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四节
佛教中的僧

01. 从罗汉到僧人

罗汉在佛教中是一种果位,在小乘佛教中罗汉是最高的修行果位,即使在大乘佛教中,罗汉也是仅次于佛和菩萨的第三等果位。有趣的是,罗汉虽说是通过竭尽全力普度众生脱离苦海,在修行上勤奋不怠,最终证得阿罗汉果位的,但罗汉受佛嘱托,又常住世间,弘扬佛法,为佛护法,为众生造福,也就是说罗汉又在“民间”。

而在人们的印象中,现实中负责弘法的则是僧团,是一个个具体的僧人。实际上,五百罗汉的构成中,本身就有一些罗汉是取自对于佛教的弘扬作出贡献的僧人。很多时候,一般人也会把罗汉、和尚、僧人理解为完全相同的意思。

02. 僧的意义

僧是梵语“僧伽”的简称,意译为“和合众”,即指信奉佛陀教义,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团。

辽宁广佑寺 大佛像

在佛教尚未兴起以前,“僧伽”一词早在古印度的社会中普遍使用。当时由于工商业的蓬勃发展,富人们便依职业性质组织许多不同的团体,如同现代的“同业工会”,这样的团体,即名为“僧伽”;乃至当时所有的政治体制,也都称为“僧伽”。这些在社会上通用的名称,后来被宗教团体吸收、引用。及至佛陀证悟之后,不忘出家的本怀,随即展开弘法度众的工作,至鹿野苑度化陈如等五人出家修行,佛教僧团(僧伽)才正式成立。

由此可知,“僧”含有“群众”或“聚”的意思。在佛教中四位以上的出家人在一起办道,而且是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修行团体,即称为“僧伽”。僧伽又名“僧侣”或“海众”等。《帝释所问经》说:“若人一念诚心皈依僧伽,彼人得大安稳。僧伽威德,无昼无夜,保护众生也。”

五百罗汉·僧俗供养

僧的定义不只是指“僧人”或“僧团”。总之,“僧”是三宝之一,是在家佛弟子的指导者,是佛法住世的象征,是割爱辞亲、舍离世乐、信受佛陀教法、依教奉行而入圣证果的人。“僧”是续佛慧命,传扬佛法,具足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圣弟子。

初期原始佛教时代,所谓“僧伽”乃专指出家众而言,尚不包含在家信徒。从广义上来说,“僧伽”则是指佛教全体的教团。佛法的弘传,人人有责。但是在家信众毕竟有眷属亲人的牵绊,不易脱离束缚,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间的责任托付给和乐清净的僧团。僧团毕竟是修身养性、陶铸圣贤的大冶洪炉,是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僧团的重要,由此可知。

03. 僧团的成立

佛陀在鹿野苑初转法轮,为陈如等五人说法,度他们为比丘僧,这是僧团成立的端绪。

五百罗汉第006尊闻声得果尊者

五百罗汉第007尊旃檀藏王尊者

佛陀一生弘化传教,度众无数,打破印度种姓阶级制度,主张四姓皆可出家修道。他度化了婆罗门种姓的摩诃迦叶、舍利弗、目犍连、须菩提等。其中,舍利弗、目犍连为六师外道之一删阇耶的弟子,他们无意间从阿说示口中听到佛陀教导的“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及“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的真理,便带着二百五十位弟子皈依在佛陀座下。

伽耶山尼连禅河边修行的拜火教首领优楼频罗迦叶三兄弟及弟子千人,也受佛陀感化,放弃事火信仰,皈依佛教,做了佛陀的常随众弟子。佛陀又度化了刹帝利种姓的异母弟难陀,堂兄弟阿难、提婆达多、阿那律出家为僧,度化罗睺罗为沙弥,姨母摩诃波阇波提和五百释迦女为比丘尼。

此外,吠舍种姓的耶舍投奔佛陀出家,其父母则成为佛教最初的优婆塞、优婆夷。还有善友满慈子、摩诃迦旃延等数十位优秀的青年为离欲阿罗汉。

于是“一千二百五十人俱”的僧团于焉成立,是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式叉摩那七众弟子的完整组织。

04. 七类信徒

过去七佛之释迦牟尼佛

佛陀的僧团,虽以出家的沙门为中心,而经常追随佛陀的,也以沙门为主,但佛法教化的对象,却不限于出家人。佛陀倒是为了教化在家人而到处游历,并且教导他的出家弟子们随缘教化,往往利用外出托钵乞食的机会,接触俗人,应机施予佛法的宣化,故佛教中将托钵乞食视为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以之接引、化导与佛法有缘的人,所以名为化缘。

俗人归信之后,绝对的多数,不会随佛出家,佛陀也不要求人人出家。因此,在出家的沙门外围,便是众多的男女信徒;他们虽不直接参加僧团的集体生活,却也是僧团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在家的男女信徒和出家的大小男女,分别起来,佛陀的僧团之中,便有七类不同的身份了:

(1)优婆塞:汉译为清信士、近事男、近善男等,指亲近三宝的在家男子。

(2)优婆夷:汉译为清信女、近事女、近善女等,指信仰佛法,近事三宝的在家女子。

(3)沙弥:汉译为息慈(息恶行慈)、求寂(勤求圆寂)等,指依比丘而住的出家少年。

(4)沙弥尼:指依比丘尼而住的出家少女。

浙江龙泉寺 佛像

(5)式叉摩那:汉译为学法女、学戒女、正学女等,指女子于十八岁至二十岁的两年间,修习特定的不淫、不盗、不杀、不虚诳语、不饮酒、不非时食的六法,而住于比丘尼的团体中者。此与沙弥尼所不同者,沙弥尼是未成熟的出家少女,一旦进入教团,便可肯定她的出家身份。式叉摩那是已成熟的少妇或已不是处女的女子,须以两年的时间来观察她是否能够适应出家的生活。

(6)比丘:汉译为乞士、熏士、破烦恼等,指二十岁以上受了比丘戒的出家男子。

(7)比丘尼:指二十岁以上受了比丘尼戒的出家女子。

依据佛教的惯例,以上七类的尊卑位次是这样的: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总名之为佛陀座下的七众弟子,也是构成佛教僧团的全体信徒。

05. 戒法于僧团的作用

僧团成立之初,弟子们以佛陀为信仰中心,共同过着梵行自律的清净生活。佛陀自称是僧团中的一员,从不以领导者自居,面对这样和乐的僧团,佛陀只提出“财利共享”、“法味同受”的观念。随着佛法的弘传,徒众日增,成员渐趋复杂,为了维持僧团内部的和合共住,佛陀于是随顺因缘,开始制戒,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那四根本戒和六学法戒等,在家信徒则有三皈五戒。

佛法久住世间,是佛陀制戒最根本的目的。佛教僧团要有组织、有系统,才能令佛法弘传久远。而僧团的组成,则建构在律制的基础上;有严格的律制,是摄受僧众的巨大凝聚力。因为僧众有律法可守,才能各守其分,纵有少数犯戒,但在大众的威德下,不得不接受制裁,而为律制所折服;对于具有真心修道及高度惭愧心者,自然不做违犯僧团之事,而在律法保护下,安心于道业。

八十八佛之法界藏身阿弥陀佛

佛陀涅槃两千多年来,佛法之所以能久住世间,弘化于社会,融入于生活,这是因为佛教有义理高妙的佛法,更有德行超卓的出家修行者将佛法弘扬。因此,佛教必须要有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将佛法落实于生活,做到“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得增益”。

佛教僧团的功能,在于教化世人,使之获得心灵的净化与解脱。因此,僧众首先必须净化自己的身心,以达到究竟的解脱。在制度完善的僧团中,人人互相尊重,以六和敬达到内心的净化,不但“于现法得漏尽”,而且“未生诸漏亦令不生”。有此和合、安乐、清净的僧团,佛教正法即能在世间弘传久远,普利世世代代的众生。

06. 在家信徒的生活规范

作为一个在家的佛教信徒,和非信徒之所不同的,即是皈依三宝和受持五戒的要求。也就是说,一进佛门,首先要对佛陀生起崇敬之心。信佛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对于佛陀的敬仰和归信,佛经中称为“皈依佛陀”。

信佛的最大目的,不是为了求取现实的利益,而信佛的利益却是通过现实生活而达到解脱的目的。要想求取利益,必须依照佛陀所示的方法来做。所以对于佛陀的教法,也当皈信,名为“皈依达摩”,达摩即佛陀的教法。

六观音之圣观音

佛陀的教法,要借人的传持和宣扬,才能长时间地让广大的信徒接触到,故对传持佛法的人,亦宜恭敬如同佛法,此名为“皈依僧伽”。

以上三项,加起来名为“三皈依”,亦名“皈依三宝”。皈依三宝之后的人,依照佛陀所示的生活规范,至少要遵守五点:

(1)不杀害有情:对于具有感情意识的一切生物,不得加以杀害。此有两种原因:一是从因果的观点及轮回的观点上说,现世杀害有情众生,将来也要接受杀害,为了急求解脱生死,不得再造生死的杀业;二是从灭除无明烦恼的观点及增长慈悲心的观点上说,不应为了自身的欲求而杀害众生,更不应为了嗔怒而杀害众生。

(2)不属于自己应得的任何财物,均不得不与而取,不论巧取或强夺,皆为不法的行为。

敦煌45窟 彩塑一铺 盛唐

(3)不得与夫妇之外的男女发生性关系,夫妇之间亦不得过度纵欲。

(4)不得虚言、妄语、恶口骂人、两舌挑拨、淫词艳语。

(5)不得饮酒,亦不得食用刺激和麻醉的物品。

吉林正觉寺 金鼎大佛

以上五点,便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的五戒。杀、盗、邪淫,属于身业,妄语属于口业,饮酒是为防止因酒而造成乱性,所以最好不饮酒。

事实上,五戒的内容,已在八正道的正业和正语之中,能够实践八正道,便能受持五戒。同时,佛教的戒律精神,并非仅止于消极的不得作,更有积极的不得不作的要求在内。例如,不杀害有情众生,进而要救生和放生,有情之中,以人为中心,所以要尽其所能,救济病贫和灾难中的人;不偷盗他人的财物,进而要量力施舍,多做慈善事业;不淫他人的妻女,进而要劝请他人,共同来净化人间的男女关系;不妄语,更要用语言给他人带来福利。

07. 沙弥生活的规范

沙弥的生活规范,共有十条守则,名为沙弥十戒,是在五戒的基础上,加了五条与世间俗欲隔离的规定,而成为养成出家人格的训练。现在,本书将十戒的名目,条列如下:

小沙弥

沙弥守戒自杀缘品故事

(1)不杀害有情:对有感情意识的一切生物,不得加以杀害。此与素食思想虽有关联,但却并不等于规定素食,而是规定不得杀生。

(2)不偷盗他人财物,乃至一针一线。

(3)断绝男女的淫事:此与五戒所不同者,乃是由不邪淫而进为不淫。

(4)不妄语:此与五戒的相同。

(5)不饮酒:亦与五戒的相同。

(6)不非时食:过了日中之后,不得进食,这是印度当时,各沙门团的共同原则,也是出家人的共同生活方式的一种。

(7)不用花鬘等一切装饰,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脸涂身。这是为了避免虚荣心,以及男女之间的相互诱惑而制。

(8)不得自作歌舞、音乐、伎艺等世俗游戏,亦不得存心去观赏世俗的歌舞、音乐和伎艺等。此乃为了不使已经出家的身心,再为世俗的娱乐所迷,引发贪恋俗情的心理。

(9)不坐卧华美轻软而高贵的床座,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适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恼,所以应当卧坐坚硬低下的床座。

(10)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财宝,目的是为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

敦煌159窟南侧 阿难、菩萨、天王像

这是出家沙弥的戒律,也是进入解脱之门的守则。至于沙弥尼戒,和沙弥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弥依止比丘而住,为比丘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的威仪;沙弥尼依止比丘尼而住,为比丘尼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尼的威仪。

08. 比丘生活的规范

敦煌285窟 佛陀说法

上面所说的沙弥十戒,若从字面上看,是为沙弥所定的戒律;即使从教团的形式上看,也是沙弥所守的戒律。但是,若从戒律的成立史和教团的发展史上考察起来,即可明白,沙弥一词,是由沙门而来,沙弥十戒,本为释迦座下的沙门大众的生活规范,是最初佛教教团的共同守则。

后来释尊座下的出家弟子,越来越多,早年出家的弟子们,也收了弟子,分支就渐渐地复杂起来,仅靠十条生活守则,已感不够处理教团中所发生的问题了。当弟子之中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时,便去请示佛陀,佛陀亲自处理之后,便成为新的案例,新问题继续发生,新案例也陆续增加,直到佛陀入灭之时为止,有关比丘生活的案例,已达二百五十件左右,这便构成了比丘的戒律。凡是比丘,一律要循着这些规定来处理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问题。至于沙弥,因为年龄尚小,成年人的许多案例,尚不能适用,所以仅有基本的十条戒律就够了。

六观音之准提观音

五百罗汉第008尊施幢无垢尊者

五百罗汉第009尊梵钵提尊者

在比丘戒的二百五十条之中,也包含了沙弥的十戒,不过已将十戒分别安置在五篇七聚之中了。所谓五篇,即是犯戒的五等罪行,七聚是犯戒的七项罪名。这是佛教律令的独特的分类法。五篇之中,最重的罪行是波罗夷,共有四条,即是行淫、偷盗、杀人、大妄语,犯此四条中的任何一条,便自然失去出家人的资格。其次依序为僧残、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以突吉罗的罪行最轻。除了波罗夷罪,其余罪名均可根据规定,在大众之前坦白忏悔,最轻的突吉罗罪,只要自己生起悔过之心就好。

09. 比丘尼教团

比丘尼教团的成立,为佛陀“四姓入佛,同一释姓”的平等精神做了最具体的注脚。因此,不只在佛教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对于整个世界的宗教史、人类的文明史,也都具有非凡的价值。在教团中优秀的比丘尼,或者宣说妙谛,或者悲心济拔沉溺,或者建寺安僧,为弘法利生的佛教事业增添了无比的光彩。

佛陀成道后第五年,净饭王安详舍报往生,摩诃波阇波提夫人便带领王宫女眷等五百人到尼拘陀树林中拜访佛陀,三度向佛陀请求出家。经阿难从旁协助请求,又以女众同样能证得圣果为由,恳请佛陀允许。佛陀终于首肯,女众得以出家,比丘尼教团因此成立。

八十八佛之日月光佛

摩诃波阇波提夫人出家以后,称为大爱道比丘尼,她和五百尼众很快就证得道果。她本着女性天赋慈悲、柔和的特质,带领尼众热心从事佛化的社会服务以及各种赈济工作,教育儿童学佛,劝导妇女皈依,推动家庭佛化,使佛教的发展得以深入女性社会,带动社会的善良风气。

大爱道所领导的比丘尼僧团,合乎佛陀的教诫,她们依止比丘受戒,每半月举行布萨,忏悔过失。她们不议论僧团的是非,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也不滥收徒众,或随便化缘应供。大爱道比丘尼一生为佛教奉献努力,佛陀因此曾在僧团中赞叹她说:“诸比丘!大爱道比丘尼已除女人诸习气,是位有德丈夫,其圣德美行,堪为僧团大众楷模!”在《杂阿含经》《增一阿含经》《律部》等诸多经论中,均载明佛陀时代比丘尼众的活跃状况以及其弘法卫教的卓越风姿。

六观音之十一面观音

10. 六和敬

福建三宝寺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

僧众是住持正法的使者,正法的久住,要依靠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实现,而僧团的融洽健全,又以和合为基础。所谓“和合”,即指“理和”与“事和”,亦即僧众在真理与行事方面都能和谐相处的意思。

佛陀住世时,领导的僧团有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优婆塞、优婆夷七众弟子,以佛陀身旁的常随众而言,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之多。如此庞大的僧团,佛陀如何使其和乐清净,发挥住持正法、度化众生的集体力量?“六和敬”即是佛陀摄众的方法之一。略述如下:

(1)身和同住:在行为上,不侵犯人,就是相处的和乐。僧团大众,同做佛事,必须做到身业清净,讲求和谐快乐,彼此互相帮助、尊重、包容;遇有疾病,相互照顾,平等共居,和合共住。

(2)口和无诤:在言语上,和谐无诤,就是语言的亲切。僧团大众,共同信佛、赞法、敬僧,必须做到语业清净,说话恳切,言语柔和,和平共处。

(3)意和同悦:在精神上,志同道合,就是心意的开展。僧团大众,同一信心,共同追求佛法真理,必须做到意业清净。日常生活中,不违不犯,不比较人我得失,不计较是非利害,心意的和悦才是当下的净土。

(4)戒和同修:在法制上,人人平等,就是法制的平等。僧团大众受持戒法,进退有节,仪礼有据,行住坐卧之中,威仪庄严。

山东湛山寺 七级药师塔

(5)见和同解:在思想上,建立共识,就是思想的统一。僧团大众对于出世圣道,能如理通达,舍去分别执著,彼此见解一致,达成共识,此乃共同成就之前提。

(6)利和同均:在经济上,均衡分配,就是经济的均衡。僧团大众,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或知识上的法利,大家受用均等。

六和敬之中,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是和合的本质;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和合的表现。身业的实践,如法共住;语业的谈吐,和雅高尚;意业的动念,清净无染。和乐清净的僧团,便是正法久住的基础,因此,经典中以破和合僧与弑父、弑母、弑阿罗汉、出佛身血,同为“五逆重罪”。

11. 声闻僧与菩萨僧

佛门行者,已成就无上正等正觉,即名为“佛”;未成正觉,皆名为“僧”。依《大智度论》卷三十四载,“僧”有“声闻僧”与“菩萨僧”两种,《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则举出“凡夫僧”、“声闻僧”、“菩萨僧”三种。这里主要介绍“声闻僧”与“菩萨僧”。

狭义的声闻僧是指佛在世时的出家弟子,他们听闻佛陀教法,知晓世间幻化无常,由此而彻悟四圣谛,修小乘戒定慧,以解脱生死烦恼,进而证得阿罗汉果位,脱离三界,证入涅槃。这中间最迟须历经六十劫,才能修行圆满,并非一蹴而就。广义而言,凡剃发染衣,现出家形象,而修习小乘戒、定、慧三学者,都名为“声闻僧”。

菩萨僧即大乘戒定慧的修行者,他们或现在家相,或现出家相,例如文殊、普贤、观音诸大菩萨即现在家相,弥勒、地藏则现出家相。以上两例都是“菩萨僧”。

声闻僧的风姿,是谦逊、温和、勇敢、热情、活泼,是积极进取的圣者风范。声闻僧的性格,是无诤、忍让、知足、少欲,甘于淡泊寂寞,具有养深积厚的涵养,但是却热心坚守于求道的立场。声闻僧的修行,是依据个人根器不同而力行实践四圣谛、十二因缘或三十七道品;由于修行境界的不同,证得的果位有初果须沱洹、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四果阿罗汉四种。托钵乞食、宴坐习禅、奉持戒律,是声闻僧每天重要的生活功课。世俗的纷争,多为名誉、利益而争,这是一种强烈的我执、我爱;声闻僧的诤论,却是为了显扬自己所受持的佛法真理,这是因知见的不同而产生的法执。

北京红螺寺 弥勒佛

菩萨僧的“菩萨”一词,并不仅仅限于圣贤菩萨,凡有心趋向觉道者,人人都可以称为菩萨。菩萨是“菩提萨埵”的略称。“菩提”意即“觉悟”,或指“正觉的智慧”;“萨埵”意为“有情”或“众生”。因此,菩萨意译为“觉有情”或“大道心众生”。“觉有情”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能够精进向上,追求无上菩提的“觉悟的有情”,亦即自受用、大智慧的完成,为“求道的菩萨”;一是能够修持种种波罗蜜,普利三根,“使众生觉悟的圣者”,亦即他受用、大慈悲的显现,为“化身的菩萨”。菩萨一面怀抱有声闻追求真理的出世性格;另一面也充满佛陀悲悯众生,救拔倒悬的入世热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能够自利、利他的圣者。

菩萨僧的性格是无我与慈悲,菩萨僧的思想是般若与空性,菩萨僧的精神是坚忍与精进,菩萨道的实践是循序到圆满。

菩萨僧与声闻僧同样要修行、断惑才能臻于解脱的境地,其与声闻僧最大的区别在于:菩萨僧具有大慈大悲的性格,当菩萨看到众生受苦痛煎熬时,慈悲之心油然而生,而发出拯救众生出离三涂之苦的大愿;声闻僧看到世间的纷扰与生死轮回的痛苦时,便生起畏惧厌离之心,只求早日出离娑婆,证入涅槃。因此,在佛教中,称菩萨之道为“大乘”,称声闻之道为“小乘”。通常以大船(车)、小船(车)代表菩萨与声闻的不同精神,也就是说菩萨以“大船”帮助众生渡过苦海,声闻则自乘“小船”脱离苦海,目的虽同,而精神则有分别。 5Iq17fHyb5iglKB/1zJhR1L8bGGnbTiGTsFhWwdW3ffHSKoA6vzFndvgd/mO7KhJ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