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国宪法,互有情形、历史之不同,彼国之所利,未必即利于我。我国之所利,未必即具于彼。傥立法之初,昧于事情,徒袭近似,害即伏于无形,强为附会,弊且出于不备。 然则如之何而后可?必经数年之试验,审时会之所趋,不耻效人,不难舍己,详慎改革,以求其适宜。此研究宪法必要经过之理也。(原载《政治官报》光绪三十三年十月至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