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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柏拉图

第一节 柏拉图和他的问题

所有这些苏格拉底学派都没有成功建立一个全面而完整的思想体系。但如果我们必须要完成这位大师所开创的工作,这一任务似乎是有必要的。由他提出的问题必须得到彻底思考;它们之间关系密切,并且同存在者的最终本性密切相关。除非人们研究这些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将其作为一个更大问题的部分,否则就不可能对这些问题有充分的回答。人生的意义问题,人类的知识、行为和制度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充分回答都依赖于对一般的实在意义问题的回答。这就是苏格拉底最重要的学生柏拉图所承担的任务。他不仅发展了认识论,行为理论和国家理论,而且还通过建立宇宙论圆满地完成了这一任务。

在柏拉图的体系框架内,我们看到他对希腊思想领袖们的学说进行了结合和改造。柏拉图赞同哲学学派的观点,认为知识 -- 如果知识被限制在表象上 -- 是不可能的;他赞同苏格拉底,认为真正的知识总是经由概念获得;他赞同赫拉克利特,认为世界处在不断变化中(感官表象由变化来表征其特点);他赞同埃利亚学派,认为真正的世界 -- 对柏拉图来说是理念世界 -- 是不变的;他赞同原子论者,认为存在是杂多(柏拉图承认理念的杂多);他赞同埃利亚学派,认为存在是一(善的形式是一个统一体);他赞同几乎所有的希腊思想者,认为世界是理性的;他赞同阿那克萨戈拉,认为心灵支配着世界,心灵区别于物质。柏拉图的体系在他的时代是希腊历史的成熟果实。

柏拉图生于公元前 427 年,其父母是贵族。据传他首先跟随其他教师学习音乐、诗歌、绘画和哲学,然后在公元前 407 年成为苏格拉底的学生,直到苏格拉底去世(公元前 399 年)。他和悲痛的苏格拉底门徒一起到了麦加拉。据说他游历了埃及和小亚细亚,访问了意大利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信徒。他在叙拉古的暴君狄奥尼西奥斯的王宫中住了一段时间,此人最后变成他的敌人并将他作为战俘转卖为奴隶;但是所有这些故事都已经被否定。他在雅典阿卡德摩的小树林中创立了一所学校,即学园,在那里他通过连续的讲课和对话,教授数学和哲学的各个分科。据传他两次(公元前 367 年和前 361 年)中断教学工作,再次访问叙拉古,大概是希望帮助掌权者实现他的理想国,结果这一理想没有实现。柏拉图死于公元前 347 年。柏拉图是一个诗人和神秘主义者,也是一个哲学家和辨证学者;他极为罕见地将逻辑分析和抽象思考的强大力量与诗意想象的奔放和深邃的神秘情感结合起来。他品格高尚,出身贵族,也具有贵族的气质,是一个坚定的理想主义论者,反对一切卑鄙和庸俗的东西。

柏拉图的所有著作似乎都留传了下来。在这些以他的名字留传下来的著作中( 35 篇对话, 13 封信和一本定义集),大部分信件和全部定义集是伪作,至于对话中的真品,赫尔曼认为有 28 篇,施莱尔马赫认为有 23 篇,策勒尔和海因茨认为有 24 篇,而鲁托斯拉夫斯基认为是 22 篇。由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为柏拉图对话的真实性提供证明是没问题的,但是很不幸,亚里士多德没有提及所有这些著作。

许多学者试图按照年代顺序来排列这些对话,但是还不能确定地说出对话创作的准确时间和次序。因此,柏拉图学说发展的完整历史还不适合讨论。但是我们可以区分出早期的、与苏格拉底哲学有关的一组,这一组包括与伦理有关的对话,在这些对话中,柏拉图并没有提出超出其老师的实质性观点。这一组对话包括:《申辩篇》《小希庇亚篇》《卡尔米德篇》《拉凯斯篇》《吕西斯篇》《欧绪弗洛篇》《克里托篇》《普罗泰戈拉篇》。第二组著作没有第一组著作那样容易确定。在这一著作中,柏拉图发展了他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他自己的方法论。策勒尔认为这一组著作包括:《费德罗篇》(此篇包括对这一时期各种学说的概要)《高尔吉亚篇》《美诺篇》《欧绪德谟篇》《泰阿泰德篇》《智者篇》《政治家篇》《巴门尼德篇》和《克拉底鲁篇》。这一体系的完成是在最后一个阶段,策勒尔认为这一时期的著作包括:《会饮篇》《斐多篇》《斐莱布篇》《理想国》《蒂迈欧篇》《克里底亚篇》和《法律篇》。策勒尔认为是伪作而加以否定的是:《伊庇诺米篇》《阿尔西比亚德斯篇上、下》《恩特拉斯篇》《希巴克斯篇》《泰戈斯篇》《米诺斯篇》《大希庇亚》《伊安篇》和《美涅克塞努篇》。

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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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曾经教导人们,为了过一种理性和善的生活,我们必须具有关于善的知识,并且他深信获得这样的知识是可能的。虽然苏格拉底没有提出一种关于获得这些知识的方法的理论,但是他以对话的形式实践了这一发展真理的艺术。柏拉图在他的著作中不仅运用了这一追求真理的方法,达到了非凡的艺术效果,而且他还思考这一方法。他阐述了一种方法论 -- 辩证的或者逻辑的 -- 在这个方法中,他描述了概念的形成与结合的艺术。在他对逻辑推演(我们通过这一推演而达到真理)的说明中,我们看到了认识论和形式逻辑的开端。但是柏拉图并不满足于描述人们如何获得真的概念和判断;他的首要目标是要获得这些真的概念和判断,知道实在的各个方面 -- 物理、精神和道德方面 -- 以便从统一和整体上来理解实在。他显然知道,如果不理解世界的本性,就不可能解决知识问题。因此,根据苏格拉底这位伟大思想家(柏拉图将他的哲学方法作为自己的典范)的学说,柏拉图发展了一个普遍的哲学体系。虽然他并没有明确地将哲学分为:( 1 )逻辑学或者辩证法(包括认识论),( 2 )形而上学(包括物理学和心理学)和( 3 )伦理学(包括政治学),但是这一划分已经暗含在他的工作中。因此我们将按照这一顺序来在阐述他的思想。我们首先从逻辑学或辩证法开始。

第二节 辩证法或者认识论

柏拉图清楚地知道知识问题在其所处时代的哲学中非常重要,并且一个思想家对知识的本质和起源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对那些在其时代引人注意的问题所采取的态度。柏拉图认为,如果我们只是依赖感官知觉或者意见,那么智者在主张“不可能存在真正知识”上就是完全正确的。感官知觉并没有揭示事物的真实实在,只是给我们以表象。但是意见可能为真或者为假;即使它被证明为真,也是依赖于说服或者情感,因此没有任何价值。单纯的意见不是知识,因为即使它碰巧是真的,它也不可能为自己辩护。而知识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可以证明自身的真实性。大多数人在思考时并不知道,当他们思考时,他们为什么要那样思考。通常的美德基于感官知觉和意见;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原则。人们并不知道当他们行动时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们基于本能、冲动、习俗或者习惯而行动,像蚂蚁、蜜蜂和黄蜂一样。他们行动自私,为了快乐和利益,因此大众是十足的无意识的智者。智者的错误在于混淆了表象和实在,快乐和善。

要实现从感官知觉和意见到真正知识的进步,我们就必须对真理具有一种欲望或者爱,后者被称为厄洛斯,它是由对美好理念的沉思而产生,并导致了对真理的沉思。对真理的爱促使我们进行辩证论证,促使我们超过感官知觉到达对理念的概念性知识,从特殊到一般。辩证法首先在于把分散的个别事物概括成为一个理念,其次在于在将理念划分成种或类,也就是说,辩证法在于概括和分类。按照这个方法就可以进行清晰一致的思考;我们从概念到概念,上行或下行,概括和分列,结合或划分,综合或分析,对概念的创造就好像一个雕刻家在用一块大理石雕刻一尊美丽的塑像一样。辩证法就是这一思考概念的艺术;概念不是感觉或者影像,它构成了思想的本质对象。例如,我们不能称一个人是正义或者不正义的,除非我们具有一个关于正义或者不正义的概念,除非我们知道正义是什么;唯有这样的知识才能使我们确定一个人是否正义。

但是柏拉图警告我们,概念或者理念 -- 例如正义的概念或理念 -- 并不是源于经验;我们无法从具体的正义情形中通过抽象得到正义的概念或理念。这些具体情形仅仅是作为手段,用来澄清或者明确已经模糊地或者隐含于我们灵魂中的正义概念。在发展像正义这样一个理念的意义或含义的过程中,我们就获得了一个新的、绝对确定的知识的体系。因此说人实质上是万物和全部真理的尺度,是指普遍的概念、理念和原则根植于人的灵魂,并形成了他所有知识的起点。

经验不是我们的概念的来源,因为在经验中,在感觉世界中,没有什么事物与真理、美和善的概念完全相符合。具体事物没有绝对美的和善的,我们用真的、美的和善的理念来接近感觉世界。除了这些价值观念,柏拉图还将数学概念和某些逻辑观念和范畴,诸如存在和非存在,同一和差别,单一和杂多视为先天的或者先验的。

因此,概念知识就是唯一真正知识:这是苏格拉底的学说,柏拉图将其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但是问题出现了:是什么保证我们具有这样的概念知识?柏拉图的回答是以他的某些前辈,特别是巴门尼德的形而上学观点为基础。知识是思想和实在或存在的一致;知识必定有其对象。如果概念作为知识具有某种价值,那么某个真实的实在必定与概念相符合 -- 例如,必定存在着与美的概念相符合的纯粹、绝对的美 -- 必定存在着与我们的所有普遍概念相符合的实在。换句话说,这样的理念不可能仅仅是人类心灵中流逝的思想。数学真理,美、真和善的理念必定是真实的,必定独立于我们对它们的知识而存在。如果我们理念的对象是不真实的,那么我们的知识就不是真正的知识。因此概念知识预设了与理念相符合的范型或者抽象对象的实在。

通过另一种方式也可以达到同样结果。真理是关于实在和存在自身以及实际存在的知识。我们感官所感知的世界不是真正的世界;它是一个变化和转瞬即逝的世界,今天是这样,明天又是其他样子。赫拉克利特正确地描述了感觉世界,但是在柏拉图看来,这个世界只是表象和幻觉。真正的存在者是持久、不变和永恒的 -- 它具有巴门尼德的存在者的特征。唯有思想,概念思想能够把握永恒不变的存在;它知道什么存在,什么持续,知道什么在所有的变化和多样性中能够保持为同一个,即事物的本质形式。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六章用著名的线喻概括了他的认识论。一条垂直的线被分成四个部分,每一部分都代表了一个层级的知识;这四类知识的每一类都具有特定的对象和相应的研究方法。( 1 )最低的一部分代表想象,一种与影像幻影、倒影和梦等有关的知识。在沙漠中看到的海市蜃楼无疑是柏拉图称为想象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想象的知识仅仅是猜测,至多是可能的,但即使这一低级的认知也为认识它所歪曲反映的物理对象提供了某种线索。( 2 )线段的第二部分代表信念,即关于感觉对象(像树木、山脉、河流等物质对象或者像房屋、桌子和手工艺品这样的人工作品)的知识。信念的来源是感官知觉,虽然它比想象更为可靠,但也是可能知识。在《泰阿泰德篇》中,柏拉图批评性地考察了将知识与知觉同一的观点 -- 他将这一观点归于智者普罗泰戈拉。 想象和信念被柏拉图一同放在“意见”这一标题下,意见包括了所有源于感觉的知识。( 3 )线段的第三部分代表了推理的才智或者理解力,这一智力或理解力并不是专注于刺激感官的特殊事物,而是专注于数学实体,例如数、线、平面、三角形和其他算术和几何对象。这一知识形式基于假设,因为它是从定义和未经证明的假设中推论出来的。当柏拉图提出数学是基于假设或者推测,而不是基于自明的原则或准则时,他对数学的这一理解无疑先于近代对数学的假设性解释。使用感觉图像也是数学知识的一个特征,例如在几何证明中使用图表,或者用物体或者点的积聚来代表数。在这一类型知识中运用的感觉图像发挥的作用只是表现在它在智力的思想进程中,通过符号化的方式促进了智力;在一个几何图表中的图形是代表理想的圆形和三角形的符号,而几何证明涉及到的是理想图形。( 4 )线段的最好部分代表了理性的洞察力,这一洞察力的对象是形式或者理念;获得此类知识的方法是辩证法。辩证法并不是将形式视为孤立的本质,而是认为形式构成了一个系统的统一体 -- 认为这些形式与善的形式相关。辩证知识基于绝对的最重要的原则,而不是基于假设,辩证知识完全不需要感觉图形。线喻中用符号表示的每一层级的知识,不仅具有特有的方法,而且有特有的对象。

第三节 科学的等级

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七章中提出了科学的等级,连同他的高等教育理论,清楚地描述了每一种抽象科学的性质、对象和特殊的重要性,这些抽象科学从数学开始,以辩证法结束:( 1 )他将算术表述为数和数的关系的抽象科学;它的理论价值在于这一事实:算术将智力从感觉中解放出来,因此促进了抽象思考。按照其准确的、量的方法,算术也能够解决感官知觉中的明显矛盾。虽然柏拉图主要将算术视为一门单纯或者抽象的数学,但他也注意到算术的应用性,注意到它在实践艺术中的运算功能。( 2 )在算术之后,柏拉图提及了平面和立体几何,即二维或者三维图形的科学。虽然柏拉图对这一科学的关注也是理论性的,即它将心灵引向永恒形式的抽象能力,但他并没有忽视将几何应用到作战、建筑和土地丈量等方面。( 3 )这一等级接下来的科学是天文学,他用天文学来指运动的固体的科学。柏拉图明确指出,对他来说天文学并不是指天体运动的描述性科学,而是研究支配这样的运动的科学 -- 用现代术语来说,他所指的是天体力学或天体物理学,而不是描述性天文学。这一知识的主要价值在于它将心灵引向天体运动的法则和和谐,因而为永恒形式的和谐的辨证研究铺平道路;但是柏拉图也没有完全忽略这一科学在航海技术中的实践应用。( 4 )和声学是对能够产生和声的运动物体的研究。像天文学一样,它将心灵引向理想的和谐。在柏拉图的方案中,和声学是研究和谐原则的科学,这些原则当然也被例示在音乐上 -- 音乐是应用的和声学 -- 但这门两科学并不是一回事。( 5 )辩证法是科学的顶部基石,是这一等级中前面所述科学的系统整体;它涉及到这些科学有机统一体的形式。在其理论方面,辩证法是科学探究的完成和实现;在其实践方面,辩证法是道德和治国才能和其他人文研究的指导。

柏拉图的认识论包含着各种科学的研究对象和知识层级。很明显,知识论或认识论对他来说不可能同形而上学或实在理论分开。柏拉图认识到,为了使知识合法有效,很有必要诉诸于形而上学和他的世界观。感觉知识 -- 智者所相信的知识 -- 向我们呈现的是流逝的、变化的、特殊的、偶然的事物。感觉知识并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它并没有揭示真理或者触及实在的核心。概念知识是关于事物的普遍、不变和实质要素的知识,因此是唯一真的知识。哲学的目标就是要获得关于具体和暂时的感觉表象背后的普遍、不变和永恒实在的知识。

第四节 理念学说

我们已经看到,理念或者概念包含或者容纳了许多具体事物所共同具有的本质特征;事物的本质在于其普遍的形式。普遍本质的学说很难把握;我们更倾向于将这样的类概念仅仅看作是精神过程。如果只有具体事物存在,那么在心灵之外就没有与这样的理念或类型相对应的事物。像安提斯泰尼说的,“我看见一匹马,但是我看不见抽象的马。”柏拉图并不同意这一观点;在他看来,理念或者形式并不是人类心灵甚至上帝心灵中的思想 -- 实际上,神的思想自身指向理念或者形式。他认为理念存在于自身之中,并为了其自身而存在,理念具有实在性特征。理念是实体,是真正的或实质性的形式,是事物原初和永恒的超验原型,理念先于事物并与事物分离,因此不受事物变化的影响;是我们所感觉到的具体事物这一永恒形式的不完善的复制或者反映。具体事物有生有灭,但理念或形式却永远存在。人有生有死,但是人的理念是永恒的。存在着许多物体和复制品,但是一类事物只有一个理念。理念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是无穷尽的,没有事物会因为低级或者不重要而没有其理念。存在着事物、关系、性质、行动和价值的理念;存在着桌子、床和椅子的理念;存在着小、大和相似性的理念;存在着颜色、气味和音调的理念;存在着健康、静止和运动的理念;存在着美、真和善的理念。

理念或者原型虽然在数量上无限,但却不是没有组织和混乱的;他们构成了一个秩序良好的世界或理性宇宙。理想的秩序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这些理念按照逻辑次序排列,处在最高理念之下,最高理念是善的理念,是其他所有理念的源泉。这一理念是至高无上的;不存在高于这一理念的其他理念。真正真实的和真正善的理念是同一的;善的理念就是逻各斯;逻各斯是宇宙的目的。因此统一包含着多;在理智的或者理想的世界中,不存在没有多的统一,不存在没有统一的多。柏拉图强调多样理念的统一,这表明他受到了巴门尼德的影响。由柏拉图设想的宇宙是一个理念的逻辑系统,或者有机统一体,它受普遍目的或善的理念的支配,因此是一个理性的重要的整体。感官不可能把握善的理念。因为感官仅仅感知到善的不完全和短暂的影像,永远不能把握完善和持久的理念。哲学的职责就是运用理性,理解宇宙的内在秩序和联系,根据逻辑思维来思考宇宙的本质。

柏拉图的理念理论是他最具原创性的哲学成就。虽然之前的很多理论为其理念理论提供了准备,如毕达哥拉斯的数的神秘主义,巴门尼德的永恒存在,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学说,阿那克萨戈拉的量的原子论,当然最重要的是苏格拉底的概念学说,但是普遍理论作为一个得到充分表述的形而上学观点,应当完全归功于柏拉图。这一理论在柏拉图的对话中得到了清晰的描述,我们不需要冒过分简单化这一理论的风险就可以用几条明确陈述来对其进行概括。( 1 )形式或者理念,作为与抽象概念相符合的对象,是真正的实体;柏拉图的形式是苏格拉底的概念的具体化或者实体化 -- 这一形式具有埃利亚学派的存在的特性。( 2 )形式非常多,包括事物的种类的形式 -- 房子、狗、人等等;质的形式 -- 白色、圆;关系的形式 -- 平等、相似性;价值的形式 -- 善、美等。( 3 )形式属于抽象实体的领域,属于“理念的天堂”,与时空中的具体事物相分离。形式和范例之间的分离通常被称为柏拉图的二元论。( 4 )形式在实在性和价值的程度上要优于具体事物,形式是实在,而具体事物仅仅是表象。形式是事物的模型或者原型,而具体事物只是其复制。( 5 )形式是非物质的,独立于任何有见识的心灵而存在;它们不是存在于人心灵或上帝心灵中的“观念”。有种意见认为,形式只是“我们心灵中的思想”,是具有共同称谓的一组具体事物的名字,柏拉图认真考虑但可能拒绝了这一观点,因为除非存在着一个名称所针对的“共同本性”,否则名称就是无意义的。形式的存在方式是唯一的;它们既不是精神的也不是物质的,但却是真实的。( 6 )既然形式不是暂时的,也不是非空间的,它们是永恒不变的。( 7 )形式在逻辑上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等级。 在这一等级中较高级的形式和较低级或次要的形式“交流”,这一等级中的最高形式是善的形式。( 8 )形式为理性所把握,而不是为感觉所把握 -- 虽然感觉能够为人们理解它包含的形式提供时机和刺激。( 9 )最后,在特殊事物和它所例示的形式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分有”;所有具有共同谓述的具体事物分有了一致的形式,当具体事物发生变化时,它就分有了不同的形式。分有学说展示了理念理论存在的严重困难 -- 柏拉图完全认识到了这些困难。

上面的陈述所总结的哲学观点通常被称为柏拉图的实在论,这一观点从柏拉图的时代到现在一直有其支持者。不过最受其影响的时期是中世纪。

第五节 自然哲学

我们现在来考察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同所说的“真实世界”之间的关系。如上所述,自然中的具体对象是理念的复制品。如何解释这一点?纯粹的、完善的和不变的原则如何能是不完善且永远变化的感觉世界的原因?为了回答这一问题,柏拉图诉诸另外一个基质,这个基质同理念截然相反,是不完善的可感知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将这第二个基质称为柏拉图的“物质”,它是现象世界的根据;物质提供了未加工的材料,而由形式使其成型。物质是易消亡的、不完善的和不真实的,它是非存在;无论感觉世界具有什么样的实在、形式或美,它们都是由理念造成的。有些解释者认为柏拉图的“物质”是空间;其他人则认为“物质”是一团没有形式、填充空间的东西。柏拉图需要在理念之外提供另外的东西来解释我们的感觉世界或自然,感觉世界或自然并不是感觉的幻象,而是比不变的理念实在较低一级的实在。这一未受理念基质影响的基底( substratum ),必须被设想为不具备所有性质 -- 它无形、不可定义、不可感知。自然将其存在归因于理念世界和非存在或物质的相互作用;像一束光通过棱镜被分散成为许多束光,而理念也通过物质被分成许多物体。没有形式的事物是非存在( non-being ),并不是在不存在的意义上而言,只是这样的事物具有较低一级的存在;“非存在”一词表达了一个价值判断。就感觉世界呈现一定的形式而言,它分有了实在或者存在的标准。柏拉图并没有对这两个领域之间的关系所具有的性质进行准确界定,但是很明显理念在某种程度上是事物所具有的全部实在的原因。事物将其存在归因于它们身上的理念的存在;事物分有了理念。同时,非存在或基底是体现同一理念的许多不同事物所具有的多样性和不完善性的原因。这样就存在着两种基质,理念是真实的存在,具有最重要价值的东西,是所有事物形成的原因,并是所有事物的本质,是宇宙间的法律和秩序的基质;而另外一种要素,物质则是次要的、迟钝的、非理性的和反对性的力量,是理念的不情愿的奴隶,虽然不完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呈现出理念的特征。物质同理念的关系亦敌亦友,物质既辅助理念,又阻碍理念,是自然和道德上的恶的根据,是变化和不完善的原因。既然理念世界是善的来源,非理念的物质就必定是恶的原因;理念是事物的首要基质,而物质则是较低级和次要的基质;但是两者都不能还原为另外一个。

第六节 宇宙论

柏拉图在他的《蒂迈欧篇》中试图解释自然的起源,这一工作让人想起早期的苏格拉底哲学,因为早期苏格拉底致力于宇宙起源的思考。柏拉图的宇宙论中渗透着许多神话元素,经常同他的其他学说相矛盾,他认为其宇宙论只具有可能性。造物主或创造者像艺术家或工人一样,按照理想世界的模式来创造世界;他以善的观念为指导,形成一个尽可能完善的宇宙,但受制于作为基质的物质。造物主并非真正的创造者,而是一个建筑师;理念和物质两种基质都已经存在,它们并不是由造物主产生。造物主的职责是将形式加到先前已经存在的材料或者容器上。如此创造的这个世界是由四种物质性:土、气、火、水和有生命的灵魂(世界灵魂)构成。世界灵魂是由不可分的和可分的、同一和变化的东西混合而成,因此既能知道理念事物,又能感知物质事物。世界灵魂具有自己原初的运动,这一运动是所有运动的原因。在自己运动时,它也使物体运动。它散布于世界各个地方,是所有美、秩序和和谐的原因。世界灵魂是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的中介,是所有法则、数学关系、和谐、秩序、一致性、生命、心灵和知识的原因。它按照固定的法则运动,因此是天体物质运动和散布的原因。除了世界灵魂,造物主为行星创造出灵魂或神 -- 他按照毕达哥拉斯的和声学来安排行星 -- 以及有理性的人的灵魂,让较低级的神来创造动物和人类灵魂中的非理性部分。所有的事物都是为了人类而被创造,植物为人提供营养,动物躯体是为了给堕落的灵魂提供居所。因此我们在柏拉图的宇宙论中看到了许多神 -- 他并没有明确地将个人归于这些神 -- 整个理念世界包括善的观念、造物主、世界灵魂、植物性灵魂和流行宗教的神。

柏拉图的宇宙论是一种穿着神话外衣的目的论世界观,他试图将世界解释为一个有目的的、秩序良好的世界,解释为一个有理智的、受理性指导并朝伦理目标前进的世界。目的或者最终因是世界的真正原因,自然原因只是协作性的原因。宇宙中所有善的、理性的和有目的的事物都归因于理性;而所有恶的、非理性的和无目的的事物都归因于物质。

柏拉图的宇宙论可以被视作他试图对产生实际世界的“原因”或创造因素进行区分。他的说明可以用神话学的语言表述为“造物的故事”,但是这个说明并不是要从字面意义上将创造理解为一个暂时的过程,而是对世界的构成性要素的一个分析。他要表述的似乎是,真实的或实际的世界包含着各种特征,人们可以通过将这些特征视为它们(好像)由一个创造过程产生出来的,从而理解这些特征。《蒂迈欧篇》所列举的四种要素包括:( 1 )造物主或者上帝是世界的积极和动力性原因。如前文所述,造物主是一个世界建筑师而不是世界的创造者,因为他是将已经存在的物质塑造成形而不是从无中创造出世界来。造物主是自然和心灵中所有力量、活力、活动性的来源和基质。虽然上帝不是一个人格神,但他是世界的善而非恶的来源。( 2 )作为世界原型的模型。造物主在创造世界的过程中以永恒、预先存在的模型为指导,这一模型位于形式世界,是存在的理念要素的来源,是自然进程的秩序、合法性和和规则性的来源。( 3 )储存所。这一基质为造物提供场所和发源地,它是世界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无理性实在、混乱和恶的来源。( 4 )善的形式。这一基质在柏拉图的宇宙论中是事物目的的来源,是自然、心灵的目的和价值部分的来源。 整个自然(包括自然事物和心灵在内)秩序是一个创造物,其中源于四个要素的特征融合在一起。就像个人灵魂使其身体具有生命一样,使得整个自然界具有生命的世界灵魂,也为创造物所拥有。

柏拉图的宇宙论思考在历史上的影响非常巨大。我们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和目的论(造物的四要素同亚里士多德分析中的四因非常一致:( 1 )动力因( 2 )形式因( 3 )质料因( 4 )目的因)和新柏拉图主义的造物理论中将会看到这一影响。经过希伯来创世说说明的修正后,它支配了经院哲学的创世观念。可能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之外,没有其他的柏拉图学说能够比他的宇宙论发挥更大或更为持续的影响。

第七节 心理学

柏拉图在其认识论中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 1 )依赖于感官知觉的意见和( 2 )真正知识或科学。与这一知识的二元论相对应的部分很明显存在于柏拉图的心理学中。在感觉和意见上,灵魂依赖于身体,但就灵魂专注于理念世界而言,它是纯粹的理性。身体是灵魂的阻碍,灵魂必须摆脱身体的舒服以便关注纯粹的真理。纯粹理念的复制品因为存在于现象世界,只是刺激灵魂进行思考;感觉引起和刺激对理念的理解,但是并不产生这一理解。灵魂在某种程度上必定先于它与经验世界的联系从而获得对理念的理解。柏拉图宣称灵魂在忘记理念之前已经考虑过理念。感觉世界中理念不完善的复制品让灵魂想起它的过去,想起它过去看到过什么。因此所有的知识都是回忆,所有的学问都是灵魂的再度觉醒。柏拉图通过诉诸回忆说来建立灵魂的先在学说。《费德罗篇》中关于驭者的神话表达了这一洞见:灵魂在它与身体结合之前必定已经存在。人的灵魂部分地是纯粹理性,这一理性部分是其最具特点的部分。当灵魂进入身体,一个有死的和非理性的部分附加到它上面,这一部分使灵魂适合在感觉世界上存在。非理性的部分进一步被分成精神的部分和欲望的部分,柏拉图用前者来指位于心脏的高尚的冲动(生气、雄心和爱的力量),用后者来指位于肝脏的较低级的欲求和情欲,灵魂通过这一部分来产生爱和饥渴。身体上冲动和欲望的统一对灵魂理智上的愿望是一个阻碍,冲动和欲望的存在对理性在伦理方面的至高无上是一个阻碍,正如柏拉图在其伦理学中指出的,理论自身必须力求克服这一障碍。

柏拉图的心理学是二元论的,他将灵魂分为较高级的理性部分和较低级的非理性部分。但是既然非理性部分又被进一步分为精神部分和欲望部分,实际上他就将灵魂划分为三个部分:( 1 )理性的能力。如我们已经看到的,理性的能力首先是理智的,但是柏拉图似乎将某些品格特征,如,慷慨、谦逊和尊敬包括在理性能力之中,虽然这些品格特征并不是纯粹理智的,而是与一种哲学上的气质相联系。( 2 )精神的能力。这是一种类似于意志的执行能力,但是如果将其与作为决策和自由选择能力的意志等同起来,就是令人误解的。意志概念是中世纪思想的产物,起源于希伯来和基督教思想,而不是发端于柏拉图的观点。非常令人怀疑的是 -- 虽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 柏拉图是否设想了选择的自由和意志自由。精神的能力只是在有活力和有执行力的意义上类似于意志。柏拉图认为精神能力包括情感和情绪,以及雄心、愤怒、怨恨和义愤等品格特征。( 3 )欲望的能力。这一能力与近代心理学中的术语“欲求”非常接近。柏拉图所说的身体欲望包括对快乐、财富、食物、居所和其他身体上的满足的欲求。快乐并不是一种排他性的欲望;有一种快乐伴随着灵魂的每一种能力的运用:那些在数学、科学和辩证法中运用理性能力的人享受到理性的快乐;那些成功实现政治、科学和军事进步方面抱负的人享受到荣誉和名望带来的快乐;那些满足身体欲望的人享受到感官的快乐。快乐的优先性的次序如我们已经在前面列举的那样,快乐的分类标准由熟悉这三种灵魂类型的称职的批评者做出裁决。因为自由散漫的人或者有野心的人的判断是有偏见和不可依赖的。柏拉图的关于快乐和痛苦的心理学极具微妙和精致的特点。他注意到,虽然快乐和痛苦都是积极的情感,但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有一个不确定的状态,这一状态与后来的痛苦相比似乎是快乐的,而与先前的快乐相比似乎又是痛苦的。柏拉图可能是第一个阐述心理相对主义学说的人。

第八节 灵魂不朽说

柏拉图将不朽归于灵魂,并在几篇对话中为灵魂不朽提供了证明。这些证明中最具特色的证明来自于灵魂的关于形式的知识:沉思纯粹、永恒理念的灵魂必定(至少部分地)像这些理念一样是纯粹和永恒的;因为只有相似者才能知道相似者。他还利用回忆说来证明灵魂的在先存在,已经在肉体死去之后还可能继续存在。这一证明从灵魂占有解释性的基质和自明真理推论出灵魂的在先存在,而在今生灵魂并不占有这一基质和真理。既然这些基质是灵魂天生禀赋的一部分,它们必定是对永恒真理的重新回忆,灵魂在较早的状态中理解这些真理,并在感觉经验中回忆起这些真理。柏拉图在《斐多篇》(作为第二个证明出现)和《斐德罗篇》中阐述了这一回忆说的证明,这一证明的认识论基础在《美诺篇》苏格拉底向童奴的提问中得到了充分论证:通过一系列提问,苏格拉底能够从童奴那里诱导出几何理论的证明,而此前童奴并不知道这一证明。如果不假设几何知识在他出生时已经潜在于灵魂中,而童奴以一种在先存在的状态获得几何知识,那么如何解释童奴不经教导即掌握了这一知识呢?

除了这两个关于永恒的认识论证明,柏拉图提出了许多形而上学的证明,其中有两个特别著名:来自灵魂统一、简单的证明和来自灵魂的生命力的证明。灵魂按其本性是简单和不可分的;因此它既不可能通过复合而产生,也不可能通过分解而毁灭 -- 任何简单的东西都不可能被分解(《斐多篇》的第三个证明)。灵魂是生命的基质或者自发性;假设生命的基质会死亡,这是有矛盾的 -- 生不可能变成死;因此灵魂是不朽的(《斐多篇》的第四个证明)。来自于灵魂的生命力的证明反映了柏拉图思想中泛灵论概念的残留,同宇宙起源论的证明极为类似,这个证明认为,灵魂或者精神作为世界上运动的最终来源必定是永恒的。作为运动来源的灵魂是自动的,从其内部发起运动。因此灵魂的运动同灵魂的生命一样是持久永恒的。柏拉图最后提出了许多价值上和道德上的证明,这些证明将永恒归于灵魂,其根据是灵魂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正义要求。一个主要的价值证明是:灵魂较高级的尊严和价值证明了他能够超越粗糙的能够持续相当长时间的躯体而存在。这一点又通过关于正义的考虑而进一步巩固:世界是合乎道德和有理性的,正义的命令要求来世对今生的纠正和不完善进行报偿和惩罚。这个道德证明的一个有趣的变种出现在《理想国》的第五章中:每一事物都因其特殊的或固有的恶而被毁灭;最坏的恶、不正义、不节制和无知都是灵魂的特殊的恶;但是他们并不会破坏邪恶的灵魂,因此灵魂是不可毁灭的。这些证明的每一个 -- 认识论的、形而上学的或者价值论的 -- 在单独进行考察时可能都不是令人信服的;但它们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令人赞叹的系列。不过我们可以仔细探究后来关于不朽的哲学文献,很难发现有什么证明取得了进步,柏拉图已经清晰地预示了这些证明。

问题依然存在:纯粹的理性灵魂是如何同肉体结合的呢?在这一点上,柏拉图再次求助于神话解释,将他的认识论和经验心理学提出的概念与奥菲斯教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神秘主义结合起来。纯粹的理性灵魂由造物主所创造,曾经居住在一个天体上,但是因为具有感觉世界的欲望而被放在肉体内,就像被放在监狱中一样。如果它成功克服了其本性中较低级的一面,它就会回到天体上,否则就会越沉越低,接着进入不同动物的身体(灵魂的转世或者轮回学说)。如果灵魂在天国的生活中抵御住了欲望的诱惑,它就会继续享受超凡的存在,让自己全神贯注于理念的沉思。既然灵魂无法做到这一点,它就不得不经历一个净化阶段。

柏拉图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厄洛斯学说。正如感官知觉在灵魂中唤起关于纯粹理念和现在状态中理解的真理的回忆一样,激起感官之爱的对感官之美的知觉也唤起了灵魂中对理念之美的回忆,理念之美在其先前的存在中被沉思。对真理和美的这些回忆激励着灵魂渴望过与纯粹理念世界相联系的更高一级的生活。因此感官之爱和对美和善的渴望来源于同一种基本的冲动。感官的冲动试图寻求种的延续,在其较高级的表现形式上,则渴望名声,即创造科学、艺术和人类制度的冲动。在渴望永恒价值上,灵魂渴求不朽。实际上,这些冲动被用作灵魂不朽的证据,因为灵魂所热烈渴求的也必定是可得到的。

第九节 伦理学

在苏格拉底那里,最重要的问题与道德上的善相关:善的本性或者意义是什么,什么是善的生活,我们如何证明这样一种生活合乎理性?一个理性存在者应当如何行动,他的支配原则应当是什么?苏格拉底在提出这些问题之后都给出了自己的回答。虽然苏格拉底并没有提出一套全面系统的人生哲学,但是他为这样一个道德哲学体系奠定了基础。柏拉图接受了这些问题并试图依据其全面的世界观来解决这些问题。如前所述,他认为人生和人类制度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包含在世界和人的本性及意义这一更大的问题中。柏拉图的伦理学像他的认识论一样以他的形而上学为基础。

宇宙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理性的宇宙,一个精神系统。感觉对象,即围绕我们的物质现象,只是永恒不变的理念的短暂的幻影;这样的对象转瞬即逝,没有绝对的价值,因为只有持续存在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具有其价值。唯有与最高的善有关的理性才具有绝对价值。因此人的理性部分是人的真正部分,他的理想就是要培育其理性,即他的灵魂中不朽的部分。躯体和感官与灵魂相反,躯体是灵魂的牢笼和束缚,摆脱这一束缚是精神的最终目标。“为此我们应当尽我们所能离开尘世,离开尘世就是成为上帝那样。”灵魂从躯体中的解放和对美好理念世界的沉思 -- 这就是人生的最终目标。

从躯体中解放是灵魂的最终命运,具有理性部分、精神部分和欲望部分的灵魂正被关在尘世的牢笼中,需要解决它自己的问题。灵魂的理性部分是聪明的,必须代表整个灵魂进行事先考虑:因此它的基本职责是命令。由理性来支配灵魂其他冲动的个人就是聪明的,他知道什么对内在的整体及灵魂的各个部分有利。灵魂中精神部分的职责是服从并支持理性部分。在这两种基质得到训练和教育,并且保持一致后,它们开始控制身体的欲望。理性提出建议,而精神部分的能力则为理性而战,服从理性,通过它的勇敢将理性的建议付诸实施。因此,当一个人灵魂的精神部分历经苦乐,始终坚持理性的教导,将其视为是否应当畏惧的一个标准,这个人就是勇敢的。当一个人的精神和欲望服从理性的权威,他就是节制的。节制或者自制就是控制某种快乐和欲望。当这三种内在基质保持一致,每一种基质都会发挥其适当的作用,一个人就是正义的。正义和值得尊敬的行为就是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心灵框架内行动。当一个人是聪明、勇敢和节制的,当一个人将和谐引入灵魂中,他就达到了一种合乎伦理的态度。这样的人不会拒付定金,不会渎神和偷窃,不会对朋友不忠,不会背叛他的国家,也不会犯类似的罪行。正义是至高无上的美德,具有这一美德的灵魂不可能做任何错事。

因此,合乎伦理的典范就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灵魂,在其中,较高一级的部分支配较低一级的部分,明智、勇敢、自制和正义的美德发挥作用。有理性或者美德的人生就是最高的善。幸福伴随着这样的人生,正义的人就是幸福的人。虽然快乐自身不是目的,但是与欲望的满足一致的是:欲望越合理,欲望的满足就越令人快乐。

我们已经提及柏拉图理论学说的另一方面,它特别强调灵魂中的理性要素,而将其非理性部分视为仅仅是次要的,应当服从理性部分并最终被抛弃。他的学说的这一部分不同于通常的希腊观念;它的风格是禁欲主义的,预示了我们在早期基督教那里见到的贬抑现世( contemptus mundi )的学说:我们所感觉到的世界是一个短暂的展览,“这世界的壮丽,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逝去。”对柏拉图来说,唯一持久存在的就是理性,是真理;其他的一切都是虚幻。物质是不完善的,是灵魂的绝对负担;从这一阻碍中摆脱出来,使自己专注于对美好理念的沉思中,或者像基督教所宣扬的那样关注上帝,是一种虔诚期盼的圆满状态。柏拉图哲学的这一禁欲倾向在神秘主义中达到顶峰。

第十节 政治学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阐述了其国家理论,这一理论以其伦理学为基础。既然美德是最高的善,个人则不可能单独获得此善,而只能在社会中获得,国家的任务就是要促进这一美德和幸福;国家机构及其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创造条件,使尽可能多的人成为善的,也就是说,要确保全体的福利。社会生活是个人完善的一种手段,其自身并不是目的。无疑,个人必须使自己的个人利益服从于社会福利,但那只是因为他自己真正的善与社会福利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理性的和有美德的,就不需要法律和国家:一个完全有美德的人是受理性支配而不是受外在的法律支配。但是很少有人是完善的,因此有必要用法律来确保我们的真正善的实现。这样,国家就是因为人性的不完善而产生。国家应当像整体上的宇宙或者个人有美德的灵魂一样得到有效安排,也就是说,理性应当处于支配地位。

国家中存在着许多阶级,就像灵魂存在着许多功能一样。这些阶级彼此间的和谐关系类似一个健康灵魂中各部分之间的关系。那些具有哲学洞见的人体现了理性,应当成为统治阶级;武士阶级的成员具有灵魂中的精神部分:他们的任务是保卫国家;农民、艺术家和商人则代表了较低级的欲望,他们的职责是生产物质性产品。在柏拉图所处的时代,他认为腓尼基人为较低级的欲望所支配,北方的野蛮民族例示了灵魂中的精神部分,而希腊人则代表着理性。一个国家要实现正义,就需要社会的每一个阶级,工业、军事和守卫等各司其职,要关注自己的事务而不要干涉其他阶级的事务。一个国家如果各个阶级都具有相应的品质和条件,这个国家就会是节制、勇敢和有智慧。当大众的欲望受少数人的欲望和智慧支配时,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谁应当统治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时,国家就是其自己的主宰者。每一个人都应当在国家中有其职业,他的自然才能最适合这个职业。正义就是要在社会中拥有适合自己能力和地位的职业,考虑自己的事务而不要干涉别人。

理想的社会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一个大家庭。因此,柏拉图反对个人财产和一夫一妻制,主张两个由劳动者供养的阶级实行共产主义和共同占有妻儿。他的其他建议有:对婚姻和出生实行优生学的监督,遗弃弱婴,推行义务性国家教育,对妇女进行作战和参政的教育,对艺术品和文学作品进行检查。柏拉图对艺术评价不高,认为艺术是对感觉世界的模仿,而感觉世界不过是对事物的真实本质的复制,因此艺术是对模仿品的模仿。尽管他贬低艺术,柏拉图认为艺术可以用来促进道德修养。

国家是一个教育机构和教化工具,它必须建立在可获得的最高级别的知识,即哲学的基础之上。

除非哲学家在国家中获得王权,或者那些被称为国王或者君主的人充分掌握了真正的哲学,也就是说,除非政治权力和哲学掌握在同一个人手中……否则无论是城邦还是人类都不会得到解救。

国家应当对高等阶级的子女进行教育,遵循一定的教学计划。这一计划针对二十岁之前的男女市民,应当包括:为了对其进行伦理感化而选择的神话故事;体育锻炼,这不仅有利于强壮身体,也可以用来发展灵魂的精神方面的能力;阅读和写作;诗歌和音乐,这可以用来激发美感、和谐和均衡,并鼓励哲学思考;数学使人的心灵从具体和可感事物上转向抽象和真实的事物。当年轻人长到二十岁时,从他们中间挑选出优秀者,这些人将研究他们童年所学的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并学会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那些三十岁时在他们的研究中,在军事上以及在其他活动中表现出最大才能的人将会被挑选出来,利用五年的时间学习辩论术。然后他们将会在遵守军事命令和服从城邦公职方面接受检验。到了五十岁,那些证明自己优秀的人将会投身于哲学研究,直到他们有机会为了国家掌握高一级的官职。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对完善国家的描述,是对体现了正义原则的社会的梦想。它通常被称为乌托邦,柏拉图自己事实上也认识到他的理想国家在任何实际的社会中都不可能实现;人们至多能期望的是一个和乌托邦理想近似的国家。但是在柏拉图看来,理想国家无法实现,这并没有减损它作为实际社会组织和管理上的指导所具有的价值。而且,我们必须记住,柏拉图是将理想国家作为一个小的城邦国家来设想的,他的许多“理想”在当时的斯巴达都是实际存在的事物。因此用乌托邦的不切实际来频繁地反对柏拉图的理想国家,这一批评得不到彻底辩护。在其晚期著作《法律篇》中,柏拉图对其政治理论进行了重大修正,他抛弃了早期方案中的某些理想主义和唯理论的特征。除了理性或者洞见之外,一个好的国家还应当有自由和友爱。所有的公民都应当是自由的,共同参与国家管理;他们也是土地所有者,而所有的贸易和商业则交由奴隶和外国人管理。家庭恢复到其原有的位置。知识并不是一切:还存在着美德行为的其他动机,例如快乐和友爱,痛苦和厌恶。但是美德仍然是典范,道德教育是国家的一个主要目标。对政治和社会制度的道德基础的关注是柏拉图整个政治哲学的特征。

第十一节 柏拉图的历史地位

柏拉图认为关于宇宙的理性知识是可能的,知识来源于理性而不是感官知觉,在此意义上,他的哲学是唯理论的。但是经验在知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的先验观念由经验刺激并唤起。柏拉图的哲学是实在论的,因为他断言存在着精神之外的实在 -- 形式或者理念;他的哲学是理想主义的,因为他认为这一形式世界是一个超越时空的理想领域;他的哲学是现象主义的,因为他感觉世界被还原为真实世界的现象或者表象状态。柏拉图拒绝将实在与物质世界等同,因而他的哲学又是极端反唯物主义的。柏拉图认为所有的现象都是理智的世界 -- 秩序的表现,并且他引入了一个无处不在的世界灵魂,在此意义上,他的哲学是泛神论的。在其接受造物主(这个有创造力的基质能够将形式印在可塑的贮藏所上)的意义上,柏拉图的哲学是有神论的。他的学说是超验的,因为他的理念世界高于实际的经验世界:纯粹的理念避免了受到物质元素的污染。柏拉图的哲学是内在论的,因为世界灵魂散布于所有空间。他的哲学是反机械论的和目的论的,因为柏拉图在最终原因或目的上寻求世界的最终解释,而所有的原因和目的都被包含在一个普遍目的之中:善的理念。柏拉图接受了用两种基质来解释事物,一种是理念的,一种是物质的,因而他的哲学是二元论的。整个世界的最终原因是善的理念,这一理念包含着伦理、审美和逻辑价值,因而他的哲学从根本上将是评价性的。柏拉图的伦理学理论是反享乐主义的、直觉主义的和理想主义的,是自我实现理论的一种形式。柏拉图的政治理论将主张贵族统治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要素结合起来。柏拉图的哲学体系通过将明显互不相容的学说统一为一个有巨大创造力的综合体,从而避免了哲学折中主义的极端不相容性和不一致性。

柏拉图的哲学体系对晚期希腊思想和基督教哲学及神学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它是一种具有广阔视野的世界观;它试图为人类的兴趣和努力的几乎所有领域都找到理性的解释。对于基督教来说,当基督教试图使其教义在有教养的罗马人看来是明白合理时,柏拉图的哲学就成为一个思想宝库。他的唯心主义、目的论、理念体系的概念作为实际世界的原型和模式、二元论、神秘主义、对理性的赞扬和对感觉世界的蔑视、伦理上稳固的国家、对灵魂不朽的证明、人类堕落的学说 -- 所有这些主张以及其他许多方面都非常适合那些希望为这一新信仰提供理性辩护的人。我们在后面还有机会指出基督教神学在多大程度上应当归因于希腊人,早期教会的最伟大思想家圣奥古斯丁是如何深受柏拉图的影响。柏拉图的唯心主义所具有的极强生命力,都很明显地贯穿于整个欧洲世界哲学的每一步骤,直到现在。

第十二节 柏拉图学派

柏拉图死后,他的学生们继续主持由他所创建的学园。最初这个学派追随晚年柏拉图接受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学说,后者认为理念和数同一。这一学派也重视伦理学研究。学派的这一时期被称为老学园派:其学者或领导人有柏拉图的侄子斯彪西波(公元前 347 年~前 339 年)、色诺克拉提(公元前 339 年~前 314 年)、波莱谟(公元前 314 年~前 270 年)和克拉提(公元前 270 年~前 247 年)。老学园派的其他成员包括:本都的赫拉克利德斯、奥布斯的菲利普、皮林塔斯的海斯提厄斯和尼多斯的欧多克索斯。克拉提的继任者阿尔凯西劳斯(公元前 247 年~前 241 年在任)将怀疑论引入学园派并创建了第二阶段或中期的学园派,这一学派保持阿尔凯西劳斯的学说直到卡尼阿得斯成为学派的领导(约在公元前 156 年),后者创立了第三阶段或新学园派。 QzwL0wrGRizkQPcHUh6RY0f3mHX7jwp8oAE6H02xyRuRFfWztfjlh+lYBGxyj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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