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本书以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为指导,以建设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为背景,围绕社团、市民社会、民法和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系展开论述。 社团作为市民社会的组织形式,是建设和发展市民社会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而市民社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不足,两者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对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要全面落实和规范市民社会的结社自由就必须走法治化路径,通过社团立法在市民的结社自由与国家的规范管理之间实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