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始于一个没人能回答的简单问题。
这个问题引着我找到了一张照片,上面是一个穿着短裙飞奔的男人。从此,事情变得越来越奇妙了。没多久,我便开始一系列遭遇:谋杀案、贩毒游击队,以及一个头上用绳子系着个冰淇淋杯的独臂男人,一位金发美女巡林员,她为寻求解脱而赤裸着身体在爱达荷州的林中奔跑,还有一个头发梳成马尾的冲浪女孩,她在荒漠中奔向死亡,一个颇具天赋但将死去的年轻跑手,两个死里逃生的人。
我不停地追寻,一路上遇到了赤脚蝙蝠侠……裸露男……卡拉哈里的丛林人……手术摘除脚指甲的人……热衷长距离耐力跑与性爱聚会的邪教……蓝岭山脉的野人……最后才是古老的塔拉乌马拉部落,以及幽灵般追随他们足迹的卡巴洛 ·布兰科。
终于我找到了答案。我见识了外人永远无法目睹的伟大赛跑,就发生在只有塔拉乌马拉人知晓的隐秘小径上。参加这场五十英里赛跑的有如今最伟大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也有古往今来最擅长跑步的部族。我惊讶地发现,《道德经》上那句“善行无辙迹”,并不是什么抽象的大道理,而是最具体的训练方式。
一切的一切,都源于二 ○○一年一月,我问医生:
“为什么我的脚会疼?”
我会找全美最权威的运动医学专家就诊,是因为我的脚底真的很疼,像被一根隐形的冰柱刺穿了一样。之前的那个星期,我还在积着雪的乡村路面上进行轻松愉快的三英里慢跑,忽然感到右脚传来钻心的疼痛,不禁叫出了声。终于站稳了之后,我脱下鞋子察看情况。我以为肯定是脚底被地上的钉子或是尖锐的石片扎破了,却发现上面根本没有血迹,鞋袜也没有破洞。
“是跑步造成的损伤。”几天后,乔 ·托格大夫在费城的诊室里告诉我。托格大夫是运动医学领域的奠基人之一,他跟同行合著了《跑步运动员》一书,对所有跑步可能造成的损伤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还配有透视图片。看到我一瘸一拐的样子,他给我做了 X 光透视,诊断结果是骰骨损伤。那是一块跟足弓平行的骨头,而在此之前,我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
“但我的运动量并不大呀。”我说,“隔天跑两三英里,并且不是在柏油路上,是乡间土路。 ”
那也没有用。“人类的身体结构不适合承受跑步带来的压力。 ”
托格大夫回答,“特别是你的身体。 ”
他的意思我当然清楚。我身高一米九三,体重一百零四公斤,经常听人说,我这副块头就该去做篮球运动员或是总统保镖,不应该在人行道上跑。四十岁之后,我才渐渐体悟出他们的意思:练习长跑五年来,我已经两次小腿肌腱撕裂,多次跟腱拉伤,两只脚踝交替扭伤,足弓经常疼痛。很多时候,我下楼都不得不踮着脚倒退,因为脚后跟实在疼得厉害。而现在,我脚上最后一块完好的骨头也终于受不了了。
奇怪的是,我在从事其他运动时从来不会受伤。作为《男性健康》和《时尚先生》杂志的专栏作者,我的工作有很大一部分都与半极限运动有关。我曾趴在冲浪板上进行四级激流,踩着滑雪用的单板滑下巨型沙丘,骑着山地车穿越北达科他州的荒野地带,还曾三度为美联社作战地报道,在非洲治安最糟糕的地区待过好几个月,全都毫发无损。这一次,我只是在路上慢跑了几英里,就脚疼得在地上打滚,像中了枪似的。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以我如此高的受伤率,在其他任何运动领域,都完全可以被判定为不适合这项运动。而在跑步界,我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了。不正常的反而是极少数从来不受伤的跑步者。百分之八十的跑步者每年都会受伤。进行这项运动时,不管你体重是大是小,速度是快是慢,距离是长是短,都有可能伤到膝盖、胫骨、跟腱、髋部和足跟。你下次不妨在参加感恩节赛跑的时候,记住你左、右手的参赛者,看看圣诞节慢跑大会时你们三个中还有谁会到场——根据统计数据,有两个都会因为受伤而缺席。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种新技术能降低跑步者的受伤概率。近三十年内,人们发明了用微电子芯片自动调节支撑方式的跑鞋,但是跑步者依旧那么容易受伤。事实上,受伤的概率不仅没有下降,就某些方面而言还在增加,例如跟腱受伤的概率就增加了百分之十。跑步似乎成了健身领域的酒后驾车:你或许在短时间内可以侥幸逃脱,甚至开开心心,但迟早将遭遇悲剧。
“真是新鲜。”运动医学界的专家总是这样调侃,当然更多的说法是,“任何需要奔跑的运动员,都会让双腿承受巨大的负荷。”而英国“运动损伤公告”网站则写道,“跑步时,每迈出一步,单腿承受的冲击力都相当于体重的两倍还要多。就像反复锤击可以敲碎岩石,如此频繁的冲击必将对骨骼、软骨、肌肉、肌腱和结缔组织造成破坏。”美国骨科医学会的一份报告则宣布,长距离耐力跑“对膝盖的完整性造成了严重威胁”。
毕竟,你的双脚并不像岩石般坚硬,反而是全身最敏感的部位之一。你知道脚底的神经类型吗?告诉你,跟生殖器中的完全一样。你的双脚仿佛是挤满了活鱼的水桶,每一条都是一根蠕动着探寻敏感源的神经,只要给一点点刺激,造成的神经冲动就会蔓延至整个神经系统,也因此挠脚心可以让你大笑不止、全身抽搐。
难怪南美各国的独裁者在折磨囚犯时喜欢从脚底下手。鞭打脚底板的酷刑最初是由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发明的,后来为世界各地的虐待狂采用。无论是红色高棉还是萨达姆的儿子乌代,都喜欢采用这种刑讯方式,因为他们知道,脚底的神经同双手、面部的神经一样直通大脑。这就是为什么你的脚趾会和嘴唇、指尖一样敏感,能感觉到最温柔的抚摸和最细小的沙粒。
“难道我不能采取什么措施吗?”我问托格大夫。
他耸了耸肩。“你可以继续跑,但迟早会再接受治疗。”他说着用指甲弹了弹装满可的松的针管,这东西待会儿就要注射进我的脚掌。我还需要花四百美元定做专门的足部矫正鞋垫,放在矫正过度足内翻的支撑性跑鞋里(每双一百五——还会涨价,而且我需要两双替换着穿,也就是三百美元)。即使这样,我还是免不了再度受伤。
“想听听我的建议吗?”托格大夫最后说,“买辆自行车吧。 ”
我谢过他,答应听从他的建议,但一出门就去找其他医生了。或许托格大夫有些年老,太过保守了。一个从医的朋友向我推荐了一位自己也跑马拉松的运动医学足科专家。
足科专家给我做了 X 光检查,又用手指按压我的脚掌。“看来你是得了骰骨综合症。”他下结论说,“我可以给你注射可的松消炎,但你还是需要矫正鞋垫。 ”
“真没劲。”我咕哝着,“托格也是这么说的。 ”
他正要离开诊室去拿注射器,听见我的话停住了脚步。“你已经去找过乔 ·托格了?”
“是呀。 ”
“他给你注射可的松了吗?”
“嗯,注射了。 ”
“那你还来这儿干什么?”他马上一脸不耐烦和怀疑,好像我对足部注射很享受,甚至要上瘾了一样。
“你不知道托格大夫是运动医学界的教父吗?他的诊断通常都是准确的。 ”
“我知道。我只是想确认一下。 ”
“我不给你注射了,但可以帮你定制矫正鞋垫。还有,你确实该考虑换个爱好,别再跑步了。”
“好吧。”我说。这位身为耐力跑选手的足科专家也给了我跟托格大夫完全相同的建议。我根本没法同他争辩,只好再度另寻高明。
这样做,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固执,甚至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跑步。尽管我已经二十年没重读《盖普眼中的世界》了,但却从未忘记书中的一处细节:主人公盖普在每个工作日的中午都要冲出门跑上五英里。跑步是一种独特的体验,它融合了人类的两种原始冲动:恐惧与快感。无论是害怕了还是快活了,我们都会去跑步。既是奔跑着逃开不幸,也是奔跑着追寻幸福。
境况越是糟糕,我们就越拼命去跑。美国的长距离耐力跑运动经历过三次大起大落,每一次兴起都是在国家遭遇危机的时期。第一次是在大萧条时代,两百多个跑步者每天跑四十英里,跨越了美国本土全境,同时掀起了一股浪潮。之后渐渐平息,在七十年代初卷土重来,当时的美国人刚刚经受过越战、冷战、种族暴乱、一名总统犯罪和三名领袖遇刺的打击。第三次则是在 9 · 11 过后一年,越野跑忽然成了全美发展势头最猛的户外运动项目。这三次起落或许并非偶然,也许是因为人类心理存在着某种开关机制,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就会激活最原始的求生本能。在缓解压力和营造快感方面,跑步甚至比性更有作为。人类天生就具有奔跑的欲望,需要做的只是将它释放出来。
所以我寻找的,不是昂贵的矫正鞋垫,不是按月服用的止痛药,而是既释放奔跑欲望又不至于受伤的方法。我并不是太喜欢跑步,但又真的想跑步,于是去找了第三位医生,伊琳 ·戴维斯博士,一位生物力学专家,同时担任特拉华州立大学跑步损伤诊所主任。
戴维斯医生让我在跑步机上跑了一会儿,先是光脚,然后轮流穿上三种跑鞋。她让我慢走、快走、慢跑、全力冲刺,让我在冲击力测量器上跑,获取我跑步时双脚承受的冲击力。然后她把整个过程的录像放给我看,结果吓了我一跳。
我原本以为自己奔跑的姿势就像正在追逐猎物的纳瓦霍人一样轻盈,然而屏幕上显示的却活脱脱一个手舞足蹈的弗兰肯斯坦怪物。我的身体上下起伏幅度非常大,脑袋经常会跑到屏幕范围之外;胳膊前后挥舞,大脚落地有声,简直让屏幕都在震颤。
戴维斯医生似乎觉得这样还不够,又用慢速度播放了一遍,让我看清楚自己的右脚是如何外翻,左膝是如何内拧,后背是如何剧烈起伏,简直就像心脏病发作一般。看我这怪相,居然还能跑出去,实在是不可思议。
“好吧。”我说,“那正确的跑步姿势是什么样子的?”
“这是个不朽的问题。”戴维斯医生说。
至于不朽的答案……可就不是那么好找了。我或许可以让步伐变得平稳些,比方让全脚掌着地而不是脚跟着地,好增加脚底的缓冲。然而这样又可能带来新的问题。换种不熟悉的跑步姿势,可能会让脚跟和跟腱因承受陌生的压力而再度致伤。
“跑步对双腿造成的压力确实很大。”戴维斯医生轻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歉意。我知道她没说出来的话:尤其是你的双腿,大块头。
我又回到了原点。此后的几个月,我去找过不少专家,也在网上查阅过许多相关资料,却一直没找到最终答案,只在两个死死循环的问题间纠结:
为什么我的脚会疼?
因为跑步不适合我。
为什么跑步不适合我?
因为我的脚会疼。
但是究竟为什么呢?羚羊从来都不会患胫骨骨膜炎,狼的膝盖从来不会活动不畅。我也不相信百分之八十的野马每年都会因为奔跑受伤而丧失行动能力。于是我不禁想起了罗杰 ·班尼斯特讲过的一个寓言。班尼斯特是位临床医学研究员,也是全世界第一个在四分钟内跑完一英里的人。故事是这样的:在非洲,羚羊每个早晨醒来的时候,都知道它必须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跑得更快,不然就会被吃掉;而狮子醒来的时候,也知道它必须比跑得最慢的羚羊跑得更快,不然就会饿死。不管是狮子还是羚羊,太阳升起的时候,都要开始奔跑。
既然地球上的其他哺乳动物都可以自由奔跑,为什么人类就不可以呢?仔细想想,为什么像班尼斯特这样一个研究员,每天都离开实验室后换上薄薄的皮底便鞋在硬地上奔跑,非但没有受伤,还能突破四分钟跑完一英里的极限呢?为什么有些人每天早晨醒来都能像狮子或羚羊般奔跑,另一些人却得依靠止痛药才能下地走路?
这些问题都非常有意义。然而我很快就发现,那些为数不多的知道答案的人——用自己的生命去实践答案的人,并不会轻易说出答案。
尤其不会对我这样的人说。
二○○三年冬天,我在墨西哥出差,偶然翻起一本西班牙语旅游杂志,忽然看见了一张照片:耶稣正沿着碎石坡往下奔。
我又仔细瞧了瞧,发现照片上的人不是耶稣,不过是个穿着长袍和拖鞋的男人。我开始读图片所配的文章,但不明白它为什么采用现在时态,因为乍一看,这段文字讲的是亚特兰蒂斯文明那样的传奇,关于某个消逝的跑步者帝国的故事。慢慢地我才弄懂,文章讲述的并不是什么“消逝”的“传奇”。
我到墨西哥是为了替《纽约时报》寻找一位行踪隐秘的流行明星,并对她进行采访,但我要写的文章同这篇文章相比似乎一下子变得不重要了。流行明星总是昙花一现,塔拉乌马拉人却似乎万古长存。这支人口稀少的部落尽管独居在隐秘的峡谷中,却几乎解决了人类遇到过的所有问题。不管在思想、身体还是灵魂的层面,都可谓近乎完美。他们像是秘密地将自己居住的洞穴变做诺贝尔奖得主的孵化器,致力于消灭仇恨、心脏病、骨膜炎和温室气体。
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上没有犯罪、战争和偷窃,也没有腐败、肥胖、毒瘾、贪婪、家庭暴力、心脏病、高血压和二氧化碳排放。他们不会患糖尿病和抑郁症,甚至不怎么衰老:五十岁的人比十几岁的人跑得快,就连八十岁的老爷爷都能翻山越岭地跑比马拉松还远的距离。他们几乎从没患过癌症。甚至在经济学上,天才的塔拉乌马拉人也有突破性的创举,采用一套独一无二的交易体系,用人情和大桶的玉米酒作为一般等价物。
你或许认为这样的经济体系很快就会陷入混乱,人人都喝得烂醉,挥舞着拳头争夺利益。但在塔拉乌马拉人中间,这套体系得到了难以想象的成功。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实在太勤劳,太诚实了。一位研究者甚至推测,经过只说真话的无数代,塔拉乌马拉人的大脑已经丧失编织谎言的能力。
塔拉乌马拉人不单单是世界上最友善、最快乐的族群,还是最坚忍不拔的族群,对疼痛和“勒楚圭拉”都有不可思议的抵抗力,后者是用响尾蛇的尸体和仙人掌的汁液酿造的一种烈酒。据极个别有幸目睹过他们集体醉酒景象的外人描述:酒酣之时妇人们彼此扯开胸衣进行摔跤比赛,一个年迈的老人咯咯笑着围着她们转,伺机用玉米棒戳她们的臀部,丈夫们则在一边怔怔地看着。收获季节的铜峡谷比春日冰融时的坎昆海滩更为狂欢。
这样狂欢一整夜后,第二天早晨还会举办一场大规模的赛跑,历时不是二十分钟,也不是两个小时,而是整整两天。按照墨西哥历史学家弗朗西斯科 ·阿尔马达的记载,一名塔拉乌马拉跑步冠军不间断地跑了四百三十五英里,相当于从纽约一路跑到底特律。许多塔拉乌马拉人都能在两天内连续跑完三百英里,相当于十二个马拉松。
他们跑的不是平整的大道,而是陡峭的山林小径,完全是靠双脚踩出来的。环法自行车赛车王兰斯 ·阿姆斯特朗应该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耐力运动员之一,但他在纽约第一次跑马拉松的时候,尽管几乎每英里都要咽下一管能量胶,却仍然差点没坚持下来。(赛后兰斯给前妻发了一条短信:“哦,天哪。哎哟,真可怕。 ”)而这些人却能够一跑就是他的十二倍距离?
一九七一年,美国生理学家戴尔 ·格鲁姆博士徒步深入铜峡谷,目睹塔拉乌马拉人对运动的崇尚后极为震撼,以至于追溯了两千八百年的历史,来找到能与之比肩的同类。“恐怕自古斯巴达人以来,没有哪个族群在体能方面能达到如此高的境界。”这是他发表在《美国心脏期刊》上的论文的结尾。但塔拉乌马拉人绝不像斯巴达人那样崇勇尚武,而是温和得像一尊菩萨。他们从不用超强体力欺负任何人,一辈子生活在和平与安宁中。“从文化上来说,塔拉乌马拉族仍是重要的未解谜题之一。”专门研究塔拉乌马拉人的芝加哥大学人类学家丹尼尔 ·诺维克博士如此评价。
塔拉乌马拉人神秘莫测,就连“塔拉乌马拉”这个族名都只是化称。他们的真名是“拉拉穆里”,意为奔跑的人,而“塔拉乌马拉”则是不懂土语的西班牙征服者的发明。这个私生的名字之所以能够延续,是因为拉拉穆里人名副其实,宁可跑开也不愿开口争辩。用脚后跟回应外来威胁是他们的一贯方式。无论敌人是科尔特斯手下顶盔贯甲的西班牙人、潘乔 ·维拉的暴动分子,还是墨西哥的毒枭,他们都会迈着轻灵的步子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远,也越来越深入铜峡谷,无人能及。
天哪,他们一定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纪律性,我想,彻底的专注和投入,简直堪称跑步界的少林僧。
然而,这样的描述也不大准确。塔拉乌马拉人的长跑,更接近于狂欢。他们的饮食、生活方式简直会令长跑教练做噩梦。他们喝起酒来就像每星期都在过新年,成年的塔拉乌马拉人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不是处于醉酒状态,就是正从宿醉中醒来。和兰斯 ·阿姆斯特朗不同,他们从不喝富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也不靠蛋白能量棒加速肌肉的恢复。事实上,除了佐以玉米粉的烤老鼠外,几乎从不摄入任何蛋白质。他们也不会专门为赛跑训练、拉伸韧带或热身,只是随意地走到起跑线前,互相逗笑着,然后飞奔出去……坚持四十八个小时。
他们为什么不会受伤?这太不可思议了。简直就像站错队了的序列:我们拥有高科技跑鞋和专门的矫正鞋垫,跑在平整的大路乃至橡胶跑道上,而塔拉乌马拉人穿着几乎不能称为鞋子的简陋拖鞋,沿着崎岖不平的山径奔跑,结果经常受伤的是我们,丝毫无损的却是他们?
一定是他们的双腿更结实,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奔跑,我想,但这就更说不过去了:如果跑步对双腿有害,跑得越多只会受伤越重。
我把杂志推到一边,感觉既好奇又烦躁。塔拉乌马拉人的一切是那么落后又不可思议,如禅宗大师的偈语般不可把握。他们坚韧却温和,跑个不停却从不受伤,饮食糟糕却无比健康,未受教育却充满了智慧,生活艰苦却开心舒畅……
跑步跟这一切究竟有什么关系?世上最有智慧的部族,同时也是最高强的耐力跑手,这难道只是偶然吗?在过去,求得这种智慧需要攀登喜马拉雅山,而现在,我意识到,只要跨越得克萨斯与墨西哥的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