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哲学”一词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提出,它由“爱”和“智”两个字组成,直译过来就是“爱智”。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哲学家西周根据汉字的意义,将“哲”和“学”二字并成“哲学”,由此意译了英语的“哲学”(philosophy)一词。黄遵宪最先将这一表述引入中国,很快取代了我国古代沿袭下来的对“哲学”的称呼“玄学”、“形而上学”等,成为一个通用的术语。
易经
《易经》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占筮书。古代用蓍草行筮,需经18次反复演变才能形成一个卦象,所以《易经》最初又称作《易象》。实际上,《易经》是一部披着神秘的占筮外衣的哲学奇著。《易经》把天地作为产生万物的总根源,从复杂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抽象出“阴”、“阳”两个基本范畴。“阳”代表积极、进取、刚强、阳性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阴”代表消极、退守、柔弱、阴性等特征和具有这些特征的事物。
五行
“五行”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起源及其多样性的统一的一种概括。《尚书·洪范》篇中对五行作如此描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它提出了为人们所用的以水为首的五材排列次序,以及五材的性质和作用。后人把“五行”看做是构成“百物的元素”。土金木水火,不仅是五种有用之材,而且是构成百物的原始物质。“五行”之间还有内在联系。从“五行相杂说”向“五行相胜说”演化,到“五行无常性”,到“五行有常性”,再到“五行相生说”,最后发展到现今通行的“五行生胜说”。
八卦
“八卦”也称“经卦”,指的是《易经》中的8种基本图形。它们分别为:乾、坤、巽、坎、离、艮、兑、震。两爻是八卦的基本构件,每三爻配合,组成一卦。“八卦”同筮占有关,“八卦”最初是宗教巫术的产物,是古人探测神意、占卜未来的工具。殷周之际,有人把“八卦”中的每两卦相互重叠,演变成六十四卦,从而使其组合更具规律性。对“八卦”作哲学的解释和阐发始于春秋。“八卦”主要象征着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8种自然物质。最早对“八卦”进行较系统的哲学解释的是《易传》。
形而上、形而下
“形而上”、“形而下”是中国古代哲学术语。《周易·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方法”、“道路”,也就是问“器”,是“如何”、“循什么道路”、“按什么方法”成“器”的。认为法则是无形的,称为形而上,器用之物是有形的,称为形而下。以未成形为形而上,已成形为形而下。《《易传》提出这一概念后,在中国哲学史上逐渐被哲学家引申为表述抽象和具体、本质和具体、本源和派生物的范畴。
关于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关系,汉唐以来的哲学家对此展开了长期的争论。王弼等玄学家和宋明时期的理学家都认为形而上的东西先于并决定形而下的东西。朱熹说:“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相反,唯物主义者认为,形而上的东西不能脱离形而下的东西存在。王夫之认为,“有形而后有形而上”,反对玄学和理学对“形而上”、“形而下”的唯心主义解释。
中国古代十大思想家
老子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大约生于公元前571年,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人。老子是中国春秋末期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全世界最早具有辨证思想的哲学家。《老子西升化胡经·序说第一》:“以为圣人有老容,故号为老子。”公元前5世纪末,周王室发生内乱。老子看到朝廷日益衰败,于是辞官,骑着毛驴,西出函谷,过隐居生活去了。他应关令尹喜之情,遗五千文,即《老子》,又名《道德经》。
孔子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今山东曲阜人)。孔子是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也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他首次把仁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提出来。孔子有“弟子三千”,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者“七十二贤人”。孔子晚年在鲁国整理编订古代文化典籍《诗经》、《尚书》、《春秋》、《周易》、《礼经》和《乐经》,除《乐经》失传外,其余的“五经”一直流传至今。孔子73岁病逝,他的主要思想和言行由弟子记载下来,编成《论语》。
墨子
墨子(约前480~前400),名翟,宋国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墨子被称为“布衣之士”,他著书立学,创立了墨家学派,成为当时唯一可以和儒学抗衡的显学。墨子的主要思想的根本精神是自苦利人,倡导“兼爱”、“非攻”等主张,他的言行思想被弟子记述于《墨子》一书中。
庄子
庄子(约前360~前286),名周,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人,世称“南华真人”,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文学家,道家代表人物。庄子与老子并称为“老庄”,他的思想著作,完整地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它既是先秦时期最著名的哲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
孟子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亚圣”。其中心思想是“仁义”,主张行仁政,强调“民贵君轻”,在人性问题上提出“性善论”。孟子与其弟子共著《孟子》,记载了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
荀子
荀子(前340~前278),名况,字卿,战国赵国(今山西南部)人。荀子是战国末期儒家之集大成者,也是先秦唯物主义集大成者,提出了“天行有常”的朴素唯物论和“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的思想。荀子与其弟子著有《荀子》一书,共10卷,32篇,其中以《劝学》、《天问》等最有代表性。
韩非子
韩非(前280~前233),战国末期的哲学家,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出生于韩国(主要区域在河南省)贵族家庭。韩非子在政治上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等政策,主张中央集权,因建议韩王变法未见用,于是发奋著书,写成10万余言的《韩非子》一书,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是《五蠹》、《说难》、《显学》、《孤愤》、《定法》、《用人》等篇。韩非的思想著作传到秦国后,秦王大为赏识。但他昔日的同学李斯等人对其进行陷害,韩非被迫自杀。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人,西汉著名学者、政治家、思想家,在当时享有“群儒之首”的声誉。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得到了汉武帝的采纳,并为此后两千余年间封建统治者所沿袭。董仲舒的思想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为一,形成封建神学体系。所著有《春秋繁露》(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朱熹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别称紫阳,徽州(今江西)婺源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朱熹继承了“二程”(程颢、程颐)的学说,集理学之大成,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朱熹的中心思想为“理气论”,他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朱熹死后,他的思想被奉为官方哲学,对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了重大影响。朱熹一生著述甚丰,其中最重要的,最有影响的有《四书章句集注》、《周易本义》、《易学启蒙》、《通书解说》等。
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世称船山先生,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王夫之在哲学上有着突出贡献,他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优良传统,吸取当代新兴“质测之学”的成果,求实创新,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把唯物主义发展到时代条件所允许的高度。王夫之特别批判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谬论,认为只有人欲的合理满足,才合乎道理。王夫之一生著述颇多。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周易外传》、《周易内传》、《诗广传》、《老子传》等。
诸子百家
先秦的诸子与百家,今人有明确区分,即“诸子指各派的代表人物”,“百家指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出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10家。其实并不止这些。然而论起主要学派来,应当是儒、道、法三家,它们不仅有明确的传授系统、丰富的著述和理论体系,而且对中国后代思想影响甚大;其次为墨家、名家,它们虽然对后世影响较小,但在当时的地位相当重要,并且有着自己的理论和著述;至于阴阳家,虽然在哲理体系上谈不上完整和严密,但对于后世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爱人”与“兼爱”
儒家重义轻利,墨家统一义利,这是“爱人”说与“兼爱”说的主要区别。儒家“爱人”说主张“爱有差等”,孔子主张爱有差等,如爱自己的父母与爱他人的父母,就有先后、亲疏、厚薄之分。儒家“爱人”侧重于“修己”,启发人们在道德上的自觉。孔子提出“爱人”说,是为了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从而维持宗法等级制度。墨家“兼爱”说认为“爱无差等”,墨子主张不分远近、亲疏,他说:“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家“兼爱”注重“交相利”,强调在行动上、物质上的利人。墨子“兼爱”说反映了平民、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理想。
黄老学派
战国时期,以“黄帝”为名的学术派别大量出现,黄帝成了“学者所共述”的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道家学派吸收了黄帝学说中的尚法的思想,形成了以“道德”为核心的新道家学说。同时,为了提高学派地位,道家又抬出黄帝作为本学派创始人。这样道家学派变成以黄帝、老子为旗帜的新学派——黄老之学。
天人之辩
所谓“天人之辩”,是指关于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之间关系的辩论。商周时期,人们把天看做是至高无上的神,到春秋战国时期,“天人之辩”真正开始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展开。儒家创始人孔子曾对鬼神产生怀疑,但孔子并未因此引导到唯物主义。道家代表老子主张道法自然,这种尊重客观规律的思想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叫人顺从命运则是消极的。孟子则片面夸大理性的功能作用,以为通过思维能“知天”。
义利之辩
所谓“义”,是指一定的行为道德;所谓“利”,是指个人的利益。讨论行为道德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义利之辩”。
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认为义利是矛盾的,解决义利的方法是重义轻利。墨家则认为义和利是绝对统一的,不存在任何矛盾。他们不认为存在有利无义或有义无利的现象。孟子认为,追求义是人们行为的惟一目的,而对利的任何关注都有损于人们道德行为的纯洁性和高尚性,所以利是一种有害的念头,必须在思想上加以排除。荀子主张“性恶论”。他认为个人的利欲和社会的道德要求是完全相反的,个人的利欲只能是恶,而应首先规范的是善,所以在义利关系问题上,他认为义利不相容,它们的关系只能是一个战胜另一个的关系。
“义利之辩”是现实生活中义和利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在思想中的反映。各种不同的观点,体现了先秦各个阶级或阶层的不同的利益和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水平。不过,这些观点也有相通的地方,即一般都认为,在义利关系中义是主要的,个人利益应该遵循和服从义。可以说,重义轻利是先秦义利之辩的主要倾向。
中庸
“中庸”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上的一个重要内容。孔子解释“中庸”为“过犹不及”,“执两用中”,“中立不倚”,中庸就是既无过,也无不及。作为标准的“中”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不少哲学家在用“中”时,所采取的方法是“叩其两端”,通过这个手段,达到用中庸的目的。“中庸”思想是主张维持质的稳定性,并不是我们所谓的折中主义。
性善论
孟子提出的“性善论”,肯定人性生来是善的,他把区别于禽兽的人所特有的属性看做是人性有其合理之处。可是,对于这种道德属性的来源,他的人性理论就蒙上了神秘的色彩。他认为人性中具有仁、义、礼、智四种善端,它们是人性中所固有的,尽管他说的“善端”并非是说人生来就是一个具有完善美德的君子,但他还是把潜在的道德意识看成是先验的东西。
性恶论
荀子是先秦时期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哲学思想方面,他提出“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把道德认识、道德行为看做是后天人为的结果。固然,他所说是“性恶”之恶,包含着“粗恶”和“邪恶”两方面的含义,但不管怎么说,他认为不道德的行为的根源在于欲望和天性。
人定胜天
“人定胜天”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一种主张,意指人类依靠自身的力量能够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它是战国时荀子首先明确提出的。荀子认为,人只要遵循自然规律,就可以正确地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来战胜自然。荀子高扬人的作用,把人提高到与天地并列而为三的崇高地位。荀子以后,刘禹锡、王廷相等都发挥了人定胜天的思想。孙中山也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人定胜天”的优良思想传统,指出:“世界中的进化力,不止一种天然力,是天然力和人为力凑合。人为的力量,可以巧夺天工,所谓人事胜天。”
奇正相生
“奇”与“正”是一对哲学范畴。“正”指的是正常;“奇”指的是异常。“奇”与“正”相辅相成,能互相转化。“奇正相生”的思想多用于军事上。在军队部署上,担任正面进攻的部队为正,两侧偷袭的为奇;担任守备的部队为正,机动部队为奇;担任钳制部队为正,突击的部队为奇。在作战方式上,对阵交锋为正,迂回侧击为奇。在战争原则上,按照常规,运用一般原则的为正,按照特殊情况,灵活应变的为奇。
庄周梦蝶
庄子是个观察精细、思维敏捷的哲学家,同时又是一个想象丰富、情思飘逸、具有浪漫气质的诗人、文学家。庄周曾梦为蝴蝶,翩然飞舞,全不知自己是庄周。突然醒来,自己又分明是庄周。庄周于是想:究竟是庄周梦为蝴蝶,还是蝴蝶梦为庄周·真是梦和真不可分,梦可当真,真亦可当梦,或许人生也是一场梦,甚至是梦中还有梦。“庄周梦蝶”把宇宙和人生哲学融为一体,是庄子从人的个体存在的角度对宇宙、人生等问题的形象化的哲理阐述。
矛盾
“矛盾”是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范畴,它指的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相对的诸方面相互依赖而又相互排斥的关系,即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一词最早出自《韩非子·难一》:“楚人有卖盾与卖矛者,誊其盾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誊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韩非用“矛盾”来指两个相互对立和相互否定的方面。他认为,物莫能陷的盾和于物无不陷的矛不能并存,同样,两个相互对立和相互否定的判断也不能并存。一个人不能既说他的盾是无物能陷的,又说他的矛是无坚不摧的,这两个判断不能同时是真,其中必有一是假。所以,在正确的思维过程中,是不应该存在矛盾的,即不应该自相矛盾。但是,韩非的矛盾概念在揭示对立双方相互排斥和否定的关系的同时,没有涉及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和相互统一的关系,他的矛盾概念还不是一个哲学辩证法意义上的矛盾概念。直到唐代,人们才把“矛盾”这一概念同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联系起来。
刑名与法术
韩非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史记》说他“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刑”在先秦与“形”通,泛指有形的事物,可理解为客观事物。“名”是名称、概念。“刑名之学”就是研究“刑”、“名”关系的学问。“法术”之说源出黄老学派。法家主张君子统治国家应该“明法”、“仁术”。“术”是指方法,指出君主应像精通术数变化那样使用各种方法统治国家。
韩非则把“刑名”、“法术”完全与君主的统治结合在一起。刑名成为整治朝纲的功利准则,同时,他还认为,国家不仅要“以法为本”,国君还要学会用种种手段统治大臣,这就是要有术。韩非提出了以名责刑、以法为本、以术治下的“刑名法术之学”,为新兴地主阶级提供了统治理论,对后世影响颇大。
玄学
玄学并不是指“玄之又玄”、神秘莫测的学问。它是魏晋时何晏、王弼、嵇康、郭象等运用道家的老庄思想糅合儒家经义而形成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思潮,其核心是名教与自然之辩。魏晋时期,世家大族崇尚虚无,摒弃世务,重识解,轻事功,追求辨析名理达到玄远的精神境界。玄学家娓娓而语天道、性命等,把儒家思想跟道家思想结合,推崇“三玄”书籍中的思想。所谓“三玄”,即《老子》、《庄子》、《周易》,他们对三玄的有无、本末、一多、才性、言意、名教、内圣外王、王道霸术问题,都有较为深入的论述。《老子》的消极无为、鄙夷仁义礼法,《庄子》的知足逍遥、不谴是非,《周易》的神秘幽微等,都被赋予新的价值。
王弼的“贵无论”
王弼(226~249),字辅嗣,汉末土族后代,三国时期哲学家,魏晋玄学的创始人之一。王弼的一生虽然很短,但他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第一个将本末、体用、动静、象意等作为哲学命题提出来并加以研究的。
王弼的“贵无论”风靡魏晋论坛。其主要理论是“以无为本”,把无当作一切事物产生的原因。认为“静”才是事物的本质。在认识论上主张“得意忘象”,“象”是传达“意”的媒介。世界的本体依“象”来表达,发现本体忘却媒介之“象”,才能真正得“意”,即对事物得到认识。
清谈
“清谈”是中国魏晋时期的一种远离时务、“谈尚玄远”的风气,亦称“清言”或“玄谈”,始于东汉末年。《后汉书》载:“孔公绪能清谈高论,嘘枯吹生。”所谓“嘘枯吹生”,就是指品题人物能做到“枯者嘘之使生,生者吹之使枯”的一种违背实际的吹嘘。曹魏时代,由于识别人物、选拔官吏的需要,发展起一种“才性之学”,讨论性与才的关系问题,从而使清谈进入了抽象的才性问题的讨论。刘邵的《人物志》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玄学清谈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何晏、王弼、嵇康、阮籍、王衍、向秀、郭象等。
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是中国汉朝思想家董仲舒建立起来的封建伦理政治学说。董仲舒按照他的“天道”理论,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关系是最重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三纲”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五常之道”是指仁、义、礼、智、信。董仲舒认为,五常之道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和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必须坚持五常之道,从而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天不变,道亦不变
“天不变,道亦不变”是西汉董仲舒提出的一个哲学命题。出于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三:“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道”是封建社会据以存在的根本原理,其核心是三纲五常。“天”主要是指自然界的最高主宰或天意。董仲舒认为,封建社会的最高原则是由天决定的,天是永恒不变的,因而按天意建立的封建社会之“道”也是永恒不变的。一个新朝代的君王,受天命统治人民,必须改制,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就起居饮食等制度的一些具体形式作一些改变,但治理封建社会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道,是不能改变的。在董仲舒看来,“五道之三纲”取诸阴阳(天)之道。阳为主,阴为从,“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臣、子、妻受君、父、夫的统治三道也是不能变的。董仲舒以“天不变,道亦不变”来论证封建制度和君主统治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后来成了束缚人们的精神枷锁。
王充与无神论
王充,东汉思想家,出身“细族孤门”。王充自幼聪明,有远大的志向和抱负。王充著《论衡》,用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尖锐批判了当时盛传的谶纬神学和其他陈腐的传统思想,提出了天地万物都由元气构成的“元气自然说”。王充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元气,元气也叫“阴阳之气”,是构成万物的最基本的因素。“阴气生为骨肉,阳气生为精神。”还提出火光之喻等阐述骨肉精神的关系。“火灭光消而烛在,人死精亡而形存。”王充的形神理论,体现了他“疾虚妄”的战斗精神。
道统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句唐诗说明唐代佛学的盛行,寺院占有大量土地。韩愈反对佛学,他提出了“道统”说,确立儒家在历史上的正统地位。
韩愈说的“道”就是孔孟强调的仁义道德。他认为,“博爱”就是“仁”,用于行动而适当就是“义”,照着这个方向去做就是“道”,内心具备了仁义而不需要向外寻求就是“德”,这对于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发挥了重要作用。“道统”之说开了宋明理学唯心主义的先河。同以往的儒家哲学相比,韩愈第一次把儒家的“道”抽象为以道德法则为中心的客体精神,从而在世界本源问题上能够同佛、老相抗衡。
理学
理学是宋明儒家的学术思想,也叫道学或宋学。理学包括以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主观唯心主义。前者认为“理”是永恒的先于世界而存在的精神实体,世界万物只能由“理”派生,后者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认为主观意识是派生世界万物的本原。宋明儒者不再遵循以往那种侧重于章句的樊篱,而着重于阐述义理。他们认为,合乎自己愿望的事物就是“理”,就是一种自然。理学认为理不仅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很多理学家将“理”规定为宇宙本原,于是便把对平常礼教的违背归原为违反了理。因此,理学被封建社会供为官方哲学,强迫人们信奉。
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北宋著名思想家张载在批判佛教的过程中提出的思想观念。张载认为佛教的虚无观、超脱观和轮回观都是错误的。在佛家看来,天地万物都是虚妄的、梦幻的,而张载认为都是实在的。
张载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要观点是:天和人都是实在的,天与人的用处是统一的;天和人都以变化为本性。张载所说的天是指无限的客观世界。张载用天人合一的观点来解释《中庸》的诚明说,他认为,如果不承认人的作用就是天的作用,就不是诚;如果不承认知天与知人的统一性,就不是明。诚明就是肯定天道与人性的同一性。即人道与天道因诚明而融为一体,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在人性论上,张载提出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说法,“天地之性”即人的本性、天性;“气质之性”指的是人对物欲的渴望。张载认为:“性于人无不善”,就是说人的本性是善的,而“气质之性”则是善恶相混的,要想重归“人性之善”,必须要经过人后天的道德修养才能完成。所以他主张“穷理尽性”,以完成人道,实现天道,最终达到“天人合一”。
周敦颐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县人,晚年在庐山莲花峰下筑书堂名濂溪书堂,后人称他濂溪先生。他的理学思想,对以后700年的学术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他的《太极图·易说》、《通书》成为理学的经典,其中所提及的无极、太极、阴阳、五行、性命、动静、无欲等一系列范畴,成为宋明理学的基本范畴,他本人则成为理学的开山祖师。
《太极图说》是周敦颐哲学思想之纲,它基本勾画了其哲学结构,提出了宇宙生成论,构成一幅世界的图式:无极→太极→阴阳→五行→男女→万物。“无极”是周敦颐哲学的最高范畴,是其体系的基石。也是其出发点和归宿点。“无极”有无可穷极之意。其次,他论证了世界的多样性与统一性问题,提出了“一实万分”的命题。这是指统一的本原的实体“无极而太极”分化为千差万别的特殊事物。再次,他提出了“主静立人极”的封建伦理观。主张通过“立诚”,即通过内心的道德修养工夫,制约人的情感,“窒欲”,“迁善改过”。
二程理学
二程,指的是北宋哲学家、教育家程颢(1032~1085)和程颐(1033~1107)。二程是兄弟,都是周敦颐的学生,创立了著名的“洛学”,主要著作有《二程全集》,程颢的《识仁篇》,程颐的《周易程氏传》等。他们的学说奠定了宋明理学的基础。
在哲学思想上,二程同把“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万物出自一“理”。有“理”就有“气”,气聚而成万物人类。他在认识客观事物的“理”的同时,要与内心的理相契合,才算是得到“真知”。程颢认为,心就是天,只要尽了本心就可以知道本性与天。他还强调“万物一体”,认为“仁者一天地万物为一体”。而程颐的讲法与他哥哥不同,他不讲“心就是天”,也不谈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而是强调天道与人道的同一性,认为道只有一个,不存在天人之别。“理”是人内心本所固有的,主张反躬内求的修养方式,通过“去人欲”而“存天理”,进而演出要“克私己之利欲而维护纲常”的伦理。
二程的不同认知观,导致了洛学的分化:程颢是以心解“理”,开了以后陆王心学一派;程颐把“理”与“气”相对来论述,开了以后朱学一派。
陆九渊与心学体系
陆九渊,字子静,也称象山先生。他是宋明理学中“心学”派的开拓者。陆九渊以“心即理”为其思想核心。所谓“心即理”,就是指把自然的普遍规律与封建纲常伦理合二为一,认为是人所固有的先验意识。“理”与“心”既然是完全同一的,那么宇宙万事万物之“理”,就是每个人心中之“理”,所以他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就人而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们虽然可能有不同意见,但人的先验的道德意识没有差异。陆九渊认为“理”的普遍必然性必须通过人“心”来证明,人心之理是宇宙之理最完美的体现。“心”是陆九渊哲学思想的基本范畴,他的哲学以“发明本心”为宗旨。陆九渊从“心即理”出发,在认识问题上提出了反省内求的“简易”、“直捷”的方法。他认为,“理”在每个人的心中,“明理”用不着探求外物,甚至连书也是多余的。陆九渊认为读书只是印证“此心之良,人所固有”,“六经皆我注脚”。如果忘记了这个根本,读书无益而有害。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宋明理学认识论学说,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的重要问题来对待。程颐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他认为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体会、领悟所固有的理的过程。朱熹在程颐思想基础上,通过为《大学》作格物致知补传,提出了系统的认识论及其方法。他以人心之灵莫不有知为认识主体,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为认识客体,认为联结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的方法,就是格物致知。
存天理,灭人欲
在认识论方面,朱熹发挥了《大学》关于“格物致知”的思想,他将其解释为“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在人性论上,朱熹认为,天理和人欲是绝对不相容的东西,“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为此,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把封建伦常、忠孝仁义抽象为先天至高的“天理”,要求人们摒除私欲,摒除物质世界的一切诱惑,通过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使人性纯化而归复“天理”。
朱熹的思想在身前并未得到统治者的重视,他死后不久,理学便成为元、明、清各代帝王改造统治思想的基础,被奉为官方哲学,对封建社会末期产生了重大影响。
黄宗羲的哲学思想
黄宗羲(1610~1695年),字太冲,号南雷,浙江余姚人。明清之际思想家、史学家。黄宗羲学识渊博,对天文、算学、地理等均有研究,尤长于史学,创浙东史学派开清代史学研究新风。他的主要著作有《明夷待访录》、《易学象数论》、《南雷文集》等。
黄宗羲的哲学思想主要是理气之说。他认为“天地之间只有一气”,“生人生物,理是依于气的,无气则无理”。在理气关系上,他基本坚持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观点,认为气是第一性的,理是第二性的。他说:“道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罢了。”他反对程朱理学把理作为独立存在的条件,认为理只是气运行变化的条理,只存在于气中。在心物关系上,则倾向于王守仁心学,持唯心主义观点。
黄宗羲对中国思想史的最大贡献和其思想的最精彩之处,是他对封建主义君主专制的批判,以及在批判中表现出来的近代民主思想的萌芽。他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否认“君权神授”,抹去了皇帝头上用来愚民的灵光,认为历来的皇帝都是“为一己之利乐而不惜荼毒天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主张限制君权、监督王权。他反对传统的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的陈旧观点,明确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黄宗羲还发出了个性解放和思想自由的呼声,这在当时世界上是振聋发聩的先进思想。
严复
严复,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向西方寻求真理的代表人物之一。
严复14岁时,父亲染病身亡,严复不得不放弃学业而转入洋务派所开办的福建船政局船政学堂,毕业后成为清政府第一批派往欧洲的留举生,学习海军知识,回国后,任职水师学堂。中日甲午战争后,他积极宣传、介绍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社会思想,抨击清政府的腐败统治,主张变法。
严复在中国近代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莫过于翻译并出版了《天演论》。通过这本书的翻译,严复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点,唤起民众认清当前的严酷现实,提醒国人意识到已经面临的灭顶之灾。
康有为与“公羊三世说”
康有为,广东南海人,清末资产阶级改良派政治家和思想家,戊戌变法维新运动的发起者和领导者。为了给维新变法制造理论依据,康有为提出了他的“公羊三世说”。他认为,《春秋公羊传》中包含有“三世”的思想,即所谓“所见世”(指孔子亲眼见到的)、“所闻世”(指孔子所亲自见过的人说的)、“所传世”(指孔子听说的传闻)。他又把这种所谓“三世”同《礼记》所讲的“大同”、“小康”联系起来,说:“所传世托据乱,所闻世托升平,所见世托太平。”还说“公羊三世”,就是由“据乱世”进化到“升平世”(“小康”),再由“升平世”进化到“太平世”(“大同”世界),并认为这是人类社会进化的普遍规律。戊戌变法前,康有为宣称“据乱世”是政治混乱的时代,“升平世”是君主统治时代,“太平世”是民主时代。现在君主统治时代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应向民主时代前进。这样,他用“公羊三世说”为他的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