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本次修改为全面修订,修改幅度大,涉及条文多,除增设四章对“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外,对其他章节也作了较多修改,如对科技领域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修改,进一步完善惩罚措施等。 为帮助社会各方面准确理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科学技术部组织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行逐条释义,阐述法律规定的立法背景与主要内容,供读者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