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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目送客人三十里

王夫之是明末清初的抗清志士。他生于明历四十七年(1619),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兵入关时,他二十五岁。1647年,清军攻陷衡阳,王夫之的二兄、叔父、父亲均于仓皇逃难中蒙难。次年,他与好友管嗣裘等在衡山举兵抗清,失败后逃奔南明永历政权,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为弹劾权贵,险遭残害,逃归湖南,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麓,筑茅庐以居,过着极为清贫的生活。他目睹明末社会的种种弊端,亲身经历了明清易代的沧桑巨变,痛定思痛,认真探讨明代灭亡的原因,并由此而扩展到对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和一系列哲学问题的深入思考,著书数百卷,成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

在石船山隐居的日子里,王夫之终日看书、思考、写作,很少走出书房,家人也难得看到他的身影。当时有一种说法,说是所有土地已经被清朝占领,王夫之保持民族气节,坚持自己明朝遗民的身份,不愿踏上清朝的土地,所以不下楼。不管这种说法是否属实,反正王夫之确实是很少下楼。

有段时间王夫之病了,一位朋友闻讯前来探望。临走时,王夫之对他说,我身体虚弱,不能下楼送你,就在楼上目送你三十里,以表心意。客人表示谦让,请他不要这样劳累自己,然后拱手告辞。走到路上,朋友想,大家都说王夫之是个特别讲信用的人,说到一定做到,今天莫非他真能目送我三十里?朋友将信将疑,于是走到十五里地时,折转身往回走。走到距王夫之住处不远的地方,他看见王夫之真的还站在楼上,目向远方。

有人也许认为王夫之这样做未免太迂腐,其实不然。守信用不仅是尊重别人,为别人的利益着想,更重要的还是为了自己的那颗心,为了自己的人格。如果说了不做,即使别人不知道,自己心里是明白的,自己算是什么人呢?自己如何面对自己的灵魂呢?这实际上是对自己最大的伤害。

王夫之这样的伟大的人物,能以惊人的毅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自欺,不欺人,努力追求自己人格的完善。这种精神力量,令人震撼。

廖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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