那里挣扎。这时,格林克默克听到了乔的笑声,知道接下来怎么做了。当快乐的乔浮上水面,从喉咙里喷出一股水时,已经看不到一个黑人了。

乔独自回到了村庄,高依惊讶地问:

“我的兄弟们在哪儿?”

“我不知道,”乔回答,“我把他们带出去了很远,他们还在被我丢下的地方。”

高依本想再多问几个问题,可是另一伙黑人等得不耐烦了,他们还想骑在河马的背上玩呢。于是他们付了报酬,爬上了乔的背,坐在最前面的人说:

“驾,打滚的泥鬼,驾!”

乔像上次一样奔跑起来,把他们带到了格林克默克洞穴的入口,又独自回来了。

不过现在高依非常想知道他同伴的下落,因为他是村子里唯一的黑人了。他骑上了河马的背,喊道:

“驾,河里的猪,驾!”

乔“嘎呜呜呜”地欢笑着,像风一样奔跑。不过这一次他直接奔向了河岸——他族群居住的地方。到了那里,他蹚着河水,潜到河底,丢下高依漂在河水的中央。

这个黑人开始向右岸游去,可是发现尼普叔叔和半数的河马正等着把他踩进软泥里,于是他转回身游向左岸,看到那里站着河马王后和尼基叔叔,他们瞪着愤怒的红眼睛,等着用长牙把他撕碎。

高依吓得惊声尖叫,他发现快乐的小家伙正向他游近,他喊道:

“救我,乔!救我,我不会再奴役你了!”

“那还不够。”乔笑着说。

“我会终生服侍你!”高依叫着,“你吩咐我做什么事我都会去做!”

“如果我放你走,你愿意在一年之后再次回来成为我的俘虏吗?”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高依叫着。

“那就用你爷爷的骨头发誓吧!”乔想起来黑人没有长牙用来发誓,于是这么命令他。

于是高依用他爷爷的骨头起誓。

乔游向黑人,让他再次爬上自己的背。就这样,他们来到了岸边。乔告诉妈妈和所有的河马,他和高依谈好了条件,高依会在一年之后回来成为他的奴隶。

黑人被获准平安离开,快乐的河马和自己的族群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年过去后,乔开始翘首等着高依回来。不过高依没有回来,而且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因为这个黑人把自己的手镯、贝壳项链和金首饰打成包,走了很远的路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那里没有人知道古老的河马家族。他凭借自己的财富成为了大首领,人们在他面前都要鞠躬。

白天的他趾高气扬,神气十足,可到了晚上他就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良心的责问让他困扰不堪。

因为他是拿爷爷的骨头来发誓的,而他爷爷根本就没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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