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刽子手,说起来挺吓人的行当,其实也为混口饭吃。温家嫡女温定宜年幼时,父亲犯事,一夜之间,繁华崩塌,锦衣玉食的日子仿佛梦一场。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剩下她一个,被奶妈子救了出来。为了谋生,定宜扮成小子,拜在顺天府最有名的刽子手乌长庚门下做学徒。寒来暑往的,长到了十七岁。这天出门没看黄历,一不留神把七王爷给得罪了。对方是天潢贵胄,看她和看只蝼蚁没什么区别,眼看着定宜就要被人拉下去当瓜切了,命悬一线之际,踱过来一个人,随口几句话,救了她一条小命。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众生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挑起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定宜:“……”
京片子味儿很浓,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作者把人写成了人,而不只是一个角色。前半截把小人物生活的不容易通过女主女扮男装表现得很生动。后半截女主在家族和爱人之间的矛盾心理,也能让人感同身受,就是文笔和人物设定不如前半截大气。
历经磨难,有情人终成眷属,两颗心心相惜再大的风雨也不怕,情节曲折动人,丝丝入扣,好书值得一看!还有什么比找到心爱的人相守一辈子更幸福的事呢!
女主绥芬河一别前,非常好看,女主三观正,很通透,后面就差强人意了。说真的,自打女主换回女装,我就不爱看了。这四颗星我全是给前半本的,七爷我太爱了,塑造的相当成功