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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仪礼》其书

《周礼》、《仪礼》、《礼记》,习称“三礼”。《仪礼》是礼的本经,故又称《礼经》,在“三礼”中,成书最早,而且首先取得经的地位。

《仪礼》本名《礼》。《汉书·景十三王传》:“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中的《礼》,就是指《仪礼》。《汉书·艺文志》也称“礼”,不称“仪礼”。汉人还每每把《仪礼》称为《礼记》,如《史记·孔子世家》说“故《书传》、《礼记》自孔氏出”,此处的《礼记》,是指《仪礼》。《后汉书·卢植传》也称《仪礼》为《礼记》。此外,郭璞注《尔雅》称引《仪礼》文字,屡屡称其为《礼记》。这可能是《士礼》的经文之后大多附有记的缘故。何休《公羊》注引及《仪礼》经文或记,则每每混称,而不加区别。据段玉裁考证,《礼》十七篇的标题,在汉代均无“仪”字。东晋元帝时,荀崧奏请置《仪礼》博士,始有《仪礼》之名,但未成通称。如唐人张参《五经文字》引《仪礼》文字很多,但都只说“见《礼经》”。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礼经》用《仪礼》之名,遂成为通称,沿用至今。

仪礼前言先秦、汉初人好以篇首之字作为篇名或书名,《仪礼》十七篇的首篇为《士冠礼》,故又摘其篇首之字而名之为《士礼》。有的学者认为,《士礼》的名,当由内容而起,因为此书所记,以士的礼仪为主。

汉代《仪礼》的传本有大戴本、小戴本、刘向《别录》本等几种,都将《仪礼》十七篇分为冠昏、朝聘、丧祭、乡射等四类,但只有《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三篇的次序完全相同,其余各篇则不尽相同。几种传本的次序,以戴德本最为合理,此书以冠、昏、丧、祭、乡、射、朝、聘等八大纲为序排列各篇,《丧服》一篇相传为子夏所作,故列在最后。刘向《别录》本则以有关冠、昏、乡、射、朝、聘的十篇居先,有关丧、祭的七篇列后,可能是前十篇为吉礼,后七篇属凶礼,全书依吉、凶、人神为序。戴圣本所定次序最乱,似无条理可寻。郑玄注《仪礼》,鉴于二戴本“尊卑吉凶杂乱”,刘向《别录》本“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所以采用的是刘向《别录》本。1957年,甘肃武威磨嘴子6号汉墓出土一批西汉晚期抄写的《仪礼》竹、木简,共496支。据简的形制及内容,可以分为甲、乙、丙三种文本。甲本木简包括《士相见》、《服传》、《特牲》、《少牢》、《有司》、《燕礼》、《泰射》等七篇;乙本木简只有《服传》一篇;丙本为竹简,仅《丧服》一篇。从文字上看,丙本的《丧服》为单经本,甲本和乙本的《服传》为单传本,与今天所见经、传合一的文本不同,证明西汉时经文和传文是各自独立成书的。

据《汉书·艺文志》,汉代的《仪礼》有古文经和今文经两种,古文经是用先秦古文字书写的,今文经则是用汉代通行的隶书书写的。《汉书·艺文志》目录有“《礼古经》五十六卷,《经》七十篇”,前者为古文,后者为今文。所谓《礼古经》,出于鲁壁中,有五十六篇。“《经》七十篇”,指高堂生所传的十七篇《士礼》,“七十”乃“十七”之误倒。今文经只有十七篇,比古文经少三十九篇。今、古文《仪礼》都有的十七篇,内容基本相同,仅文字上有差异,因此,《仪礼》实际上无所谓今古文的问题。古文经多出的三十九篇不在当时通行的礼经之中,所以人们多不传习,后来渐渐失传,人们称之为“逸礼”。《周礼》、《礼记》的郑玄注,以及其他一些古书的注中,曾提及《天子巡狩礼》、《朝贡礼》、《烝尝礼》、《王居明堂礼》、《古大明堂礼》等篇名,王应麟认为就是三十九篇“逸礼”之属。元儒吴澄又将这些文字分类汇辑,附在《仪礼》各篇之后。有学者认为,三十九篇“逸礼”传授不明,又无师说,可能是子虚乌有之物。清人邵懿辰认为,后人所引及吴氏所辑,内容与十七篇所记不相类,文字也不古朴,可能是后人的伪作。

关于《仪礼》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学术界的看法一直有分歧。古文经学家认为出于周公,今文经学家认为出于孔子,古代学者大都踵此二说。如崔灵恩、陆德明、贾公彦、郑樵、朱熹、胡培翚等均持周公手作说。《礼记·明堂位》说:“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他们认定,周公所制之“礼”,就是《仪礼》、《周官》等书,是周公损益三代之制而成;《仪礼》词意简严,仪节详备,非周公不能作。司马迁、班固等则认为《仪礼》是孔子慨叹周室衰微,礼崩乐坏,乃追迹三代之礼而作。《礼记·杂记》记载,恤由死后,鲁哀公派孺悲到孔子处学习士丧礼,皮锡瑞《三礼通论》、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据此认为,这是孔子作《仪礼》的明证,进而推定其余十六篇也是孔子所作;此外,《仪礼》的文字风格与《论语》颇有相同处,内容也与孔子的礼学思想相一致,例如孔子很重视冠、昏、丧、祭、朝、聘、乡、射等八礼,而《仪礼》十七篇所记正是这八种礼仪。邵懿辰等断言,《仪礼》并非因秦火而残缺,而是孔子用以教弟子的原典,十七篇已足以总揽礼的大纲。清人崔述《丰镐考信录》则说:“今《士丧礼》未必即孔子之所书。”从周代金文以及《尚书》、《逸周书》、《国语》、《左传》、《毛诗》等文献看,周代已经出现某些比较程式化的礼仪,如冠礼、觐礼、聘礼、飨礼、丧礼等,仪节与《仪礼》所见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近人沈文倬先生认为,《仪礼》一书是公元前5世纪中期到前4世纪中期的一百多年中,由孔门弟子及后学陆续撰作的。其中有关丧礼的四篇内容相贯通,著成年代当相近,约在鲁哀公末年至鲁悼公初年,即周元王、定王之际。其说较为公允。

《仪礼》十七篇,除《士相见礼》、《大射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等四篇之外,其余各篇之末都有“记”。一般认为,记是孔门七十子之徒所作。《丧服》一篇体例较为特殊,“经”与“记”均分章分节,其下又有“传”。传统的说法认为,“传”是孔子门人子夏所作。 0iUKEA8bi2f4I6LwoPh3TzbVWmJ14uJc541KRo9VfA06NUrgtXoBzdhV7Cta/C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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