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2节

《黄帝内经》关于生命的起源

言人者求之气交……,何谓气交……上下之位,气交之中,人之居也。

——《素问·六微旨大论》

气之不得无行也,如水之流……其流溢之气,内溉脏腑,外濡腠理。

——《灵枢·脉度》

什么是生命

人类自诞生到今天,对生命之谜的探索就没有停止过。古人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不能理解时,就会认为是产生了超自然“神”的作用,这虽然是非科学的论断,但是足以说明古人对生命和自然最朴素的探索。

中国古籍中“生命”一词最早见于《战国策·秦三》:“万秀各得其所,生命寿长,其年而不夭伤。”生命非常宝贵。“生”从字面上我们不难理解,是代表了生殖、出生、生长之活力;而“命”却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古人把它解释为“非人力所能为的天赋之命”,即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推而广之,我们得出结论,生命就是:具有生长、发育活力,并按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某种形态。

现代科学对生命起源的认识

现代科学认为,生命只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态,它是由蛋白质、核酸、脂类等生物分子组成的物质系统。供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大约形成于四十多亿年前,那时的地球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只是沧海一粟,并且更是一片死寂的世界,有的只是大气和海洋。后来随着地球亿万年的变迁,组成生命的物质,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基本要素的蛋白质和碳氢化合物孕育而生。这样生命就有了最初的物质基础。又经过漫长的岁月,逐渐产生了原始的生命形态——原始细胞。于是,第一个生命诞生了。

气是构成人体的最基本物质

要探讨人的起源和本质,就要研究人的生存场所和与人关系最密切的自然环境。《素问·六微旨大论》说:“言人者求之气交……”,“何谓气交……上下之位,气交之中,人之居也”。气交是人生活的场所,是下降的天气和上升的地气相互交汇的地方。自然界由于阴阳的运动变化,有四季之分,寒暑之别,既有天之六气的影响,又有地之五行生化的作用。人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人与天地相应,人体与自然界不仅共同受阴阳五行之气运动规律的制约,而且许多具体的运动规律也是相通的。天地之气有阴阳之分,人体之气亦有阴阳之分。人体之气和自然之气的运动变化服从统一的规律,故《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天地之大纪,人神之通应也。”

人既然生活在气交之中,就必然和宇宙万物一样,都是天地之气,阴阳交感的产物,禀天地之气而生,依四时之法而成,是物质世界有规律运动变化的结果。所以说:“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气是一种至精至微的物质,是构成自然万物的原始材料。人和自然万物一样,因此,气是构成人体的最基本物质。

气是存在于人体内的至精至微的生命物质,是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人体之气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其运动变化也就是人体生命的活动。人生所赖,唯气而已。气聚则生,气散则死。所以气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物质。亦如《灵枢·脉度》所云:“气之不得无行也,如水之流……其流溢之气,内溉脏腑,外濡腠理。”气的流行不已,才能对身体各组织器官发挥滋润濡养作用。

“精”是生命现象发生的物质基础

生命是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包括除了有适合或有利于生命诞生的自然条件已经形成外,还必须有孕育、产生生命活动的物质——“精”的存在,所以《灵枢·本神》指出“生之来谓之精”。即“精”是生命现象发生的物质基础,没有“精”便没有生命。

“精”是自然界物质运动进程中出现的一种高级物质形态,只有它才能产生更为主动、复杂的高级运动形式——生命活动。精是自然界的阴阳之气在一定条件下结合的产物。以“精”作为原初的生命物质,用来解释生命的起源,是认识的一大进步。

《素问·金匮真言论》说:“夫精者,身之本也。”“本”有本源、基础之意,这表明“精”既是生命起源的根本,又是生命个体的物质结构基础。构成人的形体的各种组织,如脑髓、骨、脉、筋、肉、皮毛等,都是由“精”孕育、化生而成的。同时,各种生物都具有生殖、繁衍后代的功能,以保持物种、延续生命,而这一基本功能也是由“精”来完成的。所以,“精”是具有生命活力的精微物质,生命起源于“精”,任何生命个体的诞生、生命活动的维持及生物种族的延续,都离不开“精”的作用。

“精”的分类

A. 先天之精气

主要来源:父母的精、血。

作用:人之始生,由父母之精相合,形成胚胎,故先天之精气,是构成生命形体的物质基础,是人体气的重要组成部分。

B. 后天之精气

主要来源:后天五谷饮食之营养,通过肺的呼吸调节和脾胃的消化吸收,从而将营养物质的精微部分转化到人体的各个腑脏而构成。

作用:饮食物中的营养物质,是人赖以生存的基本要素。 du1DeG2aSEjxFaYz3rKieVP1OHGeCwbfTU4dL2PbHDJSqlNM6MMypefVP49VjrCy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