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本书从“复合型制度”视角,运用“多重法律实践逻辑”,以联结法规范与法实践的“司法解释”为素材,解构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表象及其内在,对制度基本内涵、监督原则、范围、实效指标、构造模式予以深度探究。力图廓清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基本内涵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进行“从旁察看”式纠错监督。重述“合法律性监督、司法协同监督、程序性监督”三位一体式监督原则。辨析“双维”理念下平衡监督范围理论。实证监督质量的“纠错率”和“纠错量”指标,力图超越“改判率”与“改变率”传统指标之歧争。尝试建构“双边同级抗诉”构造模式以优化“上抗下审四边形”构造模式。通过解析“单向性”、独断的检察监督权嵌套介入“两造对抗”、法院居中裁判的“三角式”的行政诉讼活动中诸“行动者”的实践逻辑,揭示我国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诸表象隐含的特有规律,进而指出该制度实践尽管长期“有效”但未来难免“式微”的走向态势。意图推进该法律“场域”中规则主动性建构及被动性建构中的逻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