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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古代女子爱情悲剧的原因

1.封建礼教对女子思想的钳制

“三从四德”是古代女子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所谓“三从”,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其丈夫就是妻子的天,而女子只不过是男子的附属品。女子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思想“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是古代社会对女子最基本的要求,实际上是古代社会男权女权争夺的一种社会结果。中国人向来就不重视她们的才学,而重视她们的“妇德”,又恐“才可妨德”,因此出现“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类话。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教条。这些礼教纲常,给女性们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使她们长期安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特别是到了宋代,由于朱熹等人的推波助澜,对女性的约束与限制更加严格,“男女授受不亲”、“笑不露齿,行不露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念深为当时的妇女所推崇,成为奴役妇女的思想工具。

2.地位卑微

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乾坤正位”便成为规范男女的理论基础。“女主内,男主外”,这种分工模式给女性带来了灾难性影响。因为,男性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能力日益强大,成为财富与权力的拥有者,而妇女不得不屈从于男人为自己设定的角色,成为他们的附属品,从而形成了妇女无权的隐忍的经历,形成了认为妇女是无能的偏见。

3.古代的婚姻制度

在压制束缚的社会环境下,妇女最觉苦痛的即是包办婚姻。在古代社会,女子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没有自主选择丈夫的权利,婚姻大事一切要唯父兄之命是从。 GdvmVSK2l5uqXUYSzIhUC9hMeciFgu6/A6H8QnpqO2VeWPeUNcax9N35gryg+t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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