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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乔伊斯,由莎士比亚书店转交

现在,乔伊斯正式成为莎士比亚书店大家庭的成员,而且,是其中最为杰出的一位。人们经常可以在书店里看到他,很明显,他非常喜欢和我的同胞们交往。他向我吐露说,他喜欢美国人,也喜欢我们的语言,在他的书中,他就使用了许多美国土话。

在书店里,他也遇到了许多年轻的作家,并与他们成为朋友。例如,罗伯特·麦卡蒙、威廉·伯德(William Bird) 、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 、司各特·菲茨杰拉德(Scott Fitzgerald) ,还有作曲家乔治·安太尔。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乔伊斯简直是上帝,但与他交往时,年轻人更把他当成一位朋友,而不是一位需要崇拜的神灵。

至于乔伊斯,他将所有的人都看成是与他平等的,不管他们是作家、孩子、服务生、公主还是女仆。不管谁说话,他都很感兴趣,他告诉我说他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让人觉得无聊的人。有时候我注意到他在我的书店等我时,会专心倾听我的门房告诉他的长长的故事。如果他坐出租车过来,在司机说完他要说的话之前,乔伊斯绝对不会打开车门出来。乔伊斯本人也让所有的人着迷,没有人能顶得住他的魅力。

我总是爱看着乔伊斯顺着小街走来,手上转动着那根梣木手杖,帽子朝后戴在头顶上。“多愁善感的耶稣”,阿德里安娜和我常常这样称呼他,这个叫法其实是我从乔伊斯自己那儿学来的。还有一个名字是“歪歪的耶稣”(他说“歪歪”这个词时把音拖得很长)。

他还能把脸皱成一团,这也常逗我发笑,因为他皱脸时,就变得像猿猴一样。至于他的坐姿,我就只能用“散了架了”来形容了。

乔伊斯喜欢感叹(他的女儿就给他起了个绰号,叫他是“感叹号”),但是他用词却永远都很温和适度,他从来不说脏话,或使用任何粗俗的词语。他最喜欢用的感叹词是意大利语的“对了!”,他也常常叹气。

他表达自己的方式很不张扬,他从来不用太极端的词语,如果发生了最糟糕的事情,他也最多用一个“烦”字来表达,他不会用“很烦”,只是“烦”。我想他非常不喜欢“很”这个字,“为什么要说 ‘很漂亮’?”我有一次听到他抱怨说,“‘漂亮’就够了。”

他总是礼貌有加,而且特别会为别人着想。我那些不讲规矩的同胞们来来往往,很少和别人打招呼,仿佛我的书店是一个火车站;如果他们要和别人打招呼,那也是随随便便地“嘿,老海”,或是“嘿,鲍勃”。在这个非常随意的环境里,唯独乔伊斯一人最正式,几乎到了过分的地步。在法国文学界,人们早已习惯了以姓氏来称呼一个作家,虽然在文学作品中有泰斯特先生和查勒先生这样的人物,但却不会有人称呼他们的作者为“瓦莱里先生”或“普鲁斯特先生”。只有在你师从于他们时,你才会称他们为老师。瓦莱里总是叫阿德里安娜“莫尼耶”,叫我“西尔维亚”,我们所有的法国朋友也都这样称呼我们。我知道这种习俗简直让乔伊斯震惊,他以身作则,试图以“莫尼耶小姐”、“毕奇小姐”的称呼来树立起一个好榜样,但是一点用都没有,唯一的效果是让所有的人都只敢叫他“乔伊斯先生。”

“乔伊斯先生”如果在女士们面前提及某些事时,他就会变得有些古怪。在阿德里安娜的书店里,莱昂-保尔·法尔格经常面对一些男女混杂的听众讲故事,他的那些故事会让乔伊斯脸红。但是法国并不是一个男人们聚在一起偷偷寻乐的国度,男女关系很放松,所以女士听众们一点都不觉得窘迫。我敢肯定乔伊斯很为他好心的女编辑担心,因为她被暴露在这样的言语之下,但我已经早就习惯了法尔格的这些说笑了。

然而,乔伊斯却丝毫不反对把《尤利西斯》交付给女士们来处理,或者由女士们来出版发行。

乔伊斯每天都到书店里来,但如果我想见他的家人的话,我就要到他家里去。我很喜欢他的家人:儿子乔治整天板着脸,试图掩饰他的感情;女儿露西亚则充满幽默感。两个孩子成长的环境是如此奇怪,他们都不太快乐。还有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诺拉 ,整天责骂她的孩子们和她的丈夫,说他们偷懒无能。乔伊斯喜欢被诺拉叫成是窝囊废,因为他在别处一直受人尊敬,所以这种谩骂反而是一种调剂。她有时也对他推推搡搡动手动脚,这也同样让乔伊斯喜欢。

诺拉是个不愿和书发生任何关系的女人,这也让她的丈夫觉得有趣。她指着《尤利西斯》向我宣布说,“那本书”,她连一页都没阅读过,她连翻都懒得翻开。我能理解诺拉根本就没有必要去阅读《尤利西斯》,难道她不正是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么?

诺拉总是在抱怨“我的丈夫”,说他总是在涂写着什么 ……早上还是半睡半醒时就去拿他身边地上搁着的笔和纸 ……从来没有时间概念!有时她刚刚在桌子上摆好中饭,他就要出门,这样让她如何雇一个用人?“你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像个蚂蟥一样粘在床上,又在涂涂写写!”还有她的孩子们,她说他们一点家务都不帮她做, 包括乔伊斯,“一家全是窝囊废!”而这一家子窝囊废,对她的谩骂都只会哄堂大笑。没人真把诺拉的训斥当一回事。

她曾经告诉我她后悔自己没有嫁给一个农夫或银行家,甚至是一个捡破烂的,她嫁给了一个作家。提到“作家”这种可鄙的人物时,她的嘴唇噘起来。但是,对于乔伊斯来说,被她选中,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如果没有诺拉,他的生活会怎么样?如果没有诺拉,他的作品又会怎么样?他和诺拉的婚姻是他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一件事。在我所知道的作家的婚姻中,他们的婚姻可以说是最幸福的。

乔伊斯努力要成为一个顾家的好男人,一个好公民(舍伍德·安德森称之为“布尔乔伊斯” ),他的努力还真让人感动。这种努力不符合《肖像》中的“艺术家”的身份,但是却能帮助我们理解《尤利西斯》,我们能注意到史蒂芬渐渐隐退,身影越来越暗,而布卢姆则逐渐出现,越来越清晰,最后成了整个舞台的主角。我能感觉到乔伊斯之所以很快对史蒂芬失去兴趣,因为布卢姆正是在他们中间插了一脚的第三者。毕竟,在乔伊斯身上,有很多布卢姆的影子。

乔伊斯害怕生活中的许多东西,这是事实,但我觉得,因为他在文学创作上无所畏惧,所以,他在生活中的诸多恐惧可能是为了提供一种平衡。万能的上帝赐给他才华,所以他也很怕“交坏运”。耶稣会的教士们肯定非常成功地把对上帝的畏惧灌输到他的头脑里了。在雷鸣电闪的暴风雨时,我看见过乔伊斯蜷缩在他的公寓的走廊里,直到暴风雨停止。他还有恐高症,害怕大海,害怕被传染,他还很迷信,他的全家都和他一样迷信,如果在马路上看见两个修女,那是很不吉利的(因为有一次他遇见两个修女时,他乘坐的出租车和另一辆车相撞)。至于数字和日期,有的是吉利的,有的是不吉利的。在房子里面打开一把伞,或者一个男人的帽子在床上,这些都是不祥的预兆。相反,黑猫则是吉祥的象征。有一天,我到乔伊斯一家下榻的旅馆去看他们,我看见诺拉正试图把一只黑猫赶进她丈夫躺着的房间里,而他隔着半开的门焦虑地注视着她的努力。猫并不只是幸运的象征,乔伊斯也很喜欢和猫相处,有一次,他女儿的一只小猫从厨房的窗子上摔了下去,乔伊斯非常伤心,仿佛是他女儿从窗子上摔下去一样。

而狗却正相反,他总是觉得狗很凶猛。在他进入我的书店之前,我常常要赶快把我的那只毫无恶意的小白狗弄到书店外面去。虽然在他的小说中,他的奥德修斯的英雄有一条名叫阿格斯的忠诚老狗,这条狗后来在主人回家时高兴过度而死,但是,这样来提醒乔伊斯根本就没有用,他只会大笑着惊呼“对了!”

乔伊斯有很强的家长意识,他常后悔自己没有十个孩子。对他的两个孩子,他投入了许多爱,他从未因过度沉迷于自己的写作而忽略对他们的鼓励。乔治(他的母亲称他为乔乔)很让他自豪,乔治嗓音非常甜美。乔伊斯一家都很会唱歌,乔伊斯常常会后悔他选择成为一位作家,而不是一位歌手。他常说:“可能我会更成功。”而我总是回答:“可能吧,但是作为一个作家,你已经相当成功了。” b6i+vRBseADodSx79SHTtY8UXbpYnGzGMSs1Td6Qc5L5YO07e+//OAcxMAD45R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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