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总喜欢在犯了错误后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因为过错而找出的借口,上班迟到了半个小时,会有“路上堵车”、“忘记上闹钟”、“家里有点事”等借口;因为一个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会有“财务部门没告知清楚这个问题这么严重”、“合同中写得不全面”、“同事不配合”等借口;因为和客户吵架而断送了一笔大买卖,会有“客户态度极其恶劣”“咱们公司开出的条件对方不接受”“我在病中工作,心情不太好”等借口。
很多人犯错之后,往往不是寻求补救的方法,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而是绞尽脑汁想一切可能想到的借口。
人都会犯错,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说:“如果自己所决定的事情有75%的正确率,便是预期的最高标准了。”罗斯福无疑是20世纪最杰出的人物之一,他的最高希望也不过如此,何况我们这些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呢?
犯错并不可怕,人要学会直面错误,勇于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不能害怕错误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不要试图寻找借口。我们要知道,一味地隐藏或者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错误不但会制约我们前进的步伐,而且还会影响别人对我们的看法,怀疑我们的真诚和行为的动机。
作为企业的员工,在工作当中也难免出错。错误出现后,尽管大多数人都知道自己错了,但不会直截了当地承认,总是把错的理由归结到别的因素或者别的人。只有极少一部分员工,会勇敢地站出来,找到老板坦白:“这件事错在我身上……”在为错误找理由的人看来,承认错误意味着老板的责罚;沉默和“合理的托辞”意味着逃脱责任。但是当你选择了承认错误时,你得到的不一定只有惩罚。
细细是会计,一次在做工资表时,给一个请病假的员工定了全薪,忘了扣除他请假那几天的工资。
工资发下去后,细细才发现自己的错误,只好找到这名员工,请其把多余的钱退回来。但是这名员工说自己手头正紧,请求分期扣除,但这么做的话,细细就必须得请示自己的上司。这也就意味着上司会知道细细犯的错,并且可能会因此而恼怒,甚至扣除奖金。
细细再三考虑后,认为自己的错误必须自己承担,于是敲响了上司办公室的门,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上司说:“这不是你的错,人事部门该承担责任。”细细说:“不,工资是我定的,是我的错。”上司又说:“不是,你们部门领导负全责。”细细又说:“经理的事太多,这种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
上司听后高兴地对细细说:“好样的,我这样说,就是看看你承认错误的决心有多大。好了,现在你去把这个问题按照你自己的想法解决掉吧。”事情终于解决了。从那以后,上司非常器重细细。
由此可见,直面自己的错误,不找任何借口,不但能够使原本错的事情得到缓解,而且还会得到老板的赏识和信任,如果在老板发现之前,就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把责备自己、忏悔改过的话说出来,大部分是会得到谅解的。相反的,如果不敢直面面对自己的错误,而是隐藏,隐藏不了就找借口,那么很可能造成原本错的事情扩大化。
就拿细细来说,如果不肯承认、隐瞒或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那么事情就不会顺利地解决,可能会激发企业与那位员工之间的矛盾,甚至还会连累其他同事,老板知道后,会怀疑细细诚信和工作能力,甚至怀疑过去有没有犯类似的而自己被隐瞒的错误,将来还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一旦领导对她失去了信任,她的职场生涯将举步维艰。
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意思是说,君子错了就会自己承认,所以一旦发现过错,就要勇于改正,这才是真学问、真道德,也会得到人们的敬仰。
美国“氢弹之父”爱德华·泰勒具有极好的自我纠错习惯,他经常兴致勃勃地谈起自己的某个最新见解,不久后又会毫不留情地自我否定掉。尽管他的十个见解中往往八九个都是错的,可是他凭借有错就纠的好习惯却能够沙里淘金,做出了不平凡的成就。
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人在遭遇挫折或犯了错误的时候不是反躬自省,而是责怪或迁怒别人,寻找一切借口。一个人错了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承认并改正。柏拉图说过,内省是做人的责任,人只有通过内省才能实现美德。一个善于自省的人遇到问题往往会反求诸己,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总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
对于工作中所犯的错误不找任何借口而去主动承担责任,表面上看似乎有点“傻”,因为这样必然要面临更多的困难和失败。但这样的员工往往具有必胜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和完美的执行力。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潜能,不会浪费时间,更不会错过任何机会。因而他们的成功是必然的,也是指日可待的,因为 老板欣赏的就是敢于承认错误并善于改正错误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