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还不够,他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博学家。他写了大量关于逻辑和形而上学等抽象问题的哲学基础读物,同时他也关注生物、戏剧、人间万象。他具备非凡的能力,能够不着痕迹地将抽象概念解释得具体可感,这在他的伦理学著作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也表现在他提出的一个观点之中,即美好人生的核心就是实践智慧( phronesis )。拥有实践智慧,我们就能做出正确判断,从容应对人生的各种场合。
问题在于,怎样才能发掘实践智慧呢?首先,我们需要仔细思考我们的价值观,要弄清楚哪些因素能促成美好生活。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学习把这种认识付诸实践的技巧。这些技巧包括清晰地审视、反思自己、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及其他人,想明白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增强选择并评估潜在人生目标的能力,思考达成目标的最好方法,关注其进展,并运用所学做出调整和改变。
但是,下定决心仅仅是第一步。下决心之后要有恰当的行动,并且不要太勉强自己。当然,咬着牙逼自己坚持下去,比根本不落实要好,但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从容不迫、轻松优雅地坚持下去。但在这一过程中仍要以理智为指导,用理智来激发有助于培养相应品质、性格的行为与习惯。这样,我们就更可能自觉自发地做正确的事,而无须时时刻刻都苦思冥想。
这种能力一点儿也不神秘,也没什么不可思议之处。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与现代心理学中的“专家直觉”这一概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旦你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对这个领域的事,你就能立即得出最佳行动方案,无须表述具体依据。当然,你的判断容易出错,因此试图给出行动的合理依据是不错的做法。但是,你通常只会在事后给出依据,这样也无妨,因为我们常常需要依赖专家迅速做出好的决策。如此说来,实践智慧不过是关于生活的艺术的专门知识。
发掘实践智慧并不容易,但亚里士多德有一个非常实用的方法,就是采取中庸之道。中庸之道的意思是,我们并非面临二元选择,并不是一定要在肯定或否定、勇敢或怯懦、享乐或吃苦之中二选一。相反,我们得在天平上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及所处境况的位置。这就叫作中庸之道。亚里士多德如此说道:
比如,人们的恐惧、自信、欲望、愤怒、同情,通常还有快乐和痛苦,要么太多,要么太少,而这两者都不好。在恰当的时间,因恰当的事,对恰当的人,为恰当的目的,以恰当的方式体验这些情绪,这就是中庸之道,是最好的;这也是品德问题。同理,人的行为也有过激、不足和中庸之分。
但中庸不是要对一切都采取温和态度。我们不应该总是处于有点儿生气的状态:有些情况可能需要非常生气(但怎么表达愤怒是另一个问题),有时则可能完全不需要生气。中庸之道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亚里士多德对此了然于心,他曾明确表示,人类行为中的中庸不像数学平均数。以体重为例。对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人而言,体重 50 公斤太轻, 100 公斤则太重。但是其平均数—— 75 公斤——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一个体形小巧的舞者可能需要更轻一些,健美运动员则需要更重一些。像美好生活中的其他许多东西一样,关于中庸,是没有什么运算法则可以把它计算出来的。
可能我们并没有这么想过,但是生活中有许多我们眼中的难题,都是因为难以把握中庸这个度。我们可能想更冒险,想更自信、更有耐心、更坚毅、更有能力抵制即时满足的诱惑。我们可能想知道,自己是努力过头了,还是努力不够;什么时候容忍过了头,就变成了受气包;什么时候勇敢过了头,就变成了莽夫;进取和享乐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什么。这种窘境在本书所讨论的许多人生问题中都很明显。
有时,找准中庸这个度很难。亚里士多德给了我们两条经验法则,来应对种种情况。一条法则是远离更具伤害性的极端情况。假如你看到警示前方有熊出没的警示牌,是胆怯地掉转回头,还是勇敢地继续前进呢?如果你真的不确定,那就回头:错过一次愉快的林中漫步,要好过死于愤怒的灰熊的袭击。另一条法则是远离自己自然趋向的那个极端。无论什么行为,大部分人都会倾向于其中一个极端。比如,如果你倾向于过度谨小慎微,那你就可以朝着更大胆的方向迈出几小步,从而让自己趋近中庸。
接近中庸是可能的,因为人类不像宇宙中的其他物体,人类具备改变的能力。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一块会自然下落的石头,不可能因为习惯而往上升,即便你把它往上扔一万遍,想让它习惯往上也不行……同样,也不可能让任何天然这样表现的物体习惯于那样表现。”相反,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美德的良好品性,“不是自然赋予的,也不违反自然规律,但是自然赋予了我们获得美德的能力,通过培养习惯就可以获得。”
尽管我们的行为举止深受童年经历的影响(现在还要加上基因遗传),但我们有责任为自己塑造良好的品格。不过,如何才能做出改变呢?主要是通过行为习惯。“我们通过盖房子成为建筑师,通过弹里拉琴成为琴师,”亚里士多德写道,“因此,我们也通过采取正义的行为而变得正义,通过采取温和的行为而变得温和,通过采取勇敢的行为而变得勇敢。”当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再一次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洞见。各种形式的行为疗法之所以有效,正是因为改变行为会对人的想法和感觉产生影响。
这种自我训练的目的不是鼓励人们不经考虑就自发行动,而是让我们的理性思考能力与即时反应能力共同得到发展。亚里士多德关于直觉和思考相互作用的解释与大脑“双重过程”模型有相似之处,如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所提出的模型。卡尼曼的模型描述了两种系统:系统 1 关注迅速、自发、潜意识的思维,系统 2 关注缓慢、有意识的思考。尽管卡尼曼指出,后者对前者并无多少直接控制作用,但有一点似乎很明显,通过一些方法,如改变习惯,理智可以对一些本能反应产生间接影响。
这个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比如,如果我们缺乏耐心,决定培养耐心,起初我们唯一的选择可能是违背自己的本意,控制自己的行为,抑制自己的冲动,也许我们能坚持下去,也许我们会以放弃收场。不过,如果能坚持到底,最终我们会感觉良好,表现得体。当个人爱好与审慎态度相结合时,我们就具备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美德。
实践智慧包括真正了解生活中什么是有价值的。比如,除非你清楚某事是否值得冒险或值得冒多大的险,否则你就无法判断如何在怯懦和勇敢之间采取中庸之道。要有多忠诚才恰当也分情况——当需要断绝社会和家庭关系时,你觉得谁更重要。任何关于怎么做才最好的结论,都是对于哪种生活更好、哪种更糟的判断。
我们习惯于怀疑各种关于如何更好地生活的观点,常常更愿意把那些视为纯粹主观性的选择。但是,鉴于有很多经历是人类共有的,那么美好的生活有一些普遍要素这并不奇怪。至少,我们都同意一点,人的美好生活必定与猫或猪的美好生活看起来不一样。在泥里打滚有时可能很有趣,但像猪一样经常在泥里打滚断然不是人类期望的生活方式。
尝试确定美好生活的一种或一组主要“原料”,是一个持续千年的哲学竞猜游戏,主要竞猜者们的答案始终如一。比如,理查德·莱亚德相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幸福有 5 种最为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工作、社区和朋友、健康。尽管亚里士多德感兴趣的是充实,而非幸福(参见上篇中“怎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但他同样是从这些因素开始讨论的。
与同时代的许多哲学家不同,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定的物质享受是美好生活的适宜成分,因为“人的本性并非自给自足、自发思考,而是为了维持身体健康,必须得到食物和其他照顾”。但是,金钱与健康一样,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因此,他很快就否定了把金钱作为人生的目标。我们不该浪费人生,以更多更有价值的目标为代价来积累物质财富,因为物质财富随时可能失去。哪怕是在不幸的处境中,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条件,就像“鞋匠可以用手边的皮革制造出最名贵的皮鞋”。
至于名誉声望——我们这个时代的人的普遍追求,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同样也不应该是主要的人生追求。不仅因为名誉声望过多取决于他人和机遇,还因为它的随意性。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获得赞誉这件事本身,那就错了,因为真正重要的不是获得赞誉,而是因好品质而得到好人的赞誉。
许多心理学家认为,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获得幸福至关重要。不幸的是,这类研究经报道后,我们发现大多数研究关注的是量而不是质,它们往往只是告诉我们拥有多少朋友是理想的。有一项研究表明,根据一个人在学校时所拥有朋友的数量,能很好地预测他将来的财富,他每多一个朋友,成年后就会多 2% 的收入。亚里士多德对此给出了理性的解答,他认为很难说一个完全孤立的人拥有美好生活:“没有人会选择没有朋友的生活,即便他拥有其他一切。”美好生活应该包含他人,特别是基于真正相互钦慕而产生的牢固友谊,而不是纯粹令人愉快或有利用价值的友谊。但是,人们也会“想要独处”,部分原因是“智者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能沉思”,“最自给自足者”同样如此。尽管人际关系很重要,但它只能促使我们获得美好生活,而不是构成美好生活的一部分。
亚里士多德同样思考过“享受”这个问题。他首先讲了一种很严苛的观点——沉醉于肉体享受的人,过的是“只适合牲畜”的生活。但他也认为,适当程度的享受与其他因素一样是必要的。首先,哪怕是纯粹的肉体享受,如果适度的话,也是好的。我们是肉体化的生物,肉体享受不会影响我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具有破坏性、让我们偏离更好的追求的享受才是纵欲过度。
他还指出,享受分不同类型,最好的享受源于参加有意义的活动。这听起来像是一种傲慢的偏见。正如 19 世纪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区分艺术和精神的高级享受和身体的低级享受后,人们怀疑哲学家太急于把自己所喜欢的享受凌驾于普通人之上。但这不是思想相对于身体的问题,而是智力的主动性相对于被动性的问题。比如,试想一下听音乐这件事。你可以只是任凭音乐在身边流淌,也可以有意识地仔细倾听,欣赏音乐之美。第一种情况更多是动物或孩子般的享受,第二种情况则是成人独有的享受。
尽管这个例子不是特别有亚里士多德之风,但这种区分却是亚里士多德所推崇的,而且是关键性的区分。每种生物都有自身的天性或功用,任何生物的美好生活都意味着顺应其天性或功用而生活。因此,人类的美好生活也包括顺应我们作为理性动物的天性而生活。这听起来可能令人难以置信,原因有二:其一,我们已经对人类的天性这个概念持怀疑态度了,更别谈“人类天生的功用”这一概念。其二,把理性作为人类生活的核心,似乎有点儿精英主义,有点儿天真。我们难道不是更受非理性冲动而不是理性的影响吗?
亚里士多德可能把人类的理性程度夸大了。但他确实提出要适当地重视我们肉体化的天性,同时他坚持认为这种天性应该受到理性的控制。我们身上与其他动物一致的部分,没有被否认,也没有被抑制,只是不能让这部分来驾驭我们。
至于人性,没必要把它理解为是某种严格固定的东西,也没必要把它与“人类天生的功用”这样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美好生活就是顺应我们的天性而生活,这句话的意思仅仅是,这样生活能最充分地发掘我们的潜力,让我们不仅仅是生活得像动物一样。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理智,但不一定要以显得很高尚、博学的方式来运用理智。正如我们所见,实践智慧正是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美好生活的核心所在,实践智慧是人人都能培养的东西,不管有没有学术天赋。我们可以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谈人类的理智,与之相对的是不经思考、纯粹听从本能。
亚里士多德的一些具体观点可能会被认为过于教条——比如,很多人都认为他相信最美好的生活本质上是种冥想的状态——但他的框架实际上是多元化的。这就意味着美好人生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来实现,因为有很多条道路都可以通往独特的人生。不管是以科学、艺术、体育、技艺、喜剧为中心的人生,还是以利他主义为中心的人生,都是任何其他动物不可能拥有的生活,甚至连黑猩猩或海豚也不可能。
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拥有思考和独立选择的能力,没有人能为我们提供简单的答案,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所需要的和亚里士多德所提供的,并不是一整套用来减轻我们自己作选择的责任的规定,而是一种为我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提供框架的人生哲学。
01
想象一个最完美的自己。你会做些什么?你会更自信、更宽容、更随和、更顺其自然吗?你会精通歌剧或 19 世纪的俄国文学吗?你会成为一个从容不迫、通晓多种语言的人吗?你会爬到职业阶梯的最高层吗?
我们应该以某种方式完善自己,这种观念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很多著作的主题都是自我改善,但人们却并不总是清楚怎么才能做到。在过去,这方面的建议通常更直接。塞缪尔·斯迈尔斯于 1859 年出版了著作《自助》( self-help ),在他看来,人们应该培养高尚的品格:勤勉、坚毅、节俭。而现在关于自我改善的建议则无所不包,甚至名正言顺地把品酒也包含在内。而且那些建议往往自相矛盾,比如,我们到底是通过学会表达感情还是控制感情来改善自己呢?
同样,发挥潜能这个建议也犹如一道严令,以至于人们诚惶诚恐,唯恐无法达成目标,甚至成就卓著者也是如此。如此,当发觉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有差距时,我们就会责怪自己。我们以为只要再多一点儿远见或更勤勉,就真的能发挥出所有潜能。
成为更好的人这个想法极好,但我们对此的理解可能错误百出。最糟糕的错误可能是太执迷于追求完美。我们担心如果放弃追求完美,我们将草率行事,只能侥幸做成一点儿小事,这种担心并不少见。与此同时,我们可能也在思考,在完美这一高标准的“祭坛”上牺牲我们的心智是否值得。但是,真的一定是非此即彼吗?或许真正有问题的是我们的二元思维方式:完美或是平庸;要么总能达到最高标准,要么一败涂地。
理性情绪行为疗法( REBT )创始人阿尔伯特·艾利斯曾阐述我们用来折磨自己的一些教条式的绝对律令,他的相关论述很有说服力。比如,我们相信要成为有价值的人,就必须拥有 100% 的成功,而实际上这一信念既不理性,也无益处。完美不是人类所能达到的境界,越是强求自己必须成功,就越不可能成功。对最终的结果思虑太多反而会令人崩溃。
斯多葛学派曾给我们一些实用的建议:如果以箭术打比方,就是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做到熟练地射击,但无法保证能够正中靶心。瞄准靶心射击是我们所能做的,但一旦长箭脱弓,我们就无法控制了。我们错以为能控制结果,可我们所能控制的只是自己的努力程度罢了。
看似矛盾实际上却十分正确的是,如果没有对不完美的接受与对失败的宽容,自我改善就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前者的缓冲作用,自我改善很容易变成一种自我陶醉或苛刻的完美主义。
另一个潜在的错误是,人们为自己将来成为什么样的人承担了过多责任。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承担责任是好的。责任感促使我们采取行动,改变现状。但是,如果不把周围环境考虑在内,对自己就不公平了。我们并非存在于真空中,所处环境对成功与否或多或少会产生影响。在别的环境中,我们也许能培养某些才能或品质,但可能我们实际所处的环境不适于这些才能或品质的养成。
最后,我们太过于关注失败或太过于关注没有做到的事情。我们必须接受这个事实:自我改善不可能涵盖生活的所有方面,培养某些潜能,必然意味着任由其他潜能“枯萎”。我们的资源有限,把所有精力平均分摊到所有使命上是不太可能的。比如,许多功成名就者坦言,他们没能成为最好的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配偶。我们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做到最好,这就是人类的现实。
但某一方面的损失可能意味着另一方面的收获,我们可以选择去关注已经开发了的潜能。可能你的运动潜能或商业潜能没有被开发出来,但你收获了幸福的家庭生活,反之亦然。鉴于我们的天然限制,我们应该深入思考应该把精力放在什么地方。比如,试图增强记忆力固然好,但如果把太多资源分配到这件事上,可能要付出丧失其他机会或导致其他能力退化的代价。
当然,并不是说,我们应该热情洋溢地把不完美的现实作为不去努力的借口。但是,只有接受不完美,我们才能在成功无法企及时,善待自己和他人。
臻至完美这一理想,只能被当作一种理想。因此,我们应该尽力做到最好,同时欣然接受不完美的必然性。日本精神科医师、森田疗法创始人森田正马,就此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建议:“做最好而不完美的人。”
人们因潜能未被开发而产生的任何不满情绪,都可以建设性地将其解释为是一种含蓄的价值诉求。表达出开发被忽略潜能的需求或愿望,有助于指引我们的行为朝向一个不同的、更能实现抱负的方向。但这与其他许多情况一样:方向比终点更重要。
20 世纪 20 年代,法国心理学家埃米尔·库埃提出,通过默念咒语“每一天,在每个方面,我越变越好”,在暗示力量的作用下,我们能让它成为现实。暂且不论用这种技巧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当然,若真有效果那就好极了。既然想着要更好,又怎么会变得更糟呢?
有人认为尽可能多地进行自我改善是不好的,我认为这一说法经不住推敲,比如,有人通过废寝忘食地练习空气吉他大大提升了技艺,这就足以质疑这一说法了。如果要做更好的人,持续进步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道德生活”( moral life )和“充实生活”( flourishing life )之间的区别。在道德上自我改善就是更加善待他人,对这个世界产生更积极的影响。而“充实”的意思就是你的生活变得更好了:你的身体更健康,经历更丰富,家庭关系更亲密。若追求第二种自我改善,我们就会关注会让自己有收获的方面:减肥,学习一门新语言,控制脾气等等。
但我发现,有趣的是,人们常常从这些事情的利他角度来证明其合理性。他们说,如果自己变得更好,与人相处时就会更幽默风趣、和蔼可亲。即使是最“自恋”的目标——获得个人幸福,人们也会找出证据,证明更幸福的人通常更慷慨、更有同情心、更关心他人。
这其中不乏真理:道德通常是充实的“食粮”。但如果你认为这两者总是携手并肩,那就过于乐观了。世间不乏幸福、富足的自私自利者,也有为更崇高的善而牺牲个人健康、财富和家庭生活的伟人。
过于关注自我改善,可能会让我们的注意力转向纯粹自私自利意义上的改善,而把道德维度放到次要地位。为重获恰当的关注点,不妨去掉“自我”二字,只是致力于改善,包括各种改善。库埃的咒语也应该改成:“每一天,以显著有效的方式,我努力越变越好。”
这就提出了新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试图让什么变得更好,应该到什么程度。人们通常认为,他们试图充分利用的是自己的潜能。几乎所有人都自以为了解自己的潜能,还有很多人以为自己能发现别人的潜能,尽管根据定义,潜能是否真正存在还取决于当时是否有某种能力尚未获得发展。比如,说某人具有成为伟大的网球运动员的潜能,就是假设他还不是伟大的网球运动员。因此,当我们思考尚未获得发展的能力,试图把可能性变成现实时,其中所涉及的不确定性往往比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更高。
首先,我们也许无法把只是有一定可能性的东西变成现实,这有很多原因。决心、情感因素或环境都可能对我们不利。此外,也许我们一开始就错了。例如,许多有远大抱负的艺术家都曾在某个阶段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他们只是很擅长创作某类作品,但并不具备成为真正卓越的艺术家的才华。在年轻人眼中似乎无可限量的潜能,在过来人看来却十分有限。
让·保罗·萨特曾痛斥所谓的“潜能”给我们带来的虚假安慰,认为它让我们以为如果环境有所不同,我们可能会是另一种样子。对他而言,人“不过是其行为的总和,人就是他的生活本身”。总对自己说,如果时机有利,我就可能大有所为,这就是种虚假安慰。萨特坚持认为:“只有现实才是可靠的。梦想、期待和希望不能用来定义人,只有自欺欺人的梦想、流产的希望和未能满足的期待才能用来定义人。”沉溺于潜能——我们还没有的东西,就是消极地定义自己;用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东西来定义自己,才是积极的。未被开发的潜能不过是假想的能力,只属于梦境,不应该如幽灵一般盘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法国哲学家并不擅长轻描淡写,也许萨特太小题大做了。但有一点他肯定是对的,他让我们开始质疑,我们是否太轻易相信自己知道自己将成为怎样的人,或本该成为怎样的人。没有人能看到未来,也没有人能看到另一种过去。未被激发的潜能只不过是一种我们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具备的假想出来的能力。
因此,致力于改善是好的,只要不是自我陶醉,不对自己可能拥有的潜能产生错觉。但是,究竟什么程度才算合适?尽管完美主义有很多陷阱,但我觉得有时去追求不可企及的理想是好的。理由实际上来源于其对立面,即康德提出的一个原则——“‘应该’蕴涵‘能够’”。换句话说,口头说应该做某事是毫无意义的,除非这件事确实能够做到。你不能跟一个乞丐说,他应该捐 100 万英镑做慈善。
这个道理听起来理所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当哲学家西蒙·克里奇利对我说,他认为从伦理上来讲,‘应该’蕴涵‘不能够’时,我深受震撼。我们应该使自己服从于永远达不到的更高标准,因为一旦我们满足于自己的行为,我们就迷失了。这种思想在耶稣的劝谏中也有体现,耶稣劝谏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爱邻居。其意义不在于我们能够做到,相反,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宣称自己已经达到足够高的标准,所以我们才会继续努力,让自己向更高的标准迈进。
认清这与典型的完美主义不同是很重要的。只有在实现不可企及的理想的途中实现价值增值的时候,这种追求才有意义。比如,你想在某个时间到达某个地方,如果只到达了中途的某个地方,那么这个结果并不是有一半的价值,而是完全没有价值。相反,如果致力于成为全国最好的尤克里里琴师,可能最后你只能成为本镇最好的琴师,但即便如此,你的努力也值得了。完美主义者的问题在于即使达到次优也不行,这种情况下,他要么去挑战这种孤注一掷的理想,要么确保自我强加的“应该”蕴含着现实的“能够”。
其次,为不可能的东西去奋斗会让你发疯,除非你记得,那是真的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自我欺骗,以为自己真能做到,那无疑是给自己强加了一种不快乐的生活。绝大多数完美主义者的问题并不在于他们追求完美,而在于他们迷信自己能够达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