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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财富

林肯第一次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教育程度”栏上填的是“不全”。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虽然开始时十分吃力,但总算是能读点东西了;写作的能力,当然无从谈起了。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在这片拓荒地上设立了一个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他们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朵西老师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高声朗读,他就用教鞭打谁,因为他相信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在用功。因此,每个学生都扯开嗓门,努力念得比别人响。就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朗朗的读书声还清晰可闻。

在上学期间,林肯戴一顶松鼠皮帽,穿一条鹿皮马裤。马裤很短,裤脚常常离鞋面还有一段距离,发青的胫骨常常裸露着,任凭风吹雨打。

他们的老师在这间又矮又简陋的小屋里,简直站不直腰。在教室的四面墙上,各抽去一根圆木,糊上油纸后就成了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圆木劈开做成的。

《圣经》的章节就是学生们的课本,练书法时则以华盛顿和杰菲逊的笔迹为范本。林肯的书法十分清晰,而且和两位总统十分相似,人们对此议论纷纷。不识字的邻居都会走上几英里路,来请林肯代为写信。

对于学习一事,林肯渐渐喜欢起来。他时常因上课时间太短而把作业带回家做。他用炭棒代笔在木板上写字,因为纸张太贵又稀少。在用劈开的圆木筑成的木屋里,他用圆木扁平的一面演算算术;平坦的一面如果布满了字母和图形时,他只要用刀刮掉一层,就又可以重新演算了。

没钱买算术书,他就去向别人借,然后用信纸大小的纸片一一抄录下来,再用麻线缝成一本书。林肯去世后,他的继母手边还保存有一些这种书页。

他身上渐渐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品质。他不但渴望写出自己的看法,甚至还写起诗来,并且拿着自己的诗句和散文去请教邻居威廉·伍德。他默诵诗句,然后背给别人听,他的文章更是受到好评。他有一篇议论国政问题的文章给一位律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表示愿意帮他发表。林肯所写的一篇关于“克己”的文章,就曾在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上刊出。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作文,是他看了朋友们所玩的残忍的游戏后有感而成的。平时,他和朋友们一起去钓甲鱼,他们钓到甲鱼后,常将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取乐。林肯请求朋友别这样干,并用他的光脚把炭火踢掉。为动物请命是他第一篇作文的主题,可见他从小就显示出了对于弱者的怜恤之心。

5年后,林肯到另一所学校不定期地上课。他自己称,他的知识是“一点一滴学的”。

林肯所受的正规的学校教育就到此为止了。把他所有的求学日子统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12个月。

1847年,当他当选国会议员时,在“教育程度”一栏上填的是“不全”。

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后,林肯曾说:“我在有了相当年龄时,知道的并不多。不过会读、会写、略通算术,仅此而已。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进学校。在如此薄弱的教育基础上,我能够取得现在这点小成果,完全是由于日后的需要,靠点滴自学获得的知识。”

说到那些曾教过林肯的老师们,大抵是一些信巫术、只知地球呈扁平状的流浪者。然而,在求学过程中,林肯培养了自己热爱知识、渴求学问的品质,这正是人类最可珍贵的特质,所有大学教育的目的亦不过如此。

持久的阅读使一个神奇的、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向林肯敞开,并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他视野辽阔,浮想联翩;阅读成了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二十几年里从未中断。《圣经》、《伊索寓言》、《鲁宾孙漂流记》、《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达》这五册书,是继母为他们带来的,小林肯不知读了多少遍,将它们视为无价之宝。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随手可以取到的地方,一有空就反复阅读。这两本书深刻地影响了他的说话方式、文风和观点。

但这些书远远满足不了林肯的求知欲,他渴望拥有更多的读物。苦于无钱购书,他只好向人借阅书报和各类印刷品。为了向一位律师借阅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他曾沿着俄亥俄河往下游步行。不久,他又开始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曾经向一个常雇他去挖树桩、种玉米的农民借阅过三本传记。《华盛顿传》恰恰在其中,就是威廉姆斯牧师撰写的那本。林肯迷上了这本书,每天都看到傍晚,他要尽量利用白天时间阅读。入睡前,他就把书塞在圆木缝里,第二天太阳光刚射进小木屋,他就拿起来阅读。一天夜里,暴雨淋湿了书本,书的主人因此不依不饶。林肯不得不给他割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史考特教本》是他所借的书籍中最有价值的一本。这本书教会了他如何面对公众发言,使他认识了古罗马著名演说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狄莫西尼斯,并让他领会了莎士比亚名剧中的精彩演说。

手捧《史考特教本》,林肯常在树林边踱来踱去,他一会儿朗读莎剧中哈姆雷特对仆人的吩咐,一会儿背诵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对罗马公众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句话:我来是要埋葬恺撒,而不是来赞美他。”

当读到特别精彩的句子和段落,可是手头又没有纸张的时候,他就用粉笔抄写到一块木板上。他后来做了一个简朴的剪贴本带在身边,上面抄满了所有他心爱的句子。经过仔细反复地研读,他背下了很多长诗和演讲词。

他常常带着书本下田劳动,当马儿在谷堆后面休憩,他就坐在围墙顶栏上入神地阅读。吃中饭时,家人常找不到他;他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着书,两脚跷过了头,看书报看得入迷。

只要到了法庭开庭的日子,林肯就步行15英里的路程去镇上旁听律师的辩论。他会在与别人一起下田劳动的时候,放下手里的锄头或草耙,爬到围墙上去背诵他从洛克港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儿听来的辩护词。他甚至还模仿过牧师的布道,那是顽固的浸礼派牧师星期天发表的演说。

《奎恩笑话集》也是林肯常常带到田间的读物,当他坐在围墙或圆木上向大家朗读笑话时,哄笑声就会不时传出森林。可这样一来,田间的谷物就无人料理了,导致田里小麦发黄,杂草丛生。

当雇用林肯的农民说他是个懒汉的时候,他反驳对方,他说:“家父教我干活,但没教我一定要喜欢它呀!”

老汤姆终于对儿子发出了命令:不许在劳动时间读书本,必须停止一切愚蠢的言行。不过林肯继续我行我素,照常说笑演讲。一天,老汤姆火了,当着许多人的面,打了林肯一个耳光。林肯哭了,却什么也没说。父子之间从此不睦,而且终生都没有和解。在父亲晚年的时候,虽然林肯曾经给予资助,可1851年老汤姆病危时,林肯却并未回去探视。他说:“假如我们此刻见面,不但不快乐,相反,我们会很痛苦。”

1830年冬,“牛乳症”再次袭击印第安纳州,死亡的阴影重又笼罩着鹿角山谷。

老汤姆感到灰心丧气。他以80美圆的价格出售了长满树木的田地,收拾好猪、家禽和谷物,造了一辆粗陋笨重的大篷车——他有生以来拥有的第一辆车——把一家人和用具全都搬进车里,叫林肯执着皮鞭,吆喝着公牛,向伊利诺伊州的一处山谷迁徙。印第安人呼那个山谷为“山嘉蒙”,意思是“粮食丰富的土地”。

在印第安纳州的山道之间,林肯驾着公牛慢吞吞地走着,笨重的篷车吱嘎吱嘎响着。他们翻越了密林,穿过荒无人烟的伊利诺草原。在骄阳如火、枯草疯长的荒野上赶路,林肯一家人受尽折磨,他们在路上走了整整两个星期。

21岁的林肯到达文生尼斯时,才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

到达狄卡特后,林肯一家就在当地法院的广场上停车过夜。光阴流逝26年以后,林肯指着当年他们一家停放篷车的地方说:“那时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身上具有律师的智慧。”

《林肯传》的作者威廉·H·荷恩敦写道:

关于那次举家远行的经过,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他说,一到夜里雪就冻结,白天融化,因此使人赶起路来又缓慢又疲惫,加上有牛同行,它们走一步踩破一块薄冰,使行走更加艰难。遇到有河道时,要是不想绕路,就非涉水不可,因为那时河上还没有建桥。有一天,一只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了队,当大家都已经过了河,却见它还在对岸乱叫乱跳,看着水流淌过的冰层,却不敢过去。大家都忙着赶路,不愿意再涉水回去抱它。林肯回忆:“但是我不忍心抛弃那只小狗,于是,我脱下鞋袜,重新涉过寒冷彻骨的溪水,并且得意地抱着冻得发抖的畜生赶上了队伍。尽管吃了不少苦头,但看到快乐的小狗那感恩的样子,我仍然觉得很值得。”

就在林肯一家被公牛拉着穿过伊利诺草原的同时,一场辩论正在国会里激烈地进行,这一辩论的主题是: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参议员丹尼尔·威伯斯特从席上站起来,用厚重的声音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说——《威伯斯特答海涅书》,林肯视之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其结尾的话:“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后来被林肯奉为政治原则。

美国的分裂问题,要等三十几年以后才能得到真正解决。但人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它既不是由伟大的威伯斯特或才华出众的克雷,也不是由著名的卡豪恩所解决的,而是由一个一文不名、粗手笨脚,当时正赶着一辆牛车的林肯所完成,是伊利诺伊州的小伙子完成了美国的统一大业。此刻,他正戴着树狸皮帽,穿着鹿皮裤子,在牛车上扯开嗓门唱呢:

哥伦比亚,欢乐的花园!万岁!

如果你不想畅怀痛饮,那么我可真要命。 VLbzuH9o1VTdOZjq/EB3WtaHsaUKqglYr33axBVdm+4lry34G7Ak9DbRhnOZoO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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