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写了一本我看了半年都没看完的厚重小说《纯真博物馆》。讲了在伊斯坦布尔,一个30岁、有婚约的阔少爷凯末尔爱上了自己的穷亲戚——18岁的清纯美少女芙颂的故事。作者想表达的东西似乎并不单一,爱情、时间、寻找、欲望和占有都是他要表达的内容。凯末尔爱芙颂的一切,也爱芙颂爱过的,甚至触碰过的一切。他痴情又忧伤地收集着心上人摸过的所有物品:“盐瓶、小狗摆设、顶针、笔、发卡、烟灰缸、耳坠、纸牌、钥匙、扇子、香水瓶、手帕、胸针……甚至是4213个烟头”,创造出独一无二的“纯真博物馆”,纪念永失的爱人芙颂。每当伤心难过时,他就去那里待着,触摸那些与爱人有关的物件,以此缓解内心的痛苦。这种行为后来成了顽固的习惯,甚至成为他生活中无法割裂的重要存在。看这本书时,我会想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一座自己的“纯真博物馆”,在那里,敏感、脆弱、受伤、压抑、痛苦的心总能暂时得到恰如其分的抚慰,或者说,在那里,内心的痛苦总能得到暂时的、完美的消融,即使只有一刻也是好的。那个地方可以是咖啡馆、公园、教堂、游泳馆、某个小镇的小旅馆,也可以是母亲的后院、自家的厨房……对我来说,这座“纯真博物馆”则是图书馆。
我是图书馆的常客,从去年年终上海市图书馆给我发了一封邮件这件事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邮件中说我平均四周去一次图书馆,借阅了48本图书,超过了73%的读者,他们根据我借阅图书的类型,颁发给我一枚“文青勋章”。收到这封邮件我倒没有自得的感觉,反而觉得有趣:“咦,‘上图’今年还多了一个阅读总结的服务嘛,蛮好,蛮好。”
我去图书馆的历史可谓不短,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至今已经十余年了。那时我的课余活动还很丰富,除了看连环画、丢石子、跳皮筋、打乒乓球、当班干部训别人,还和男孩子在黄土操场上抱着厮打,弄得操场尘土飞扬、自己风尘仆仆才回家,不像现在过得这么单调,除了上网就是看电影。那时我没有24小时热水、一个人住的家,只有烧一大堆木头才能有一锅热水,四个人抢着洗澡、一起吃晚饭的家。那时的图书证还是一个有十页左右的小本本,而不是现在的一张轻薄方便的磁卡。那时互联网还没有普及,图书馆也没有联网,既不能在网上进行借阅查询,也不能在网上续借,而是在每一本书后面都安了一个小袋子,插着一张长形纸板,上面记录着诸如“1996.1.24-2.18张晓红,1996.2.25-3.24李明”这样的借阅信息。那时我还没有去过大城市,只从一个小而破、书又少的乡村小学图书馆里借书,不像现在去过北京图书馆,住在上海街道图书馆附近,在上海的250多个图书馆自由借阅。上海图书馆不仅发邮件提醒我图书到期,到了年底还总结我的阅读量,颁发给我文青勋章。那句广告语怎么说来着,“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不变的是我对图书馆的执着。
为什么我会对图书馆如此执着?有的时候我会就这个问题进行层层的自我剖析,像手里握着一把手术刀一样给自己动刀子。
脑子里关于阅读的最早记忆,是六岁那年,在一个冬天的早上留下的。那天的阳光特别温暖,我那干瘦衰老的太爷爷躺在一张藤条编的躺椅上看书,躺椅则张开细细的四条腿躺在太阳照耀的晒谷场上。我蹦蹦跳跳地从他身边走过,瞥了这场景一眼:好太阳,打开的书,太爷爷架着眼镜眯缝着眼睛,古旧而舒服的藤条躺椅,一切都是暖暖的。于是我停下来,歪着小脑袋看了一眼他手中的书,觉得书啊、字啊、读书啊,一定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神奇魔力,可以让人快乐、满足。对此童年记忆我持怀疑的态度,因为我懂,记忆常常背叛人,所以不确定这个画面是否真实可靠,是我杜撰出来的也不一定。不过最后我选择相信,因为那年冬天不经意的一瞥,我的脑子里被种下了一颗阅读的种子。所以想让一个孩子喜欢上阅读的方法,也许除了像犹太人那样在书上点一滴蜂蜜,然后告诉孩子书是甜的,还可以让他看看别人在冬天躺着晒着太阳、读着书的快活模样。
过了一两年,我太爷爷去世了,我也认了几百个字,再后来不知怎么这本书就到了我手里。那本书是白话文的《聊斋》故事,翻上几页就会看到黑白色的插画,其实就是连环画,公子小姐、狐仙鬼怪一律画得俊美,只有一个陆判官画得凶神恶煞,大胡子有点骇人。当时觉得那些故事很有趣,虽然有好些字我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我沉迷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画皮》《鲁公女》《王六郎》,现在还依稀记得这几篇故事里配的连环画的模样。那年冬天的一幕以及后来得到的那本《聊斋》,让我形成了某种有点奇怪的认知:只要有书,就有快乐;只要读书,就会幸福。
在我们乡下,如果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主动帮助父母干活,愿意分担家里的农活,比如做饭、洗衣、打扫以及跟着父母上山、下地干活,体恤父母,勤快、乖巧又学习努力,成绩优良,那么就常常会被亲朋好友夸赞为“懂事的好孩子”。这样的孩子也会被当成人们教育孩子的范例:“你看,谁谁家的孩子多懂事啊,你要是有人家一半懂事,我就知足了。”而我就是这类家长口中“懂事的好孩子”“谁谁家的孩子”。但是我长大以后回顾童年、少年时期,发现自己居然没有所谓的青春叛逆期,一直三角形般稳定地成长。
农村的贫穷和家务活让我早熟,甚至养成了过度体谅大人,过度压抑自己需求的作风。为了不给大人添麻烦,我总是很独立、很懂事,几乎没有张口向父母讨要过课外书、文具之类自己很想要的东西,在寄宿学校里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生了病也不用大人陪着我去看医生。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让爸爸给我做一个小书架,然后给我买几本课外书,但是始终未曾开口。小学到高中这个阶段,我阅读的所有课外书不是向同学借的就是从图书馆借的。有人说,小的时候缺什么,长大以后就特别喜欢占有什么。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对书籍的渴求没有得到满足,一直处在一种自我压抑的状态,所以长大以后自我补偿的心理就很明显。我的人生梦想之一就是有个18平方米的书房,四面墙摆放装满书的书架,满满当当好几百本书,我想看什么书就有什么书。当然这个梦想并没有实现,所以去图书馆就成了这种补偿心理折中后的表现。
我既不需要花钱买或者租大房子,也不用花钱买书,更不用花时间、精力整理和维护我拥有的书,只要跑进图书馆,让自己置身于图书馆一排排的大书架下,看着密密麻麻排列整齐的书,我就会怦然心动,陶醉不已。“啊,这些书都是属于我的”,这种美妙幻觉迅速击中我,我享受了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虽然明知虚幻又短暂,但还是觉得很享受。这与我一打开kindle3,里面有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电子书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为什么会不同,我也不明所以,反正看着这么多实体书,体积就让我飘飘然了。
大学毕业后我陆陆续续买了一些书,因为没有书架,也因为家里小,我就把房东原本放衣服的壁橱拿来放书,估计就几十本的样子,就这么点书有的我还没有看完或者还未拆开包装开始看,原因多少显得可笑:多年跑图书馆的习惯让我更愿意看图书馆借来的书,而不是自己买来的书,也许真的应了那句话:书非借不能读。买下很多书,没有看,既舍不得丢掉,也不愿意送人,只是存起来,这样的人应该有很多。豆瓣上有个“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的小组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该组专门讨论藏书的甜蜜与哀愁,目前小组人数超过18万,小组介绍里写着:买书时总有一种囤积的热情。
这世间囤积什么的人都有,有囤积红酒、钱币、艺术品、高级丝巾的富豪,也有囤积各地地图、铁皮笔盒、电影海报、旅游景点门票的普通老百姓。
一位女朋友的婆婆,喜欢储存各种各样的调料,她有好几个柜子用来装自己从各处搜寻来的“好东西”,单单各种品牌和包装不同的酱油、番茄酱就有好几大瓶,更别提做印度菜、泰国菜、川菜、粤菜的调料了,简直让人眼花缭乱。
我想起一些拼命买漂亮衣服、漂亮鞋子、漂亮包包却不怎么用,只是储存起来,偶尔赏玩的女人,像我认识的一些女朋友,还有《霍乱时期的爱情》中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还有《欲望都市》中为鞋发狂的凯莉。费尔明娜买了超过100双漂亮名牌鞋子,这100多双鞋子不仅占据了她家的半壁江山,还用掉了她挣来的大部分银子。她在35岁时,因跟男朋友分手没房可住,被迫搬家,当时银行账户只剩下900多块,既贷不到买房的钱又租不起新房,这时她才惊觉自己花在鞋子上的钱可以付房子的首付了。
对物的占有是不是人的天性中不可剔除的欲望?《圣经》中说上帝为了告诫以色列人,在西奈山的山顶亲自传达给摩西十条戒律,并将其刻在石碑上。其中第十条是:“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导演基耶斯洛夫斯基将《十诫》拍成十个短篇,其中第十篇《遗产风波》(也有人叫《邮票》)讲了两兄弟处理过世的父亲留下的邮票的故事。他们的父亲一生都痴迷于集邮,一辈子省吃俭用,留下了好几大本集邮册。刚开始兄弟俩只想卖个二三十万,后来得知这些邮票价值连城,可以买好几栋楼,于是放弃了原本要做的事情,给收藏室安装了警报器,窗户装上铁栏,买来一条大狼狗,整天守着那些邮票。父亲死之前一直在寻找一套意大利的蓝、黄、红三色飞船邮票,但至死都没有弄到“红色飞船”。
兄弟俩打听到有一位邮票商可以弄到红色飞船邮票,但邮票商说有这枚邮票的人不卖只换,因为无价之宝是不出售的。邮票商说他非常爱自己的这枚红色飞船邮票,不过他女儿的肾坏了,他爱女儿胜过爱这枚邮票,只要能给他女儿换肾脏,就可以把这枚邮票给两兄弟。刚好哥哥有与邮票商的女儿匹配的肾脏,于是哥哥决定切一个肾来换这张邮票。可做手术的当天夜里,两兄弟收藏室窗户的铁栏被电锯割断,所有的邮票被盗窃,继而两兄弟开始相互猜疑。最后得知错怪彼此,是邮票商伙同别人干的,于是两兄弟重归于好。
这个故事我很喜欢,不仅仅讲了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建立与坍塌,也讲了人对物的占有与控制。电影开始没多久,两兄弟在父亲破旧的家中整理他留下的遗物,弟弟问哥哥:“告诉我,是什么令一个人如此贪婪,如此专注于拥有东西?你应该知道,因为你也喜欢拥有东西。”哥哥答:“不,我是在用东西,我喜欢舒适的生活。”人们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我想更普遍的现象是:“不在乎是否有用,只在乎现在拥有。”
我每次去逛超市,就算之前列了一张购物清单,一结账时还会发现自己买了一些清单上没写又不经常使用的东西。在打折的商场兜一圈,看一看疯狂购物的人们的模样,你就明白世人是多么迷恋“拥有”的感觉。但拥有是另一种负担,拥有什么就被什么所奴役,拥有什么就害怕失去什么,一旦害怕失去就会去竭力保全。像兄弟俩有了父亲传下来的价值连城的邮票,就把自己喜欢的事情都放到一边,整天守着邮票,为了得到一张邮票失去了一个肾脏,甚至一度失去对彼此的爱与信任。同样,你有很多书,你的空间就要被书占据,你的时间和精力就要用来读书、整理书、打扫书上的灰尘。房子、车子、化妆品、包包、衣服、鞋子……甚至爱人、孩子无一不如此。
刘瑜在《独身主义的诱惑》一文中有段话我很喜欢:“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得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说得多对啊!在美国大学任教的慧敏大师说:“‘无所有’不是说一无所有,而是指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觉得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放下一切离开,才是真正的自由。”对拥有之物没有执念的人就会真的有完全的自由吗?“无所有”的人心灵就真的能彻底自由和轻逸吗?若完全剔除掉人对物、对爱的占有欲,人就会快乐吗?对这些,我持怀疑态度。
我想,人终究要死,相比一无所有死去的人,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被物、爱人、孩子占有会更幸福一些吧。
扯了这么多被物所奴役的话题,我继续说回图书馆,什么样的人会去图书馆呢?一是真的觉得拥有书籍是一种负担的人;二是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准备诸如司法、注册会计师、英语四六级等考试的人;三是想拥有书但没钱买书,也没地方囤积书,只想去图书馆享受“短暂拥有感”的人;四是真的将读书当成人生乐事的人。我基本上属于后面两类,和最后一类最像。
我始终认为阅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就像《毛姆读书随笔》中说的那样:读书是一种享受。但前提是你喜欢读书。我这里谈的读书不是你为了获得专业知识去读书,而是读你喜欢的书,这些书既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也不能帮你谋生,既不会教你怎样驾船,也不会教你怎样修机器,却可以使你生活得更充实。
关于读书的好处,毛姆写了很精彩的两段话。
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除了玩单人纸牌、解象棋残局和填字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读书就没有这种不便。也许除了做针线活——可那是不大会让你安下心来的——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那样容易地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今天,我们很幸运地拥有公共图书馆和廉价版图书,可以说没有哪种娱乐比读书更便宜了。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的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我说几乎可以,是因为我不想夸大其词,宣称读书可以解除饥饿的痛苦和失恋的悲伤,但是,几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
在我看来,爱读书固然有种种好处,但实际上它也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谈不上什么高尚,谈不上什么清雅,多读书的人也不应该有什么优越感,更不应该去炫耀。它只是消磨时间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生活习惯,又或者是自我沉迷和逃避俗世纷扰的一种手段,跟玩网游、打麻将、性爱活动等差不多,目的也一样:为了让自己开心。沉迷于阅读有时还挺误事的,我常常因为在地铁看书着迷,坐过了站,不是上班迟到就是推后了和别人约会的时间。也偶尔因为沉迷于看书错过了做饭的时间,或者错过了母亲做好的晚饭。
阅读也是一件非常平等的事情。一本书奥巴马读过了,我们美丽的第一夫人读过了,你一样也可以读。书一点也不在乎读它的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民众,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是白领还是农民工!《非普通读者》中说:“阅读的吸引力,正在于它平视一切。书籍并不在意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某人读了还是没读。”这就是我所说的平等。
上海有250多个图书馆,我常去的只有两个,一个是静安区图书馆,一个是家附近的街道图书馆。除了上海市的读者证,我还有静安区图书馆的借书证,所以这两个证合在一起,每个月我都能借到12本书。12本书,放在一起厚厚一摞,单是把这些书从图书馆搬运回家就累得要命。我一个月压根读不了12本书,即便加上网上续借一次,延长一个月,我往往也无法全部读完。所以每次借书之前总会跟自己说,这次少借几本,但是一旦站在图书馆里那一排排的书架下,我的理智就消失了,挑完这本,再挑那本,不知不觉又装了12本书,兴高采烈又疲惫不堪地把它们带回去。有人说,去图书馆就像只谈恋爱不结婚。你暂时拥有书,说好只相处一两月,相处得好,彼此喜欢,你可以一页页地看完,甚至在这一两月内读上几遍也有可能;还掉以后如果还是想念,而彼时又没有人把它借走,你便能再次拥有它,带它回家,它一字也不会改变,依然待你如初。相处不好,彼此都看不顺眼,丢在角落,到期归还,两不相欠,也不相怨,如若以后在图书馆的书架前偶遇,一点也没有遇见前男/女朋友的尴尬。这么好的关系,上哪儿去找啊,只有图书馆可以给你。
人有身份证号码,图书馆里的每本书则有自己的编号。比如我手边这本,I565.45/6374属于外国文学,是短篇集《爱情半夜餐》的编号。所有的书都有分类,按照编号大小排列,编号写在纸上,贴在书的脊背上。全上海各个图书馆流通的书脊背上贴着红色的编号,而静安区图书馆书的书脊上贴着蓝色的编号。每次带着这些蓝色编号的书回家时我都会有种人如书般的与众不同的感觉。认真一想,觉得还真是可笑呢!
我喜欢去静安区图书馆,是因为那里有特别多的新书好书。在那里我常常能借到新书,是那种崭新的、之前任何人都没有翻过、就等我的手指去玷污的新书,这种感觉很爽。前段时间我借过全新的《我不是来演讲的》《雨必将落下》《木麻黄树》《午后四时的啤酒》《观点》等书,最近借过全新的《海上钢琴师》。借到新书我开心又珍惜,常常在第一时间翻看。但更多的时候,我借来的书都带着一些它曾经主人的印记。如果说图书馆里的每一个借书人是在书海中漂流,每一次阅读漂流都会给借书人留下些影响,那么图书馆里的每一本书则是在人海中旅行,每一次旅行都在身上留下了印记。有的书里夹着头发,有的书里有用旧的书签,有的书页会被折或被画线,有的书页空白处会有借书人做的读书笔记,有的书页有茶或者咖啡渍,有的书因为被很多人读过而破损……它们就带着这样那样的印记继续遇见下一人,进入下一段旅程。你的阅读造就了你,但你也影响了你阅读过的书。一本被人打开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存在的书,因为一本书的价值实际上是作者与读者共同实现的。
图书馆里的书与借书人的关系是不是反映了我们的人生?成长的路上,我们会遇见一些人、一些事,然后分开、结束,让它们成为过去,存在于记忆中,而我们则带着身上因过去经历的人和事留下的痕迹,再与新的人相遇。就像《朗读者》中的那句话:“我们的生活层层叠叠,下一层紧挨着上一层,以至于我们老是在新鲜的遭际中碰触到过去的旧痕,而过去既非完美无缺也没有功成身退,而是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的现实中。”
现在谈一谈我在图书馆的那些书中发现的有趣印记。
两年前,我在卢湾区图书馆(现在叫明复图书馆,卢湾区并入黄浦区后恢复了1931年的旧称,环境优美,建筑别具特色),借了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随意翻看的时候发现书中有些地方用铅笔画过线,认真一看才发现画线的地方不是关于性爱的描述就是关于爱情的论述,看的时候我总忍不住微笑。有的时候我会发现借来的书有一些折角,好似有秘符、暗号一样,这一页通常我会很认真地看上两遍,像侦探一样,想找出上一个借书人折这一页的原因,看看是因为这一页的文字特别打动他/她,还是他/她觉得这一页写得特别好。如果我也觉得这一页的文字打动我或者写得好,对那未曾谋面的借书人,我的心里会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有些时候我还会看到上一个借书人夹在书中的借还清单,这是借书时图书馆打印给读者的,白色的,便签纸大小,上面写着读者的借书证号、姓名以及借阅的图书。拿着这样的单子我觉得自己仿佛无意间窥见了别人的隐私,知道了某人的名字、图书证号,以及借过的书,有的时候我甚至能从别人的借书清单里找到自己想看的书。不知道有没有单身男女,在自己的借书清单背面写上联系方式以及爱的宣言,夹在书中,还到图书馆,希望以此找到另一半。我想,这种方式的成功率一定比去人民公园相亲高得多。人人网某人说:“单词量不一样,怎么可能在一起?”如果按照此标准,那么都爱去图书馆、看的书又有一样的两个人应该可以在一起吧。
虽然我既不会在书上画线,也不会在自己心仪的那一页折角,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个好人,不会在图书馆里干点坏事。我喜欢搜罗图书馆里的书签。图书馆如果进了一批新书,书中往往夹着配套的书签,这些书签崭新发亮,制作精美,如果被我看到了,就算我不借阅那本书也一定会把书签单独取出来,夹在我需要借阅的书里,带出图书馆,渐渐的,我家里就有了好几张从图书馆里拿来的书签。最近在图书馆,我发现最世文化签约作家出的书,里面的书签做得特别漂亮,于是搜刮了两张带回家。(我这行为是偷书签咩?真的感觉自己好没品啊!)
还有一件坏事我相信很多借书人都干过。借书卡一次只能借六本,但是你在图书馆搜寻了半天,想借的书何止六本啊!于是你把下次要借的几本书整理在一起,先东张西望一番,避开其他借书人和图书管理员的目光,然后偷偷摸摸地码在书架的某处,最好是相对隐蔽的地方。下次你再来,如果它们没有被别人慧眼识珠借走,图书馆管理员也没有发现书的编号排列不对,那么真是恭喜你了,你轻车熟路地找到自己上次存放的书,高高兴兴地把它们带回家,我保证你会像过冬时的松鼠发现储存在树洞中的食物还原封不动地等着自己一样快活。不过这种行为是一种冒险,因为大多数情况是在你再次来图书馆之前,你存储的食物就已经被瓜分完毕了。
多年以来,图书馆于我一直像个温暖的怀抱。如果身上带着那些忧郁、沮丧、困惑、痛苦、不耐烦的坏情绪,只要去图书馆,自己就像被一把纤巧的熨斗熨过一样,变得平整、妥帖还能感到淡淡的温暖。
我记得很多待在图书馆的时光。当年,我坐在高中那个破旧的图书馆的地板上,物我两忘地读着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遗忘。”这样的句子治愈了我那颗因终日努力做数学题却无法考出高分的苦闷又挫败的心,也安慰了我那颗暗恋隔壁班帅哥的寂寞少女心,那些句子就像金色的阳光照亮了我压抑无比的高三生活,它们充满了温暖而美好的色调。如今,估计我一道数学题都解不开,那个被我暗恋的男生也面目模糊了,但是旧图书馆里陈列着一排排书的感觉依然让我感动,那种感动真切如昨。
我记得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因为缺乏专业经验,工作忙碍而辛苦。那时我在忙碌的午休时间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溜进街边的咖啡馆,读上几页,然后匆匆回去,再埋首于办公室里。在那半个小时不到的时光里,我得到了满足和前所未有的放松。“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这是《爱的艺术》中的句子。
去图书馆的日子和在图书馆的日子好像都跟“小小的温暖”“小小的美好”这类词连着。某一次,不记得是什么事情让我情绪恶劣,烦心劳神了,我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出了地铁站,在楼梯上看到一个拿着巨大行李箱的女孩。那个行李箱真的又大又高,感觉可以装下一个人。看着她艰难地拖着行李下楼梯,我正在纠结要不要过去帮她一把,忽然蹿出一个金发碧眼、身形瘦高的外国小伙子,他拎起女孩的行李噌噌地快速下楼梯。行李的主人又惊讶又感动,一个劲道谢。我也跟着又惊讶又感动,呆呆地看着小伙子轻松、快速地融入乘地铁的人群中。
记得某一个春日的午后,我去静安图书馆还书,经过常德路路边的一个小公园,小水池里有三座人像雕塑,其中一个人举着由水喷洒形成的伞亭亭地立着,旁有五六株盛开的粉色樱花,风吹起阵阵涟漪,几片樱花花瓣从枝头飘落。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妻手牵着手慢慢地从树旁走过,一两片樱花落在他们的肩背上。
去图书馆的日子我会留意到这些小事,不知道是不是靠近图书馆的缘故,自己会变得敏感而温暖。
我去图书馆常常是借了书就走,只有偶尔几次待一段时间,那种时候我发现许多人在图书馆里做更多事情。五六岁的小朋友在翻看童话书;高中生情侣谈恋爱,顺便做做功课,偶尔在桌子底下拉拉小手;准备重大考试的小姑娘一整天都待在图书馆里,到了中午饭点,她妈妈会拎着饭菜来;相貌清秀的男生站在中文外借处的书架前找书、看书,他看书时喜欢轻轻踱着步子。我也见过一个躲在角落里的女孩偷偷抹眼泪,不知道是被文字感动还是有其他心事;小白领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图书馆加班做PPT;中年男人拿着手机坐在座位上,脚架在旁边的空凳子上,歪斜着身体,沉思两三个小时,不知是在等电话还是在想事情;头发又密又白的老太太坐在窗户边上,晒着太阳,吃着点心,点心碎屑掉在花长裙上,她一点点地捡起来用纸包着;六七十岁的老头将报纸全部打开,看着看着头一歪便打起盹儿来,过了不知多少辰光……
去图书馆的日子我明白了,博尔赫斯为什么会说天堂一定是图书馆的样子。每个去图书馆的人都有一个爱上图书馆的理由,这里充满了微小、日常又温暖的角落,彼此独立但又不会被冷漠隔绝,在这里安全,又被世界与文字温柔相待。我想天堂也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