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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朝三暮四的妙用

《庄子·齐物论》中有个“朝三暮四”的故事。

宋国有一个很喜欢饲养猴子的人,名叫狙公。他家养了一大群猴子,他能理解猴子的意思,猴子也懂得他的心意。狙公宁可减少全家的食用,也要满足猴子的要求。然而不久后,家里越来越穷困了,狙公打算减少给猴子吃栗子的数量,但又怕猴子不顺从自己,就先欺骗猴子说:“给你们的栗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够吃了吗?”猴子一听,都站了起来,十分恼怒。过了一会儿,狙公又说:“给你们栗子,早上四个,晚上三个,这该够吃了吧?”猴子一听,一个个都趴在地上,非常高兴。

这个成语故事原本揭露狙公愚弄猴子的骗术,告诫人们要注重实际,防止被花言巧语所蒙骗。在这个故事里,猴子是作为一种愚蠢的动物而出现的。实际上,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可能得出的结论会大不一样。古人认为总量是没有变化的,因此觉得早上三个晚上四个和早上四个晚上三个是完全一样的。其实不然,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还是有些区别的,它们能给猴子带来不同的效用。那么,什么才是效用呢?

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中,“效用”概念的出现无疑是一个突破。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成为有用的东西,才有价值。在经济学中,效用是用来衡量消费者从一组商品和服务之中获得的幸福或者满足的尺度。有了这种衡量尺度,我们就可以在谈论效用的增加或者降低的时候有所参考。因此,我们也可以在解释一种经济行为是否带来好处时有了衡量标准。效用不同于物品本身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产生与物品的属性,是客观的;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某种物品时的感受。

效用价值论强调物对人的满足程度,而满足程度完全是主观的感觉。该理论认为,主观价值是客观交换价值的基础。物品的有用性和稀少性都是价值形成不可缺少的因素,都是主观价值的起源。在不同地点,人们对馒头的不同主观评价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村子里有一个穷人和富人,有一天突然发洪水了。穷人背着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一袋馒头爬上了一棵树,富人背着家里最贵重的东西——一袋金子也爬上了这棵树。洪水没有消退的迹象。第一天,穷人吃了一个馒头,富人什么也没吃,眼睁睁地看着穷人吃。第二天,穷人又吃了一个馒头,富人的肚子已经直打鼓。到了第三天,富人实在是忍不住了,于是富人对穷人说:“我用一锭金子换你一个馒头”。在这种“不平等交换”下,富人和穷人最终撑过了这段艰难时期。在这个艰难时期,馒头对人的效用无疑比金子大。

经济学依赖一个基本的前提假定,即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倾向于选择在他们看来具有最高价值的那些物品和服务。效用是消费者的主观感觉,取决于消费者对这种物品的喜欢程度,即偏好。消费者对某种物品的偏好越大,这种物品带来的效用就越大,他就越愿意购买,需求就越高。

正如俗话所讲,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抽烟,那么香烟对于他而言效用就很高,但对于一位不愿意闻烟味的女士来说,香烟就会是效用很低甚至是负效用的。很显然,在做出决定的时候,烟民自然会把香烟视为至宝,而女士们可能更钟情于化妆品或者衣服。 LLVJbgi/XDPopmYjlzzMa1xosWGSaQm3odDic9M2ghtthWlk04TKe56wIYtNF4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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