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指出: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参见卓泽渊:《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社会》,载《人民日报》,2005-03-25,9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是要使人民群众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民主法治是目标与手段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民主法治的支持,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让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各种积极因素得到充分调动;就是要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确保社会的稳定团结;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各个方面群众的利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应是民主社会。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还要求实行法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反对社会的无序化与无序状态。法治社会中最重要的规则是法律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依照法律来治理社会,人们就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因此,也可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是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