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宪法·人权》是费孝通先生于六十多年前写的一本小册子,被称为“未经‘国定’的一册公民读本”。
这本介绍民主的普及之作,以唠家常、讲故事的方式介绍民主思想的内涵,谈论民主政治的基本认识。全书以民国时期社会和政治现象为背景依托,生动地阐述美、英、德、法等西方国家民主政体的发展和衍变,对照当时国内的现实和案例,从而使普通民众了解到民主国家的人民对于政治应有的最低限度的常识。在短短的四五万字篇幅里,作者谈国家,谈历史,谈政府,谈人民,谈宪法约法,谈民法刑法,可谓面面俱到。民主、宪法和人权本是极为严肃、深奥、艰涩的话题,可是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却毫不晦涩死板,全篇以与友人的争辩、夫妻间“闺房私语”、保姆悲惨境遇,甚至给孩子讲故事等故事化、口语化、生活化的方式来呈现,使全书显得生动活泼,读来通俗易懂、平易近人、别有风味,真真令人叫绝。
本书在1946年出版时,潘光旦先生就指出:这是一本“高小的学生可以读,中学生、大学生都应当读,身为民主国家官吏而多少被妄自尊大的心理所驱策的许多朋友更不可不读”。曹聚仁先生在《文坛五十年》中讨论现代散文家之外的散文时,对此书和费孝通的文风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如潘光旦之谈优生学,何永佶之谈现实政治,冯友兰之谈人生哲学,费孝通之谈社会问题,也都走的是闲话的路,和当时‘标语口号式’大文章异趋的。”“王昆仑的《红楼梦人物论》,冯友兰的《新世训》和费孝通的《民主·宪法·人权》,从内容说,这都是传世之作,从形式说,也可说是有了蒙旦散文的风格……费氏的散文‘深入浅出,意远言简,匠心别见,趣味盎然’。都为其他文艺作家所不能及的,虽说他们都不以文艺作家见称。”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费孝通小的时候身体异常羸弱,被小朋友们称为“小废物”。为此,他曾满腹委屈地质问母亲:“我为什么非得姓‘费’?”因为“费”、“废”同音,致被戏嘲。可这位“小废物”后来成了百年中国社会学、文化人类学史上可圈可点的人物。费孝通先生一生所得的头衔较多,有: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教授、副院长、中科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等。可他一生最在意的,却是他的学术生命和知识分子的使命,无论他在青年留学时期、“魁阁”时代、“右派”时期、“文革”劫难期、复出后,还是身居高位时,他从未放弃过他的学术、他的田野调查工作,可以说他没有一天不在自己的知识分子的定位上。他于暮年时依旧选择“秀才”为自己的最后身份;他一生都在走着自己开拓的“江村经济之路”;他的一生“充满传统士人的忧患情怀,但又是一个现代型的知识分子”。后人评他:“终生踏遍青山,常将民生萦怀”。
费孝通先生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在学术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生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他于29岁时,写出了《江村经济》,之后一发不可收拾,《禄村农田》、《生育制度》、《乡土中国》、《乡土重建》、《民主·宪法·人权》等,接踵问世,本本都成经典。除了学术著作外,他还写有大量散文随笔,谈人忆事、说中讲外,无不多姿多彩、韵味别致。而且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章文风朴实、深入浅出、行文优美;特别是他的学术著作,写得深刻而不艰涩,既不板着面孔、端架子,更没有难懂的术语和莫名其妙的句子。他曾说:“我所看到的是人人可以看到的事,我所体会到的道理是普通人都可能明白的家常见识。我写的文章也是平铺直叙,没有什么难懂的名词和句子,而且,又习惯于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下笔很快,不多修饰,从小老师就说我这样毛毛草草,成不了大器。”这番自谦之词,对后辈晚学如何写出好的学术文章,可谓不无教益。
民国三十五(1946)年8月,《民主·宪法·人权》由上海生活书店出版,不到一年,就连续五次再版,之后六十多年,没有出版。此次为大陆第一次刊行简体字版。
1984年,三联书店在重刊三十七年前的《乡土中国》时,费孝通先生曾写下:“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经历中留下的一个脚印,已经踏下的脚印是历史的事实,谁也收不回去的……这里所述的看法大可议论,但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这样的语句,同样适用于此次出版的《民主·宪法·人权》;这本书不仅展示出青年费孝通很多闪光的思想与卓见,而且或令半个世纪后的今人仍有自叹弗如之慨。
三联书店编辑部
20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