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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正式宣告成立

人们普遍认为,美国是反抗帝国统治的独立战争的产物,因此它本身不可能成为一个帝国。今天许多美国人将会接受历史学家鲁伯特·爱默生写于1942年的一个观点:“除了短暂的美西战争之外,美国人民对于征服海外领土及统治外邦人的想法深表疑惑。”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却恰恰是最为自信的帝国主义者。

当然,他们想象中的帝国与他们摆脱的帝国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美国无意效法西欧的海洋帝国,但是它同过去存在过的大陆帝国有许多共同之处。同罗马帝国一样,它由最初相对较小的一块核心区域发展成为后来主宰半个大陆的帝国,其建国时期的领土总面积只有今日美国国土面积的8%。同罗马帝国一样,美国也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帝国,公民身份授予的机制比较开放(当然不是完全开放),也同样在至少一个时期内,存在被剥夺了选举权的奴隶。但与罗马帝国不同的是,美国共和制宪法至今已成功地抵制了想要成为恺撒大帝的种种野心家。(这当然是早期的情况。美国建国仅237年。公元前49年当恺撒横渡卢比孔河之时,罗马共和国已存在460年。)

美国的扩张倾向几乎从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1776年7月的邦联条款草案中,约翰·迪金逊提议设定各州的西部边界,但这个想法在委员会讨论阶段就被摒弃了。对乔治·华盛顿而言,美国最初是个“初生的帝国”,后来变成一个“婴孩帝国”。托马斯·杰斐逊告诉詹姆斯·麦迪逊,他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就帝国的延伸和自治而言,美国宪法的设计水平是史无前例的。最初的13个州组成的“邦联”将会成为“整个美洲的发源地,南北美洲将人丁兴旺。毫无疑问,杰斐逊将自己1801年的就职演说用来评述“美国短期历史已经证明孟德斯鸠的理论是错误的,孟德斯鸠认为共和国只可能在小片疆域中被保留下来,而现实恰恰相反”。麦迪逊对此观点表示认同。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他极力主张“扩展疆域”,建立一个更大的共和国。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亦在《联邦党人文集开篇》中提到美国在“许多方面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帝国”。他热切期盼一个“伟大美国体系的诞生,这个体系将胜出大西洋两岸所有的影响力并能够支配新老世界的关系”。

这种自我标榜的宣泄在当时是很普遍的现象。南卡罗来那州的首席法官威廉·亨利·德雷顿在1776年宣称:“帝国有其顶峰时期和衰落时期直至它的解体……大英帝国始于1758年,那时他们在世界各处乘胜追击他们的敌人……而全能的上帝挑选了现在新的一代人树立起的美利坚帝国……于是一个被称之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新帝国赫然出世。这是一个从成立伊始便吸引了全世界注意力,同时又似乎殊蒙上帝眷顾的历史上最为辉煌的帝国。”13年之后,公理教会牧师杰迪亚·摩尔斯出版的《美国地理》预言“最后一个并且最为广阔的帝国将会坐落在美国”,“这是历史上疆域最大的帝国”,“我们必定能够预期,在密西西比河以西将聚集起美利坚帝国的数百万人的时代很快就会到来”。欧洲开始对西印度群岛的将来表示担忧,因为它们是这片大陆的自然馈赠。一旦美国可以对这片土地伸张它的权力时,西印度群岛的控制权毫无疑问地非美国莫属了。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一个大陆帝国的设想已经大致实现。然而摩尔斯关于美国的扩张将超越大陆东西海岸线的预言却勉强得以成功。这是为什么呢? JPXmvK8uvOq937nEGb4Hb70lKNwfQ2EMXl55m8Y+3y8UhGB+16+lvwc2vtt+4W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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