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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号客房

蒙塔古·詹姆斯 / 著
谢旻 / 译

在日德兰半岛的小镇中,维堡的地位非常重要。这里是主教辖区的所在地,有一座宏伟而且几乎全新的大教堂、一个令人陶醉的花园、一片风光旖旎的湖泊,还有成群结队嬉戏的鹳鸟。离它不远处就是丹麦的名胜之一——海尔德。芬德拉普就在海尔德的近旁,也是1286年马斯科·斯蒂哥在圣塞西莉节这一天谋杀艾瑞克·格利平国王的地方。17世纪时,人们掘开艾瑞克的墓穴,发现他的头骨上有56个方头铁钉的印记。不过,我在这儿可不是给诸位读者写什么导游书的。

维堡有许多著名的旅馆,普瑞斯特旅馆和凤凰旅馆是其中最受欢迎的两个,那里总是顾客盈门。现在主要讲我表哥的经历,他第一次去维堡时住在金狮旅馆,但是,自从这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那里了,下面我要讲的故事也许能为读者解释他为什么再也没有去那里的原因。

1726年的那场大火把当时维堡城里的大教堂、瑟格尼柯克、瑞德哈斯以及其他许多古迹毁于一旦,金狮旅馆是少数几个幸免于难的建筑物之一。金狮旅馆是一幢红砖砌就的房子,也就是说,它的正面是由砖砌成的,尖顶呈阶状,大门上刻着招牌,但可供马车出入的院落却是由木板和灰泥做成的“鸟笼”式。

表哥踏进金狮旅馆的大门时,正赶上夕阳西下,强烈的光线斜射在富丽堂皇的旅馆正面。这个地方古色古香的风格让他完全陶醉,他心想,住在这样一座典型古日德兰式的旅馆里,一定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一番。

我表哥名叫安德森,他来维堡并不是为了什么俗务。他正潜心研究丹麦的教会史,从中获知在那场大火中,一些与该国罗马天主教最后一段历史有关的文稿可能被抢救出来了,并且保存在瑞哥沙可夫。因此,他打算在维堡待上两三个星期,以鉴定和抄录这些文稿。他希望能在金狮旅馆里找到一间足够大的房间,既可作为卧室,又可当作书房。他把自己的想法给旅馆老板讲了,旅馆老板考虑后,建议他先看看其中两个较大的房间,然后从这两个房间里挑一间——这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安德森很快、很决然地拒绝了顶楼的房间,因为劳累了一天后,他不想爬太多的楼梯;三楼没有他想要的房间,二楼倒有两三个房间是可选择的,很合乎他的要求。

旅馆老板想让他住17号客房。不过,表哥认为隔壁那座房子挡住了这间客房的窗户,下午时房间里面光线肯定会很暗。12号房和14号房应该会好些,因为那两间房间的窗户都朝向大街,光线充足,景色迷人,也许可以弥补噪音所带来的不足。

最终,表哥安德森选择了12号客房。跟隔壁房间一样,这间客房也有三扇窗户,装在同一堵墙上,房间非常宽敞。当然,房间里没有壁炉,倒是有一个相当古朴雅致的火炉,是用生铁铸成的,在其一侧铭刻着亚伯拉罕向以撒迦献祭时的祝辞:“我围困住摩西。”这个房间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东西,只有一幅还算得上有趣的岩彩版画挂在墙上,画的是这座小镇的风光,上面标有“1820年”的字样。

马上就要到晚饭时间了,安德森像平常一样洗漱后,抖擞精神走下楼梯。由于离吃饭铃响还有几分钟的时间,他便利用这几分钟时间看了看跟自己住在同一旅馆的客人名单。在丹麦,有这样一个惯例。所有住在旅馆里的客人名字都会被登记在一块大黑板上,一行行排列下来,在每个名字前面都会写上房间的号码,金狮旅馆自然也不例外。这个名单倒没有什么让人觉得格外有趣的地方,上面有一位大律师,大概是赛格弗人、一个德国人,以及几位来自哥本哈根的推销商。只是有一点,安德森以前也注意到了,那就是没有我们这个故事里将要讲到的第13号客房。安德森经常在丹麦旅行,也碰上过不少类似的情况。他不禁感到很疑惑,很想知道人们为什么对这个数字讳莫如深,以至于连这个号码的房间都无人问津。他决定问一下旅馆老板,看是不是他和他的旅馆同行们确实遇到过很多拒绝入住13号房间的客人。

安德森没有告诉我他那天吃晚饭的情形(现在我只是如实地复述我从他那儿听到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在整理自己的衣物、书籍和文稿,过得倒也算太平。接近11点的时候,他准备去睡觉了。不过他就像现在的很多人一样,睡觉之前必须读点报纸,或者看几页书什么的。这时,他想起在火车上读的那本比较独特的书,非常适合他睡前阅读。不过那本书在他外套的口袋里,而外套则挂在饭厅外的木钉上。

他很快就下楼找到那本书。走廊里一点儿也不暗,他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房门。他自认为走对了,可当到门口转动门把手时,门却纹丝不动。而后,他听到从房间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朝门口跑来的,显然,他走错了房间。那么,他的房间到底是在这个房间的左边还是右边呢?他瞥了一眼那个房间号:13号。这么说来,他的房间应该是在左边了,事实也确实如此。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在床上躺了几分钟,像往常一样读了三四页平淡无奇的书,然后便熄灯翻身准备睡觉。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来:旅馆的那块黑板上并没有标上13号客房呀!可他又确实很清楚这个旅馆里的确有一个13号客房。他当时感觉非常遗憾,因为自己没有选择那个房间来住。也许他应该给旅馆老板一些好处,让他有机会对人说曾经有一个出身高贵的英国绅士在这个房间里住过3个星期,而且非常喜欢它。不过,这个房间里也许住着仆人或者其他什么人。不管怎么说,它肯定没有自己现在住的这个房间这么大、这么好。他懒洋洋地环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在或明或暗的街灯照耀下,整个房间完全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心想,这还真是奇怪了。一般来说,房间在弱光照射下要比在强光照射下看起来更宽敞,而现在却正好相反。哦,算了,算了,睡觉远比这样胡思乱想重要得多,所以他就睡着了。

到达的第二天,安德森就来到维堡的瑞哥沙可夫。正如安德森来丹麦前所期望的那样,他受到了欢迎,凡是想去参观的地方都对他敞开大门。摆在他面前的文稿远比他预期多得多,而且非常有趣,这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除了官方的卷宗外,还有一大堆与约根·弗瑞斯主教有关的信件。约根·弗瑞斯是本地最后一任罗马天主教的主教,这些信件透露了许多有关他的趣事,也就是我们现代人所称的“个人隐私”。信里写的较多的事情都是关于主教在这个镇上所拥有的一幢房子的,不过他并不住在那儿。显然,租住在这座房子里的人惹来了许多非议,是改革派的绊脚石。信上说,此人是这个城市的耻辱,因为他推行淫秽艺术,而且把自己的灵魂也出卖给了敌人。其中有一封信说,凭巴比伦教堂的贪得无厌和迷信这一点就可以说明,主教资助并收留了一个像罗得曼德一样的毒蛇和吸血鬼。面对这些责难,主教很坦然,他反驳说自己也反对这类淫秽艺术。同时,主教还要求与诋毁他的人对簿公堂(当然是宗教法庭),查个水落石出。即使有一些非正式的证据表明主教犯了罪,也没有人能比得上像他那样不遗余力地反对马格·尼古拉斯·弗兰肯了。

在档案馆闭馆之前,安德森还没来得及看完新教领袖拉斯姆斯·尼尔森的第二封信。他大致了解了这封信的主要内容,大意是现在丹麦的基督教徒们不再受罗马主教的约束了,而且宗教法庭不再是也不可能有资格去审判这种要案。

安德森在这家档案馆的主管——一位老绅士的陪同下离开了档案馆。他们一边走,一边交谈,话题自然而然地就扯到了我刚才给诸位读者讲的这些文稿上。

斯喀威尼厄斯先生是维堡城的档案保管员,尽管他熟知自己掌管的一般档案,但他并不是研究宗教改革时期问题的专家。他对于安德森告诉他的事情非常感兴趣,非常期待看到有关安德森先生刚刚所讲的这些内容变成出版物。他还补充说:“弗瑞斯主教的这座房子,对我而言,也是一件极其令人费解的事情,它竟然能建在那里。我曾经仔细研究过古老维堡的地形,主教的这份房产据地籍册上记录说是1560年建成的,目前主要位于阿可夫。这一部分房产被列为本城的资产,不好的是,眼下却日渐消失。不过不要紧,也许来日方长,我能发现主教别的地方的房产。”

我忘记了安德森在镇上转悠了一阵子后干了些什么,总之最后他回到了金狮旅馆。吃过晚饭,他看书打发了一些时间,然后上床睡觉。这时,他才想起在回房间时忘记跟旅馆老板讲他把13号客房漏掉了,没有写在黑板上。不过,在他对旅馆老板反应这个问题前,他最好先看看13号客房到底存在不存在。

这并不难确认,确实有间房间的房门上标着“13”这个号码,而且房间里明显有动静。因为当他靠近房门时听到里面的确有脚步声,或者说有某种声音。当他停下来核实这个房间的房间号时,脚步声突然消失了。在紧挨着门的地方,他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人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这着实吓了他一跳。安德森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再次惊讶地发现这个房间现在看起来似乎比当初选的时候要小得多。这让他有点儿小小的失落感,不过也仅仅是有点儿失望而已。如果他觉察到这个房间确实不太大的话,他肯定会搬到另一个房间去的。这时,他想起什么东西——据我所知,是一条手帕,放在他的旅行箱上,箱子被搬运工放在了离床较远的一个摇摇晃晃的靠墙支架上。这时,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箱子里根本找不到手帕。真是怪事!一定是被好事的仆人挪动过;肯定摆在衣柜里的,现在也不见了,这真是伤脑筋。安德森马上意识到自己遭窃了。丹麦是很少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不过倒存在有人一时昏头昏脑地搞错旅行箱的可能(现在这种事也很常见),得狠狠地训斥一通这样的糊涂虫。他想,反正现在也用不上这个东西,等早上再说吧。他安了安心,就没有按铃叫仆人来。他走到窗户前,确切地说是右边的窗户前,张望着这条寂静的街道。街上静悄悄的,旅馆对面有一幢高层建筑,它有一面没有窗户的宽大墙壁;街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夜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灯光从安德森的背后照来,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映照在对面的墙上。他的左边是11号房客的影子,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人。安德森看见他穿着衬衣来回地走着,先是洗头发,随后穿上了睡衣。右边是13号房客的影子,非常有趣的是,和他一样,13号房间的客人也将肘部倚靠在窗台上,望向大街。他看起来是一个很高很瘦的男人,或者也可能是个女人?起码他(她)睡觉前头上裹着一块头饰。安德森心想,他或她一定有一个红色的灯罩,房间里灯光摇曳不定,对面墙上的暗淡红色灯光忽上忽下。他伸长脖子,想看看自己能不能看清楚这个人,但窗台上有一种明亮的或者是白色的东西遮挡着,他什么也看不到。

这时,从街上远远地传来一阵脚步声,惊动了13号的房客,他似乎意识到自己站在那里会让人看到,于是飞快地离开窗户,房间里的红色灯光也随之灭掉了。安德森吸完一支烟,把烟头放在窗台上,然后上床睡觉去了。

次日清晨,那个“糊涂虫”进来送开水的时候惊醒了安德森。安德森探探身子,在想出正确的丹麦单词之后,尽可能清晰地说道:

“你不能随便乱动我的旅行箱,你把它放在哪儿了?”

很奇怪,女仆笑了一下后走出去,既不承认也没有否认。

安德森非常恼火,腾的一下坐了起来,刚打算去叫她回来,却一下子呆住了,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的前方:他的箱子正放在那个支架上,那正是他第一次到来时搬运工人所放的位置。对于一个一直以来都以自己敏锐的观察力而自豪的男人来说,这确实是个不小的震惊。它怎么可能逃过自己的这双眼睛?但无论如何,现在它确确实实地摆在眼前!

照在旅行箱上的阳光更多了,他可以看出这个拥有3个窗户的房间的真实大小。安德森对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满意的,现在看来这还是一个不错的房间。他穿戴整齐地走到窗户前想看看天气如何,不料却又吓了一跳。又是怪事,昨晚难道又粗心了?他敢对天发誓,昨晚他睡觉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在右手边的窗户旁吸了一支烟,然后把烟头放在了那儿,而现在呢,他的烟头却放在中间窗户的窗台上!

已经很晚了,他准备下楼去吃早餐,不过13号房客起床更晚:他的长筒靴子仍然摆在门外。那是一双男式的长筒靴,这样看来13号房间里住着的是一个男人,而不是女人。就在这个时候,他看了一眼那个房间号,怎么会是14号?他心想,自己一定是毫无注意地走过了13号房间。对一个做事有条不紊、头脑精细的人来说,短短12个小时之内连续犯了3个如此愚蠢的错误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于是他又转回去想看个究竟。14号房间隔壁就是12号房间,他自己的房间,这里根本就没有13号房间。

安德森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回想了一遍过去24个小时中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决定暂时先把这个问题搁在一边。如果是视力或脑子出了什么问题,他还是有机会作出进一步判断的;如果自己一切都正常,那么很显然,自己遇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不论是哪种情况,他都觉得自己得时时留心,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一天,他继续研究我刚才已经简要介绍过的那些主教的信件。令他失望的是,那些信说得并不完整,只在另一封信中谈到有关马格·尼古拉斯·弗瑞肯事件。这封信是由约根·弗瑞斯主教写给拉斯姆斯·尼尔森的,他在信中说道:

“尽管我们并不全然赞同您对我们宗教法庭的看法,但是如有必要,我们还将尽一切可能容忍您这方面的观点。然而,您竟然对我们可信可爱、受人爱戴的马格·尼古拉斯·弗瑞肯提出某些错误甚至是恶意的指控,迫使他突然离开我们,很显然,您也该有所收敛了。可是,由于您进一步指控说,使徒兼传道士圣约翰在他那神圣的《启示录》中说罗马教廷奉伪善、淫妇为神明,这点您就要当心了。”如此等等。

安德森查了个遍也没有找到这封信的下文,更没有发现导致他们争吵的弗瑞肯“离开”的原因或方式的线索,安德森只能假想弗瑞肯突然死去。由于弗瑞斯与尼尔森的最后一封信的时间只间隔两天——这段时间弗瑞肯显然还在世上——弗瑞肯之死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

下午,安德森去了一趟海尔,然后在贝克兰喝了下午茶;尽管精神有点儿紧张,他认为自己没看错什么东西,脑子也没有什么问题,不像早上遇到的事情那样让人觉得后怕。

晚餐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挨着旅馆老板坐着。

扯了几句闲话之后,安德森问旅馆老板:“为什么在你们这个国家大多数的旅馆里,都没有13号客房?我看见你这里也没有。”

旅馆老板似乎被逗乐了。

“您注意到这个事了呀!说实话,我偶尔也想过这件事。我说过,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是不该相信这些迷信的事情的。我在维堡中学上学,我们那个老校长一贯反对这类迷信,现在他已经去世很多年了——他是一个杰出而正直的人,而且身体力行。我想起我们还是小孩的时候,在一个下雪天……”

这时他完全陷入了回忆之中。

“那么,您是不是认为人们不愿住13号房间有特殊的理由?”安德森问道。

“哦,那当然。呃,你要知道,我是被我贫穷的老父亲带到这个行业的。一开始他在阿汉斯经营一家旅馆,等我们出生的时候,他便搬来维堡,这里是他的老家。一直到他去世,他都在经营凤凰旅馆,他去世的那一年是1876年。然后,我开始在锡克堡做生意,前年我才来到这儿。”

然后他又详细地讲起了这座房子及开始接手生意时的情形。

“当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有没有13号房间?”

“哦,没有,没有,我正要告诉您这个呢。您要知道,在我们这个地方,一般都是住一些商人、旅行者什么的,要把他们安排在13号房间?哎呀,得了吧,如果是这样,他们宁可马上睡到大街上去。可如果是我,我才不在乎自己住在哪一号客房呢。我也经常对他们这样说,可他们却一口咬定说13号客房会给他们带来坏运气。这些人中间有很多故事,说住到13号客房的人再也不是同一个人了,要么会把生意搞砸,要么……”略微想了一下该如何表达后,旅馆老板接着说,“不是这就是那。”

“那么,您的13号客房是用来干什么的呢?”安德森故作轻松地问道,又带点儿好奇,问这句话的时候又仿佛这根本就不重要。

“我的13号客房?哎呀,难道我没有告诉您这里没有13号客房吗?我想您可能已经注意到了。如果有的话,那应该是您自己房间的隔壁。”

“嗯,对的。只是我碰巧想到这个问题。我是说,我昨天晚上一时犯迷糊看到走廊里有一道门上标着13号。说实在的,我几乎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为我前天晚上也是这么看到的。”

当然,正如安德森所预料的那样,旅馆老板赫尔·克利斯坦森对他的这个想法嗤之以鼻,并一再强调说自己旅馆里本来就没有13号客房,而且在他来到这里之前也不存在13号客房。

在一定程度上,安德森开始怀疑他所确定的事情,但心里仍然感到困惑。他开始想,要确认他是否真的产生了幻觉的最好办法是一会儿晚上请旅馆老板去他的房间抽根烟,他所带的那些英国小镇的风景照倒是很好的借口。

对于安德森的这个邀请,赫尔·克利斯坦森有种被人奉承的感觉。于是,他非常乐意地答应了,说10点钟左右他准去那儿。在这之前,安德森本来还打算写几封信,不过,他现在打消了这个念头。虽说他不愿意承认,但他确确实实对13号房间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感到非常不安,尤其是在经过11号客房快走到他的房间时,为了不再错过自己的房间,他的心真是紧张极了。他走进房间的时候,疑神疑鬼地扫了一眼房间,一切都正常,丝毫也没有觉察出房间变小。今晚,他的旅行箱好好地放在原处,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亲手把箱子里的东西倒出来,把箱子放在床底下。一阵忙碌之后,他打消了13号客房存在的念头,开始静下心来写信。

隔壁非常安静,偶尔也能听到过道里有人把门打开,把靴子扔出来,间或有一个推销员哼着小曲儿从门口经过。窗外偶尔会有一辆马车轰轰隆隆地碾过那粗糙的鹅卵石路面,或者一阵急怱怱的脚步声沿着石板街面走过去。

安德森写完了回信,让仆人送来了威士忌酒和苏打水,然后走到窗边,仔细看着对面那堵墙和映在上面的影子。

据他所知,14号客房住着一位沉默寡言的律师,他是一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吃饭的时候几乎不说话,经常埋头推敲着自己盘子边上的一小摞文件。不过,就现在来说,显然他正一个人发泄着精力。要不然他为什么会跳舞呢?他那瘦瘦的身影一次次透过窗户,映在对面的那堵墙上。他舞动着胳膊,异常敏捷地踢起细长的腿。看来房间的地板铺得很好,他好像并没有穿鞋子,因为他活动起来没有一点儿响动。萨格弗尔·延森先生,就是那位律师,夜里10点在旅馆的房间里跳舞,就像是一幅壮丽的历史名画上的人物那样,安德森的思绪就像读到了艾米莉的《奥都芙之谜》:

晚上十点,我回到旅馆,

仆人以为我在发狂,

我对他们视而不见。

自顾闩上房门,

把靴子脱在门外,

在地板上一夜狂舞。

任隔壁跺脚诅咒,

任他们唾沫横飞,

抗议让我笑破肚皮,

法律早在我心里烂熟。

要不是旅馆老板这时候来敲门,安德森可能还要往下吟诵下去,读者也许能看到更长的一首诗。当赫尔·克利斯坦森先生走进房间后,从吃惊的表情看来,他就像安德森当初一样被某些不寻常的东西惊得目瞪口呆,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安德森的照片强烈地吸引了他,他很感兴趣,并开始对它们评头论足。要不是那位律师唱起歌来,两个人的话题就要扯到13号客房了。一听律师的歌声,人们可能都会留下这样的印象,他要不就是喝得烂醉了,要不就是完全疯了。他的声音又高又尖,听起来极其单调,似乎是很长时间都没有用过嗓子了。最要命的是他的调子,向上达到一个惊人的高度后,陡然下降为一种绝望哀嚎,就像冬风穿过空荡荡的烟囱,或一架风琴突然绷断了弦。这声音听起来可怕极了,安德森心里想,要是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的话,肯定得逃得远远的躲起来,跟隔壁的推销员待在一块儿。

旅馆老板目瞪口呆地坐在那儿,张大了嘴巴。

“我真不明白,”旅馆老板终于开口了,擦去额头上的汗水,“这太可怕了。以前我曾经听到过一次,不过我还以为那是一只猫呢。”

“他疯了吗?”安德森问旅馆老板。

“一定是这样,真让人心里难受!这么好的一个房客,而且事业上也很成功。据我所知,他刚刚结婚没多久,还得养家糊口。”

正在这时,传来一阵急躁的敲门声,也不等人开门,来者便闯了进来。正是那位律师,他衣着随便,头发凌乱,表情看起来非常生气。

“请原谅,先生,我有个请求,”他说,“我将感激不尽,如果你可以行行好停止……”

说到这儿,他打住了,因为显然他面前的这两个人都很安静,一直没给这里添乱子;片刻的平静之后,歌声再一次响起,而且比之前更加疯狂。

“天哪,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律师吼道,“在哪儿唱的歌,是谁在唱歌?都快让我发疯啦!”

“延森先生。你听,它确实是从隔壁你的房间传过来的,是不是有只猫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卡在烟囱里了呢?”

这是安德森所能想到的最好的话,他也知道自己言不由衷。不过,说句话总比站在那儿听这可怕的声音要更好些。他看见旅馆老板脸色苍白,双手紧紧地抓住椅子的扶手,冷汗淋淋,身子不停地颤抖。

“不可能,”律师说,“绝对不可能,这里根本没有烟囱。我之所以到这儿来,是因为我确信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敢肯定,就在我隔壁的房间里。”

“你的房间和我的房间之间没有其他房间了吗?”安德森急切地问道。

“没有,先生,”延森先生斩钉截铁地说,“至少,今天早上没有。”

“啊!”安德森说,“今晚也没有?”

“我不确定。”律师有点儿迟疑地说。

突然,隔壁房间的那种似哭非哭的歌声消失了,唱歌的人放声大笑,这三个男人确确实实是被这个声音吓得直哆嗦。随后,一切都静了下来。

“你快说呀,”律师说,“克利斯坦森先生,你说这要怎么解释呢?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天啊!”克利斯坦森先生说,“我该说什么呢!先生们,我知道得并不比你们多。老天哪,但愿我再也不要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也别再让我听到了。”延森先生说,而且他还低声说了一些话。安德森想,这听起来就像《圣诗集》里的最后一句话“一切荣耀归于全能的上帝”,不过他拿不准延森先生说的是不是这句话。

“不过我们总得做点儿什么,”安德森说,“我是说我们三个人,我认为我们应该去检查一下隔壁房间到底怎么样?”

“可那是延森先生的房间呀,”旅馆老板带着哭腔说,“这是没用的,他自己刚从那儿过来的。”

“我也不敢确定,”延森先生说,“我觉得这位先生说得对,我们应该去看看。”

在当时能够找到的唯一的护身武器就是一根手杖和一把雨伞。于是,这支“探险队”悄悄地来到了走廊上。走廊里死一般寂静,只有一束光线从隔壁的门缝透出来。安德森和延森靠近那个房间,延森转动门把手,猛地用力一推。不过一点儿都没有用,房门纹丝不动。

“克利斯坦森先生,”延森说,“你可以去找来你这里最强壮的仆人吗?我们必须看个究竟。”

旅馆老板点了点头,匆忙离开了,看来他巴不得离开这里。延森和安德森仍然待在门外,盯着房门。

“你看,确实是13号。”安德森说。

“是的。这边是你的房间,而那边是我的房间。”延森说。

“白天我的房间有三扇窗户。”安德森说,说话的时候他极力挤出一点点笑声,让人看不出他的紧张。

“天啊,我的也是!”律师说,转过身来看着安德森,此时他背向房门。就在这个时侯,房门打开了,一只胳膊伸了出来,朝他的肩膀抓来。它穿着破烂的、浅黄色的亚麻布,从裸露出来的皮肤上可以看到它长着长长的灰毛。

安德森及时地把延森推开,胳膊抓了个空。安德森感到既恶心又恐惧,不禁大叫了一声。房门重新又关上了,里面传出来一阵阵吃吃的嘲笑声。

而延森却什么也没有看见,不过当安德森匆忙告诉他刚刚逃过了怎样的危险时,他开始惊惶失措起来,建议说他们应该从这个地方撤退到房间里去,他的房间或者安德森的房间都可以,重要的是要把房门锁好。

正当他说自己的这个打算时,旅馆老板和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赶了过来。他们看起来都非常严肃,也非常害怕。延森迎了上去,对他们连珠炮似的把刚才的经过讲述了一遍,却忘记了这对于鼓舞他们的勇气一点儿都没有好处。

这两个强壮的男人扔下他们带来的铁棍,直截了当地说他们不打算在这个恶魔的密室里搭上自己的小命。旅馆老板急得要命,可也一筹莫展。他明白如果不冒险的话,自己的这个旅馆就要毁了,可他又不敢一个人去冒险。还好,安德森无意中找到了一个重整大家斗志的办法。

他说:“我常听人说起丹麦人的勇气,我们现在的表现算什么呢?房间里面的那个家伙不是德国人,即便他是德国人,我们也是五个对一个。”

两个仆人和延森被这句话给鼓动起来,立刻就要朝门上撞去。

“停!”安德森叫道,“不要玩命!旅馆老板,你站在这儿拿着灯,你们两个年轻人选一个人撞开门,门开的时候千万不要进去。”

两个仆人点了点头,年纪较轻的那个人走上前去,抡起他的铁棍拼命地朝门上部砸去。结果完全出乎意料,既没有听到木头的破裂声,也没看到门被砸破——只有一记闷响,就像撞上了一堵实墙。这个大男人大叫一声,扔下了铁棍,然后开始揉他的肘部。他的叫声使大家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然后安德森又去看房门。门竟然消失了,只有走廊的那堵灰泥墙冷冷地立在他的面前,墙上有一条深深的切口,铁棍嵌在了里面,13号客房不见了。

大家一时静静地站在那儿,瞪着那堵泛白的墙壁。楼下院子里早起的公鸡已经啼鸣了,安德森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走廊的尽头,东边的天空正在发白。

旅馆老板犹豫着说:“也许,你们今晚更愿意住另一间房间,双人间怎么样?”

延森和安德森都非常赞成这个建议。经历昨晚的事情之后,他们开始觉得还是两人结成对比较保险。这样的安排也让他们感到方便,当他们中的一个人晚上回自己的房间拿需要的东西时,另一个人就掌着蜡烛跟着去。他们注意到,12号房间和14号房间都有三扇窗户。

次日清晨,这伙人重新聚集在12号房间,旅馆老板自然避免再去找其他人过来帮忙。这座房子里发生的神秘之事必须马上清除,因此,两位仆人只得承担起木工的活儿,抬走房间里的家具,毁掉地板条,将靠近14号客房的部分地板掀掉。

你们会自然而然地猜测,如此这般折腾之后,那具马格·尼古拉斯·弗兰肯所谓的骷髅便被发现了,但事实并没有这回事儿,他们在那两根支撑楼板的横梁之间发现的只是一个小铜盒。在盒子里面有一份叠得整整齐齐的羊皮纸文件,上面写了20行字。安德森和延森(后者据说对古文字也有研究)对于这一发现异常兴奋,这些东西无疑为理解那些古怪的现象提供了重要线索。

我有一本关于占星术的书,不过一直就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卷首有一幅木刻插图,是汉斯·塞包德·比汉姆所作,画的是许多智者围坐于一张桌子前面。这个细节可能使得行家能够识别出这本书是什么书,但是我自己却想不起这本书的标题,而且现在也没有带在身边。不过,我记得这本书的衬页上写满了文字。我拥有这本书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十年里,我一直就不知道这些纸上写的是什么,也没弄清楚写的是什么语言。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安德森和延森他们身上,在他们将小铜盒里的羊皮纸文件拿去检验后,耗时很久也不得其解。

苦思冥想两天后,胆子大一些的延森大胆地猜测说这要么是拉丁语,要么是古丹麦语。

安德森则从不做冒险的猜想,他愿意将这个盒子和这份羊皮纸文件献给维堡的历史学会,让他们放在博物馆里。

数个月后,我从安德森那里听到了这整个故事。在去了趟乌普萨拉图书馆之后,我们在其附近的一个树林里边坐了会儿,我们——或者,倒不如说只是我,在笑丹尼尔·绍泽纽斯(后来成了康尼格堡大学的希伯来语教授)把自己“卖身”给撒旦的契约。其实,安德森却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

他说:“这个年幼无知的白痴!他怎么也不弄清楚自己的对手是谁?”他指的是绍泽纽斯。当绍泽纽斯做出这一轻率的行为时,他还只是一个未毕业的大学生。

后来我提出让他谈谈对绍泽纽斯的故事有何看法时,他只是哼了哼。就在那天下午,他告诉了我诸位所读到的这些;不过,他不愿意对这些事情下任何结论,也不同意我替他下的结论。 +Ic6zbm/yHx8wdDotkFTJnlT87QcUT8oJvDeqIqnbDtOhyEPR4sov0Y9E5Fobf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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