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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何成为“世界货币”

最近流行的电视专题片《大国崛起》讲的就是西方崛起的过程。

既然说是崛起,那么它的潜台词其实也就很自然—这就是说西方原来很穷、很、很不崛起。从罗马帝国衰落到文艺复兴,在长达800年的时间里,欧洲几乎在人类文明舞台上消失了—西方史学家将此800年称为人类的“黑暗时代”。

西方为什么很穷、很呢?最简要地说,首先就是因为农业没搞好,结果是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斯密在《国富论》里说,自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日耳曼贵族就垄断了土地。中世纪的欧洲与中国不同,欧洲土地的所有者是日耳曼等蛮族征服者,欧洲总体来说是没有小农的(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分析的“小农”,实际上是小资产阶级和农业工人),它只有农奴。欧洲贵族有土地不劳动,而农奴劳动无土地,最终就落入了耕者不能得其食、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地步。

吃不上饭怎么办?邓小平先生曾经警告我们说,九亿人在贫困中,那就不能不革命啊。不要说九亿,就是一亿人吃不上饭,他也一定要革命。吃不上饭,那就要革命。

但是,革命从来就有两个革法,一是消极革命,即逃避,就是逃离土地、逃离农村、逃离封建贵族的剥削;二是积极革命,组织起来出去抢。前一条是革自己的命,后一条是革别人的命。

中世纪兴起的欧洲城市主要便是由逃亡的农奴和工匠建立起来的,因此,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城市不同,欧洲中世纪的城市从它建立的那一刻起就是武装的城堡,有自己组织的城市武装力量,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的军事能力也不断增强。直到1871年巴黎公社运动爆发,世界上第一个劳动者政权的基础依旧还是巴黎这座城市的自卫组织—国民自卫军。而这恰恰说明了欧洲中世纪遗产对于今天的影响。

马克思回顾这段历史说:

在中世纪,有一些城市不是从前期历史中现成地继承下来的,而是由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起来的。……不断流入城市的逃亡农奴的竞争;乡村反对城市的连绵不断的战争,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城市武装力量的必要性;……在整个中世纪,农奴不断地逃向城市。

随着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同时也就开始了一个流浪时期。……这种流浪现象是和封建制度的瓦解密切联系着的。早在13世纪就曾出现过个别类似的流浪时期,只是在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期才成为普遍的现象。这些流浪人数非常多,其中单单由英王亨利八世下令绞死的就有72 000人。 10

从13世纪就开始的流浪时期,对欧洲的统治者构成了严峻的考验,而在15世纪未尤甚。而除了像亨利八世那样大规模地绞死逃亡农奴之外,另一个替代性的方案就是把这些流浪者组织起来到欧洲的外面去抢劫。

是谁把欧洲人组织起来出去抢呢?这最初的组织当然就是教会。

欧洲的金融业就起源于教会,它的先驱就是所罗门圣殿骑士团,这个由僧侣组成的军事修会,起着为十字军东征提供资金的作用。十字军运动开始的时候,一个法国南部的领主通过圣殿骑士团,以抵押自己房产的方式取得一张汇票,这种汇票可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骑士团的分支机构兑现,只不过在兑现时要收取贴水。如果考虑到这种汇票同时是可以在骑士团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买卖的,那么我们就几乎可以确定无疑地把它称之为“金融衍生品”。而一旦我们能够这样看问题,那么今天依然还很神秘的金融衍生品也就并不是华尔街的发明,因为早在1 000年前,一个法国领主就以这样的方式投资于十字军东征,而所罗门圣殿骑士团其实也就是支持十字军东征的“华尔街”。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克勒芒宗教会议上发表了十字军东征的演说,他深刻地阐述了一番“革别人的命”的道理:

因为你们居住的这片土地,完全被群山和大海包围,十分狭小,无法养活许多人,不仅如此,这片土地还十分贫瘠,甚至不能达到耕者有其食的程度。正因为此,你们才会互相残杀,彼此争斗。结果让自己的兄弟在内耗中命丧黄泉。

让仇恨从你们中间消失,让争吵终止,让战争停歇,踏上奔向圣墓的征途吧!从那个邪恶民族手里夺回圣地吧!那个地方,如同《圣经》所说,是上帝赐给以色列的后裔的,遍地流着奶和蜜。耶路撒冷是大地的中心,肥沃而丰腴,超过其他一切地方。

什么是十字军运动呢?十字军运动是欧洲统治者应对“流浪时期”的办法,就是由于欧洲长期耕者不能得其食,因此,在教会的煽动下,找到的一条出去“革别人的命”的道路,这是一条求生路径,是一个通过有组织的暴力克服生存困境的办法。

不过这一次,西方并没有成功崛起,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欠下圣殿骑士团大笔债务的国王、十字军成员赖账了,例如菲利普四世不仅欠债不还,而且他还逮捕了圣殿骑士团的领袖,最后杀了自己的金主并没收了其全部财产,这就使得十字军运动因丧失了财政支持而最终陷入困境。当然,这也使得后来的银行家汲取了所罗门圣殿骑士团人财两空的深刻教训,从而紧密地联合成一个跨国性的放债集团。文艺复兴之前,教会已经成为以贩卖“赎罪券”为业的金融机构,16世纪的意大利银行家更组织起自己的军队,在滑铁卢最终击败了拿破仑的“反法同盟”,其主力就是由欧洲银行家联盟的军队组成的,它同样也是中世纪的遗产。

从意大利到北欧的银行家之间形成的这种联合终于控制了国家,它能够使得欠债不还的国王受到各地银行家的一致抵制—无论到哪里都再也借不到一分钱,与此同时,银行家们还会投资于那些赖账者们的竞争对手,通过他们的鞭子对“赖账者”、无信用者做出惩罚。

自16世纪开始,由于战争融资的需求,金融家这个阶级、金融这个领域逐步从传统的高利贷者中分离出来,并且一改高利贷者令人不齿的容颜,而早在1 000年前的欧洲,以国王财产为抵押融资已经是一项严肃的职业、一项命运攸关的国务活动,一个使得大国崛起、小国灭绝的金融武器了。尽管中世纪欧洲城市里的高利贷者并没有像今天的国际投行那样,标榜自己从事的是人间最高尚的千秋伟业,但从那时起,金融家已经开始骑在了国王的头上,成为实际上统治欧洲的“绝对权力”。

十字军运动只是为欧洲后来的崛起准备了一些条件,比如,斯密在《国富论》中说:在十字军运动中,欧洲第一批军商合一的手工业城市在意大利诞生了,它们处在通海口岸,因为是十字军军需转运地,并由于银行家支配了海军,所以发了些毛毛雨的财,但在那里,经营远程贸易、货物抵押和汇票的金融业已经不可阻挡地发展起来了。

而欧洲第二次崛起走的路子是继续革命,即还是继续走“革别人的命”的道路。不过这一次,十字军运动变成了民族国家运动,它的组织者也由教会变成了一系列制度创制,说是“一系列”,其实也就是马克思说到的那五个:殖民制度、战争国债制度、国际信用制度、税收制度和关税制度。

这一次,欧洲通过“有组织的暴力”谋发展的路径并没有变,走出去“革别人的命”的思路也没有变,但是“革命”的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暴力”由十字军(组织起来的流浪汉)暴力变成了国家暴力(殖民主义),暴力的组织者则由教会变成了上述五个“伟大的制度创新”,特别是以“国际信用制度”为基础的跨国金融制度这个创制。

这一次,它的革命终于成功了,西方的大国也就此崛起了。

马克思深刻地概括了西方大国崛起的历程及其根源,他说:

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多少是按时间顺序特别分配在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法国和英国。在英国,这些因素在17世纪末系统地综合为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这些方法一部分是以最残酷的暴力为基础,例如殖民制度就是这样。但所有这些方法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 11

说马克思深刻,当然也就是说咱们的专题片《大国崛起》不深刻或者不那么深刻。咱们的专题片虽然也采用了一些马克思主义词句,比如说,西方的大国崛起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是工业革命的结果,是世界市场形成的结果等等,这些说法当然都是对的,但是根本问题却在于它没有说明资产阶级革命是什么,或者说“革命”在今天的中国学者那里还是很抽象的、玫瑰色的东西。

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马克思则说,“书生们应该知道,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正如福柯所指出的,法律不过是为暴力和惩戒背书而已。如果说经济力是一种组织起来的社会生产力,那么革命便是组织起来的社会暴力,革命作为以有组织的社会暴力克服生存困境的办法,它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

马克思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品。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马克思的这一句话超过了《大国崛起》里许多漂亮的煽情话。

西方大国崛起的根本动力就是以组织起来的暴力去革别人的命,首先就是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漂洋过海去革了美洲人的命。而且他们还顺带把非洲人的命一起革了。所谓的“世界市场”,就是欧洲有组织地对外抢劫的产物。

那么在教会之后,这种“空前的社会暴力”又是被什么组织起来的呢?马克思说,它是被“以货币为完成形式的价值形态”(即现代信用制度)组织起来的,是被战争国债制度组织起来的,而不是被抽象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的。正是金融制度把一切物品、一切商品都变成了具有简单的货币形态的“资本”,变成了“投资”,即可以带来超额利润的东西。马克思说,正是“殖民制度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

但最初的投资并不是向贸易投资。毫无疑问,在各种投资活动中,投资于“抢劫”最能够轻而易举地带来利润—只是这种抢劫必须是合法的。而在16世纪的欧洲,抢劫“外国人”、抢劫“异教徒”,这恰恰是合法的。

为什么欧洲殖民者的暴力是“空前”的呢?这与欧洲的殖民者是由所谓“负债的骑士”组成有关。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罪与罚》深刻地讲解了债务与暴力之间的关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温文尔雅的大学生,小说描写了当这样一个温文尔雅的大学生被债务逼得走投无路时是如何残忍地杀害了房东老太婆。

《罪与罚》是1866年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了逃债而流亡欧洲时期的作品,他创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为了还债,这部诞生在马克思时代的欧洲名著揭示了一个真理:债务怎样使人变成了恶魔,债务如何驱动了空前的暴力。

殖民主义制度的实质就是一种“被债务驱动的劫掠模式”。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负债的艺术大师、是出版商雇用的写手一样,哥伦布冒险的投资者是包括西班牙亨利王子在内的欧洲银行家集团,而哥伦布只不过是个负债的赌徒、是银行家雇佣军中的一个马前卒而已。也正如哥伦布出发前已经欠下了国王和其他投资者的大笔债务一样,毁灭了玛雅文明,对墨西哥进行大屠杀的西班牙殖民者埃尔南·科尔特斯一辈子都入不敷出,随后的殖民者们的身世其实也大致如此,即使他们对新大陆竭泽而渔,也还不清自己欠下的高利贷。

什么叫世界市场?马克思说,所谓“世界市场”,就是以奴隶交易(即贩奴制度)为前提而成立的全球贸易制度,而这就是世界市场的真实起源。但是,在马克思之前却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家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当然,在他之后也没有。这个基本事实一直被作为“经济学秘密”和“历史之谜”被掩盖着。它掩盖了什么呢?它掩盖了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货币经济得以成立的真正基础—贩奴,它掩盖了世界市场产生的标志—奴隶。奴隶不但成为最重要的国际交易物、国际商品,而且成为国际通货,即“世界货币”。

马克思石破天惊地说到了“世界货币”的起源:“人们过去常常把作为奴隶的人本身当作原始的货币材料。”

资本主义的兴起与长途贸易、世界市场的真实关系是这样的:欧洲的长途贸易商人将货物运到远方,并不是自己直接销售,而是把这些货物交给当地的分销商为其代售,这种“赊销”的方式需要抵押物。因此,赊购与赊销不是工业革命发生后、大规模的商品堆积的产物,它们是长途贸易的产物。

在清代的中国,欧洲商品的代售商是清政府指定的“行商”,而国家则是行商经营的担保者。《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曾如此这般吹牛说:“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儿,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这其实就是说,王熙凤家就是行商的头,薛宝钗家也是如此,而曹雪芹本人并非出身于什么诗书簪缨之族,而是不折不扣的官商子弟。故毛泽东说《红楼梦》里面有经济学,该小说是了解清王朝中国经济史的百科全书,他老人家的话非真正的读书人便不能理解。

不过,在世界的其他地方,特别是非洲大陆,这种由国家担保的“行商”体制是并不存在的,广泛存在的倒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当地的分销商、代销商以一定数量的“人质”为抵押,以取得货物进行销售,而一旦销路不好,代销商不能及时回款,那么这些作为抵押物的“人质”就会被货主带走,这些人质从此便成为欧洲商人的债务奴隶。而这就是贩奴制度与欧洲商业、国际贸易之间的直接关系。

马克思指出,在日耳曼征服者的法律中,货币是作为罚款而诞生的,按照日耳曼法律,对于损害的赔偿,必须采用以牛或奴隶赔付的方式,而国家间的赔付则一般采用贵金属的方式。换句话说,直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之前,在西方世界,贩奴、奴隶贸易不但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商业行为,而且是“以世界为市场”的贸易活动的基础。

16世纪中期以降,美洲白银的大规模开采,在美洲—亚洲—欧洲之间架起了贸易的桥梁,但是,世界市场的桥梁如果没有非洲作为桥墩,是绝不可能凌空虚渡的。1700年之后,非洲奴隶既取代白银成为国际贸易通货,奴隶贸易也构成了白银国际流通的真实基础。而这一惊心动魄的事实其实是以1713年《乌得勒支条约》的签订为历史标志的,马克思说,“英国在乌得勒支和谈时通过阿西恩托条约,从西班牙人手里夺走了经营非洲和西属美洲之间贩卖黑人的特权”,从那时起,不但英国通过为非洲的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充当奴隶贩子获得了大量美洲白银,从而得以挤进亚洲经济列车,成为世界经济列车上的二等乘客,更为重要的是,它开创了这样的国际贸易换算方式:一个奴隶=x磅美洲白银=y吨中国茶叶。

世界市场得以成立的真正基础就是作为世界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的成立,而这种作为一般等价物在世界市场上流通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它不是金银,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商品,而是奴隶。

奴隶充当了世界市场上的一般等价物。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人本身不但成为买卖的对象,而且成为一般等价物,成为国际商品交换的中介和世界货币。因此,不是任何意义上的货币,而是人本身作为货币在全球流通,这才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世界货币的产生,离开了奴隶市场、离开了国际贩奴制度的成立,是完全无法得到真正解释的。

而人本身的一部分—劳动力作为商品被买卖,这种雇佣劳动制度,只不过是贩奴制度的精妙发展,是这种发展造成的历史结果。

马克思说,正是在“人成为一般等价物”这一革命的基础上,在“人的价值”被货币化之后,方才建立起了资本主义制度。

所以说,只要暴力和抢劫是合法的,那么资本就向暴力和抢劫投资,而不是简单地向贸易、自由贸易投资。

但是,古今中外的自由主义者们却总是喜欢说资本是最温和的东西,它与革命和暴力完全套不上近乎,他们甚至以为资本家最胆小,有钱人最害怕财产损失,所以资本家不可能喜欢暴力和革命。

说这种话的人完全不懂资本是什么,他们不懂得:没有暴力、没有冒险,没有以革命的方式去组织社会暴力,没有把人的价值货币化,也就没有资本。而没有“革命的资本”,便没有资产阶级的一切。

马克思在这一节里有个注,这个注就是对埃德蒙·伯克—这位自由主义者们的前辈进行讽刺和挖苦的。马克思说:

《评论家期刊》说: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12

当然,这也不是马克思的话,而是他引用19世纪英国经济学家托·约·登宁的话。

马克思说,正像世界市场是暴力的产物一样,古典经济学也是在资产阶级革命的暴力进程中形成的一门肮脏的、杀人越货的学问。但是,对于世界历史天真的、“田园牧歌式”的理解却是古典经济学与生俱来的缺陷,经济学家们似乎天生不懂历史,他们似乎不知道《罗马法》中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里的私有财产正是指“奴隶”而非别的什么,因为在日耳曼法律中,奴隶和牛一样充当着罚金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说,第一个以革命的方式推翻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罗马信条的恰恰是林肯领导的美国南北战争,而美国法律中节制政府的条款就深刻地打着反抗蓄奴政府的革命烙印。这就是因为,北美殖民地政府是个彻头彻尾地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政府,而美国的开国元勋包括华盛顿本人在内都是奴隶主。今天,任何一个曾经到华盛顿故居参观过的人,都会一目了然地看到美国的“国父”是如何残酷地支配奴隶为自己劳动的。

经济学家们不知道,对美洲和非洲的殖民是欧洲资本积累的条件,先有美洲和非洲的“发现”,然后才能有工业革命在欧洲的发生,欧洲的资本主义是建立在欧洲对于世界的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暴力的基础之上的,列宁后来认为“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和最后阶段”,但在马克思看来却并非如此,因为没有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就不可能有欧洲的资本主义。马克思感慨,他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学”所说的政治无非是国家的政治,而不是“国际政治”,于是,经济学家们就看不到:

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接踵而来的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尼德兰脱离西班牙开始,在英国的反雅各宾战争中具有了巨大的规模,并且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中继续进行下去,等等。 13

于是,马克思认为,“大陆上的革命”—欧亚大陆、美洲大陆和非洲大陆上反抗欧洲殖民主义的革命本身,就具有反抗资本主义世界进程的意义。1864年,马克思代表欧洲工人协会致信亚伯拉罕·林肯,祝贺他再次高票当选美国总统。在贺信中,马克思指出,欧洲的资本主义,包括工业品市场和自由贸易,都是建立在美洲和非洲奴隶贸易的基础上,欧洲的大国崛起离开了美洲大陆的奴隶制、离开了世界范围内的奴隶买卖就不能得到解释。因此,南北战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南方美国人对北方美国人的战争”,而是工人阶级率领着奴隶对奴隶主阶级和资本家阶级进行战争。因此,他把林肯称为“美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儿子”。

而当列宁在1913年5月18日的《真理报》上发表《落后的欧洲和先进的亚洲》这篇名文,以此祝愿孙中山领导的中国革命的胜利的时候,他对待中国革命的态度与马克思当年对待美国革命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

亚当·斯密因为反对积累金银的重商主义而轻视货币,他不知道商品交换、市场经济本身并不能成为“大国崛起”的真正动力,而只有把一切财富都转化为货币化的资本,变成追逐利润的投资,方能构成西方大国崛起的动力。驱动世界市场的不是商品交换,而是被资本推动的暴力。

但是斯密却以为,伊比利亚人到美洲抢钱,以至于玩出人命来,这毫无意义。因为在他看来,钱无非是衡量劳动价值的尺度,货币本身并不是财富,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积累金银对于欧洲的生产发展毫无帮助,发现美洲的意义仅仅在于为欧洲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因此,与其为了些金银把美洲印第安人的命革了,还不如留着他们给欧洲人打工。

斯密提出并坚持这样的观点: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关于商品的论述也就到此为止了。而马克思认为,斯密以及此后的经济学家们对于商品的理解是极为肤浅的,指出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丝毫说明不了什么。

马克思在《资本论》一开篇所关心的就是什么是商品的“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所谓商品的价值,也就是其金融价值。“价值”,这是商品在金融时代所取得的一种形态,而这种形态是只知道“商品市场”的斯密等人所看不到的。一件商品的金融价值可以远远大于其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并且可以与其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毫无关系。实际上,只要想一想今天北京的房价,你就会知道马克思究竟在什么地方超越了斯密的商品价值论。

斯密对于商品的价值做出了完全错误的解释。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就取决于其中内涵的劳动价值量或者一般劳动时间—这就是所谓的“劳动价值论”,而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在生产资料(资本和土地)完全被私人垄断的情况下,劳动的价值几乎是可以完全忽略不计的。实际上,只要你想一想奴隶制,就知道所谓“劳动价值论”究竟有多荒谬了。

此外,斯密混淆了欧洲作为银行券出现的“债务货币”与当时在世界其他地区广泛流通的、作为商品交换的中介的金属货币(金银)之间的根本区别。结果,斯密就并不真正知道货币是什么,所以,他就不知道,虽然从表面上来看,金银对于欧洲生产力的发展似乎意义不大,但是却对白银缺乏而又以银为币的东方意义重大。大量的美洲金银被用于东方贸易,一方面使欧洲得以利用在斯密看来毫无用处的金银,近乎无偿地占有了世界最富庶的东方世界的产品;另一方面,欧洲贵金属的短缺则反过来促进了“银行券”对于贵金属货币的替代,促进了欧洲金融业和信用经济的发展。

因此,正是美洲的征服和印第安人家园的资本化,为日后欧洲对于东方的征服创造了决定性的条件,通过债务驱动的暴力、通过革美洲印第安人的命,欧洲人不仅顺便革了非洲人的命,而且必将使这场革命,势不可当地扩大到东方,最终去革中国人的命。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这场革命必然地要“在对中国的鸦片战争中继续下去”。

究竟应该怎样从世界视野来看待“银行券代替贵金属货币”这一世界经济史上的“大分流”呢?

1567年,即明朝隆庆元年,中国实行钱粮改银之后,白银正式成为明朝的税收货币,伴随着美洲、日本白银的开发,当时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中国随之成为吸纳世界白银的“黑洞”。但是,历史的发展却证明:仅仅靠掌握白银,根本不能支配世界经济,明清两朝掌握了世界上主要的白银储备,但世界白银的产量、白银贸易的波动却会对中国王朝造成致命的影响,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前院长林满红的《银线》一书对此有细致的分析,我在拙著《五百年来谁著史》中亦多有涉及。此不赘述。

与明清两朝相反,西方的大国不是靠掌握白银起家的,而是靠建立金融制度、靠战争国债支配的殖民暴力起家的。贡德·弗兰克这样指出:“白银资本”是世界市场形成的基础。他的这一发现划出了世界史研究领域的一个时代。但是,弗兰克却忘记了:奴隶资本和奴隶贸易才是1500年以降白银市场的基础,美洲的白银开采是以印第安人被消灭、以世界范围内的“盗人制度”(即贩奴制度)为基础而成立的。

使得西方大国得以崛起的原始积累不是“白银资本”,而是“奴隶资本”。

紧跟在伊比利亚人后面“继续革命”的是荷兰人,伊比利亚人革命的对象是西印度,荷兰人革命的对象则是东印度,荷兰人同样敢于革命、善于革命。

贩奴绝不是一种专门针对非洲的特殊现象,而是伴随着西方大国崛起而出现的世界现象,无论在非洲还是在美洲,无论是在东印度还是在西印度,这种现象的发生都是普遍的。世界市场建立的基础就是奴隶市场。

马克思特别解释了什么是荷兰的商业革命:

荷兰—它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人为了使爪哇岛得到奴隶而在苏拉威西岛实行盗人制度。为此目的训练了一批盗人的贼。盗贼、译员、贩卖人就是这种交易的主要代理人,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贩卖人。盗来的青年在长大成人可以装上奴隶船以前,被关在苏拉威西的秘密监狱中……。

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变得一片荒芜,人烟稀少。爪哇的巴纽旺宜省在1750年有8万多居民,而到1811年只有8 000人了。这就是温和的商业! 14

为什么是盗人,而不是盗宝、盗金、盗银?因为,从那一刻开始,人本身,而不是金银财宝,成了最重要的一种商品,这种制度成立在“劳动力成为商品”之前,而后者不过是前者的延续,是相对隐蔽却更为巧妙的形式。

正是持续了三个多世纪的贩奴制度,使得奴隶本身成为一般等价物,成为国际通货,因此,使得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得以成立的绝不是金银的流通,而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奴隶本身的流通。因为在美洲的金银、亚洲的香料、茶叶、丝绸和欧洲的商业之间充当“一般等价物”和“交换中介”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奴隶。

于是:

在欧洲以外直接靠掠夺、奴役和杀人越货而夺得的财宝,源源流入宗主国,在这里转化为资本。第一个充分发展了殖民制度的荷兰,在1648年就已达到了它的商业繁荣的顶点。 15

什么是奴隶?什么叫作一般等价物?什么是令马克思一贯耿耿于怀的“当人本身成为商品”?

马克思这样说:当一个人完全被从他身处的社会关系中剥离出来,他就不再是一个“社会的人”,而成为孤立于社会之外的“活死人”。我们可以试着设想一下自己处于身份丢失而又身无分文的异国他乡的情况,在举目无亲、毫无保障的情况下,寻求食物和避免饿死就成了我们的第一要务,而这种状态也就近乎奴隶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印第安人、在圈地运动中无家可归的英国农民,他们与非洲奴隶的状态并没有根本的不同,他们与英国殖民下的印度人的状态也没有根本的不同。

无论在非洲还是在亚洲,无论在西印度还是在东印度,原住民被从他们的社会关系中强行剥离出来,沦为奴隶,进而成为国际贸易的通货,一般来说,这是赤裸裸的暴力的结果,而在印度,这却是饥荒和饥饿的结果。

在印度,正是饥荒和饥饿使得人们不得不卖身为奴(即自愿做奴隶),而马克思指出:“制度性地制造饥荒”,这是英国人通过垄断印度基本生活资料使人“自愿为奴”的手段。

马克思说:

大家知道,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东印度拥有政治统治权外,还拥有茶叶贸易、同中国的贸易和对欧洲往来的货运的垄断权。而印度的沿海航运和各岛屿之间的航运以及印度内地的贸易,却为公司的高级职员所垄断。对盐、鸦片、槟榔和其他商品的垄断权成了财富的取之不尽的矿藏。这些职员自定价格,任意勒索不幸的印度人。总督也参与这种私人买卖。他的宠信们是在使他们这些比炼金术士聪明的人们能从无中生出金来的条件下接受契约的。巨额财产像雨后春笋般的增长起来,原始积累在不预付一个先令的情况下进行。 16

马克思还这样说:

人们过去常常把作为奴隶的人本身当作原始的货币材料,但是从来没有把土地当作这种材料。这种想法只有在发达的资产阶级社会里才会产生。它出现在17世纪最后30多年,而只是在一个世纪以后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有人才试图在全国范围内来实现它。 17

实际上,早在1670年之前,即早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前,英国殖民者就已经在印度实行了土地经营的资本化,从而把土地、土地上的一切产品作为“资本”垄断在自己手里。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东印度公司方才垄断了印度的主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包括粮食、茶,甚至槟榔,当然也包括鸦片。通过这种垄断,英国人成功地使印度人始终处于嗷嗷待哺的状态,而他们如果不想饿死,就必须从英国人手里乞求基本生活资料,而如果他们手里没有钱,但又必须吃饭,那么,他们只能以赊销(即负债)的方式购买基本生活资料,从而把自己抵押给殖民者,而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得不自愿做殖民者的奴隶。

因此,问题不在勤劳、贸易、分工和效率,问题在于生活资料的垄断。实际上,基本生活资料全然被垄断条件下自愿卖身为奴的印度人,与生活资料被全然垄断条件下不得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的欧洲无产阶级,他们的处境并没有根本性的不同。

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同样极力反对垄断,但是,他所反对和抱怨的垄断是英国和荷兰的垄断公司对于东方贸易的独占,这听起来似乎是荷兰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垄断了欧洲商品的出口和东方商品的进口—这是谎言。

斯密还说,英国的商品是工业品,工业品具有价值高、体积小、便于长途运输、不易腐烂损坏的特征,因此,很自然地便在贸易竞争中获得了优势。但马克思说,这种价值高、体积小、便于长途运输、不易腐烂损坏的商品并不是什么工业品,而是鸦片。

正如1840年从英属孟加拉开来的英国舰队不过是由木头船组成的,因而英国并非靠“船坚炮利”打败了清王朝一样,东印度公司垄断的也不是任何英国工业品,而是与印度土地相关的一切基本生活资料,首先是鸦片和粮食这两个大项。当然,英格兰银行并不直接投资于鸦片生产与贸易,因为英格兰银行投资于东印度公司的鸦片期货和汇票,鸦片期货和汇票的交易额是鸦片产量和实际贸易额的数百倍,鸦片的金融价值要远远高于其实际价值。理解鸦片战争的关键在于:英国人不仅是贩卖鸦片,更重要的是他们炒卖鸦片,正如荷兰人炒卖郁金香、当代中国人一度炒卖大蒜一样,所以,马克思方才提醒我们务必要记住:在19世纪的英国与欧洲,鸦片不仅是商品,而且是金融产品。

把鸦片汇票、鸦片期货交易与鸦片生产和贸易区分开来的第一人当然就是马克思,这意味着“金融自由”与“贸易自由”绝不是一回事。英国人打着维护“贸易自由”的旗号,实际上维护的却是金融霸权。也只有从马克思的角度,即从金融的角度,我们方才能够理解:林则徐虎门销烟所打击的绝不仅仅是几个鸦片贩子,因为它造成了英国金融市场的混乱和崩溃,严重威胁了英国的金融霸权。而这正是英国议会一致表决通过,必须对中国诉诸一战的真正理由。

那么英国人是怎样把鸦片和大米作为金融产品进行炒卖的呢?马克思说:

沃伦·哈斯丁的审判记录中有很多这样的实例。举一个例子来说。有一个名叫沙利文的人,当他因公出差到印度一个离鸦片产地很远的地区时,接受了一项鸦片契约。沙利文以4万镑把契约卖给一个名叫本恩的人,本恩又在当天以6万镑转卖给别人,而这张契约的最后购买者和履行者声称,他从中还赚了一大笔钱。根据一个呈报议会的表报,从1757年到1766年,东印度公司和它的职员让印度人赠送了600万镑!在1769年到1770年间,英国人用囤积全部大米,不出骇人听闻的高价就拒不出售的办法制造了一次饥荒。 18

可见,虎门销烟使英国损失的不是鸦片的贸易价格,而是鸦片的金融价格,英国损失的不是鸦片在商品市场上的真实价值,而是鸦片在金融市场上的泡沫价值和虚拟价值—后者是前者的数百倍。戏剧性的是,林则徐无形中帮助英国捅破了金融泡沫,而伦敦交易所在鸦片投资上的损失却需要由中国的赔款来支付。

经济学家们只知道鸦片作为商品,他们只知道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们却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鸦片的“价值”。鸦片的价值就是指它的金融价值,这种价值是全然虚拟的,但正是为了维护鸦片的金融价值,英国才不惜与中国诉诸一战。

资本家发动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战败国的人口、占领其土地,而是要把全世界的生产资料以暴力的手段垄断在自己手里,使这些生产资料变成货币化的资本,使那里的人民与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生产资料完全脱离,使那里的人民被从原有的社会关系中生生剥离出来,而处于“活死人”的状态,也就是奴隶的状态。马克思把这种“活死人”的状态比喻为“被鸦片麻醉的状态”。因此,马克思将鸦片视为将人驱入“奴隶状态”的一种武器。

我们知道,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以研究饥荒而著名,在《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一书中,他比较了中国和印度。新中国和印度在建国之前都曾不断出现饥荒,中国在1958年发生了大饥荒,这是由信息不畅造成的,而一旦消除了信息不畅,中国就永久杜绝了饥荒,但是印度至今仍然没有杜绝饥荒,这是因为印度的饥荒并非由缺粮造成,而是粮食的垄断者刻意操纵粮价,使大家买不起粮食造成的。在印度,大米的价格依旧依赖金融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没有使用价值,也没有交换价值,因为大米的价格是由金融市场决定的。粮食的金融化就是印度饥荒的根源。而使得饥荒日常化、长期化这种“制造饥荒”的方式,就是英国人发明的,这是殖民主义的遗产,是通过基本生产资料的垄断使人自愿卖身为奴的手段。 ltNw0l5vZ0dDSEFG4/SyaE7M0q/gaRQPBm+lLrp08MlglJDO4b/BoWCkf2RyPp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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