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主义者的发展模式
在涉及维京海盗对当地的侵犯行为时,编年史作者不断提到的一个词是“贡品”,而在法国,这个专用词语有时候还会用“丹麦金”替代,偶尔——只是在偶尔的情形下,他们也会提到维京人所提出来的贸易主张——通过军事行为征服对手,而最终的结果体现为商业行为,这是我们在近代殖民主义者身上屡见不鲜的行为模式。
事实上,此后的西方诸强正是沿承了维京人的这一生存模式不断地开拓他们的疆域,对这一行为我们有一个广为熟知的说法——殖民!
如果我们把美国称为“新殖民主义者”,把葡萄牙、西班牙及荷兰等称为“老牌殖民主义者”的话,那么我们现在就知道我们所描述的正是“原始殖民主义者”维京人,或是殖民主义之所以能够获得强大的发展力量的契因及缘由。
通常情形下的历史研究几乎成为定律,我们已经习惯于将历史的发展切割成几个不同的部分,古代史、近代史及当代历史研究及观察。这种研究方式并无不当之处,但是,如果我们要为近代史的事件寻找契因,却只局限于本领域之内的话,那就有可能忽略掉最重要的东西——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固有行为模式。
切断历史,带来的是研究结果远比研究过程更令我们迷惑,在世界格局内考虑抛弃旧有的靠掠夺模式来发展本国经济的做法的时候——这种行为模式已经越来越不合时宜了,也注定了不会获得包括自己国民在内的更多民族的认可——那么我们就必须要找到最本质的内在:
究竟是一种什么精神力量,形成了当今世界这多变的格局?
殖民——或是掠夺,这只是外在的基本表现,其促成一个民族走上这条道路的内在契因,我们已经通过解读维京人的生存和发展模式找到了:
这是一个民族的尊严与荣誉感,这种尊严或是荣誉,纯系出自每一个个体的,而在整体上则聚合成一种强大到了令人生畏的力量。当维京海盗列队走上舷板,与对手进行一对一的搏杀较量的时候,他们表现出来的正是这样一种精神。这种精神让我们不能不联想起武士道的精神之地——日本,这是远古的维京海盗所没有涉足的地方,其内在的力量却表现得如此惊人一致,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世界上还能有什么东西能够维系一个民族的荣誉与尊严呢?
荣誉或尊严是世界是每一个民族所共有的内在精神力量,如果我们说维京人拥有这种荣誉与尊严感,固然是合乎史实的,但我们没有理由将这些高贵的品德从其他民族身上剥离开来——这是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的事情——除此之外,我们需要更多地考虑这种高贵的品德是如何构成了海盗的行为模式而却没有令其他的国家与民族富强起来——以非法侵害为手段进而剥夺他人财产和生命权利的现象,这是早期人类文明蒙昧时代的共同特色,但是,历史上再也没有像海盗这样的非法武装,维系其海盗团伙的竟然是契约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吗?
我们确实有理由感到惊讶,历史上的海盗拥有一个共同的可憎面目,他们抢劫的目的就是为了迅速地将抢来的财物挥霍一空,而后急切地寻找下一个目标。但是,一旦这些嗜血如狂的海盗走上甲板,他们就必须要签署一份“劳务合同”。
早期的维京海盗要向他们所信奉的神宣誓遵守命令,而中世纪的海盗则是把他们的手按在《圣经》上宣誓——这让我们联想起新牌的殖民主义者所干的事情——他们的行为模式3 000年以来就不曾改变过!
有一些海盗“合同的善本”不明原因地流传至今,这是史学家们津津乐道的事情。
1719年至1722年,英国海盗巴托罗谬·罗伯茨和他的同伙曾经签署过这样一份文件——这一文件流传甚广,甚至已经构成了“海盗文化”的一部分:
1.每个船员都有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只要一抢到新鲜的食物和含酒精的饮料,每个船员都同样有权得到它们。
2.每个船员都应当以预先决定的次序被叫到被捕船只的甲板上去,以便他除了自己的一份战利品外还能获得一套新衣服。
3.船上的人一律不准用纸牌或骰子赌钱。
4.灯光和烛光都要在晚上8点钟熄掉。凡是想要继续喝酒的人,都应当在甲板上喝酒。
5.每个船员务必使大炮、手枪和马刀保持清洁和完好无损。
6.禁止女人和孩子待在船上。把乔装打扮过的女人带上船来的人应当被处死。
7.擅自离船或离开战斗岗位的人要被处以死刑或被抛到一个无人居住的岛上去。
8.船上禁止打架。所有的争吵都应当在岸上用马刀或手枪来解决。
9.在每个船员尚未收到自己那份1 000英镑的基金时,任何人也无权离开协会。
10.在打仗时失去手足或变成残废的人可从公款中获得800元;受轻伤的人得到的钱也较少。
11.船长和航海长在分战利品时得到两份。
12.乐师们每逢星期天都可以休息,而在其余的6天里,他们都应当奏乐供船员们消遣。
违反任何一条规则的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直到被放逐到无人居住的海岸上或被处以死刑为止。
除了这份奇怪的“劳务合同”,海盗们拥有自己的旗帜,自己的规则,甚至拥有自己的信仰。正是这样一些东西才让这些臭名昭著的海盗们在烧杀掠夺的时候还能够时刻不忘记自己作为一个狂战士的“尊严”。这种尊严与荣誉是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虽然他们是那样的邪恶而不尊重他人的性命,但这种不尊重源自于他们的信仰而非他们的行为本身——正是这种与海盗行为极端背离的契约精神,却构成了维京人生生不息、世代传承的根基。
道德与规则无关,这是维京人带给欧洲的财富——或者这种观念原本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正是这一准则界定了两个极端的重合:前者是明显缺乏正义的暴力行为,后者则是人性中最具光明的一面,这两种东西如此矛盾地纠合在一起,足以构成一幅现代文明社会的奇观。
正是这种力量促成了一个又一个民族的崛起,表面上看来,这种崛起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技术力量的领先,而内在的精神与思想却往往被人所忽视。这种本质性的忽视带来的是结果的迷茫——我们知道这世界上曾经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们不知道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如果我们不知道事情是如何发生的,那么我们也就无法阻止或仿效。
我们不会阻止任何人,我们也不会仿效任何人,我们要做的,是寻找到诸多民族崛起于列强之间的内在契因以及契约精神所保障的尊严与荣誉。这就是我们想要弄清楚的:究竟是这些品质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崛起的民族,还是那些民族的崛起赋予了他们尊严、荣誉与自信?
这,正是需要我们弄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